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宏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8万只压铸件项目审批

更新时间:2024-03-26 20:2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宁波市鄞州宏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8万只压铸

件项目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8万只压铸件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宏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云龙镇顿岙村7号工业B地块

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由于铝合金具有很好的流动性和可塑性,而且铸造加工是在有压力的压铸机中铸造,因此铝压铸件可以做出各种较复杂的形状,也可作出较高的精度和光洁度,从而很大程度的减少了铸件的机械加工量,不仅节约了电力、金属材料、还大大节约了劳动成本。宁波市鄞州宏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投资1240万元在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7号工业B地块建设年产58万只压铸件项目,压铸件为气动以及灯具配件,总用地面积为55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290平方米。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备〔2013〕292号”文件对该项目核准咨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有熔化烟尘、脱模废气、金属粉尘、CODcr、BOD5、SS、NH3-N、脱模废水、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熔炼炉废渣、脱模废渣、废机油、含油抹布以及噪声等的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排放源 (编号) 压铸 污染物 名称 熔化烟尘 脱模废气 防治措施 经集气罩和机械吸风装置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烟囱高空排放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烟囱高空排放 经布袋过滤后通过风机向15米高空排放 预期防治效果 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金属熔炼炉)第二时段二级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抛丸 金属粉尘 1

水 污 染 物 压铸 员工生活 员工生活 CODcr BOD5 SS NH3-N 近期经化粪池和污水净化池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排放标准后,排入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放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 脱模废水 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 金属废屑 固 体 废 物 外协单位收购 熔炼炉废渣 生产固废 脱模废渣 废机油 含油抹布 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GBl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噪 声 在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与更新,加强管理,禁止大声喧哗的基础上,使厂界噪声达标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周围环境无生态敏感因素,不产生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环评认为宁波市鄞州宏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8万只压铸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宁波市北仑区总体规划;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三废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空气和声环境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等级。只要企业在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转管理中遵循“三同时”原则,充分落实本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强化管理,积极实施绿化,在安全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的前提下,本环评认为,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7cr.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