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技术规程

更新时间:2023-08-12 03:15:01 阅读量: 外语学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技术规程

在中心城区不应建一级加氢站。

4.0.4加氢站内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表4.0.4加氢站内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

路确定;

2 氢气长管拖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按本表储氢罐的防火

距离确定。

5.0.4

3 站内加、卸气车位和道路路面应采用不发火地坪。

5.0.7

3 氢气长管拖车的卸气端应设钢筋混凝土实体墙,其高度不得低于长管拖车储氢罐的高度,长度不应小于车宽的2倍。该墙可作为站内围墙的一部分。

5.0.8 加氢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表5.0.8 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m)

注:1 加氢机与非实体围墙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

2 压缩机间、变配电间与储氢罐的距离不能满足本表的规定时,可采用防火隔墙,

设置防火隔墙后防火间距不限。防火围墙的设置应满足第9.1.7条的规定。

3 营业房、变配电间的间距起算点应为门窗。其他建、构筑物指汽车洗车房、润滑

油储存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厕所等。

4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表示该类设施不应合建。

6.2.5储氢装置应设有安全泄压装置,并与相应的泄放管道相连。

6.3.3 压缩机的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缩机进、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

2压缩机进口处应设置高、低压报警,出口应设置高压超限停机装置。

3压缩机的冷却系统应设温度、压力及流量报警和停机装置。

4压缩机的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低或油温过高报警和停机装置。

5采用膜片式压缩机时,应设膜片破裂报警和停机装置。

6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有置换吹扫口。

6.4.4 加氢站内氢气管道明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支架、盖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 当明沟设有盖板时,应保持沟内通风良好,并不得积聚氢气。

3 不应与其他管道共沟敷设。

6.5.2 加氢机不得设在室内。

6.5.3

5加氢机的进气管道上应设置自动切断阀。

6.5.4加氢机的加气软管上应设拉断阀,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分开后,两端应自行密封,拉断阀的分离拉力为400~660N。

6.7.1 连接氢气长管拖车的卸气管道上应设拉断阀。

6.8.1 储氢装置进气总管上应设安全阀、紧急放散管、压力表。每个固定式储氢罐或储氢瓶组出口应设手动和自动切断阀。

6.8.8 在储氢装置区、氢气压缩机间、加氢机、卸车点等区域应安装氢气浓度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的布点应保证设备不受太阳光直射等因素的干扰。

6.8.10空气中的氢气浓度超过%(vol)时,报警装置应自动激活,并应同时自动开启相应的事故排风机。当空气中的氢气浓度超过1%(vol)时,应自动切断储氢装置出口的切断阀等安全设施。

6.8.12加氢站内应设置安全监控设施。

9.1.1 加氢站内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9.1.3 氢气压缩机间等有爆炸危险房间,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当采用钢柱承重时,钢柱应设防火保护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

9.1.4加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压设施宜采用非燃烧体轻质屋盖作为泄压面积,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也可作为泄压面积;

2 泄压面积不得小于屋顶面积或最长一面墙的面积的倍。

3 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9.1.7有爆炸危险房间的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顶棚内表面应平整,避免

氢气积聚的死角。

9.1.9加氢站内不应建与加氢业务无关的经营性场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71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