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侦破纪实】昼夜寻觅血案真凶

更新时间:2023-08-19 03:15:01 阅读量: 高中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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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情总会有真相,做了坏事总有一天会败露。本书也在此提醒其他妄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犯罪嫌疑人和在逃人员赶紧采取行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同时公安机关告诫犯罪分子,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一切藐视法律和存在侥幸心理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不想给自己的生活套上枷锁,那么请停止你犯罪的脚步!

昼夜寻觅血案真凶

近日,沧州市开发区一桥下惊现无头女尸,此案引起我市公安机关重点关注,市局刑警支队调集精干警力随即上案,全力指导开发区治安分局展开案件侦破,仅用两天时间,便将此案成功告破。

开发区惊现无头女尸

2011年5月2日13时,沧州市开发区治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在永济东路开发区段小园桥北发现一具尸体。接到报警,开发区治安分局局长刘中华立即带领刑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请求支援。市公安局副局长宋津生接到案情汇报当即指示:此案性质恶劣,迅速成立专案组,由刑警支队派员全程指挥、指导破案。

案发当日14时许,市刑警支队支队长刘剑波、副支队长高巨德、王学志带领技术民警、命案专家、审讯专家赶到现场对案件展开勘查、侦破工作。

“群众发现的不明尸体位于开发区小园桥桥下东北角,从桥上可以看到尸体脚朝南仰卧在桥下,上半身蒙着花被,身上捆了两圈绳子。从体态上看应该是一具女尸,光脚,衣着整齐。这具女尸只有躯干部分,头部不见踪影,在尸体东侧河堤上,我们发现了擦蹭痕迹,在河堤上的草丛和垃圾上还发现了踩踏痕迹,结合尸体上挂了很多干草和垃圾的情况,可以判断尸体是被人顺着河堤滚下来的。”市刑警支队技术民警告诉记者,案发现场较为偏僻,离附近的村庄较远,由此可见犯罪分子是为避免被人认出死者身份而分尸并仓促抛尸该地。

确定案发地为抛尸现场

案情分析“重演”死者被害过程

警方随即对报案人进行询问,得知报案人头天曾到过案发现场附近,但没看到尸体,由此可以判断,此处应为抛尸现场,而抛尸时间应该在5月1日晚至次日凌晨之间。

市刑警支队破案专家告诉记者,根据抛尸位置判断,犯罪分子具备运送尸体的交通工具,应该是从东面驾驶交通工具到小园桥头就近抛尸。从尸体赤脚等种种迹象分析,此案的第一现场应为生活居住地,犯罪分子与死者极可能是非常亲密的关系。由此分析,此案不属于流窜作案。

法医经过鉴定,死者为女性,年龄在40多岁,身高160厘米左右,死亡原因为窒息死亡后,用锐器将头割下,在死者身上有明显的抢救伤。

根据已掌握的各种线索,办案民警初步分析出死者被害的过程:死者应该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掐死,凶手杀人后曾对死者进行抢救,由此导致死者胸部肋骨骨折,经抢救无效,凶手持锐器切割死者头部,将躯干抛在开发区小园桥下。由此可以判断此案为熟人作案,激情杀人后,经抢救无效,将死者尸体切割分别抛尸。

初步确认死者身份

调查锁定重点嫌疑人

随着这起杀人分尸案件脉络逐渐清晰,查找尸源无疑成了破案的关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刑警支队和开发区治安分局根据制定的破案部署,将案发地附近的沧州市区及周边县市区、山东临沂等地划定为重点区域展开排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案情寻找尸源。

5月2日凌晨2时许,专案组接到黄骅警方反馈信息,当地有一名失踪妇女与本案死者特征基本相符。次日上午,警方带领失踪人员家属对死者尸体进行辨认,根据死者身体部位特征,警方初步认定死者正是黄骅失踪妇女白某。与此同时,技术人员提取了死者的DNA,进一步进行科学认定。刘剑波立即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综合法医尸检、走访群众等各方反馈的信息,指导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全力排查与白某生前密切交往人员情况。

随即,市刑警支队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侦查大队、开发区治安分局民警迅速赶赴黄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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