浅谈增值税抵扣凭证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更新时间:2024-03-16 19:5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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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增值税抵扣凭证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按照我国现行税制,增值税的管理采用进销项核算的办法,因此,进项和销项的核算自然成了增值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销项的核算上,如何计算收入是一个难题,而多达六种的进项税抵扣凭证,又成为税收管理的另一个难题。本文旨在通过现有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从加强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角度,提出一些粗浅的想法。

一、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增值税税制这一链条中主要有以下抵扣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已全面纳入到防伪税控系统管理。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通过该系统进行84位或108位密码加密。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都必须进行解密认证相符方可抵扣。存根联和抵扣联信息是通过该系统采集上传比对,比对不符的发票则交由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实地稽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一个严密科学的系统,从理论上和实际上讲,基本杜绝了原来存在的专用发票虚开(主要是指大头小尾)及假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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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关完税凭证

纳税人进口货物缴纳的由海关代征的进口货物增值税时取得的实际凭证。纳税人可以凭此凭证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抵扣已缴纳的税款。

3、货物运输发票

纳税人从承运单位取得的货物运输费用支付凭证。纳税人凭此凭证可以抵扣运费7%税款。由于货物运输业由地税征管,而税款抵扣则由国税部门管理,所以,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管理实际上牵涉到国、地税两个部门。

4、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

为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实行免税政策,为方便经营,规定经相关认定确认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开出的“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或普通发票),可以按销售额10%抵扣税款。此政策执行至2007年6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5、农副产品收购凭证

由具有农副产品收购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在收购农副产品时自行填开,扣?率由原10%,提高为13%。

6、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要为了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的需要,由税务部门根据其实际经营业务为其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有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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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两种,目前,已全部纳入了防伪税控系统。

二、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全部纳入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不存在管理漏洞问题,但客观实际纷繁复杂,目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体外循环”问题

我国的增值税是建立在“以票控税、层层开票,环环抵扣”的“链条式”管理的基础上的。其前提是纳税人所有进货行为都应取得进项发票,所有销售行为都必须计入销售中,不管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都有大量商品的最终环节未开具发票,而这些“无票销售”收入未??计入销售收入中,从而使一些纳税人通过隐匿销售额的方式进行偷逃税款,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导致了增值税制中存在着大量的“体外循环”现象。

一是从“以票管税”这个角度看,“体外循环”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由于部分产品的最终消费环节无需开具或提供发票。第一类是经营者为大量的自然人销售生活资料时,很少开具发票。普通自然人也没有养成购物索要发票的习惯。且大多是现金交易,对其销售额、应纳税额很难掌握,经营者据此隐匿销售收入,可以收商品流通领域是目前税收征管难度最大、偷逃税最严重、总体税负最低的领域。第二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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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中存在着不少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者(如家庭工厂和地下工厂),其在购买生产资料时从节省成本等角度出发,一般也不要发票。二是由于上述两类最终消费流向体外,由此产生的“逆流导向”作用,导致处于产品最终消费之前,道道环节的经营者、生产者利用这一漏洞瞒隐销售收入,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三是由于“体外循环”的长期作用和经营者天然的“趋利”导向,使得一些生产经营者在税收申报上形成“以销定进”(开出多少销售发票,则从上游取得多少进项发票),实现税收申报的自我调控。在税款缴纳上,缴多少,何时缴都成了随心所欲的事,增值税异常申报(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大量存在。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2、利用税制漏洞产生的“真票假开”问题

当前的增值税税制,由于存在??优惠政策和特殊行业管理,如福利企业、废旧物资行业、出口退税、农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货运发票等,存在税制漏洞不少。如果对现行税制加以研究,并适当予以筹划,要套取出“可信度”最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很难的问题。在中国税务报上报道的一些税务案件中,已经发现一些涉税犯罪呈现集团化、组织化、规模化的趋势,一些犯罪团伙往往通过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筹划”,通过中介组织注册一系列的有业务关联的享受不同优惠政策的企业,经过一番筹划,以达到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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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最重目的:一是骗取退税;二是套取专用发票虚开牟取暴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真票假开”。因此,隐蔽性强、危害性更大,而我们在日常征管中,也发现很多企业收到大量来自广东、深圳、河北等各地传真电话和短信,声称可以为企业代开各种专业发票,有的甚至声称可以由企业先认证抵扣之后再付款(手续费增值税发票6%,普通发票3%)。若排除防伪税控系统被破解的可能,那这种情况肯定是典型的“真票假开”。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发票管理问题

比较典型的有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它们都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政策,这其中往往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该取得的进项发票不按规定取得。二是关联企业等销售价格往往偏高。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税收流失。

(二)海关完税凭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海关完税凭证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务部门与海关没有实现开票信息的数据共享,海关完税凭证的防伪性能差,造成海关完税凭证金额、受票单位、进口单位等系列票面信息掌握严重不足,难以实现比对,当然真伪难以区分。

(三)货物运输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货运发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门协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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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运输业由地税管理,但开出的货运发票则可在国税部门申报抵扣,因此,货运发票事实上由国税、地税两个部门在进行管理。纳税人开出多少发票,国税部门不知道,而抵扣多少税款,地税部门不清楚,明显存在职责不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防伪措施不足

目前,运输发票本身的防伪性能很差,而且发票开具又不像专用发票一样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非常容易伪造,既偷逃了营业税、所得税,又虚抵了增值税税款,造成损失不可忽视。

3、假票容易取得,发现和验证难

从增值税管理的角度分析,开具和抵扣分属两个不同税务机关管理。由于货运发票的特点,目前在一些地方取得的假货运发票很容易,而在国税部门申报抵扣时,没有像专用发票一样的前臵认证程序,税务部门只有先行予以抵扣,再通过各级国、地税部门上传的存根联、抵扣联的信息进行比对,然后对存在疑问的发票进行稽核,这其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比对不符发票,稽核需要国、地税部门协作,发函回函率非常低。二是货运发票的真假坚定困难,即使是地税部门,也不能对发票的真伪进行明确鉴定,需要由省级票证管理中心进行签证,更不要说国税部门和纳税人了。所以,在货运发票的管理上,往往发现很多疑点,但真正要处理起来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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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琐,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上看,其效率、准确性都很低。

4、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

作为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性质的货运发票,两者在管理上却有天壤之别,专用发票上用了84位至108为不等的防伪密码,并耗巨资建立起一个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工程”,确保专用发票安全。但货运发票的开具、验证、票面基本没有任何防伪措施,在管理手段上基本没有得到使用,与时代不符,与税制设臵初衷不符。

(四)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存在问题 1、自开自抵,??自我调控

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由收购单位根据农副产品销售户销售产品的数量、金额自行开具,自行抵扣,这一做法使得企业很容易在税负申报、税额上自行调控,现实也是如此,一些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低税负、异常申报情况较其他行业更为严重。

2、规范难、核实难

农副产品销售的主题是农民,同时,由于农副产品来源、品种复杂多样,极为分散,在开具的数量、金额、品名、单价等一些列具体细节上很难管理到位。这一特点自然给收购凭证的规范管理工作带来困难。要进行收购真实性的核实时,由于牵涉的人头、批次、品种、价格等因素复杂,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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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收购凭证的开具使用,还保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真正实施起来难度大,成本也高,效果却不一定明显。

三、加强和完善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的对策

在加强和完善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上重要的是如何从税制、社会管理层面入手完善管理,加强日常监控,堵塞漏洞,打击违法犯罪现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的管理按目前的模式已基本到位,但在以下几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1、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克服“体外循环” 无论实施何种税制,“体外循环”在不同程度上都会存在,学术界在治理“体外循环”这一老生常谈的老大难问题上,已有很多阐述,无非是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发票开具、财务、推广税控收款装臵,纳税意识提高等一些方面予以加强和完善,而我国当前的金融结算体制,在货币结算、银行信用体系的建立上需要大力加强。如何在限制现金使用、规范账户多头设臵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2、加强专用发票管理。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税务部门所面临的管理压力越来越大,全国各地都陆续发生了一些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商贸流通领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发案率较高,是重灾区。因此,如何转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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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后端对发票的发售、比对进行监控是一个重点。

3、进一步完善防伪税控系统,丰富相关的监控、管理和查询功能

防伪税控系统推行之后,在专用发票的管理上,最大的问题就是“真票假开,真票虚开”,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在发票发售、认证比对、滞留票稽核等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手段外,如何对防伪税控系统作进一步完善则是重点。目前,已具备开票认证、比对稽核等功能,针对“真票假开、虚开”,这一问题建议增加一个“查询稽核管理”功能模块,这实际上为事后监督提供工具。

一是可以实现纳税人税务登记号码与名称交互的模糊查询,即知晓税务登记号码或名称就可查询出企业名称或税务登记号码。当前,对异地企业没有手段进行查询核实。

二是要实现企业受票、开票情况的查询统计功能,也可以查出每个企业开票、抵扣情况。这一功能,对那些开票广告中的涉嫌违法企业查询起来方便快捷,只要输入企业名称就可查询到所有相关的开票、受票单位的抵扣情况,对该企业进行评估,调查核实,发现苗头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海关完税凭证

首先,最快捷有效的办法是进口增值税取消由海关代征的征收单位,由国家税务总局收回自行征收管理。这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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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面不存在问题,而且税务部门的自行征收,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传递、比对、稽核管理上已非常成熟,更利于协调,操作实施。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过程中存在问题自然得到解决。但这涉及到部门的协调,改变现有的关税体制等,实现起来非常困难。如果不能实现,则在当前情况下加强和完善。

信息共享:

实现税务、海关联网,信息相同,其实,就目前的模式下,只要实现税务、海关联网,实现代征进口货物关税信息共享,并对纳税人提供的海关完税凭证进行实时信息比对稽核,就可以解决海关完税凭证抵扣存在的问题。或者,采用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的税控系统技术,海关完税凭证采用类似于专用发票一样的84为至108位密文加密技术进行开具,纳税人申报抵扣前进行前臵认证,比对,然后进行抵扣,也可以解决此问题。解决上述问题办法实施起来,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主要靠部门协作。

(三)货物运输发票

首先是从税制上入手,从根本上解决

一是可以把货物运输业纳入到增值税征收范围,把货物运输发票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基本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但这一改变,涉及税制改革、阻力不小,实现很难。

二是可以采用一种简便实用办法:

即对全国运输费用抵扣情况进行统计测算,计算出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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