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系统强化行政法讲义—徐金桂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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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网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

2015年司法考试系统强化班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知识

一、行政法知识体系(图表一)☆☆☆☆☆

14 ○13○ 11 ○12 ○⑤④ ① ⑥ ⑨ ○7 ③ ⑧ ② ⑩ 15 ○16 ○17 ○18 ○

两个人,一件事 官管民,民告官

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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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专题精讲 专题一 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图表二)

基 本 原 则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信用 权责一致 一、合法行政原则

1、含义: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合法行政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都有两个要求:

(1)法律优先

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意味着行政立法可以就法律未规定的事项进行规定,但是一旦有法律规定,必须与法律一致。

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性质和地位:

(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2)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3)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4)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

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 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真题回顾-1

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

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 )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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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二、合理行政原则

1、含义:合理行政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至于理性的含义,指的是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包括:

(1)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例如,甲乙两人共同将丙打伤,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两人责任相当,但由于甲与调查人员相熟,故公安机关决定对甲罚款100元,对乙拘留10天,公安机关的行为就属于违反了行政法中的合理行政原则

(2)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又称 “禁止过分”原则,行政权的行使虽为达成行政目的所必需,但给公民造成的不利影响,不能超过目的所要求的价值和范围,必须在侵害人民权利最小的范围内行使。包括: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③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2、性质:与合法行政注重形式正义不同,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真题回顾-2

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些原则?( )

A.行政公开 B.比例原则 C.合理行政 D.诚实守信

真题回顾-3

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三、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时,应当听取公民的意见,公民的参与主要包括:(1)获得通知权;(2)陈述权;(3)抗辩权;(4)申请权。

3、回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真题回顾-4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违背了这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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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B.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

C.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

D.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所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四、高效便民原则

1、行政效率。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2、便利当事人。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

真题回顾-5

高效便民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要求? A.简化行政机关内部办理行政许可流程

B.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回和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C.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耐心的答复 D.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执法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五、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1、诚实,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2、信用,(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2)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依法予以补偿。例如,省矿产部门向甲颁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但之后政策发生变化,省矿产部门认为该许可证不适宜继续存续下去,遂撤回了该许可证,甲可以以撤回行为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为由而要求省矿产部门补偿(3)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行政许可法》第8条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真题回顾-6

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 )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六、权责统一原则

1、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2、行政责任,是指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真题回顾-7

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 )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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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化:

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

2、授权性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准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幅度越权和种类越权) 3、非行政主体:组建机构(假授权、真委托)、受委托组织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三)

标 准

权 名 责 有权无名不一定是行政主体;参见《诉讼法解释》第19条 有名无权不一定是行政主体;参见《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 有权有名也不一定是行政主体;参见《诉讼法解释》第20条 下级经过上级批准: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8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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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五 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图表十八)☆☆☆☆ 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的设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 物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规定权 可以设定各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由法律保留 除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所有处罚 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所有处罚 警告、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数额由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可授权直属机构处罚设定权 警告、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数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下位法对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在上位法设定的给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4、责令停产营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15日以下)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行政处罚(驱逐出境等)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图表十九)☆☆☆☆ 行为能力 的适用 1、不予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 (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3)精神病人; (4)违法事实不清的。 2、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刑罚相抵 1、行政拘留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 2、罚款折抵罚金。 一事不再罚 1、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只违反一个法律规范,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2、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存在多个处罚事由,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种类的行政处罚。 1、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 16 页 共 16 页 处罚不成立 2、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 独角兽网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图表二十)☆☆☆☆☆ 一般 程序 调查程序 1、执法人员2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必要时登记保存证据→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权利→当事人陈述申辩→必要时组织听证 适用条件 处罚决定 1、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或(对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2、处罚决定书须盖有处罚机关的印章; 3、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在场的当场送达;不在场的,7日内送达处罚决定书; 4、处罚的同时应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简易 程序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2、对公民处50元以下(治安处罚为200元以下),对法人、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1、一人执法; 2、当场出示执法证件→当场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当场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回机关备案 适用 情形 简易制度 听证 程序 罚缴 分离 主要程序 1、责令停产营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3、可亲自参加,可委托1-2人代理; 4、听证应公开进行,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回避: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申请回避; 6、应制作笔录,处罚决定参照笔录 程序 1、罚款决定者:行政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2、罚款收缴者:银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银行缴款); 3、罚款所有者:国库(处罚机关不得截留私分,财政部门不得返还处罚机关) 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治安处罚为50元以下且被处罚人无异议的); 2.(公民50元以下,法人1000元以下)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执行 3.(公民50元以下,法人1000元以下)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当场 程序 罚款收据: 收缴 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 罚款上缴: 执法人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水上当场收缴,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自到站之日起2日内)→行政机关在2日内将罚款交指定的银行 第 17 页 共 17 页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执行罚);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独角兽网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

四、《治安管理处罚法》

1、治安处罚的种类、实施机关与时效(图表二十一)☆☆☆

、警告; 12、罚款; 种 类 实施机关 1、公安局; 2、派出所(限警告、500元以下罚款) 时 效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6个月后不再处罚 4、吊销许可证; 3、行政拘留(并罚最长不超过20日); 5、限期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外国人) 2、治安处罚的程序(图表二十二)☆☆☆☆

⒈传唤制度:①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②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③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由警察签名。④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⒉检查程序:①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②确有必要立即进行,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③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工作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④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调 查 调 解 ⒈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⒉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处罚 ⒈调查必须2人以上; ⒉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当场处罚; ⒊出示工作证,填写处罚决定书,交被处罚人,如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⒋当场收缴: ① 50元以下且被处罚人无异议,可当场收缴; ②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③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简易程序 听证制度 ⒈条件:吊销许可证,2000以上罚款; ⒉程序:同一般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真题回顾-15

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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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C.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D.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3、行政拘留的执行(图表二十三)☆☆☆☆

1、不执行对象: (1)14周岁至16周岁; (2)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3)年龄≥70周岁; (4)怀孕或哺育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2、依法作出拘留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1、暂缓执行的条件: (1)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提出暂缓执行申请; (3)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4)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200元标准交纳保证金 2、担保人 (1)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2)义务: 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拘留处罚执行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3、保证金:被处罚人逃避执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予以退还。 不执行 暂缓执行

真题回顾-16

公安局认定朱某嫖娼,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朱某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B.如朱某要求听证,公安局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C.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朱某的意见

D.如朱某对拘留和罚款处罚不服起诉,该案应由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专题六 行政强制

一、概念解释(图表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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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的种类 强制措施 预防性、制止性、保障性 人身性、财产性 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自行、申请法院 间接强制、直接强制 代履行、执行罚 二、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的区别(图表二十五)☆☆☆☆☆

实施主体 ①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 ②被授权组织;(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 ③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④行使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⑤不得委托 ①行政机关 ②人民法院 适用目的 主要类型 基本特征 强制措施 ①为制止而强制 ②为预防而强制 ③为保障而强制 ①限制人身自由:盘问、传唤、扣留、检查、隔离、带离现场驱散、禁闭; ②财产: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 ①临时性; ②单向性; ③非惩罚性 强制执行 为实现前提性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而强制 ①替代性; ①间接强制如代履行、执行②从属罚; 性; ②直接强制如划拨、拍卖、③有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带惩罚性 真题回顾-17 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B.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C.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D.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比较考查(图表二十六)

行为种类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 √ 被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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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机关或组织 其他行政机关 法院 × 相对集中实施 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决定 统一办理 一并审批+联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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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行政强制措施 √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行政强制执行 公安、税务、海关、国安、县级以上政府 × × 依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进行非诉执行 × × 同行政许可 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 冻结可申请法院执行 × 国务院决定或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决定 同行政处罚 × × 四、行政强制的设定(图表二十七)☆☆☆☆

行政强制的设定权 法律 可设定各类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和汇款的由法律保留(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属于国务院职权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之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地方性 法规 上位法未规定的,可对地方性事务设定查封、扣押类行政强制措施 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设定权限的比较(图表二十八)

行为种类 行政许可 法律 经常性许可 行政法规 经常性+必要时国务院决定设定非经常性许可 地方性法规 经常性许可 规章 省规章设定1年内临时性许可 行政处罚 所有种类,绝对保留限制人身自由 除限制人身自由 除限制人身自由+警告+罚款(部门规皆有权)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查封、扣押 × 绝对保留除法律绝对保留之行政强制措施 所有种类,限制人身自由+冻结 外 行政强制执行 所有执行种类法律绝对保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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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一)一般性程序(图表二十九)

一般情况

外部程序 现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情况紧急时,执法人员当场实施,24小时向机关负责人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内部程序 在实施前,执法人员报告

机关负责人批准

确定实施人员(2人以上)

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权利 当事人不正当事由拒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 听取陈述申辩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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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程序(图表三十)

①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家属实施机关、地点和期限;

②紧急情况,返回机关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手续; 限制人

③不得超期:治安处罚8小时或24小时; 身自由 ④目的实现或条件消失后立即解除 主体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①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对象 ②不得查封、扣押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③不得重复查封 ①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②决定书载明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查封、扣押的理由、文书 依据和期限;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③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①一般期限:不得超过30日; ②延长期限: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 查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期限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期限 扣押明理由。 ③期限扣除: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此类期间 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 由行政机关承担。

①保管:行政机关或委托第三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

偿。

②处理: 保管 第一,违法事实清楚→没收→销毁。 处理 第二,解除查封扣押的适用情形:一是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是查 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是查封、扣押期

限已经届满

第三,解除的后续处理:应当立即退还财物,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

保管的财物拍卖或变卖的,退还所得款项。价款、变卖价格明显低于

市场价造成损失的给予补偿。 第 23 页 共 23 页 主体 ①法律明确规定有冻结权的行政机关;(公安、税务、海关) ②法律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证监会) 独角兽网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

真题回顾-18

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七、强制执行程序☆☆☆☆☆

(一)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程序(图表三十一) ①书面形式;②催告例外:立即实施代履行、执行罚。③催告书内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催 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告 和申辩权。 ①中止执行:履行能力、第三人主张权利、执行导致难以弥补损失。 ②终结执行:死亡无财、终止无财、标的灭失、决定被撤销。 ③中终转化: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不 再执行。 ④执行回转:财物类强制执行执行中或执行后,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 恢复原状、退还财物或赔偿。 ⑤执行和解:原则:执行协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内容: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 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恢复:当事人不履行执 行具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政体⑥文明执法:不得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执行;对居民不得采取停止供水、电、热、燃气等方式。 机情⑦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可以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 关形 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实施加处超过30日,经 强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制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三不主义,经催告仍不履 执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 行 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①范围:非人身性义务及非金钱给付义务; ②主体:行政机关或委托的第三人; 代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派员到场监督→制作法律文书并签名盖章 履第 24 页 共 24 页 ④费用: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原则上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行 外。 ⑤立即实施代履行: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等 ③程序:机关与第三人签订委托书→向当事人送达代履行决定书→3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机独角兽网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

真题回顾-19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行政机关只能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的费用均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C.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D.代履行3日前应送达决定书

★执行主体:两个原则和两个例外

1.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1)原则:法律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原则上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例外: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可见,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行政机关已经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②行政机关作出的是金钱给付类行政处理行为,如罚款等;③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④只能拍卖的方式实施强制执行。此为直接强制执行需要法律单独授权的一个例外。

真题回顾-20

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经催告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1)原则:一旦法律授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该行政机关只能自行执行,而不得主动放弃强制执行权,转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例外:法律明确授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但同时也规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及《海关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将其保证金抵缴或者将其被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如果税务机关和海关由于各种原因自己不便于行使强制执行权,转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此为立法中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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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复议请求、事实根据 ?属于复议申请范围 ?符合60日复议申请期限 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 口头申请 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违法,可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申请: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 受理: ?条件: ①有明确申请人和适格被申请人;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③有复议请求和理由;④符合期限规定;⑤属于受案范围;⑥属于复议机关职权范围;⑦未先起诉、复议。 ?处理: ①符合条件5日内受理;②申请材料不全或表述不清,5日内书面通知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视为放弃申请。 ?选择管辖: ①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机关受理;②同时收到申请的,由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③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 ?监督:上级机关认为不受理理由不成立的,经督促仍不受理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 审查: ?主体: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法制办、处、科),2名以上人员参加。 ?方式:原则上书面审,也可以 ①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 ②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③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或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④申请人在受理后决定前可以撤回申请,但撤回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复议。除非撤回申请违背真实意愿或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审查内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复议决定 维持 限期履行 变更撤销 针对作为: 1、当场作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2、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3、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事后补充告知的,自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针对不作为: 1、规定履行期限的,自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未规定履行期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3、紧急情况下的不作为,立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中的期间: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决 定 对附带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7日内,能管就管,不能管就转。 可责令重作 确认违法 撤回复议申请 经复议机关同意并作出终止通知书

真题回顾-24

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复议机构应当为某区政府

B.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复议终止 C.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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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听证程序比较(图表四十)☆☆☆☆☆ 听证种类 立法听证 启动方式 职权 听证必须 可以 条件 重大分歧、切身利益 期限 30日前 通知 申请5日内;组织20日内;通知7日前 公开 公开 费用 承担 机关 机关 公开 无 依职权的应当公告;依申请的必要时公告 公告 委托 代理人 无 回 避 无 案卷排他 无 根据案卷作出决定 许可听证 职权+ 申请 应当 公共利益、他人重大利益 无 程序回避;实体回避 处罚听证 申请 应当 责令停产停业、申请3日吊销执照许可内;通知7证、较大数额罚日前 款 机关 公开 无 可以委托1至2人 程序回避;实体回避 程序回避;实体回避 无 复议听证 职权+ 申请 机关 可以 重大、复杂 无 公开 无 可以委托1至2人 无 真题回顾-25 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六、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三条道路(图表四十一) 被申请人胜 维持 决定 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行为既合法又合理。) 申请人胜 撤消、确认 决定 撤销的适用情形: ①主要证据不足; 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③违反法定程序; ④超越职权; ⑤滥用职权(行为违法); ⑥被申请人未提出书面答复、提交证据。 ⑦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作出期限的,则为60日。 ⑧作为违法但是不具有撤销内容或者撤销将会导致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不作为违法但是决定让其履行已不可能或者无意义的,可以作出确认违法决定。 履行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且履行有现实意义(应限期履行,无法确定期限的除外) 变更决定 ①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③上诉不加刑。即禁止不利变更。 和 解 中间道路 调 解 驳回复议申请 1)就不履行 (法定职责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后发现该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的; (2)受理后,发现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 ①适用条件:裁量争议案件 ②案外自主进行 ③提交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名盖章的书面和解协议。 ④协议需要经过复议机构批准。要求:平等自愿。不违法;不违反公共利益、他人利益;不违背真实意愿。 ①适用情形:裁量争议案件;赔偿补偿案件 ②案中进行; ③复议机关主持; ④复议机关制作调解协议书:载明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复议机关印章。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⑤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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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行 为 合法 合法不合理 合法又合理 决定变更 决定维持(作为+不作为) 作 为 一般违法 违法 不作为 原则上—决定撤销并可责令重做 无法撤销—决定确认违法+补救+赔偿 原则上—决定履行 履行无意义—决定确认违法+补救+赔偿 严重违法 确认无效 2、两个文书(图表四十二)

名 称 制作主体 内 容 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行为违法;本案需要做好善后工作 对 象 有关机关 效 力 提出建议,无强制力 复议建议书 行政复议机构 复议意见书 行政复议机关 被申请人 其他下级机关 应当自收到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七、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图表四十三)☆☆☆

被申请人 不履行义务 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申请人 不履行义务 1、维持复议决定的,由原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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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图表四十四)☆☆☆☆☆

自由选择 复议前置 选择但终局 被申请人是省级政府或国务院部门,复议后可选择诉讼或申请国务院终局裁决。 复议终局 ?同时复议和诉讼:先受理的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当事人任选一。 ?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复议。 ?已经起诉的,不得在申请复议。 前置但不终局: ?认为确权性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有关纳税争议的行政征收; 1.?依据:根据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征用土地的决定;?主体:省级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权益:有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政确认;?发展:必须向省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2.外国人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复议 自由选择 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 行政诉讼 国务院裁决 行政诉讼 复议 行政诉讼 选择但终局 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前置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最高院于2003年对山西省高院作出的批复《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终局 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 真题回顾-26

下列哪种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 A.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B.高某因为偷税被某税务机关处罚,高某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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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派出所因顾某打架对其作了处罚,顾某认为处罚太重 D.对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不服

真题回顾-27

某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沈某的纳税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并在认定沈某申报税额低于过去纳税额后,要求沈某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沈某不服,对税务机关下列哪些行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A.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的决定 B.要求缴纳税款的决定 C.要求缴纳滞纳金的决定 D.罚款决定

专题九 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混合式→概括+列举)(图表四十五)☆☆☆☆☆

受理的 案件 1、法律列举的受案范围: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案件;?行政许可案件;?行政确认案件;?征收征用及其补偿案件;?行政不作为案件;?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案件;?“三乱”案件;?行政给付案件、⑴行政协议案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等);⑵侵犯其他合法权益案件。 2、理论发展确定的行为: ?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 。 3、司法解释规定的受案范围: ?公平竞争权的案件;?国际贸易案件;?反倾销案件;?反补贴案件 1、《行政诉讼法》排除的案件: ?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终局裁决 2、《若干解释》排除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行政调解、仲裁;?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驳回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不受理 的案件 二、行政诉讼的管辖☆☆☆☆☆

1、级别管辖(基层管辖为原则)(图表四十六)

中级法院 1.专业强 (1)海关处理的案件; (2)证券类案件(被告或第三人为证券交易所) 2.级别高 (1)政府: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 (2)部门:中央部门和机关作被告时,由中级法院管辖;地方政府部门作被告时,由基层法院管辖。 3.重大复杂 (1)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2)重大涉外或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3)国际贸易案件、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高级法院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部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最高法院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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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域管辖(特殊优于一般)(图表四十七)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原则: 原告就被告: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过复议的案件: a原机关所在地法院或 b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 ◆复议维持共同告的,以原机关确 定案件的级别管辖跨行政区域管辖 ◆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此处能够跨行政区域管辖的法院级别,既包括基层法院也包括中院。 特殊地域管辖 ? 原告加被告: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法院 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②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这两类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指原告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不动产案件 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真题回顾-28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三、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1、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图表四十八)☆☆☆☆☆

资 格 原 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有受害人的案件 相邻权案件 公平竞争权 案件 对加害人不予处理或受害人认为处罚轻微的可起诉;加害人与受害人同时起诉的均是原告,但不是共同原告 侵害采光、排水、通风、通行等权利的可起诉 公平竞争权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可起诉 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联营、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人均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合伙企业以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个人合伙以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企业经营自主权受到侵犯的,可以企业的名义起诉 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兼并等而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犯的,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自己可以起诉 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复议的申请人、复议中追加的第三人、复议决定的利害关系人均可起诉 被撤销或变更的原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均可作原告 合伙组织案件 股份制企业案件 非国有企业案件 农村土地使用权 案件 经复议的案件 信赖保护案件

投资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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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回顾-29

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日、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

A.丙 B.乙 C.李某 D.造纸厂厂长

真题回顾-30

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2、被告(图表四十九)☆☆☆☆☆ 行 为 主 体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派出机关 被撤消的行政机关 多个机关的共同行为 经批准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临时组建的机构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经过复议的案件

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 被 告 该机关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委托的行政机关 派出机关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无继续行使其职权机关的,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为被告 共同被告(漏加转;错变驳) 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盖章的机关( “诉讼看名义”) 组建机关 以所属机关的名义 以自己的名义[职权标准] 复议改变(仅指改变结果)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以所属机关为被告 幅度越权的,告机构; 种类越权的,告机关。(复议亦同) 复议机关 原机关+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只告一个机关的法院应当通知追加共同被告,不同意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对复议机关不服,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 复议维持(包括驳回复议申请或复议请求) 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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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回顾-31

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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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诉讼的程序(图表五十) 起诉 期限 与 最长 保护期 行政协议诉讼 对机关不依法或未按约履行协议起诉的,按民诉时效;对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按行政。 全知道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应当自其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诉作为 知一半 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 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全不知 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有履行期的: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履行期的情况。如果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未有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 诉不作为 其他组织可以在2个月届满后的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紧急情况:立即起诉。 1.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被告 行政行为引发争议 申请行政复议(知道后60日内) 2.送达被告后,原告不能再提新诉讼请求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行政附带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 民事争议,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在法庭调查中提出。★民事单独立 案,同一审判组织审理。裁决案不单独。 6不服从复议 服从复议 15日内 个 被告15日内交证据、规范性文件 月 交 能够判断符合条件应当 换 当场登记立案 诉 5日内将答辩副本送原告 状 内容欠缺或其他错误,应当 指导释明,一次性告知需补立案登记 正的内容、材料及期限。在(一律接起诉 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条行政机关负责人(正副职)应出庭应诉,可以收诉状) 原则书面 件的,登记立案。拒绝补正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机关负责人不书写困难 或经补正不符合条件的,裁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可口头 定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可一审(6个月) 上诉。 1.原则上:普通程序合议庭(3人以上) 法院不接收诉 2.简易程序: 状、接收后不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何时简(当场、二千、公开、协商) 出具书面凭证 诉条件的,应接收起诉状,?不得简(重审、再审) 及不一次告知出具注明收到日期书面凭 ?如何简(独任、45日) 补正 证,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7?可进退。 日内仍不能判定的,先立 3.原则上公开审,国密隐私不得公,商密申请不公 递 案。 4.对赔偿补偿和自由裁量案件可以调解结案 交 起 当事人可向上诉 审判监督程序 级法院投诉,不服提交上诉状(15日/10日) 上级法院应责状 令改正并作出 处分 1.当事人就判决、裁定申请再审。(判二审(3个月) 决、裁定、调解书生效6个月内) 1.原则上合议庭开庭审。无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的,2.法院院长对本院;最高院对各级法院;可不开庭审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就判决、裁定或者2.二审实行对裁判和行为全面审查 调解书提审或指令再审。 3.行政附带民事案件上诉审规定: 不予答复 3.最高检对最高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 法院就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提出抗诉。 ?当事人仅对行政裁判或者民事裁判提出上诉的,4.a)各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下级检察院 未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的同级)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检察?第一审法院应当将全部案卷一并移送第二审法 向上一级法院起诉,院备案;也可提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由行政审判庭审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上院(上级检察院的同级)提出抗诉。b) 法?第二审法院发现未上诉的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 一级法院应当予以院驳回再审申请或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也可以立案、审理,请作出裁定或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审理。 误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第 39 页 共 39 页 独角兽网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徐金桂

真题回顾-32

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核发新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五、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图表五十一)☆☆☆☆

1、申请撤诉:原告或上诉人主动申请撤诉,法院审查后裁定;不服可申请再审 2、视为申请撤诉: (1)经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3)未交诉讼费;视为撤诉。(行政协议案件诉讼标准:履行协议诉讼,按民事案件;机关单方行为诉讼,按行政案件。) 一审撤诉的后果: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但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未交诉讼费的除外 1.经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不被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撤诉 (立案后 作出裁判前) 可缺席判决 1.何时改:一审、二审和再审都可以改。 2.如何改: (1)3种改变情形: ①改变被诉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②改变被诉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③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行政行为处理结果; (2)3种“视为改变”情形 ①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②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 ③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 3.审什么:完全取决于原告的选择 (1)原告同意新行为,并申请撤诉,经法院准许,诉讼结束; (2)原告不撤诉的,法院继续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 (3)原告或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的,法院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4)对前后两个决定都不服,既不撤诉,又起诉新行为,合并审理 4.怎么判: 原行为不存在,判决类型为确认违法[代替撤消判决]或驳回诉讼请求[代替维持判决] (1)依据(无条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参照(有条件):规章; (3)参考(自主决定):其他规范性文件; (4)援引:司法解释; (5)转化:WTO规则不直接适用,转化为国内法后再适用 (6)民事:a)行政协议案件:法院审查机关是否依法或按约履行协议或者单方变更、解除协议是否合法,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同时,可以适用相关民事法律规范。b)行政附带民事案件: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民诉: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8)新旧法衔接:a)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适用新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b)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旧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依照旧法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有效。c)对5月1日前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或者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程序性规定适用新法的规定。 被告在审判 期间改变 具体行政行为 (不需要法院批准,书面告知) 行政诉讼中的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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