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风机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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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1.1系统概述

山东三岳集团有限公司小电厂技改工程锅炉由无锡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型号为UG-220/9.8-M型的高温高压自然循环汽包炉,п型布置、单炉膛、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结构。锅炉点火及助燃采用0号轻柴油,燃用烟煤。

锅炉烟风系统配备离心式送风机两台,离心式引风机两台。除灰系统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采用浓相正压气力除灰。除渣系统采用埋刮板捞渣机除渣。

锅炉配有两台NG320/470型中速钢球磨煤机,两台全封闭耐压胶带式称重给煤机。制粉系统采用中间储仓室式制粉系统。

工程建设单位为山东三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负责安装,江苏震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启动调试。 1.2引风机设备规范及特性参数

锅炉引风机是由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风机厂制造的SFY21D-C4A型离心式风机,引风机设备主要参数见表1。 2 调试目的

通过引风机试转的调试,对施工 、设计和设备质量进行考核,检测引风机电流、振动及轴承温度的数值是否符合标准,并将这些数值记录备案。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以后各项目的调试试运。 3 调试依据

3.1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 3.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3.3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 3.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年版) 3.5 《电站锅炉风机选型和使用导则》(DL/T468-2004) 3.6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DL/T469-2004) 3.7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996年版) 3.8 《锅炉启动调试导则》(DL/T 852-2004)

3.9 《引风机说明书》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风机厂 表1 引风机性能数据表 序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 1 -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电风机型号 引风机入口容积流量 风风机全压 机 生产厂家 型号 电压 电流 功率 / m3/h Pa / / KV A kW HZ r/min / Y5-48No23D 223085 5992 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风机厂 YRKKNT560-6 6 65 560 50 988 沈阳哈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九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作制造 机 额定频率 10 电机转速 11 生产厂家 4 调试仪器

本调试工作不需专用的仪器设备。 5 组织分工 5.1 生产单位职责

负责完成必要的生产准备工作,如运行规程及系统图册的编写、运行人员培训及有关设备的挂牌工作;提供引风机有关电气、热控报警、保护整定值;参加引风机分部试运及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在试运中负责设备的启停操作、运行调整、运行参数记录及例行检查;协助调试人员进行整套启动前的分系统调试工作。 5.2 施工单位职责

负责完成与引风机系统试运相关的设备单体试运工作及单体试运后的验收签证;提交单体试运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负责引风机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消缺检修等工作。

5.3 调试单位职责

负责编制引风机系统调试措施;全面检查引风机及其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在引风机系统试运过程中担任技术总负责,组织协调引风机系统试运工作;参加分部试运后验收签证,并填写引风机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提出调试工作总结。 5.4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工程)职责

明确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协助运行指挥部做好启动调试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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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调试范围

6.1 引风机系统挡板传动。 6.2 引风机联锁保护试验。 6.3 引风机转速校验。 6.4 引风机试运。 7 调试应具备的条件

7.1 系统设备均已安装完毕,安装记录完整,试转文件包齐全。

7.2 设备周围的垃圾杂物已清除干净,脚手架已拆除,有关通道应平整和畅通。 7.3 设备试转现场照明充足,并有必要的通信设施。

7.4 试转现场附近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摆放,并有完整的消防设施。 7.5 引风机调门调节指示与挡板转动角度一致,调节范围符合要求。 7.6 风机电机应先单独试转合格,转向正确,事故按钮准确可靠。

7.7 系统风门挡板开启和关闭灵活正确,内外开关刻度指示一致,开关限位正确,风门挡板开关指示与DCS输出和反馈的数值核对一致,并经验收合格。

7.8 组织清理烟风道、布袋除尘、空预器、炉膛内部杂物并进行检查验收,尤其是引风机入口风道内不允许有焊条等硬质残留物存在,焊缝、药皮、熔渣均应清理干净,确认内部无人工作后,工作人员撤离,烟风系统所有人孔门、检查孔封闭。 7.9 公用系统(包括压缩空气系统,冷却水系统)投入运行等。

7.10风机联锁、保护校验验收合格,投入运行,风机失速报警装置安装完好。 7.11 系统压力、温度、转速等表计校验合格,相关开关量设备已整定合格,具备投用条件。

7.12 暴露在外的转动部分应有保护罩或围栏。 7.13 风机的进、出口风道畅通。

7.14 引风机系统生产准备工作已好,运行操作人员到位,试转现场设备系统命名、挂牌、编号结束,记录表格已准备好。 8 调试方法及步骤 8.1引风机系统挡板

对引风机系统调节门、电动门、手动门挡板处开孔进行动作试验;

对调节门和电动门确认挡板实际位置、就地指示位置和CRT现实位置一致,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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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确认阀门摆动灵活,无卡涩,动作时间合适。

对手动门确认挡板实际位置和就地指示位置一致,就地指示开关方向和挡板实际开关行程一致;确认阀门摆动灵活,无卡涩。 8.2 引风机系统联锁保护试验

将引风机电机送至试验位置,进行引风机系统联锁保护试验,试验内容详见《锅炉联锁保护一览表》。 8.3引风机试运

引风机单体试运工作由安装公司负责,调试单位进行转速标定及协助处理事故。 8.3.1 风机试运前检查、操作

? 检查风机的安装、检修工作全部结束;烟风道内清理干净;临时脚手架拆除。所有的人孔封闭。

? 风机周围的沟盖板齐全,道路畅通、照明充足。 ? 通知安装人员,测量风机电机绝缘,确认绝缘合格。 ? 风机冷却水系统完好,冷却水畅通。 ? 风机轴承油位正常,清晰可见,油质良好。 ? 风机、电机地脚螺丝齐全,固定良好。

? 风机出、入口门关闭,各风门、挡板的执行器连接良好。 ? 风机就地有专人监护。

8.3.2第一次点动风机,达到全速后就地事故按钮停止风机运行,检查以下内容:

风机转向正确;动静部分无异常碰擦,且惰转中转速均匀下降至停转均无卡涩现象;风机无异常振动。

8.3.3十五分钟后,第二次启动风机,进行风机试运转。风机负荷通过调节风门开度来调整,调整范围以不超风机额定电流为基准。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以下内容:

轴承温升,测温点为电机本体、电机前、后以及风机轴承。 轴承振动,测振点为电机前、后、风机前、后。

8.3.4风机试运初阶段需严密监视以上参数,15分钟记录一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试运两小时后每小时记录一次参数。

8.3.5集控室操作人员根据CRT显示记录风机的电流、调门开度、各轴承温度、电动机线圈温度等参数。

8.3.6试运过程中安排检查系统漏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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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如一切正常,则进行连续8小时试转。 8.4调试要点

8.4.1风机试转时,事故按钮处应有专人值岗,当风机发生故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停止风机运行。

8.4.2无调试人员指令,不得操作风机挡板。 8.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停止风机运行: 8.4.3.1轴承温度大幅上升。

8.4.3.2风机剧烈振动、碰擦,振动超限。 8.4.3.3风机运行电流超限。 9 质量合格标准

9.1轴承及转动部分无异常状态。

9.2轴承工作温度稳定,滑动轴承温度≤65℃,滚动轴承温度≤80℃。 9.3风机轴承振速正常。

9.4风机出口挡板内外开关刻度指示一致,与集控室DCS输出和反馈数值一致,并且在开关过程中无卡涩现象。 10 安全注意事项

10.1调试期间,调试、安装、运行等各单位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及相关规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10.2引风机及其系统首次启动试运时,必须有安装人员、厂家代表、调试人员及运行人员在现场严密监视设备,并有可靠的通讯手段与集控室联络。

10.3引风机试转时,应严密监视启动时间和电流,若启动时间过长或电流不正常摆动时应立即停止。

10.4引风机试运过程中,如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设备损坏的情况,应立即停止该设备运行。引风机启动时,应注意转动方向,若转向相反,应立即停止。

10.5试运过程中,安装、调试、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注意以下情况: 10.5.1运转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声音及摩擦现象。 10.5.2轴承温度、电机线圈温度是否正常。

10.5.3电机电流是否正常,不得超过额定电流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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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风机在冷态试运和热态运行中,要避开风机喘振工作区,保证风机安全稳定运行,在风机并列和解列一台风机运行时要特别注意。

10.7其它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均按《电厂运行规程》处理。

10.8当送风机不能启动时,在引风机低负荷试运情况下可以打开空气通道所有挡板,以维持炉膛负压;当引风机需要大负荷运行时,为维持炉膛负压,可以打开炉膛人孔门,但必需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挂警示牌,并有专人负责看守。 1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控制措施 11.1环境因素的控制

本项目没有可能造成影响环境因素。 11.2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的控制

11.2.1本项目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识别如下:

? 高处作业(离地面2米及以上),脚手架、板不符合《安规》规定,造成脚手架折断或倒塌,导致人员坠落;

?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或挂系不牢,可能导致人员跌落; ? 生产现场未配备安全帽或未正确佩带安全帽,被落物击中身体;

? 生产现场有沟、孔、洞,楼梯无防护栏,照明不足,在调试服务现场行走不慎跌落;

? 未按规定着装;未正确穿戴;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违章作业,设备未隔离,在检查设备时,人体碰到转动设备,被转动设备绞、碾、扎等; ? 含有粉尘的作业现场,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吸入粉尘;

? 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不良,设备漏电时人体接触,造成人员伤亡。 11.2.2针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危险源采取的控制措施:

? 高处工作用的脚手架、板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的重量,搭设脚手架、板的工作负责人应对所搭的脚手架、板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准使用;

? 高处作业正确挂系安全带;

? 在生产工作场所配备足够安全帽,要求所有调试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发现高空有施工工作,禁止进入;

? 进入现场时,注意警戒标志,对不符合规定的走道和明显危及人生安全的工作场所,禁止进入,照明不良的场所不得进入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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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场所按照规定着装,靠背轮无防护罩禁止启动;

? 含有粉尘的现场,调试人员应穿戴防尘工作服和防尘面具、口罩。 ? 检查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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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5v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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