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DIC处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3-10-22 00:5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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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DIC处理指南

1. 目的

产科DIC是一种严重威胁产妇和胎儿生命的并发症。为向妇产科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咨询服务人员提供DIC治疗的指导原则,依据《临床输血咨询服务管理程序》4.13.3条款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2. 使用范围

适用于妇产科医师对DIC患者的治疗和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咨询服务人员向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3. 职责

妇产科经治医师

3.1.1 负责对DIC患者的救治,必要时请血液科医师会诊。

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咨询服务人员

3.2.1 负责提供治疗DIC的合适血液,并向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4. 指引要点

病因

胎盘早剥、羊水栓塞、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胎死宫内和产科失血性休克、重症感染等均可诱发DIC。

妊娠期凝血因子增加,血液处于高凝和低纤溶状态,构成促发DIC的基础。

一旦某种病理情况使凝血物质进入物体血液循环,从而具备启动凝血系统引发DIC。

临床特点

产科DIC一般病程短,病因常较明确,去除病因是治疗产科

DIC的关键。病因消除后,DIC多能迅速好转。

4.2.2 不同发病原因,其DIC发病机制和特点各不相同,如妊髙征和死胎滞留并发DIC,部分患者表现为慢性DIC;而羊水栓塞并发DIC,起病突然,病症凶险。

实验室检查

血小板数<50×109/L;PT及APTT延长超过正常对照的1.5

倍;纤维蛋白原<1.0g/L和D-二聚体阳性,高度提示DIC。

D-二聚体对DIC的早期诊断具有一定价值。抗凝血酶III(AT-III)含量及活性降低,对DIC具有诊断、指导治疗及疗效监测等意义。

简易诊断

(1) 血液涂片观察:瑞氏染色,油镜下观察破碎的红细胞易见,血小板罕见,DIC可能性大。

(2) 试管法凝血时间测定:①取2~3ml的静脉血放入一个清洁的试管内;②将此试管握拳中保温(即体温);③4min后慢慢倾斜试管,看是否有凝块形成,然后再每分钟重复,直到血液凝固和试管能颠倒为止。正常情况下凝块将在4~11min形成,但在15~20min后仍为液体状态。

治疗

4.4.1病因治疗

(1)娩出胎儿和胎盘。

(2)如有迹象表明子宫内有残留或坏死组织时,排空子宫。 (3)如宫缩无力给予子宫兴奋剂以促进子宫收缩,如催产素、麦角新碱和前列腺素类药物。

4.4.2 扩容治疗

(1)采用晶体液和人工合成胶体液补充有效循环血量,确保组织灌注和供氧。

(2)有学者认为估计失血量在1000ml以上迅速开放2条静脉通道,在抽血做交叉配血的同时快速输入平衡盐液2000ml(45min内),既能补充血容量,又能起稀释作用,可避免DIC的发生(孕产妇处于高凝状态)。

4.4.3 成分输血

(1)当Hb<80g/L时需要输注保存7天内的悬浮红细胞。如病情紧急,来不及做交叉配血者,可选用ABO和Rh血型同型或O型红细胞输注。

(2)如出血不能控制和凝血试验显著异常,可用:①血小板2个治疗量;②新鲜冷冻血浆10~15ml/kg体重;③冷沉淀2U/10kg体重作替代治疗,为去除病因赢得宝贵的时间。

4.4.4 抗凝治疗

(1)为阻止凝血因子进一步消耗,防止微血栓形成,可采用复方丹参注射液、低分子右旋糖酐、噻氯匹定等抗凝治疗。

(2)肝素的应用存在争议,目前倾向于不用(高凝期、慢性DIC

和羊水栓塞例外),理由是:

a)产科DIC的病因容易去除,一旦病因去除DIC即可逆转。 b)产科临床上所见DIC多为消耗性低凝期或继发性纤溶亢进期,初发性高凝期持续时间较短,不易发现。

c)高凝期已消耗血小板和凝血因子,包括AT-III。

d)肝素的抗凝作用依赖AT-III,如果血循环中的AT-III水平低于正常浓度的50%,肝素的抗凝作用很有限。

e)如果要用肝素治疗则应与AT-III浓缩剂合用,目前该制剂不易获得。

f)近年报道低分子量肝素对AT-III依赖性较少,可以试用,剂量为75~150IU/(kg·d),每天给药1次,持续静脉滴注,连用3~5d。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9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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