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组织提取制品和真核细胞表达制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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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8

生物制品评价>>生物制品质量控制

生物组织提取制品和真核细胞表达制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起草说明(之二)

罗建辉

审评五部 生物制品室 罗建辉

一、有效去除/灭活病毒工艺步骤的基本标准

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中将病毒的感染性滴度下降指数选定为4Log作为判断有效步骤的标准,完全是根据既往的经验及国内人用血液制品生产工艺病毒去除/灭活验证的基本要求而制定,是目前通行的惯例,未追溯其最初的来源。鉴于病毒的感染性、致病性对敏感人群具有相似性,但对于特定的个体则可能受多种伴随因素的影响,例如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暴露状况、接触的病毒量、持续暴露的时间和次数等。因此,为安全性考虑,要求制品内不得检出感染性活病毒。另外,对验证结果分析及验证结果的局限性给予了充分的说明,希望以此加深对试验数据和结论分析的正确理解。在附录中给出了常用指示病毒的基本特性供选择时参考。

二、对生物原材料病毒检测及采取有效工艺步骤的基本要求

由于生物组织提取制品其来源动物可以是牛、猪、羊、家兔等各种不同的动物,每种动物都有相关的病毒检疫要求,而且各种动物携带或者感染的病毒对人体的潜在危害性有所区别,难以一一列举,因此没有提出需筛查的病毒具体种类。应结合各品种来源动物及已发现的病毒与人类感染性之间的关系综合考虑。

从源头分析看,真核细胞表达制品潜在的病毒污染主要来自于细胞自身及增殖培养过程,控制的重点在于对细胞种子和培养用动物源性添加成分的

筛查以及采用有效的病毒去除/灭活工艺;而生物组织提取制品由于不经过细胞的增殖培育过程,潜在的病毒主要取决于组织原材料原有的污染程度,控制的重点在原材料的筛查及有效的病毒去除/灭活工艺步骤。但由于目前动物来源的原材料可控性差,生产工艺又没有经过病毒去除/灭活验证,因此制品污染病毒的风险性更大。

根据上述分析,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要求:无论是动物组织原材料、细胞种子,还是动物组织原材料匀浆、细胞培养结束时的混悬液,如果已知污染了对人感染或者致病的病毒,或者检出了内源性逆转录病毒、具有种属特异性的其它污染病毒,则必须废弃该原材料并妥善处理,不能用于生产制品。生产工艺中必须包含有效的病毒去除/灭活工艺步骤。

根据选择指示病毒时的考虑不同,病毒去除/灭活验证研究其实隐含一般验证和特定验证研究(以下简称为一般验证和特定验证)两层含义。两者虽然没有本质区别,但有利于阐明具体问题。

一般验证通常采用普通指示病毒,试验结果用于说明工艺步骤对普通病毒的去除/灭活能力,在适宜范围内能够代表对同类病毒相似的去除/灭活能力,该验证研究适用于生物组织原材料、种子细胞、经培养后收获的细胞混悬液以及生物组织匀浆中尚未发现感染病毒的情景。

特定验证系采用指定病毒(某种动物体内已发现的特定感染病毒)或者与指定病毒相似的替代病毒,用于验证工艺步骤对指定病毒的去除/灭活能力,也就是针对在生物组织原材料、种子细胞、经培养后收获的细胞混悬液以及生物组织匀浆中可能存在的特定病毒的去除/灭活能力,生产工艺必须具有足够的去除/灭活该病毒的能力。

因为特定病毒与一般病毒在理化因素敏感性、病毒结构特点、病毒颗粒大小及其它方面需要考虑更多的个性化选择因素,经过了针对性选择,用于模拟已发现的污染病毒。因此,可能与普通指示病毒不具备可比性与一致性,难以互相替代。

为了更清楚阐述上述不同情景,现列举如下示例。

1)当生物组织原材料、种子细胞或者组织原材料匀浆、培养细胞结束时的混悬液,经证实未检出感染性活病毒时,可以只采用普通指示病毒进行病毒去除/灭活的一般验证研究,以证明工艺过程可以有效去除/灭活一般普通病毒。

2)当已知某种动物出现过种属特异性的污染病毒,尚没有证据表明能够

感染人类,例如某些啮齿动物逆转录病毒。除采用普通指示病毒进行病毒去除/灭活的一般验证研究外,还应当采用特定指示病毒例如鼠白血病病毒等进行特定验证研究。

但如果不可能使用该指定污染病毒,则必须采用与指定污染病毒相近的其它类似病毒用于替代该污染病毒,以证明生产工艺不仅能够有效去除/灭活一般病毒,同时还能够对该特定污染病毒或者替代的类似病毒,显示出时间依赖型去除/灭活效果。

三、目前对病毒安全性认识的局限性

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所指的病毒安全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关内容的起草主要基于已认识比较清楚的病毒现有知识体系之上,可能更适用于对已知能够感染人类并引起严重疾病的致病性病毒的要求;而对于尚未证实能够感染人类并引起严重疾病的潜在致病性病毒尚难以判断是否适用;对于完全未知、尚无法预测其危害性的病毒,由于目前缺乏基本认识,难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因此只能依靠将来科学研究的深入进展而不断更新、补充。 由于检测方法、监测时间及灵敏性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临床前研究中即使动物试验结果为阴性的资料,也难以完全排除人类感染潜在污染病毒的风险性(例如潜伏期长的病毒、致病过程缓慢的病毒、感染特异性检测指标未知的病毒等)。上述观点与病毒去除/灭活效果验证研究资料的重要性之间并不矛盾,因为对病毒危害的认识深入程度和全面性等始终处于发展过程中,特定历史时期可提供的试验研究支持资料及关注的重点有所不同,虽然试验研究只是最大限度地模拟自然感染状态,不能完全替代实际情况和做出最终的结论,但在目前的认识水平上仍然具有合理的代表性和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利于做出科学的评价。

鉴于动物组织、细胞来源种类繁多,不同动物宿主的病毒种类、致病性等情况十分复杂,目前对动物源性病毒感染人类的情况及其危害性认识有限。因此,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难免有其局限性。在今后的修订中,我们将及时总结来自各方面的反馈信息,并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进展,不断丰富和完善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在许多病毒学专家、生物制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专家、生物制品研究及检定专家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研讨会充分讨论后拟定。在此一并致谢。

备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6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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