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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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1.1条 规划背景

为加快推进宿州市皖东北商贸中心建设进程,适应不断提高和变化的消费需求,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商业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使商业网点的建设发展与城市总体布局相适应,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指导精神,依据《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编制《宿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 规划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2.2 《国家零售业态分类标准》(GB/T18106-2004); 1.2.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2.4 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1.2.5 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建发[2004]180号);

1.2.6 《安徽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建规[2004]78号);

1.2.7 《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 1.2.8 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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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宿州市人民政府《皖东北商贸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04-2008年)》(宿政发[2004]29号);

1.2.10 《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1.3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和宿州市《皖东北商贸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04-2008年)》的要求,充分发挥流通先导作用,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优化市场布局和业态结构,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网络健全、业态优化、功能齐全、方便居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第1.4条 规划指导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 1.4.2 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密切结合; 1.4.3 商业网点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1.4.4 商业网点规划要与招商引资相结合;

1.4.5 商业网点规划要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相结合;

1.4.6 统筹兼顾、适度超前。 第1.5条 规划范围 1.5.1 规划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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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0年底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73平方公里。 1.5.2 规划业态范围

本次规划的业态范围:零售业、市场、商业街、宾馆(饭店)、餐饮业、物流配送业、会展业、特种行业等八大类。

第1.6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5年-2010年 远期:2010年-2020年

第1.7条 本规划编制完成报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宿州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商业网点选址建设和经营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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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商业网点发展战略

第2.1条 发展总体战略

以现代商贸中心理念、现代商业网点理念和现代服务业理念为支持,以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为契机,采取“强化核心、据点开发、形成轴带、带动全市”的总体思路,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建立起与城市定位、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相适应的现代化都市型商业网点体系,有效地引导老城疏解和新区及开发区建设,实现城市发展的新跨越,全面提升城市的功能、形象和品位,增强宿州市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吸引辐射能力,促进城市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建设大商贸、大流通、大市场的现代化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

第2.2条 发展目标

围绕宿州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大力发展现代商业网点体系,加快形成业态清晰、功能完善、特色突出、辐射力强的现代商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零售体系;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辐射全国、沟通内外的批发体系;结构优化、制度创新的组织体系;“软硬”结合、协调发展的商业支撑体系。把宿州建设成为立足宿州,带动皖东北,辐射黄淮海,服务全国,接轨世界的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

第2.3条 近期目标(2005年-2010年)

基本构建起与城市总体布局相适应的商业网点体系框架,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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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商业网点体系,形成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畅通便捷的商贸中心,为建设皖东北商贸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主要指标:至2010年,宿州市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2亿元,年均增长16%,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提高到39%,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商业人均用地1.5平方米。

第2.4条 远期目标(2010年-2020年)

建成与城市发展总体布局相一致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分布有序的开放、高效、便捷、畅通的现代化商业网点新格局,城市形象、功能、面貌和品位得到全面提升,确立宿州作为皖东北商贸城市的地位。

主要指标:至2020年,宿州市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0亿元,年均增长13%;商业人均用地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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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商业网点体系与布局规划

第3.1条 本规划根据商圈理论和商业网点的性质及辐射范围,对城市商业网点结构进行了四层分级:

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副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

第3.2条 市级商业中心

市级商业中心规模大、商业网点多而密集,功能齐全,是全市商业最繁华的地区;同时具备辐射与服务功能,辐射范围为全市及周边腹地地区,远程吸引力大。

本次规划建设市级商业中心一个。即以汴河中路、胜利中路和淮海中路交叉的“工”字状为中心的辐射块,东西以宿怀北路和西昌路为界,南北以浍水路、环城北路为界。本次规划着重对其进行业态调整、功能开发,进一步延伸新的经营服务领域,完善经营服务功能。

3.2.1 汴河中路区域:是本次规划市级商业中心的核心区域。本区域规划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档次的原则,重点发展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型超市、专业店、精品店、小型专业特色市场、大型酒店、特色餐饮、商务中心及娱乐中心等。

3.2.2 胜利中路区域:是本次规划市级商业中心的另一主要区域。本区域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产品专卖店、中低档服装专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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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品专卖、商务酒店及餐饮娱乐设施等。

3.2.3 淮海中路区域:是本次规划市级商业中心连接两大中心区域的纽带。本区域规划重点发展国内外著名品牌商品专卖店、金融服务中心和文化、休闲娱乐等设施。

第3.3条 市级商业副中心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格局一主二副的布局模式和埇桥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需要,本次规划汴北新城区为市级商业副中心。

汴北新城区是城市总体规划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城市副中心,该区域相应安排一处市级商业副中心,即以临溪路和含月路为中心,南起唐河路,北至拱辰路的商业区。其商业网点建设以为工业经济发展和周边居民服务为主,形成以购物、交易、住宿、餐饮为主体的新兴商业中心,主要业态为百货店、大型超市、宾馆餐饮、专业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等。

第3.4条 区域商业中心

区域商业中心共规划6处,其主要功能是因为周边地区居民供应基本生活需要,分流市级商业中心、副中心部分职能,缓解老城区交通、环境压力。商业门类、品种较为齐全,以中、高档为主;商业业态以大、中型超市、专卖店、专业店为主;商业设施较为先进,购物环境良好。具体分布如下:

3.4.1 西北新区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该区域商业中心在南坪北路两侧,南起胜利西路、北至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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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路区域。

3.4.2 西南区域商业中心

该区域靠近合徐高速出入口,规划该区域商业中心在高开路两侧,东至西昌南路、西至三八南路区域。

3.4.3 西区区域商业中心

该区域位于西三里附近,规划该区域商业中心以汴河西路与三八中路交叉口为中心的区域。

3.4.4 经济开发区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该区域商业中心以206国道与外环路交叉口为中心,东至金海大道,西至运粮河区域。

3.4.5 道东区域商业中心

该区域位于京沪铁路以东,规划该区域商业中心在曙光路及商场路两侧,南起汴河路,北至翠园路区域。

3.4.6 符离集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该区域商业中心以富强路为中心,西起鼓山路、东至黄山路区域。

第3.5条 社区商业中心

社区商业中心为小型商业网点群,位于社区或周边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域。社区级商业中心一般以农贸市场为核心,并存发展便利店、超市等商业网点,主要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突出行业齐全、服务配套的特点,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应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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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商业服务设施,原有居住区要通过改造逐步达到《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原则上居住人口5000-10000人应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商业中心,按千人指标700平方米配置。

宿州市城区现有社区60个(不含符离区),根据宿州市城市建设及人口分布特征,规划布置29个社区商业中心。 1、学院东区社区商业中心 2、沱河社区商业中心

3、淮东社区商业中心 4、开发区社区商业中心 5、纺织路社区商业中心 6、淮河社区商业中心 7、二中社区商业中心 8、一中社区商业中心 9、凤池社区商业中心 10、光华园社区商业中心 11、祁东新村社区商业中心 12、南园社区商业中 13、煤电社区商业中心 14、美庐社区商业中心 15、供电社区商业中心 16、北苑社区商业中心 17、站下社区商业中心 18、观李社区商业中心 19、教场社区商业中心 20、淮海社区商业中心 21、明日社区商业中心 22、李园社区商业中心 23、汇源社区商业中心 24、汴河社区商业中心 25、汴北社区商业中心 26、技术学院社区商业中心 27、符离北区商业中心 28、沱东社区商业中心 29、城东社区商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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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业态规划

第4.1条 零售业 4.1.1 购物中心 规划新建2个购物中心。

(1)规划将美惠多超市核心店和宿州商之都拆除,同时将宿州市青少年宫迁移,在市中心广场东侧区域建设一个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营业面积30000平方米左右,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购物中心。

(2)规划在符离集区域商业中心建设一个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营业面积20000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

4.1.2 仓储式商场 规划安排3个仓储式商场。

(1)西北新区。银河路南侧、南坪北路东侧新建一座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左右,营业面积8000平方米左右的仓储式商场。

(2)经济开发区。206国道与外环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建一座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营业面积15000平方米左右的仓储式商场。

(3)西南区。南坪路与浍水路交叉口附近。新建一座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营业面积25000平方米左右的仓储式商场。

4.1.3 百货店

规划百货店7个,其中:保留1个,整合2个,新建4个。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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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华夏商场,宿州商之都与新建的购物中心整合,市百货大楼和市第一百货大楼整合,另新建百货店4座。

4.1.4 大型超市

本次规划大型超市9个,其中保留2个,整合1个,新建6个。 4.1.5 超市

本次规划超市19个,其中保留4个,新建15个。 4.1.6 便利店

根据人流区域划分规划,以每3000人配置一个便利店。除了根据原则新建便利店外,引导目前普遍存在的以家庭店为经营单位的传统零售业态整合、改造、提升过渡为便利店。

4.1.7 专业店

规划专业店选址在市、区级商业中心以及购物中心、百货店内。以医药、音像、通讯、书籍、家电、家居、钟表、眼镜、食品、五金、化工、装潢、文化、服务为重点行业,突出专业,提升档次,至规划期末,专业店网点要力求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达到400家。

4.1.8 专卖店

规划专卖店选址在繁华商业区、商业街、购物中心内。重点扶持服装、鞋帽、轻纺产品、特种农副产品等品牌专卖店的发展。至规划期末,规划品牌专卖、系列专卖与特种专卖网点达到500家。

第4.2条 市场 4.2.1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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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占地面积大,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规划安排农贸市场26个,其中保留1个,改造3个,新建22个。按社区分片设置,强化管理,整合优化,完善功能,逐步撤并骑路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农改超”和“农加超”,改善环境,提升档次。

4.2.2 专业市场

根据我市目前专业市场的现状,规划按照调整布局、资源整合、功能创新的原则,按照商品类别和行业特点建立专业市场群或专业市场带,以增强专业市场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

规划设置专业市场26个。其中保留、改造9个,新建17个,搬迁2个。

第4.3条 商业街

商业街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观光五大功能于一体,有比较灵活的市场反应能力,适应了现代家庭“一站购齐”的消费心理,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生活需求,符合人们未来的消费发展趋势。商业街的建设应注意保护和继承城市所拥有的历史、人文和文化传统,使其成为城市整体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宿州市商业的现状,规划5条商业街。

4.3.1 中山街服装步行街(淮海中路—环城东路) 4.3.2 尚街美食休闲街(东昌路—淮海中路) 4.3.3 联络街干货步行街(胜利东路—东关大街) 4.3.4 淮河东路奇石文化街(宿怀路—师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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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西关商业步行街(环城河—南坪路) 第4.4条 宾馆(饭店)

宾馆(饭店)是宿州商业形象标志和窗口。按照适度发展高档宾馆(饭店),加快发展中档宾馆(饭店),逐步改造低档宾馆(饭店)的宗旨,规划设置宾馆(饭店)24家,其中保留13家,重建1家,新建10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4家,三星级7家。

第4.5条 餐饮业

本次规划按照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提升档次的总体思路,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调整和改造对社区环境影响的餐饮企业;关闭对居民健康产生影响的居民房餐饮店,逐步实现街头巷尾饮食摊点进屋入户;新建社区统一规划建设餐饮网点;创造条件实施“早餐工程”,打造宿州餐饮品牌,塑造宿州餐饮特色,提升宿州餐饮品位。

第4.6条 物流配送业

物流配送业作为现代物流业完整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是现代流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传统商贸向现代商贸转变的重要标志。围绕我市建设皖东北商贸中心的目标,至2010年,物流配送业作为新兴业态要按照物流配送基地、第三方物流、大中型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中心三级网络体系规划建设。

第4.7条 会展业

规划以现有我市承办的黄淮海农资商品交易会和中国灵璧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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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节为依托,在西南区域新建一座大型会展中心;进一步完善与会展相配套的宾馆、酒店、商住楼、商务中心以及交通、邮电、通讯、旅游业等配套设施建设;培育会展主体,扶持1-2家有一定实力的展览公司,成为会展中坚力量;不断拓展会展领域,努力打造2-3个在黄淮地区乃至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第4.8条 特种行业 4.8.1 典当业

宿州市现有典当行1家,规划至期末全市典当企业3家。 4.8.2 旧货业

宿州市目前尚无旧货企业,规划至期末全市旧货业3家。 4.8.3 拍卖业

宿州市现有拍卖公司2家,规划至期末全市拍卖企业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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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展重点

第5.1条 积极推进商业设施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以建设现代化区域性商贸城市为目标,以结构升级为突破口,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推进商业设施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整合现有商业资源,特别是对老城区现有商业资源的整合。加大新区商业网点建设力度,重点培育南坪路商业网点设施。全面推进层次化商业中心的建设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商业区和区域各层次商业中心的协同效应,形成多中心、多层面、功能完善、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级配合理的网络状商贸发展新格局。

第5.2条 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和现代营销方式

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的方式和要求,建立起以连锁商业为主体的零售体系、以专业市场为主体的批发体系和以总代理、总经销为主体的采购体系;加快发展大型超市、购物中心、仓储式商场、专卖店、便利店等新兴业态;推广和应用以代理、买断、消费信贷、网上购物、配送等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营销方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商贸流通业的科技含量和现代管理水平。

第5.3条 大力推进“六化”建设 5.3.1 国际化

通过扩大开放,大力引进商贸物流业国际知名企业集团,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形成内外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打好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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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国际接轨的基础。

5.3.2 网络化

加快商贸营销网络建设,由市内营销网络向全国营销网络发展,形成以连锁商业为主的实体网络体系,以总代理、总经销为主的全国商品采购网络体系,以电子商务为主的虚拟网络体系,以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大型连锁企业内部配送中心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企业专业配送中心为主体的现代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形成网络化的商业服务体系。

5.3.3 连锁化

积极发展连锁店、便利店、专卖店等新型业态,推动和鼓励传统百货店发展成为连锁经营的现代百货店或调整为专业店、专卖店,基本实现连锁业与国际惯例接轨。

5.3.4 信息化

加强商业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企业内部信息集成网络和对外信息传输通道。积极推动网上采购、网上交易、网上购物、网上服务和电子政务,建设市场信息、市场调查、市场咨询、交易顾问等信息网络平台。引导骨干企业切实抓好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和信息处理三大技术的开发应用,提高运作效率。

5.3.5 便民化

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社区服务,以配置便民利民的业态业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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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以综合消费为核心引入先进业态和行业,重点发展便民利民的副食品零售网点、快餐店、小吃店、药品零售、储蓄等休闲便民设施,满足多层次服务要求。

5.3.6 放心化

以诚信建设体系为中心,大力实施各种“放心工程”,让广大居民放心消费。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三绿工程”,增加放心生鲜食品的供应,形成消费放心市场和服务放心市场。

第5.4条 调整完善批发市场布局,提高质量档次

调整现有批发市场布局,积极发展市场集群,改造传统交易模式,严格控制次级市场的建设,逐步形成规模档次高、示范作用大、价格调控能力强的现代批发市场,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功能的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加工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

第5.5条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建设物流信息、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装备三大平台,突出抓好物流中心建设,明确功能定位;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倡导原隶属于不同部门的仓储、运输、联运、集装箱运输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办法进行资产重组;积极引进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与技术,通过与国际知名物流企业的嫁接,带动物流产业上规模、上水平,提高物流业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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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条 完善综合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商业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效益为主,以满足市民需求的多样化为目标,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社区服务网络化、社会化和规范化,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居民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社会效益较好的社区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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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1、光彩城大市场

位于淮河西路两侧,由江西生生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

资8亿元,预计2007年底建成。

2、皖北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二期工程

位于胜利西路北侧,由皖北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投资建设,总

投资1300万元,预计2007年建成。 3、城隍庙商城

位于胜利中路北侧,由安徽宏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总

投资1.2亿元,预计2006年底建成。 4、西关商业步行街

位于西关大街,由张家港华原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2亿

元,预计2007年底建成。

5、宿州市机动车配件市场

位于经济开发区,由宿州闽润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总投

资5000万元,预计2007年底建成。

6、宿州万润肉食品批发市场

位于淮河东路北侧,由宿州万润肉食品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

8000万元,预计2007年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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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皖北物流中心

位于合徐高速公路出口东侧,由宿州市恒馨房地产开发公司投

资建设,预计2008年建成。

8、沱河大市场

位于汴河东路北侧,由安徽鑫桥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

资1亿元,预计2007年底建成。

9、美惠多购物中心

位于市中心广场东侧,由宿州美惠多超市公司投资建设,总投

资1.9亿元,预计2007年底建成。

10、国际广场

位于汴河中路北侧,由浙江勤业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1.5亿

元。

11、竹木板材家俱市场

位于汴河西路北侧,由安徽省黄淮海农贸总公司投资建设,总

投资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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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7.1条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

置和产业结构的关键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产业。现代化的大生产,需要现代化的大流通,只有现代化的大流通,才能带动现代化的大生产,现代化流通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因此,要充分认识流通产业的先导地位和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流通业,大力发展流通业。

第7.2条 加强网点规划管理,促进结构调整

为保证商业网点规划的实施,要制订切合我市实际的商业网点

管理法规。规范大型商业网点建设,按照国际通行惯例,由商务部门牵头,对大型商业网点建设采取听证等办法,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经审议同意后再提交授权审批项目建设部门受理,避免可能存在的布局不合理、结构失调、业态雷同、同业过度竞争、社会资源浪费等问题。同时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需求实际,限制大型百货店的建设,重点发展方便居民采购日用消费品的超级市场、便利店、连锁店等,促进我市的业态结构调整。遵循城市发展和商业发展的规划,将商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引导网点空间布局与城市空间形态同步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构建节约型社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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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网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政府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第7.3条 整顿、规范和培育商品流通市场体系

清理并取消各种阻碍商品流通的制度规定,放宽市场准入,推

进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建设;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地方保护,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和各种市场组织;强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促进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农产品等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第7.4条 加大对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

加强对商业功能和交通功能的协调性研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对各级商业中心和特色商业街进行道路、停车场、市政设施、环境绿化等整体环境的改造,完善综合配套设施,改善发展条件。

第7.5条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多渠道投资商贸业 积极引导市外、省外、境外各类投资主体按《宿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投资商贸流通业,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重点,扩大开放范围,鼓励引进先进的物流配送管理经验和技术,鼓励通过招商引资对传统商业进行改造,加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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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现代流通体制。同时要优化投资的业态结构,推动大型超市、仓储式商场等业态向市场更为广阔的地方发展,重点引进和发展大型购物中心,仓储式商场等相对缺乏的业态。

第7.6条 积极发挥中介组织对商业网点的监督、调控作用 充分认识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商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支持商贸流通各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和企业及企业间的非正式网络或战略联盟等中介组织,通过各类商业行业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的服务、沟通、自律作用,依托各级商会或行业协会进行政府决策前的听证准备工作,吸纳其参加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讨论与制定,协助政府对商业发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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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则

第8.1条 《宿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8.2条 《宿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有效法律文件是文本和图则,参考性文件是规划说明书。

第8.3条 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本规划的内容进行局部调整和补充,必须报请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8.4条 本规划由宿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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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4c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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