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层面和深度整理

更新时间:2024-05-18 14:2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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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工作分类和各级别深度要求

城市规划(又称为城乡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我国城乡规划法中所说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而对于规划工作人员,除了上述的规划内容外,还有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设计。当然这不属于法定规划的工作范畴,无法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

下面将对各项分级规划的工作内容深度的要求进行介绍。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strategy for urban developent)

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期性、决定全局的谋划和规划。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城市发展战略是关注城市中整体和长远发展影响的问题,进行重大、全局、决定性意义的规划。

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关注内容:

1、从宏观层面上把握城市发展的定性、定位、定向。

2、重点关注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生态格局、交通系统。

城市发展战略,简单的说,就是结合城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区域地位对城市的未来发展所做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相对稳定的、决定全局的谋划。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战略规划不是我国城市规划法定体系的部分,规划的内容和要求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战略规划过程中更为注重思维的灵活性,主要包括内容组织、工作方式、成果表达等,目前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发展方面

空间结构规划是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最直观的也是首要的方面。空间结构即是对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有效配置,它一般包括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城市结构布局、交通网络等方面的内容。对区域、经济和城市结构自身发展变化的分析构成了结构规划的重要背景和依据,战略规划所应扮演的角色是将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在可能和需要解释为空间的语言。

(1) 城市结构布局

主要是研究城市整体的空间结构和城市空间形态的塑造,构造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通过前面的城市社会经济研究,得出关于城市规模的结论,还有城市的产业布局、用地规模、发展方向、环境容量、经济总量等规模要素也得到确定,再结合对城市基本地理条件、环境条件、历史演化、生态状况的分析,进一步落实到空间结构层面。

(2)交通网络

对交通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进行规划,构筑空间结构的支撑骨架。城市内部交通网络的构成应当体现整个区域性交通网络的组织。交通网络的分析包括了交通网络的种类和形成,城市节点之间和地区之间连接的方式,不同交通模式之间的转换、开发与交通的关系等,提供一个多选择、容量大、安全便捷及环保的城市交通运输规划大纲。

2. 经济发展方面

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工业化、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发展,城市更应该是社会经济的载体,为社会经济服务。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目的也是为了能更合理的让城市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经济发展战略包括城市产业的选择、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竞争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通过经济发展分析为城市空间结构规划提供必要的框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实践

开始以来,经济发展规划一直是战略规划的研究重点。目前在战略规划的实践中关于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部分主要是描述性的,并大量运用对GDP 的分析,以它作为衡量城市经济是否成功的单一指标。在西方,作为城市空间结构规划的分析框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侧重于就业与收入,并将其与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同土地用途的总体需要相联系,相比之下,国内对这些要素甚少涉及。而且经济发展规划也不是中国规划师的强项,这方面的工作应该往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努力,这部分工作应考虑引入经济学方面的专业人士来负责承担。

3 .社会发展方面

传统的城市规划工作,一般把主要精力放在城市物质环境设施的布局和建设上,但较少考虑这种布局和建设究竟要达到什么样的社会目的,因而往往对社会现状缺乏必要的分析研究,也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致使规划方案不具备足够的说服力。城市社会的研究包括对居民的生活行为和行为组织系统的分析。城市居民和群体组织是现代城市规划的主体,城市社会结构代表了现代社会整体风气的走向,进行这方面的社会分析有利于我们从总体上认识当前城市生活的特质和主流,把握城市未来的发展趋势。在高度全球化的当今世界,伴随着资本与技术的迅速蔓延,文化的扩张与交融也成为全球化的必然趋势之一。城市越发展越需要文化与精神的支撑,如何从历史的角度把握城市的成败得失,如何更好的尊重、保护和延续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精髓,如何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利用其具有竞争力的城市文化资源来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城市移民与多源文化的研究,增加城市移民的认同感,以及如何创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等等都是战略规划需要研究重点。

4 .环境发展方面

城市的健康发展要立足于与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相适应,在维持区域自然生态系统支撑能力的基础上,贯彻保护环境节约利用土地的国策,建构合理、稳定、均衡的城市生态结构,满足经济高速发展条件下城市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维护优化的需求。如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深化方案中提出以山、城、田、海的自然特征为基础,构筑“区域生态环廊”、建立“三纵四横”的“生态廊道”,建构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结构体系。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并促进其价值的提升,美化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城市环境污染,降低酸雨、降尘、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的潜在危险。

以上所举的几点是大部分城市发展战略规划都涉及到的,此外不同的城市在规划时还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关的专题研究内容,或对某一方面的内容的研究更加侧重,比如杭州、西安这样的历史文化名城,人文历史方面的研究必然成为一个重点,而厦门,光是海湾型城市建设就做了专门的战略规划研究。在做这些基础内容的研究过程中,有关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城市职能等方面的战略也跟着显现。总体上说内容简化、突出重点、无程式化是战略规划的一大特色和优点。

城镇体系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镇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它将为政府进行区域性的规划协调提供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依据,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找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总体规划:

城市各项发展建设的综合布置方案。规划的空间范围,一般必须综合考虑与该城市发展有关联的地区。规划的期限根据中国有关规定,远期一般为20年,近期一般为5年。

作用: 在中国,城市规划工作一般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两个规划设计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是较长时期内整个城市发展的综合布局;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就城市中一个局部地区(如近期建设地区)具体地安排各项建设。

内容: 一般包括:①论证城市发展依据,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城市人口规模,选定有关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②进行城市用地选择,确定规划区范围和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确定城市布局形式和城市功能分区;③制定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④制定给水、排水、防洪、供电、供热、燃气供应、邮电和城市用地工程准备措施等各项工程规划,并制定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的规划;⑤制定城市活动中心和主要公共建筑位置的规划方案;⑥制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⑦制定城市郊区规划;⑧地震设防城市应制定城市防震规划;⑨改建旧城区的城市,应制定城市改建规划;⑩确定近期建设地区范围,制定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1)估算城市近期建设总投资;(12)拟定实施规划的步骤和措施。

总体规划中应附有图纸和相应文件,例如:①城市现状图;②城市用地评价图;③城市环境质量评价图;④城市规划总图;⑤城市各项工程系统规划图;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图;⑦城市郊区规划图;⑧总体规划说明书(包括投资估算)。根据城市的不同规模、性质和特点,规划图纸可以适当合并或增减。图纸一般为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城市郊区规划图用较小的比例尺。

规划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城市各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的城市布局结构,并落实在土地的划分上;要妥善处理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及城镇、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新建与改建、当前与长远、平时与战时、需要与可能等关系,使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步骤、内容相协调,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注意城市景观的布局,体现城市特色。

方法和步骤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为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所依据,城市政府部门应先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就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布局结构、规划标准、各项工程系统的规划等重大问题提出原则意见,再据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资料调查 :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搜集、调查的主要基础资料有:①城市自然条件和历史资料。如地形、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城市历史沿革等资料。②技术经济资料。如矿藏、水资源、燃料动力资源、农副产品等资料;城市人口资料,土地利用情况;工矿企业、对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卫生、金融,商业服务业等部门的现状和发展资料。③城市现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园林绿地、名胜古迹等资料。④城市环境及其他资料。如环境监测成果,废气、废水、废渣、城市垃圾等及其他影响环境的因素(放射性污染、噪声、振

动等),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等。

方案比较 :在研究论证城市发展依据和选用适宜的各项城市规划定额指标的基础上,从城市与区域的有机联系、城市干道系统和空间布局的协调合理等方面着手,结合工程系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因素,对城市总体布局进行多方案的比较,以便就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作出综合评价,选择符合实际条件的最优方案。

征询意见: 规划编制过程中,可采取调查会、展览会、评议会等形式听取人民群众、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作为抉择的参考。

审批: 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直辖市的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 100万以上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市辖的县城、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如确需修改,应报请原审批机关同意。

分区规划:district planning

分区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在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分区规划宜在市区范围内同步开展,各分区在编制过程中应及时综合协调。分区范围的界线划分,宜根据总体规划的组团布局,结合城市的区、街道等行政区划,以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物确定。编制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分区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和总体规划一致。

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则规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二)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

(三)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四)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五)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分区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二)分区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分区位置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及建筑容量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

分区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一) 总体规划对分区的要求;

(二) 分区人口现状;

(三) 分区土地利用现状;

(四) 分区居住、公建、工业、仓储、市政公用设施、绿地、水面等现

状及发展要求;

(五) 分区道路交通现状及发展要求;

(六) 分区主要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分区规划文本的内容 :

(一)总则:编制规划的依据和原则;

(二)分区土地利用原则及不同使用性质地段的划分;

(三)分区内各片人口容量、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列出用地平衡表;

(四)道路(包括主、次干道)规划红线位置及控制点坐标、标高;

(五)绿地、河湖水面、高压走廊、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的保护管理要求;

(六)工程管网及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要求。

分区规划图纸 :

(一)规划分区位置图。比例尺不限一致,表现各分区在城市中的位置;

(二)分区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0,

内容为:

1、分类标绘土地利用现状,深度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2、市级、区级及居住区级中心区位置、范围;

3、重要地名、街道名称及主要单位名称。

(三)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内容为:

1、规划的各类用地界线,深度同现状图;

2、规划的市级、区级及居住区级中心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3、绿地、河湖水面、高压走廊、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的用地界线和保护范围;

4、重要地名、街道名称。

(四)分区建筑容量规划图,标明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及分区界线;

(五)道路广场规划图

1、规划主、次干道和支路的走向、红线、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2、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和用地范围;

3、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和用地范围;

(六)各项工程管网规划图。根据需要分专业标明现状与规划的工程管线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标明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制定:

1 组织编制机关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2 编制单位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3 编制要求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

2、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4 基本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5 征求意见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

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6 编制成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则、分图图则,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审批

1 批准与备案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采用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备案。

2 审查会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审查通过

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审批机关。

3 公开公布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4 档案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

5 评估和维护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

修改程序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控制性单元规划(探索):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存在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反馈不到位的问题,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作为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总规与具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的有效载体,弥补了这一缺陷,其编制是对现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补充与完善,应遵循弹性、可更新、重点突出、注重与城市规划管理配合、控制与管理相结合等编制原则,编制内容及重点包括总体定位、规划规模、开发控制等九个方面,编制的进一步发展应与总体规划同步开展、加强与城市规划管理的衔接、形成总规与控规互动机制、加快应用规划新技术。

1 前言

201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其中第十一条提出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简称“单元规划”)编制是结合城市规划管理实践的需要,对完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规划体系的有益尝试,旨在将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进一步分解,有效指导控规下层次规划编制,促进城市总体控制目标由上至下的衔接和落实。

2 现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问题及单元规划作用与层面

我国现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一步细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各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规划期一般为20年)内城市发展在宏观层面上的战略布署和发展蓝图,对人口分布、功能布局、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基础设施做总体安排,具有宏观性、战略性、综合性等特点。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其战略性的发展趋向愈加明显,且其调整修编的准备程序等工作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对城市的建设发展需保持相当的结构完整性和政策连续性。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总体规划编制涉及面广,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十分复杂,

其成果一般不作为指导单一区块城市开发和建设的直接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地区城市建设的直接依据之一,用地面积一般为8~12hm2,其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需要体现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兼顾地方的实际利益,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的环境品质和城市总体战略意图的贯彻落实。因此,两者之间的衔接尤为重要。按目前的城市规划体系,分区规划作为两者衔接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编制主体缺位、与地区实施性规划的衔接以及分区规划的技术标准和成果规范等问题。具体规划成果方面存在总规与控规之间衔接反馈不到位。首先,总体规划从编制到通过审批,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需要编制分区规划等下层次规划,才能将总体规划的内容进一步深化落实,从总体规划编制到真正运用于指导控规,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往往导致总规与控规之间衔接的时效性差,因而出现控规编制缺乏上层次规划依据,或上层次规划依据未及时更新的情形。其次,控规中对上层次规划的调整又未能及时反馈,总规层面缺乏一个平台承载控规对总规的更新,通常是总规编制完成后就束之高阁,接下来的控规编制则屡屡在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等指标上突破总规,总规与控规之间缺乏反馈,从而总规与控规之间的衔接不畅影响了总体规划的实施效果。

建立“覆盖全市、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序”的城市规划体系,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实现规划落地的重要前提。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作为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总规与控规衔接的有效载体,其编制是对现有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补充与完善,是城市总体规划落实的重要环节和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分级管理中有效解决市、区部门协同运作问题的关键环节之一。根据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从上至下依次可分为四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城市总体规划,第二层面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分解总体规划,明确建筑总量、用地性质、公共服务设施等指标;第三层面是具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三个层面是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第四个层面是按照已批准的规划实施项目管理。

3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成果是用未衔接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自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注重编制成果的可操作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弹性原则。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城市发展的渐进性和不可预见性是共存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要为城市发展留有一定余地,以便于“单元规划”能够持久有效协调。(2)可更新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

作为城市信息和资源的平台,内容和成果会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单元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作为一个长期过程,只有在单元规划编制完成后根据现状和规划的变化进行周期性的调整和修正,对单元规划成果进行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才能保证其长期有效地进行。(3)重点突出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要注意重点突出的原则,一是对城市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的控制,二是“单元规划”编制控制内容应重点突出。(4)注重与城市规划管理配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要充分注重与城市规划管理的配合。第一,体现在“单元规划”对城市规划管理的控制与引导作用;第二,注重单元规划编制成果与城市规划管理的协调和配合。(5)控制与管理相结合原则。控制与引导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面向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目的和手段。要注意把握好控制与管理在技术层面上的“度”,控制太弱、引导太强会使“单元规划”调控作用失效;控制太强、引导太弱又阻碍了城市的合理发展。在“单元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尽可能寻求控制与引导的平衡。

4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内容及重点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成果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单元规划这一层次,解决了过去在编制具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多大的地域内应编制一个详细规划,各个详细规划之间如何衔接,详细规划中哪些内容是强制性的、不容随意变更,以及多大程度的变更才须进入规划修改程序等问题。以单元规划为基本单位,对人口、建筑容量进行分解和控制;落实社区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确定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分布和规模;提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则遵循单元规划所提出的原则与控制要求。总体来说,“单元规划”编制内容包括九个方面。

4.1总体定位

以社区为基本研究单位,确定单元规划编制的功能定位和基本要素。同时,按照“无缝衔接、全城覆盖”的要求,确定单元的范围。一个社区(街道)一般以主要干道、河流等自然界限等划分为2-3个规划发展单元。

4.2规划规模

包括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等。按照分区规划对于总量的分解要求,确定各单元在人口、用地、建筑容量等方面的规划控制指标,属强制性控制要求。人口规模指标的确定,取决于

社区住宅建筑总量、人均居住用地、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作为上限控制指标,以此作为规划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依据。建设规模包括可开发用地和建筑总量(特别是住宅建筑总量)等。按分区强度控制要求和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对开发用地和新增住宅建筑量进行控制和引导。

4.3开发控制

根据地区功能定位和环境、交通承载力,建立开发强度分区,控制地区开发强度。依据中心城总体开发规模和配套设施的状况,划分为适建型、协调型、控制型三类街坊,对三类街坊的开发控制要求作出规定:适建型可以进行整体开发建设的地区;协调型在完善各类配套要求和满足其他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度进行小规模开发;控制型不再新增居住用地,只增加用于完善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化等公共配套型用地,并明确三类街坊不同的开发策略。

4.4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强调均衡布局。具体落实绿地系统规划中所确定的用地,并提出规划绿地指标,作为强制性指标。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综合考虑绿地服务半径、人均服务水平等因素,社区级公共绿地具体范围可适当调整。

4.5风貌保护

划定风貌保护区范围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范围等;落实已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市级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的位置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范围等保护要求,并以此作为详细规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4.6空间景观

通过建筑高度、公共空间、路径(景观道路)、界面(连续界面、开敞界面)等景观要素对景观控制区、景观控制带及景观控制节点等提出控制要求。

4.7公共服务设施

落实分区规划确定的市级、区级设施等。居住配套教育设施在行政区范围内统筹考虑。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在社区范围内综合平衡、合理布局。一般来说,各类设施在空间布局上分为定位与不定位两类,具体范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

4.8道路交通设施

道路红线和轨道交通控制线作为强制性要求,作为详细规划编制的刚性依据。同时,根据各专业规划落实各类交通设施(如轨道交通站场、公交换乘枢纽、社会停车场、加油站)等的布局,在空间布局上同样分为定位和不定位两类,具体用地范围则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

4.9市政基础设施

依据各专业规划,单元规划内表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主要是在次分区范围内经综合平衡后所确定的大型公共性设施。在布局上,分为定位与不定位两类。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地区发展需要,并与各专业主管部门协调,在满足系统规划的前提下可作适当调整。

总而言之,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强调“定性质、定功能、定总量”,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差别处理、注意实效”的原则,强调单元内区域平衡,不强求所有内容均要定位,而保留相当的弹性和灵活性。总体来看,单元规划更加注重强制性和指导性的有机结合。一般由十个强制性规划要素构成: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和高度、公共绿地、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城乡安全、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等内容。这些要素既是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在编制单元上的分解,又是指导下一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强制性要求。同时,编制单元还有三个指导性指标,分别是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轮廓线规划要求和特殊颜色限制等。

5 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发展展望

5.1单元规划编制与总体规划同步开展

为了加强总规与控规的衔接互动,可将规划编制主要分为总规和控规两个阶段。总

规阶段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其中,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应根据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规划发展单元的边界,确定单位规划编制及主要控制内容,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单元规划应与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同步开展,避免当前规划编制体系中等待总规批复后再逐级编制分区规划、控规,而导致总体规划的指导滞后、总规与控规脱节等弊端。

5.2加强与城市规划管理的衔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和事务也同时发生变化,政府应积极应对这些变化,及时解决城市发展的新问题,修正不合理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精细化与深入形成的规划成果,能切实有效指导控规编制,是城市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城市管理从“计划性”向“精细化”转变的需要。在今后其成果编制过程中更应充分考虑城市建设的渐进性和市场的需要,加强与城市规划管理的衔接,注重形成可操作性强的城市规划成果。

5.3以单元规划为平台,形成总规与控规互动机制

以总规成果指导控规的编制,加强总规对控规的指导,将总规的内容分解落实到单元规划,通过单元规划的控制内容,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并有效监控控规阶段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同时加强控规对总规的及时反馈,建立单元规划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总规成果的动态更新在控规阶段的规划编制以及以控规为依据进行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因此,在控规阶段的规划编制中需调整规划发展单元控制内容时,应视情形处理,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反馈,及时动态更新到单元规划控制内容中,以保证规划发展单元控制内容的科学性和时效性。通过更新规划发展单元控制内容,实现总规的动态更新。

5.4加快应用规划新技术

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所具备的各种数据,尤其是空间数据及其属性数据的综合能力和分析能力,可有效解决城市规划中的复杂问题。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的编制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城市信息资料作为基础,其中包括城市功能分区、城市空间、城市道路、城市市政设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信息量是相当庞大和全面的。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这些城市信息需要迅速的更新和查阅。随着电脑技术的不断发展,“单元规划”数据

结合GIS等规划新技术作为工作的平台,在计算机系统的支持下对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数据进行采集、编辑、组织、管理、输出及更新,为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的完成“单元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这是“单元规划”编制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建设“数字城市”过程中,我们应积极有效的利用已有的规划新技术,为城市规划编制提供坚实的基础和科学的方法。

修建性详细规划:site plan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是: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基础资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三)各类建筑工程造价等资料。

规划流程:

1、成立组织机构

2、收集必要规划资料:A、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设计条件);B、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C、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E、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

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

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

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

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

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

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

9、编制文本说明

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

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

成果: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透视图-满川制作设计意图的透视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6)绿地率。

7)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图纸

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

2、规划地段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

4、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5、竖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6、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

7、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

审批:

提交成果报相应规划局审批。

概念规划:Concept Planning

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新的提法,它更不受现实条件的约束,而比较倾向

于勾勒在最佳状态下能达到的理想蓝图。它强调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概念规划在国外比较常见,它不是规划层次系列中的某一层次,而是在任何一个层次均可进行概念规划。但是,由于概念规划侧重于发展方向和各学科的综合平衡,而不是作出详细的规划设计,因此多出现于城市的、社区的或局部地带的层面和规划范围。

概念规划设计的内容:主要是对城市发展中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专门的研究,从经济、社会、环境的角度提出城市发展的综合目标体系和发展战略,以适应城市迅速发展和决策的要求。

与总体规划设计相比:概念规划强调内容简化,区分轻重缓急,注重长远效益和整体效益。概念规划提供的是客观的全局性的发展政策与设想,在微观层面(具体操作层面)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微观层面的内容可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

概念性规划设计的特点:

(1)更具想象空间和创造性思维,更具前瞻性。

(2)讲究结构上、整体上的谋划,抓主要矛盾。

(3)运用模糊辨证,允许存在偏差。

(4)便于规划的科学分工和组织协调,少数规划人员即可完成。

(5)快速灵活,成本低,效率高,便于及时编制,及时修订,及时更新,应用广泛。

(6)是大中型项目必走的环节,可以有效地理清项目设计思路,增强设计的合理性。

(7)任何项目在设计前做概念性规划,可以有效的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避免建设过程中或是建成后的修改调整。

(8)是社会向前进步的标志,是项目建设走向成熟的必然产物。

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图集,包括区位分析图、市场分析图、现状分析图、功能分区图、项目布局示意图、标志性景观及风格控制示意图、概念性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重点项目示意图及相关文字和图表说明等。无须配备文字说明书。

总体城市设计

一、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

1、城市设计总则 深入研究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潜力,提出城市设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对策。

2、城市特色分析 城市特色指在充分了解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等人文环境特点的

基础上,切合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分析不同地域的环境特质,明确城市发展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城市人工环境的开发与自然人文环境保护的关系,确定总体城市设计的原则和对策。包括:自然环境——根据地质、地形、气候等地理条件,考虑生态特色和物种保护等因素,利用自然山水等景观资源,充分协调设计对象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城市格局——清晰地认识城市空间的结构特点和整体景观格局。 历史文脉——保护和延续设计对象所在区域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的传统文化、地方习俗、城市形态、使用功能和建筑风格等。

3、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 从城市整体出发,从土地利用模式、空间组织的特点、三

维空间的形态等方面分析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包括: 土地利用——提出设计对象的土地使用性质和空间组合的模式。 街区格局——考虑街道网络格局和街区的规模和形状的特点。 交通组织——综合组织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各类交通,有机组织人的活动和城市生活。 城市形态——选择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城市形态,做出大致的高度、密度和体量分布,确定城市主要天际线。 开放空间——确定自然旷地、公园绿地、广场和街道等城市主要开放空间系统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 绿地系统——确定不同类型绿地的设计控制要求。 城市意象元素——确定构成城市意象的地标、节点、路径、边缘和片区及其分布。通过对城市空间形态特征及重要特色资源的分析,对城市基本风貌特色进行提炼,提出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基本对策,构筑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

4、城市景观结构 确定城市竖向轮廓与建筑高度分区、高层建筑和制高建筑的布局、

视觉走廊及眺望系统;对现状建筑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城市色彩、照明、建筑风格、建筑小品等建筑景观方面的整体设计构思;对具有标志意义的城市出入口、江河湖海沿岸和城市制高点、景观点所及的城市天际线、竖向轮廓进行设计控制;组织城市雕塑与标志系统。

5、城市公共空间系统 城市绿地系统与山水环境、广场空间、街道空间以及其他开放

空间的环境特征,提出建设的目标、原则与对策。根据城市游憩、健身、文化、娱乐、集会、庆典、休憩、交往等各类人文活动的行为特征和分布规律,合理确定城市公共空间的社会活动性质、内容、规模,提供相应的环境设施条件,进行市民活动系统规划设计。 确定各类绿地的位置、规模、性质,提出艺术风格要求和绿化控制指标;确定城市中心广场、中小型公共广场、专用广场的位置、性质、规模、尺度、场所意义特征、界面控制要求以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路径,对重要公共建筑的附近广场提出指导性意见;从空间环境质量的角度对城市的路网、线形、性质、交叉口及断面、路面铺装、街道绿化及相关环境设施提出要求,明确主要街道空间的景观特征,组织城市步行空间,合理安排各种静态交通设施;对城市自然生态和山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滨水环境建设进行总体设计。

6、主要功能区空间环境规划设计 分别对居住区、中心商务区、工业区、历史文化

风貌保护区、文化娱乐区、教育科研区、旅游度假区、自然生态保护区等城市主要功能区的空间环境改造提出目标、原则与对策。

7、标志性节点 结合重要景观节点,对重点地段,如:市中心、重要广场、商业步

行街、城市步行街、城市出入口、重点公园、滨水地区等空间形态进行概念性形态设计并提出相应导则。

二、总体城市设计文件

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包括城市设计导则、图纸和附件,附件包括说明书、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应以文字、图纸方式表达,并对城市设计的相关方面按照原则性规定和指导性建议分类予以表述,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与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其城市设计导则纳入城市总体文本,城市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有关资料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一并收录。

三、总体城市设计图纸和模型

总体城市设计图纸包括:各系统的城市设计图纸、重点地段详细体型环境设计意向图和必要的城市设计图则。

1、各系统的城市设计图纸比例:市域采取1:50000;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宜采用1∶10000~1∶25000;各分区宜采用1:5000~1:10000;新城宜采用1∶5000~1∶10000;建制镇为1∶5000。主要包括以下图纸: (1)现状分析图; (2)景观要素分布图:标明城市标志、节点、路径、区域、边界等景观要 素的分布; (3)风貌特色分区规划图:结合城市功能分区,划定城市不同风貌特色的 范围; (4)建筑密度分区规划图; (5)建筑高度分区规划图: (6)景观廊道及眺望系统设计图; (7)道路系统分析图; (8)绿地广场系统规划图; (9)景观特征区空间环境设计图; (10)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保护规划图; (11)市民活动系统规划图; (12)其他图纸:如城市滨水地区空间环境设计图、总体规划调整建议图等, 应根据实际需要绘制。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新城规划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其图纸比例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新城规划的图纸比例相一致,并尽可能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新城规划图纸中的相关图纸合并绘制。

2、重点地段型体环境设计图。

3、城市设计导则图根据不同情况按适当比例绘制,表达内容与城市设计导则相一致。

4、表达空间意象的模型或三维动画(具体按照甲方要求制作)(若模型比例小于1:3000,如在1:2000——1:500之间,还需增加相应深度的设计图纸以指导模型制作,其深度可参照局部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局部城市设计

一.局部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

1、场地特色分析 主要包括:周边环境;街区格局;历史保护等

2、公共空间组织 通过对公共空间的平面和竖向形态,空间的主次、联系、方向、尺

度和风格特征,空间的出入口、流线的研究,提出空间系统组织、功能布局、形态设计、景观组织、尺度控制、界面处理等方面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3、建筑群体形态设计 对建筑群体组合的形态、建筑造型、位置、尺度、题量、层次等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

4、道路交通设施设计 协调道路交通设施与建筑群体、公共空间的关系,对交叉口的形式与尺度、局部线型和断面组织、绿化、人行天桥与地道的布置与形式,人行道断面组织及地面铺装、停车场地、公交站点和交通信号灯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5、绿地设计 对绿地布局与风格,植物选择与配置,绿地内部建筑小品设计意向、位置、风格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

6、色彩与建筑风格设计 根据设计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提出该地段的色彩基调控制与点缀色配置要求,编制可选用的色彩系列,对建筑的形式、风格、外部材质等提出控制建议。

7、景观设计 景观设计包括景观系统规划、景观节点设计、景观街区设计、景观道路设计。

8、照明设计 对于广场、街道、建筑群和绿化的照明方式、照度、灯光形式和布置、色彩以及节日照明进行安排。

9、环境设施设计 对于广告、牌匾、花坛、喷泉、候车亭、电话亭、售货亭、公共厕所、邮筒、垃圾箱、路标、座椅等小品设施的位置、造型等提出建议。

二、局部城市设计成果

局部城市设计文件包括城市设计导则、图纸和附件,附件包括设计说明、专题研究和基础资料

三、局部城市设计图纸和模型

1、局部城市设计图纸比例为1∶500~1∶2000,主要包括以下图纸: (1)位置图; (2)现状图; (3)建筑质量现状分区图; (4)土地利用与建筑容量控制图; (5)建筑群体形态设计图; (6)公共空间结构布局图; (7)主要街景立面设计意向图; (8)群体空间意向设计效果图;(9)道路交通设计图; (10)绿化系统设计图; (11)主要节点设计图; (12)夜景照明设计效果图。

2、根据地块不同特点,可以对相关图纸适当删减或合并。 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局部城市设计,其图纸比例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比例相一致,并尽可能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比例相一致,并尽可能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相关图纸合并绘制。

3、局部城市设计导则图表根据不同地块情况按适当比例绘制,表达内容应与城市设计导则一致。

4、表达空间意象的模型或三维动画(模型比例尺1∶500~1∶2000)。

总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内容对照表

总体城市设计 局部城市设计 编制对象 以城市整体宏观原则和整体对策为主要内容;并以总体规划的功能空间分类(如用地分类)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以对微观具体要素的设计控制为目的;是对具体要素的体型空间布局的研究塑造 编制内容深度 空间结构 宏观关系(景观、空间系统、轴线) 微观关系(核心、入口、景观、轴线),建筑与空间图底关系,位置范围 城市节点 总体结构框架;分类及分布;总体指导原则对策 位置范围、类别系统,具体要素控制内容 城市通道 体系发展战略,性质、分类与等级 车、人、自行车、机动车流线、站点、场地、步行、垂直交通 建筑群体 整体风貌与风格控制;城市轮廓线 红线控制,退线控制,出入口控制,高度控制,体型控制,街墙线

编制成果 (1)文本所包含的目标、原则、对策措施占主导地位;(2)图纸以对应于文本的各要素和空间系统图为主 1)以形体控制图则和三维形体示范为主,并辅以必要的系统图;(2)文本的控制内容是针对微观体型和单体设计的规划设计条件 一般城市设计编制的内容及深度

城市设计的成果包括三个部分:

(1) 城市设计研究报告:通过图纸、图示和文字,汇编基础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2) 城市设计图则:通过图纸、模型(或计算机三维图形)和文字,表达城市设计内容; (3) 城市设计导则:以条文和表格的形式,表达城市设计的目标、原则和控制体系。 (4) 以上成果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和必要的设计模型。

一、 城市设计研究报告

城市设计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内容:

1、前言 说明城市设计编制背景及主要过程等,包括项目委托、编制、修改和审批程序等。 2、基础资料调查 局部城市设计的基础资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设计范围内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现状。 (2) 相关城市规划对设计范围所提出的控制要求。 (3) 现状城市空间系统如公共开敞空间、天际线、发展轴线及重要节点的分布及形态结构特征。 (4) 现状自然景观资源如植被、地形地貌和水系等的分布及其特征。 (5) 现状建筑风格、组合方式、体量、色彩、质感特征。 (6) 设计范围内的历史文遗产及保护,传统民俗民情,社区习惯。 (7) 设计范围内的市民活动类型、场所、领域、路径和强度特征。 (8) 市民(居民)对设计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的感知、认同和建议。 (9) 设计范围相邻地区的有关资料。

3、分析研究 (1) 在收集现状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2) 依据城市设计指标控制体系提炼主要影响因素。 (3) 对主要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作出评价。

二、城市设计图则

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城市设计依据、原则 阐明城市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明确城市设计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

2、城市设计的目标与构思 根据对现状基础资料的分析研究,阐明城市设计编制的理论基础;对设计范围的可能形式和发展方向作出预测和分析,提出发展目标,阐明城市设计编制的构思。

3、空间要素 (1) 高度控制:确定高度分区、高度限制,建立设计范围的空间体量三维模型。 (2) )空间结构控制:确定城市街道网络和绿化网络,街道网络主要包括路幅、断面构成、退线等内容,绿化网络内容括园林绿地系统的布局、用地安排、意向设计等内容。 (3) 空间单元控制:确定空间单元的特色分区、围合方式、体量分布等内容。 (4) 空间节点控制:确定空间节点在城市空间景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控制要求,提出重要“节点”的设计构思和意向性图则。 (5) 界面控制:确定界面的连续性、轮廓等内容。 (6) 路径控制:确定活动路径和视觉路径等内容。 a.活动路径:主要分析研究城市人、车的交通出行规律,内容包括旅游购物、观赏休憩、文体活动、节庆巡游、民俗宗教等活动景观的场所、领域及路线组织,合理安排人、车的活动路径及出入口、无障碍设 计等内容,保证活动的可达性。 b.视觉路径:确定景区、景点、观景点和视廊及其控制要求,保证视觉的可达性。主要包括景点和观景点的定点、性质、特点、协调区范围、用地大小,视廊的宽度、范围内高度控制等内容。

4、环境要素 确定绿化植被,广告标识,雕塑小品,灯光灯具,电话亭、报刊亭、休息椅等环境设施的景观特征、构成与分布以及场地的尺度、标高和铺地材料等。

5、建筑要素 (1) 确定建筑的主要轴线、景观朝向等相互组合关系。 (2) 确定建筑的体量、色彩、材料、照明等形态特征。 (3) 确定主要建筑物的分布、景观特征。

6、城市设计的实施措施 (1)明确城市设计内容与相关层次城市规划的衔接与落实,从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等方面提出实施图则。 (2) 明确城市设计内容的分期实施与操作步骤。 三、城市设计导则

1、总则 阐明局部城市设计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设计目标、设计原则、生效日期和解释权属部门等内容。

2、城市空间形态结构 路径系统等的控制原则。

3、城市设计要素 (1)空间要素:确定高度控制、空间骨架、空间单元、空间节点、界面、路径等内容的控制原则。 (2)环境要素:确定绿化配置、广告标识、雕塑小品、灯光灯具、场地形式等环境设施的控制原则。 (3)建筑要素:确定建筑的主要轴线和景观朝向、形体、色彩、材料、照明等内容的控制原则。

4、城市设计实施措施 确定城市设计的分期实施与操作步骤的原则。

镇、乡、村庄规划:

目前我国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与《村镇规划编制办法》两部规划编制的技术性文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适用于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及以上城市的规划编制,而一般建制镇、集镇、乡政府所在地的镇及村的规划均按《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编制。因而镇、乡和村庄规划的任务、内容及成果要求基本一致,村庄规划的内容略简于镇规划。关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内容在《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有简要叙述。

基本概念:

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乡——即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及任务来源:

(1)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

①编制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③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划,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④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2)镇、乡和村庄规划的任务来源:

①村镇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评价乡(镇)发展条件;确定乡(镇)的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乡(镇)行政区域内的人口规模和结构;拟定所辖各村镇的性质与规模;布置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指导镇区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

②村镇建设规划的任务是:以村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镇区或村庄的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人口和用地规模、结构,进行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安排主要建设项目的时间顺序,并具体落实近期建设项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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