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定额说明-装饰装修

更新时间:2024-04-23 07:0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找平层

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65,台阶找平层乘以系数1.48。 三、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中的水磨石粘贴砂浆厚度为25mm,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中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3.楼梯整体面层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底面的抹灰。 4.台阶整体面层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5.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四、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粘贴砂浆厚度见下表,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项目名称 砂浆种类 厚度(mm) 石材 水泥砂浆1:4 30 陶瓷锦砖 水泥砂浆1:4 20 陶瓷地砖 水泥砂浆1:4 20 预制水磨石 水泥砂浆1:4 25 水泥花砖 水泥砂浆1:4 20 2.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

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

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面积在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

1.楼地面按室内主墙间净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面积。

2.楼梯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防滑条如无设计要求时,按楼梯、台阶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5.水泥砂浆、水磨石踢脚线按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三、块料面层

1.楼地面块料面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1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2.楼梯、台阶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整体面层相同。 3.拼花部分按实铺面积计算。

4.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5.块料面层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成品木踢脚线按实铺长度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6.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7.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计算。

四、块料面层计算规则适用于塑料橡胶面层、地毯、地板及其他面层。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含型材)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调整外,其他不作调整。部分装饰抹灰砂浆定额厚度取定见附表。 三、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两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两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四、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称 普通抹灰 中级抹灰

高遍数 两遍 三遍 四遍 主要工序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外观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接搓平整 表面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压线、清晰、顺直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五、墙柱面抹灰、镶贴块料面层。

1.镶贴块料面层(含石材、块料)定额项目内,均未包括打底抹灰的工作内容。打底抹灰按如下方法套用定额:

按打底抹灰砂浆的种类,套用一般抹灰相应子目,再套用A14-71光面变麻面子目(扣、减表面压光费用)。抹灰厚度不同时,按一般抹灰砂浆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墙面一般抹灰、镶贴块料(不含石材),当外墙施工且工作面高度在3.6m以上时,按以上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

3.两面或三面凸出墙面的柱、圆弧形、锯齿形墙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4.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镶贴块料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壁柜、暖气壁龛、池槽、花台、挑檐、天沟、遮阳板、腰线、窗台线、门窗套、栏板、栏杆、压顶、扶手、雨蓬周边以及0.5m2以内的抹灰或镶贴。

5.镶贴面砖定额按墙面考虑。面砖按缝宽5mm、10mm和20mm列项,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6.镶贴面砖定额是按墙面考虑的,独立柱镶贴面砖按墙面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零星项目镶贴面砖按墙面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1,材料乘以系数1.14。

7.单梁单独抹灰、镶贴、饰面,可按独立柱相应定额项目和说明执行。 六、墙柱面装饰

1.墙柱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项目内,除注明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另套用其他工程章节相应子目。

2.隔墙(间壁)、隔断(护壁)等定额项目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定额用量可以调整。

3.墙柱龙骨、基层、面层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另套用油漆、涂料章节相应子目。

附表:装饰抹灰砂浆定额厚度取定表

砂浆种类 水泥砂浆1:3 砖、混凝土墙面 水泥豆石浆1:1.25 水刷豆石 水泥砂浆1:3 毛石墙面 水泥豆石浆1:1.25 水刷白石子 砖、混凝土墙面 水泥砂浆1:3 项目名称 厚度(mm) 12 12 18 12 12 毛石墙面 砖、混凝土墙面 水刷玻璃碴 毛石墙面 砖、混凝土墙面 毛石墙面 砖、混凝土墙面 干粘玻璃碴 毛石墙面 干粘白石子 砖、混凝土墙面 斩假石 毛石墙面 水磨石 墙面 砖墙面 墙、柱面拉条 混凝土墙面 砖墙面 墙、柱甩毛 混凝土墙面

水泥白石子浆1:1.5 水泥砂浆1:3 水泥玻璃碴浆1:1.25 水泥砂浆1:3 水泥玻璃碴浆1:1.25 水泥砂浆1:3 水泥玻璃碴浆1:1.25 水泥砂浆1:3 水泥砂浆1:3 水泥砂浆1:3 水泥砂浆1:3 水泥砂浆1:3 水泥白石子浆1:1.5 水泥砂浆1:3 水泥白石子浆1:1.5 水泥砂浆1:3 水泥白石子浆1:1.5 混合砂浆1:0.5:2 混合砂浆1:0.5:1 水泥砂浆1:3 混合砂浆1:0.5:1 混合砂浆1:1:6 混合砂浆1:1:4 水泥砂浆1:3 水泥砂浆1:2.5 10 20 10 12 12 18 12 18 30 18 30 12 10 18 10 12 10 14 10 14 10 12 6 10 6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内墙抹灰

内墙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门窗洞口、空圈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1.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钉板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2.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二)外墙抹灰

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外墙面抹灰面积内。栏板、栏杆、扶手、压顶、窗台线、门窗套、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1.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2.飘窗凸出外墙面(指飘窗侧板)增加的抹灰并入外墙工程量内。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遮阳板、腰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4.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中心线的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0计算,套用零星项目;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按系数1.10计算。

5.墙面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面装饰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亦不增加面积。附墙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内。

2.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项者乘系数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3.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装饰抹灰玻璃嵌缝、分格按装饰抹灰面面积计算。 三、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2.墙面镶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线定额执行。 四、墙面装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隔断、隔墙按净长乘以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积。

2.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全玻隔断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五、柱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柱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高度计算。 2.柱镶贴块料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计算。

3.大理石(花岗岩)柱墩、柱帽、腰线、阴角线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4.除定额已列有柱帽、柱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第三章 幕墙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所使用的材料及技术要求,除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外,还须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以及《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的要求。

二、本章未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三、本章定额使用的钢材、铝材、镀锌方钢型材、索、索具配件、拉杆、拉杆配件、玻璃肋、玻璃肋连接件、驳接抓及配件、镀锌加工件、化学螺栓、悬窗五金配件等型号、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本章定额所采用的骨架,如需要进行弯弧处理,其弯弧费另行计算。 五、点支承玻璃幕墙是采用内置受力骨架直接和主体钢结构进行连接的模式,如采用螺栓和主体连接的后置连接方式,后置预埋钢板、螺栓等材料费另行计算。

六、点支承玻璃幕墙索结构辅助钢桁架安装是考虑在混凝土基层上的,如采用和主体钢构件直接焊接的连接方式,或和主体钢构件采用螺栓连接的方式,则需要扣除化学螺栓和钢板的材料费。

七、框支承幕墙是按照后置预埋件考虑的,如预埋件同主体结构同时施工,则应扣除化学螺栓的材料费。

八、基层钢骨架、金属构件只考虑防锈处理,如表面采用高级装饰,另套用相应章节定额子目。

九、幕墙防火系统、防雷系统中的镀锌铁皮、防火岩棉、防火玻璃、钢材和幕墙铝合金装饰线条,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点支承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四周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肋玻结构点式幕墙玻璃肋工程量不另计算,作为材料项进行含量调整。点支承玻璃幕墙索结构辅助钢桁架制作安装,按质量计算。

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玻璃肋按玻璃边缘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幕墙工程量内。

3.金属板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面积计算。凹或凸出的板材折边不另计算,计入金属板材料单价中。

4.框支承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5.幕墙防火隔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幕墙防雷系统、金属成品装饰压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7.雨蓬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围展开面积计算。有组织排水的排水沟槽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雨蓬工程量内。

第四章 天棚工程

说明

一、天棚抹灰面层

1.本章定额凡注明了砂浆种类、配合比,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的抹灰厚度不得调整。

2.带密肋小梁和每个井内面积在5m2以内的井字梁天棚抹灰,按每100m2增加3.96工日计算。

二、平面、跌级、艺术造型天棚

1.本章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型号、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2.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或一级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高差在200mm以上400mm以下,且满足以下条件者为跌级天棚:

木龙骨、轻钢龙骨错台投影面积大于18%或弧形、折形投影面积大于12%; 铝合金龙骨错台投影面积大于13%或弧形、折形投影面积大于10%。

天棚面层高差在400mm以上或超过三级的,按艺术造型天棚项目执行,其断面示意图见本定额附录二。

3.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系数0.85。

4.吊筋安装,如在混凝土板上钻眼、挂筋者,按相应项目每100m2增加人工3.4工日;如在砖墙上打洞搁放骨架者,按相应天棚项目每100m2增加人工1.4工日;上人型天棚骨架吊筋为射钉者,每100m2应减去人工0.25工日,减少吊筋3.8kg,钢板增加27.6kg,射钉增加585个。 5.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

6.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7.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已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不另计算。

8.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油漆、涂料章节相应子目执行。 9.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三、采光棚

1.光棚项目未考虑支承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发生时另行计算。

2.光棚透光材料有两个排水坡度的为二坡光棚,两个排水坡度以上的为多边形组合光棚。光棚的底边为平面弧形的,每米弧长增加0.5工日。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6.楼梯底面抹灰,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梯井宽超过200mm以上者,应扣除超过部分的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0计算,套用相应的天棚抹灰定额。 7.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8.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蓬项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二、平面、跌级、艺术造型天棚工程量计算按以下规定计算。

1.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4.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5.灯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采光棚

1.成品光棚工程量按成品组合后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其余光棚工程量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2.光棚的水槽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光棚工程量。 3.采光廊架天棚安装按天棚展开面积计算。 四、其他

1.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天棚石膏板缝嵌缝、贴绷带按延长米计算。

4.石膏装饰:石膏装饰角线、平线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石膏灯座花饰工程量以实际面积按个计算;石膏装饰配花,平面外型不规则的按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第五章 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普通木门窗、实木装饰门、铝合金门窗、铝合金卷闸门、不锈钢门窗、隔热断桥铝塑复合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塑料门窗、防盗装饰门窗、防火门窗等是按成品安装编制的,各成品包含的内容如下;

1.普通木门窗成品不含纱、玻璃及门锁。普通木门窗小五金费,均包括在定额内以“元”表示。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附表一普通木门窗五金配件表,仅作备料参考。

2.实木装饰门指工厂成品,包括五金配件和门锁。

3.铝合金门窗、隔热断桥铝塑复合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塑料门窗成品,均包括玻璃及五金配件。 4.门窗成品运输费用包含在成品价格内。

二、金属防盗栅(网)制作安装,适用于阳台、窗户。如单位面积含量超过20%时,可以调整。

三、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门扇成品安装或门扇制安分列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各种大门门扇上所用铁件均已列入相应定额成品价中。除部分成品门附件外,其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3.定额内的五金配件含量,可按实调整。附表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五金配件表按标准图用量计算,仅作备料参考。

4.特种门中冷藏库门、冷藏冻结间门、保温门、变电间门、隔音门的制作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工料不变。

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无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应另行计算。成品门场外运输的费用,应包含在成品价格内。

四、包门扇、门窗套、门窗筒子板、窗帘盒、窗台板等,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饰面板材可以换算,定额含量不变。

五、包门框设计只包单边框时,按定额含量的60%计算。

六、门扇贴饰面板项目,均未含装饰线条,如需装饰线条,另列项目计算。

七、本章木枋木种均已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需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4。

八、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

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九、玻璃厚度、颜色、密封油膏、软填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玻璃加工,均按平板玻璃考虑。如加工弧形玻璃、钢化玻璃、空心玻璃等,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门窗

普通木门、普通木窗、实木装饰门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金属及其他门窗

1.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门窗、隔热断桥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塑料门窗、防盗装饰门窗、防火门窗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卷闸门、防火卷帘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面积计算。卷闸门电动装置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3.无框玻璃门安装按设计图示门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4.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

5.金属防盗栅(网)制作安装按阳台、窗户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6.防火门楣包箱按展开面积计算。 7.电子感应门及旋转门安装按樘计算。 8.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樘计算。

三、厂库房大门安装和特种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门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百页钢门的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片、切角的重量。 四、门窗附属

1.包门框及门窗套按展开面积计算。包门扇及木门扇镶贴饰面板按门扇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门窗贴脸按延长米计算。

3.筒子板、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4.窗帘盒、窗帘轨、窗帘杆均按延长米计算。 5.豪华拉手安装按付计算。 6.门锁安装按把计算。 7.闭门器按套计算。 五、其他

1.包橱窗框按橱窗洞口面积计算。

2.门、窗洞口安装玻璃按洞口面积计算。

3.玻璃黑板按边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玻璃加工:划圆孔、划线按面积计算,钻孔按个计算。 5.铝合金踢脚板安装按实铺面积计算。

第六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另调整。

二、本章定额油漆已综合浅、中、深各种颜色,颜色不同时,不另调整。 三、本章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己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四、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五、由于涂料品种繁多,如采用品种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六、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三层二玻一纱扇是指双层框三层扇。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系数0.49。木扶手油漆按不带托板考虑。

七、单层钢门窗和其他金属面,如需涂刷第二遍防锈漆时,应按相应刷第一遍定额套用,人工乘以系数0.74,材料、机械不变。

八、其他金属面油漆适用于平台、栏杆、梯子、零星铁件等不属于钢结构构件的金属面。钢结构构件油漆套用安装定额第十二册金属结构刷油相应子目。 九、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0~1.2㎝2以内; 喷中点、幼喷:喷点面积在1.0cm2以下。

十、拉毛面上喷、刷涂料时,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本章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二、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乘以相应系数,按附表6-1~附表6-8规定计算。

三、天棚金属龙骨刷防火涂料按天棚投影面积计算。

四、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五、隔墙、护壁、柱、天棚的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子目。

六、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执行木地板相应子目。 附表:

1.木材面油漆

附表6-1 执行木门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1.00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1.36 双层(单裁口)木门 2.0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单层全玻 0.83 木百页门 1.25 附表6-2 执行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玻璃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双层框扇(单裁口)木窗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单层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木百页窗 附表6-3 执行木扶手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100mm以外 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条100mm以内 附表6-4 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木护墙、木墙裙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系数 1.00 1.00 1.00 1.07 工程量计算方法 系数 1.00 2.60 2.04 1.74 0.52 0.35 工程量计算方法 系数 1.00 1.36 2.00 2.6 0.83 1.13 1.5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按延长米计算 长×宽 木方格吊顶天棚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暖气罩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棚栏、木栏杆(带扶手) 衣柜、壁柜 零星木装修 梁柱饰面 附表6-5 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项目名称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混凝土楼梯(梁式)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3.金属面油漆

附表6-6 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钢门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钢百页钢门 半截百页钢门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钢折叠门 射线防护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铁丝网大门 间壁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附表6-7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操作台、走台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 1.2 0.87 1.28 1.90 1.65 1.82 1.00 1.10 1.00 单面外围面积 按实刷展开面积 展开面积 展开面积 系数 1.15 1.00 1.82 1.0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水平投影面积 展开面积 单面外围面积 展开面积 系数 1.00 1.48 2.74 2.22 1.63 2.30 2.96 1.70 0.81 1.85 0.74 0.89 0.78 1.63 工程量计算方法 洞口面积 框(扇)外围面积 长×宽 斜长×宽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系数 0.71 1.71 1.18 工程量计算方法 重量(t)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1.05 1.32 附表6-8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包镀锌铁皮门

系数 1.00 1.20 1.05 2.20 2.2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斜长×宽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洞口面积 第七章 其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章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时,按第六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货架、柜类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定额附录二。 四、招牌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五、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按成品安装固定考虑。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3.其他面指铝合金扣板面、钙塑板面等。

4.电脑割字(或图形)不分大小、字形、简单和复杂形式,均执行本定额。

六、装饰线条

1.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石材装饰线条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2.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单价中,不再另计。

3.定额中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4.装饰线条按墙面上直线安装考虑,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

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

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系数1.1。

七、壁画、国画、平面浮雕均含艺术创作、制作过程中的再创作、再修饰、制作成型、打磨、上色、安装等全部工序。聘请名专家设计制作,可由双方协商结算。 八、扶手、栏杆、栏板

1.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本定额附录三。

2.扶手、栏杆、栏板的材料规格、用量,其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九、其他

1.罗马柱如设计为半片安装者,罗马柱含量乘以系数0.50,人工、材料不变。

2.暖气罩挂板式是指挂钩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货架、柜台

1.柜台、展台、酒吧台、酒吧吊柜、吧台背柜按延长米计算。

2.货架、附墙木壁柜、附墙矮柜、厨房矮柜均按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面积计算。 3.收银台、试衣间以个计算。

二、家具是指独立的衣柜、书柜、酒柜等,不分柜子的类型,按不同部位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四、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五、压条、装饰线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六、壁画、国画、平面雕塑按图示尺寸,无边框分界时,以能包容该图形的最小矩形或多边形的面积计算。有边框分界时,按边框间面积计算。 七、栏杆、栏板、扶手

1.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2.弯头按个计算。

八、其他

1.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镜面玻璃安装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3.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

4.大理石洗漱台以台面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 5.不锈钢旗杆以延长米计算。

6.窗帘布制作与安装工程量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八章 拆除工程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修缮、改建工程。 二、当室内全部腾空后进行的装饰装修项目(含隔墙及内、外装饰),执行本章定额子目;当室内未腾空进行的装饰装修项目,执行现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装饰装修分册)》。

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主体及部分结构拆除,执行现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建筑·爆破分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铲除饰面面层以实际铲除面积计算。

二、天棚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 三、地面面层的拆除按面积计算,踢脚板的拆除并入地面面积内。 四、木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九章 脚手架工程

第二部分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说明

一、本章脚手架中的钢管及配件(螺栓、底座、扣件)含量均以租赁形式

表示,其他含量(脚手板等)以自有摊销形式表示。

二、建筑物檐高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

建筑物层数指室外地面以上自然层(含2.2m设备管道层)。地下室和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檐高和层数。

三、外脚手架和电动吊篮,仅适用于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需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如发生本章未列的其他单项脚手架时,按结构册相关脚手架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外脚手架

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乘以墙高以面积计算。 二、里脚手架

1.内墙面装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孔洞的面积。但已计算满堂脚手架的,不得再计算内墙里脚手架。

2.搭设3.6m以上钢管里脚手架时,按9m以内钢管里脚手架计算。 三、满堂脚手架

1.凡天棚操作高度超过3.6m需抹灰或刷油者,应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单层以设计室外地面至天棚底为准,楼层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斜天棚或斜屋面板以平均高度计算)为准。

2.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操作高度按5.2m计算(即基本层高3.6m),每超过1.2m计算一个增加层。每层室内天棚高度超过5.2m,在0.6m以上时,按增加一层计算;在0.6m以内时,则舍去不计。 例如:建筑物室内天棚高9.2m,其增加层为:

(9.2-5.2)÷1.2=3(增加层)余0.4m,则按3个增加层计算,余0.4m舍去不计。 四、电动吊篮

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十章 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一、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所需的垂直运输,均按本章定额执行。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划分定额子目。如檐高达到上一级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一级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三、建筑物檐高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

建筑物层数指室外地面以上自然层(含2.2m设备管道层)。地下室和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檐高和层数。

四、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包括6层以上(或檐高20m以上)的垂直运输、超高人工及机械降效、清水泵台班、28层以上通讯等费用。建筑物层数在6层以上或檐高在20m以上时,均应计取此费用。

五、7~8层(檐高20~28m)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只包含本层,不包含1~6层(檐高20m以内)。当套用了7~8层(檐高20~28m)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时,余下地面以上的建筑面积还应套用6层以内(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

9层及以上或檐高28m以上的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除包含本层及以上外,还包含7~8层(檐高20~28m)和1~6层(檐高20m以内)。当套用了9层及以上(檐高28m以上)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时,余下地面以上的建筑面积不再套用7~8层(檐高20~28m)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子目和6层以内(檐高20m以内)垂直运输子目。

六、建筑物地下室(含半地下室)、高层范围外的1~6层且檐高20m以内裙房面积(不区分是否垂直分割),应套用6层以内(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

七、建筑物垂直运输定额中的垂直运输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安拆费以及路基铺垫、基础等费用,发生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檐高20m以内建筑物垂直运输

当建筑物层数在6层以下且檐高20m以内时,按6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工程量。包括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等建筑面积。 三、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1.檐高在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超高折算层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乘以按本条第3款计算的折算

层面积,计算工程量。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第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超高折算层层数,以建筑物楼面高度20m及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为折算层面积,乘以超高折算层层数,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而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剩余6层以下(不含第6层)的建筑面积套用檐高20m以内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实际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等)套用7~8层子目,剩余6层以下(不含第6层)的建筑面积套用檐高20m以内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超过29.9m,或檐高在28m以下但层数在9层以上时,按3个超高折算层和本条第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相乘计算工程量,套用9~12层子目,余下建筑面积不计。

第十一章 成品保护工程

说明

1.成品保护指对已做好的项目表面上覆盖保护层。

2.实际施工采用材料与定额所用材料不同时,不得换算。

3.玻璃镜面、镭射玻璃的成品保护按大理石、花岗岩、木质墙面子目套用。

4.实际施工中未覆盖保护层的,不应计算成品保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成品保护按被保护的面积计算。

2.台阶、楼梯成品保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dap.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