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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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二○一四年三月

1项目概况

(1)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位于江西省上饶横峰县、弋阳县、万年县和鹰潭贵溪市,公路起于弋阳县朱坑镇李家山附近接沪昆高速,里程桩号为K0+000,终至万年县珠田乡丰林村湾头与德昌高速K105+318处相接。公路由东南向西北,沿途经弋阳县朱坑镇、江西横峰经济开发区、横峰县姚家乡、弋阳县葛溪乡、中畈乡、湾里乡、贵溪市白田乡、万年县裴梅镇、陈营镇、珠山乡、大源镇、珠田乡,终点位于德昌高速K105+318处,里程桩号为K75+814.592,路线主线全长75.815km,连接线全长7.29km。

(2)工程推荐方案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4.5m,设计速度为80km/h,互通连接线长7.29km;全线共设置隧道4450m/4座、桥梁(特大桥、大桥、高架桥、中桥)7121m/24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分离式立交13座,通道60道,涵洞315道。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管理站)4处(含2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所、1处监控通讯中心)。工程永久占地510.13hm2,拆迁建筑物75300m2, 工程挖方1288.94万m3,填方1312.22万m3。

(3)工程建设总投资为50.8432亿元,环保投资约23520.08万元,环保投资占整个项目工程投资的比例为4.63%。 2规划相符性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3月27日),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国省干线改造等项目建设为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批准的《江西省2020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为增加的一条地方加密高速,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3.1生 态

(1)拟建公路生态评价范围没有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分布。

(2)公路永久用地510.16hm2(7652亩),包括耕地182.95hm2耕地(含174.70hm2基本农田),287.47hm2林地。

(3)公路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国家Ⅰ、Ⅱ级保护野生植物各1种,分别为南方红豆杉和樟树,古树14株(含野生樟树10株);评价范围分布有国家Ⅱ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种,江西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种。 3.2声环境

(1)沿线16个乡村居民点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珠田乡集镇居民点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塘坪小学、中畈冼家祥希望小学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沪昆高速、德昌高速、沪昆高铁、浙赣铁路、G206国道、S310省道、S204省道昼夜交通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黄梅坞叶家、陈营镇南山交通噪声衰减断面结果显示,距路肩20m、40m、60m、80m、120m处的昼、夜间噪声值在50m范围外达到2类标准。 3.3水环境

岑港河、葛溪河、小朦河、珠溪河、葛溪水库、大港水库和余源水库等水体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姚家村丁家组居民取水泉眼各项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3.4环境空气

根据对沿线环境空气进行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沿线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4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4.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1)项目永久占用耕地造成沿线地区农作物植被损失,公路建设前应实行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永久占用耕地区域耕地面积会得到一定的恢复;同时,通过优化永久占地区域农业生产结构,种植优质高产的同类农作物品种,提高单位面积农作物单产,将公路永久占用造成的农作物植被生物量损失降至最低。

(2)公路建设对评价范围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基本不会造成影响,需要对这些植物进行挂牌保护;公路建设对林地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主线路基占地方面,占用林地中植物物种多为当地常见种,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公路建设占用上述林地,尤其是省级生态公益林,会造成沿线植物植株和植被总生物量减少。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公路沿线地区生态公益林区主要作用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

养,沿线部分路段均从涉及公益林区边缘通过,不会对公益林区的主要功能造成较大影响。

(3)公路临时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但是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通过绿化和复耕后可以恢复。

(4)施工期间,公路建设对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会迫使它们迁移到非施工区,但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鸟类和兽类受施工噪声干扰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当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5)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造成公路两侧区域动物活动范围缩小,并向附近地区转移,但影响较小。对评价范围陆生动物而言,工程占地将减少动物的生境,评价范围陆生动物在公路两侧主要以个体形式存在,且栖息生境较广,受公路施工、营运影响可以迁移到附近栖息地,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程度有限。

(6)跨河桥梁水下桥墩施对施工水域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水质恢复,浮游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营运期对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但是危险品事故泄漏将造成部分河段或水体的水生生态的损失。 4.2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单台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源30m以外基本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土石方施工阶段7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夜间最大在15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 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源5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夜间在20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实际调查资料,目前国内高速公路施工主要集中在昼间,夜间基本不施工,因此夜间施工噪声影响有限。

(2)营运中期,昼夜间不超标的居民点有15个;超标的44个居民点中昼间有8个居民点超标,超标范围0.1-2.8dB(A);超标的44个居民点中夜间均超标,超标范围0.3-11.0dB(A)。

公路评价范围分布有4所学校(塘坪小学、中畈冼家祥希望小学、杨家村幼儿园、华茂学校)和1所卫生院(葛溪乡卫生院),营运中期,中畈冼家祥希望小学和华茂学校昼夜间噪声值均不超标;塘坪小学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3.5dB(A);杨家村幼儿园昼间超标1.7dB(A),夜间超标7.4dB(A);葛溪乡卫生院昼间噪声值超标2.1dB(A),夜间噪声值超标5.3dB(A)。

公路评价范围共分布有64个敏感点,营运中期,47个敏感点超标;根据营运中期

噪声预测结果,对上述47个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防治费用共计1462.30万元。 4.3社会环境影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3月27日),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国省干线改造省级等项目建设为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拟建公路全长75.815km,新增永久占地510.16hm2,平均每公里占地为6.729hm2(含互通、收费站),不超过高速公路相关用地总体指标限值,符合标准。

(3)拟建公路主要占用耕地和林地(包括经济林),土地的永久性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耕地的占用也会造成部分村庄耕地数量减少,人均耕地面积下降和农作物损失。

(4)项目永久占地也将造成公路经过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造成公路沿线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有一定的下降,给沿线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农民的收入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农村富余劳动力会进一步增加。根据目前公路建设经验,在公路建设前将通过耕地占补平衡、补偿等措施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对耕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5)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对公路沿线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施工车辆的进出,对沿线现有道路的占用,将影响沿线居民出行;施工车辆扬尘将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施工噪声将会影响居民休息;施工营地的污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的排放对沿线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的文明程度都可能会影响当地村民的日常生活。根据调查,施工期受影响的主要是拟建公路及现有公路两侧距离公路较近的居民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以减缓其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4.4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工程建设的7121m/24座桥梁(特大桥、大桥、高架桥和中桥),其中至少有14座桥梁跨越水体,部分桥梁有涉水桥墩。涉水桥墩施工带来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据类桥墩施工比资料分析,采用围堰法施工,施工处下游100m范围外SS增量不超过50mg/l,对下游100m范围外水域水质不产生污染影响,且主要发生在围堰下放和上提过程中,其他环节悬浮物发生量很少。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消失。桥墩基础出渣等由沉淀池收集,并定期清理,对清出后的沉淀物运至

附近弃土场集中堆放和防护,桥梁施工过程中带来的泥浆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2)公路沿线经过横峰县(含江西横峰经济开发区)、弋阳县、万年县以及弋阳县葛溪乡、万年县珠田乡等城乡区域,除公路经过万年县县城饮用水源地-大港桥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外,不涉及其他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调查,沿线乡村部分居民用水依靠自建水井,公路对沿线村庄基本采取了避让措施,不穿越沿线村庄,总体影响较小;然而,根据工可,项目拆迁共涉及水井31口,将对部分涉及拆迁户短期用水造成一定影响。但考虑沿线地下水资源较丰富,通过拆迁前还建等措施,项目建设对居民用水基本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3)在施工现场还将产生一定数量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的淋洗废水,这些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SS和少量的石油类,这些废水一旦直接排入附近的水体,将影响水体水质。

(4)公路全线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管理站)4处(含2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所、1处监控通讯中心),在服务区、收费站(管理站)内各设置1套污水处理其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附近农灌沟渠;在养护工区内各设置1套污水处理设施,养护工区冲洗废水设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再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附近农灌沟渠;停车区设二级接触氧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5t/h,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优先考虑绿化、洒水等回用,多余水量排入附近农灌沟渠用于农田灌溉。 4.5环境空气

(1)沥青、灰土拌合站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150m左右,通过加蓬盖或表面淋湿,控制扬尘后,影响范围将小于50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工程中应采取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沥青烟排放限值75mg/m3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可消除沥青烟污染。

(2)根据类比分析,公路营运期,汽车尾气NO2、CO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5公众参与

(1)通过沿线采取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调查,拟建公路沿线各政府部门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影响有一定的认识,希望局

部路段改线避开现有乡镇规划区域,同时加强公路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及公路建设带来的污染治理工作。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将充分尊重地方意见,在居民集中的地方设置必要的互通、通道,并解决好与地方的路网衔接问题,并在下阶段避开有关乡镇规划区。在施工和营运期做好公路建设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大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政策,保护拆迁户的权益,确保受影响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6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江西省2020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和沿线大部分城镇总体规划。项目的实施对完善国家和江西省高速公路网建设、推动上饶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和“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建设、促进环鄱阳湖经济圈、加快沿线地区社会及经济快速发展均具有重要的作用。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工程设计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通过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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