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玉铁路水泥搅拌桩施工技术要求

更新时间:2023-12-26 16:1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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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搅拌桩

一、 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检验及施工注意事项 1、

施工准备

(1) 水田地段排水疏干后挖除地表0.5m左右厚种植土,旱地及旱田

地段挖除地表植物根系,并用土回填至原地面,对需要报废水塘排水疏干,对不能报废水塘围堰抽水后,挖除表层0.5m厚流塑状软土,用粘性土回填至水塘坎高程(原地面处)。 (2) 对段内地表水、地下水及施工用水水质进行取样复测。若地表

水、地下水复测结果与设计不相符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再次复测,不得使用有侵蚀性水作为施工用水。

(3)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对路基范围内的管线进行调查核实和迁

改,对没有迁改而又可能对其造成影响的管线,须注意加强施工防护。 2、

施工技术要求

(1) 桩身胶凝剂水泥采用P.O.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本地段地下

水有侵蚀性H1、L1,根据地下水对混凝土侵蚀类型、侵蚀程度,按“昆玉施路专-06”图要求添加25%粉煤灰;施工前必须采集工点最软弱土层试样进行室内配比试验,测定不同胶凝剂与外加剂掺入量情况下水泥的强度,从而确定合适的配合比。设计初定的凝胶材料掺灰量不小于加固土体重量的15%-20%,水灰比宜采用0.45-0.55,要求试块90天龄期强度不小于1.80Mpa(对淤泥质土采用1.6Mpa)。

(2) 正式开展施工前必须进行成桩工艺试验,数量不得少于2根,

以检验设备、工艺是否适宜,在室内试验的基础上选择不同的胶凝剂配合比,分别采用不同的搅拌速度与提升速度进行试桩,同时验证地质情况并确定在不同地层的电流强度。28天后对试桩进行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式施工,根据检测结果情况确定施工参数。

(3)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顺序宜从中间向外围进行,或由一边向另外

一边施工。施工宜采用两喷四搅工艺,施工步骤如下: 水泥搅拌机械就位 移动钻机 准确对孔 预搅下沉至设计深度 喷浆搅拌提升至孔口 重复搅拌下沉至设计深度 重复喷浆搅拌提升至孔口 关闭搅拌机械并移位 (4)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必须安装喷浆计量装置与深度计量装置进行

自动记录。

(5) 水泥土搅拌桩桩体经检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按设计标高机械切

除桩头部分,在切除过程中不得造成桩顶标高以下桩身断裂和扰动桩间土,然后填筑垫层夹土工格栅加固,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干净且级配良好的砂砾石或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大于3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垫层碾压满足地基系数K30≧130Mpa/m,孔隙率小于31%的要求,当垫层位于基床底层厚度范围时,尚应满足相应的压实标准。土工格栅为聚丙烯双向土工格栅,幅宽大于5.0m,孔网直径80-120mm,纵横向每米屈服抗拉强度≧80kn/m,对应纵横向伸

长率≤10%。铺设土工格栅时,必须拉直拉平,幅与幅之间要对齐对好,为了保证复合地基结构质量,土工格栅必须耐碎石挤压,不得在填筑碾压垫层时出现折断,具体布置见图。 (6) 设置沉降、位移监测断面并进行监测。观测结果纳入竣工文件。 (7) 桩施工完成经检测合格后,机械切除桩头部分,在切除过程中

不得造成桩顶标高以下桩身断裂和扰动桩间土,再铺设桩顶垫层及进行上部路基施工。

(8) 为保证质量,应采取隔排跳桩施工。

(9) 施工中应做好泥浆处理及时将泥浆运出或在现场短期堆放后作

土方运出。 3、

质量控制、检验

(1) 施工机械搅拌头翼片的枚数、宽度、与搅拌轴的垂直夹角、搅

拌头的回转数、提升速度应相匹配,以确保加固范围内土体的任何一点均能经过20次以上的搅拌。

(2) 水泥搅拌桩施工时,停浆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30-50cm。 (3) 施工中应保持搅拌桩机底盘的水平和导向架的竖直,桩身的垂

直偏差不得超过1%,应保持导向架的垂直度,桩位(纵横向)偏差不大于50mm;成桩有效直径和桩长不得小于设计值。 (4) 水泥搅拌桩的质量控制应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并应坚持全程

的施工监理,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并对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每根桩进行质量评定。

(5) 水泥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以下方法:强度检验和承载

力检验,承载力检验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6) 载荷试验必须在桩身强度满足试验荷载条件时,并宜在成桩

28d后进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2‰,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7) 强度检验在成桩28d后,用双管单动取样器钻取芯样作抗压强

度检验,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3根,强度检验中总取芯率不应小于80%。。 4、

施工注意事项:

(1) 尽量选择旱季施工,严禁雨天施工。

(2) 水泥搅拌桩路基工点必须安排提前施工,在填筑至路基基床底

层顶面时进行观测,时间不少于6个月,确定稳定后方可进行基床表层施工,铺轨前必须进行沉降评估。

(3) 水泥搅拌桩用于处理地基时,原状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不

大于200KPa,当地基中有大于200KPa的地层时,可先喷水搅拌一次,以软化地基,但应考虑对桩身强度的影响。 (4) 施工前应确定水泥浆经输浆管到达搅拌机喷口的时间和起吊设

备提升速度等施工参数,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工艺性成桩试验确定施工工艺。

(5) 所使用的水泥都应过筛,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

续,拌制水泥浆液的罐数、水泥、砂和外掺剂用量以及泵送浆液的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喷浆量及搅拌深度必须采用经国家计量部门认证的监测仪器进行自动记录。

(6) 桩机操作者与搅浆施工员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搅拌机喷浆时连

续供浆。因故需暂停时,为防止断桩,等恢复供浆时应在断浆面上重复搭接0.5m喷浆施工。因故停机超过3小时,应拆卸管道清洗。浆液达到浆口后,应喷浆搅拌至少30s,使其充分与桩端土拌合后再升降搅拌头。

(7) 搅拌机喷浆提升的速度和次数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记

录要有专人负责,必须详细记录搅拌机每米下沉和提升的时间,记录来浆与喷浆的时间,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均要在备注栏注明。

(8) 桩施工完成28天内不得有任何机械在加固区上面及附近行走。 (9) 地基加固后,要求单桩承载力不小于120KN,复合地基承载力

不小于180KPa。

(10) 施工便道须选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设置,若在软基、

松软土上设置便道,便道地基参照铁路工程处理,保证便道稳定。

(11) 按要求设置沉降、位移观测设备并进行沉降、位移观测。

按要求埋设地面沉降观测设备并进行观测,观测结果应纳入竣工文件。路堤填筑应严格控制填筑速率,控制标准为: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不大于1c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不大于0.5cm,若有异常,应停止填筑或暂缓填筑。 (12) 施工中应按铁道部建工电【2004】92号《关于施工单位加

强施工图核对工作的通知》进行现场核对,若设计图纸与现场

地质情况不符时,请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13) 施工中应做好泥浆处理及时将泥浆运出,不得在两侧边坡

脚随意堆放渣土或材料,且应注意边坡防护及稳定监测,确保工程及施工安全。

(14) 其他未尽事项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和《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试行)》(Q/ZTG21200-2006)等相关规范、规定及图纸要求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2z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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