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之比较

更新时间:2023-08-06 12:1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雇主责任险——不容忽视的保障

主要内容一、雇主的责任风险 二、雇主责任险简介 三、雇主责任险的特殊性 四、雇主责任险为雇主分忧

一、雇主的责任风险1、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力度空 前加大,劳动者维权意识也快速提高,劳动者因工伤事件,频繁与 企业雇主产生争议,或将企业告上劳动仲裁机构或法庭,或者采取 极端行动“讨个公道”。

2、由于广东制造业发达,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众多,工伤事故发 生频率也相当高。劳动者因工伤获得的赔付及希望获得的赔付额也 在不断提高,这也意味着雇主的责任越来越大。

3、近年来,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总量出现了大幅飙升的势头。 2008年,仲裁案件总量达30万宗。今年前三季度,仲裁案件总量 已经超过30万宗,预计全年仲裁案件总量有望达到40万—50万宗。 其中,很多都是因为工伤赔偿分歧引发的争议。

二、雇主责任险 --保险责任

三、雇主责任险的特殊性与人身意外伤害险作对比 1.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 偿责任,雇主只有对雇员 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保险 人才对雇主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 人身,当被保险人因意外 而受伤害时,保险人应当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

三、雇主责任险的特殊性与人身意外伤害险作对比2.保障的范围不同

雇主责任险职 业 病 的 保 障 第 三 人 侵 权 的 保 障 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职业病 导致的损害给予承保和赔偿 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险对职业病是不予承保也不予

当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 作或者任务时,侵犯了第三 人的合法权益导致第三人损 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雇主赔偿给第三 人的损失可向保险人索赔。

仅对被保险人的损害进行补 偿,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 侵权致有损害需要赔偿时, 适用侵权行为法的规定,由 被保险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雇主、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 责任

三、雇主责任险的特殊性与人身意外伤害险作对比 3.保障的期间不同

雇主责任险只保障雇员在受雇并且在 执行任务期间;虽然在保 险期间,但雇员所受伤害 或者侵犯第三人权益并不 是发生在执行雇主安排的 任务,或者与完成安排的 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雇 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保险人也就当然地不承担 对雇主的赔偿义务。

人身意外伤害险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 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的 情形,无论被保险人是在 受雇期间并执行任务,还 是受雇期间不执行任务, 还是不受雇也不执行任务, 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 到伤害都能得

到保险人的 赔偿。

三、雇主责任险的特殊性与人身意外伤害险作对比 4.投保人的范围不同

雇主责任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

投保人是雇主,雇主为了 投保人是多样的雇主可以 更好规避相关责任风险而 为自己买,也可以为雇员 购买雇主责任险;另外, 购买,还可以为与他有关 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为 系的第三人购买,雇主就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也愿 是投保人;雇员也可以为 意为本地区高风险行业的 自己购买,雇员自己是投 雇员投保“雇主责任险”, 保人。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是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 主责任险”,不能成为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三、雇主责任险的特殊性与人身意外伤害险作对比 5.被保险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是雇主,虽然雇 主在投保时按规定向保险 人提交了与雇员签订的劳 动保险合同或者提交了签 订劳动合同的全体雇员名 单,确定的雇员名单不是 保险项下的被保险人。

人身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指 明的具体的人,虽然是同 一个单位或者是同一个企 业甚至是同一条船的人, 如果某雇员的名字不在保 险名单中,这个人不是被 保险人 。

三、雇主责任险的特殊性与人身意外伤害险作对比 6.保险受益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受益人只能是雇主。

人身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与他有 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 人。

三、雇主责任险的特殊性与人身意外伤害险作对比 7.两种赔偿金的处理方式不同 【事故赔偿金与保险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赔偿金】

雇主责任险保险赔偿金不是支付给受 害的雇员或者他的法定继 承人的,而是支付给雇主 的,或者支付给雇主指定 的受益人或者他的法定继 承人的,雇员只能得到雇 主的事故赔偿金,不能得 到“雇主责任险”的保险 赔偿金。

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赔偿金是由保险人支 付给受益人的,被保险人 或者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 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继 续向雇主或其他肇事者提 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请 求事故赔偿金,雇主或其 他肇事者履行赔偿义务的, 保险赔偿金不在事故赔偿 金中扣除 。

四、雇主责任险为雇主分忧

企业工伤事件有增无减,对企业正常的 生产和经营都会产生程度不一的影响。 更值得雇主关注的是,劳动者因工伤获

得的赔付及希望获得的赔付额也在不断提高,这也意味着雇主的责任越来越大。

四、雇主责任险为雇主分忧

例子:东莞一位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失去右臂), 私人企业主只愿意赔10多万元。原告不 接受,将企业主告上法庭,最后法庭判 决赔付38万元。经营遭遇困难的企业主

不得不卖车来支付这笔费用。

四、雇主责任险为雇主分忧例子:2006年7月起,方某到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处工作,同月,单位为方某办理了社会保险, 参保的险种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2007年1月20日,方某 在新建车间检查照明设备工作,拆除脚手架时 因脚手架发生倒塌,方某从高处摔下受伤。事 故发生后,启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公司安 全措施不到位,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 政处罚。同年3月5日,启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对方某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经鉴定,方某 伤残为一级,需终身护理。事故发生后,方某 可享受的工伤待遇的总额之间的差额部分 351934.81元,多次找某公司补偿未果后,遂 起诉到法院。

四、雇主责任险为雇主分忧续:法院审理后认为,国务院《工伤保险条 例》虽规定了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各项工 伤保险待遇,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 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 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 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 提出赔偿要求”。故在构成安全生产事 故的情况下,原告除依国务院《工伤保 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 还可就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之间的 差额部分请求单位赔偿。

谢谢观看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4y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