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师 工 程 实 施 方 案- 大连三十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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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师 工 作 室 实 施 方 案

大连市第三十三中学

一、实施背景: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新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且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我们认为,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就应努力探索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的方式和策略。这是因为,教师自主发展体现了以教师为本,依靠教师、成就教师的科学发展理念。对教师自主发展问题,前人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已经做过许多探索。我们认为,只有引导教师走上研究的道路,把教师培养成为研究型的,才能真正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在2008我校原校长蒋爱玲同志初步制定了《大连市第三十三中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并于2008年初步实施。2009年9月,蒋校长对学校为来年发展进行了战略规划,再一次将教师自主发展列为学校三年规划的重要任务,为了进一步落实发展规划,根据大教发【2009】16、17号文件即《中山区中小学成立名师培养工作室指导意见》和《中山区名师培养工作室管理办法》以及现行的《中山区区级名师认定实施方案》,我校对2008年的《大连市第三十三中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实施修订,并于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师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改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学校实施名师工作室方案。通过名师工程的实施,促进全体教师积极主动学习,自主发展,大胆实践探索,认真总结反思,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及科研水平,成为研究型的教师,并为评选区级名师储备人才,建设一支师德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优秀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远期目标:以“实施养成教育,培养自主发展的人”的办学理念为核心,以区专家和区名师培养对象为引领,实施导师制,开展课题牵动的校本研修活动,转变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式,培养研究型教师,突出培养教师的自主发展意识和能力。 近期目标(近2年):

1、引导教师积极推行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走校本研修之路,转变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式和教育教学行为方式,向研究型教师迈进,成长为教学新星、教育教学骨干和学校名师。

2、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方式有一定转变,区级名师由原来3名增加到4名或5名。

三、名师的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学生,遵章守纪,团结同志,乐于奉献。 2、学识渊博,基本功扎实,学历在本科以上。 3、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 4、教育教学理念新,有特色,成绩显著。 四、名师分类: 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 学校名师培养对象 教育教学骨干 教龄5年以上 教龄5年以上 教学新星 教龄2——5年(含5年) 四、组织建设

1、 领导小组:迟伟、王宏江、王伍迪 2、 工作小组:宋稳辉、于秋丽、刘桂红 3、 专家组 :宋庆畔、杨建云、廖岩

4、 考核小组:迟伟、王宏江、王伍迪、宋庆畔、杨建云、廖岩、宋稳辉、于秋丽、刘桂红、 5、 工作室: 第一工作室 第二工作室 第三工作室 导师 宋庆畔 杨建云 廖岩 区名师培养对象(组长) 于秋丽 宋稳辉 刘桂红 校名师 校名师培养对象(教学骨 干、教学新星) 项目组 自主学习 自主管理 自主学习 五、认定程序:

1、确定名师标准,公布标准 2、个人申报并上交有关资料 3、由区级名师进行培训, 4、开展个人教育教学展示活动

5、在全校进行个人业绩介绍并进行民主测评 6、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7、公示评选结果 8、二年一复评。

备注:原2008年认定的学校名师,2010年重新认定。 六、考核方法:

1、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业绩介绍 2、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评价 七、名师的评选及待遇

1、评选:复评时,每学年初个人申报,学年末评选 2、待遇:

1)彩色照片在学校橱窗展出或在校报、校刊上刊登。 2)名师义务突出者,学校将予以奖励。

3、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名师荣誉及待遇,两年内不准参评名师。 八、名师义务

1、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课。

2、每月听课不少于8节,读书笔记不少于3篇(反正面); 3、每学期有不少于50%的教师听本人的课。

4、在校本研修活动中发挥引领、指导、带头作用,能积极用科研的方法解决教

育教学实际问题,主动解答其他教师提出的问题。 5、每学期完成一套高质量的学科教学教案。

6、主动承担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每位名师指导1—2人。 7、主动承担学校对外开放课任务。

8、愿意承担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教学成绩在年级居于中上水平。 附:名师及培养对象标准 (一)名师培养对象:

教学新星:满足以下三项者可被评为教学新星

1. 教龄2——5年(含5年)。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所带班级获校级文明班级,校三好班级等以上荣誉称号。 2. 被评为阳光班主任或区级以上优秀青年教师。 3. 有市级论文或在区级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 4. 获三杯赛一等奖或市级评优课。 5. 任教班级学生成绩名列学校中上水平。 6. 指导学生竞赛获市级一、二等奖。

教学骨干:满足以下五项者可被评为教学骨干

1. 教龄5年以上,近三年考核在胜任以上,全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23个工作日。

2. 近三年被评为阳光班主任或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3. 近三年内有市级一、二等优秀论文一篇或区级一等论文两篇或在区级研讨会上交流论文两篇或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两篇。 4. 任班主任满3年,且近三年带的班级获校级以上三好班级称号。

5. 近三年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市级一、二等奖三人以上,或指导学生的作品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以上。

6. 教学水平高,学生满意率高,教学成绩在年级前3名。 7. 在区级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或荣获市级优秀课。 8. 承担指导新教师1人以上工作任务。

(二)学校名师:满足以下五项者可被评为学校名师

1. 教龄5年以上。达到专业对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技术职称的,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有两年为优秀。

2.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称号或者近三年获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业绩突出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等称号。 3. 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成绩在年级处于前3名。

4. 科研意识浓厚,成绩显著,至少有1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学会系列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

5. 近三年曾获得区级以上优秀课,近三年在市以上执教过观摩课、研讨课、示范课,参与学校校本课程的研究,成果显著。

6.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指导能力,能够将信息技术与所教学科有效整合,运用多媒体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进行信息表达与交流,具有利用信息实现自我更新的能力。

7.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指导能力,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8. 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或教研组长,所带班级获区级以上称号。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4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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