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金三系统申报常见问题简易操作指南

更新时间:2023-03-17 03:1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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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辅导]解决金三系统申报常见问题简易操作指南

由于金三系统更新升级较快,以上操作指南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为准。 一、税(费)种认定1、问题:纳税人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或者在窗口申报个税(工资薪金)时,提示“申报期内无该税种认定,请联系管理员”。答复:请联系管理员将个税工资薪金的“征收代理方式”认定为“代扣代缴”。 二、纳税申报2、问题:纳税人对以往属期的未申报记录进行补申报但无法申报。答复:先联系管理员检查税种认定情况,对税种认定不存在问题的,纳税人可通过“网报系统”的“分税种申报表”进行以前属期申报(非当期申报无法通过“待申报”取得应申报信息)。3、问题:实行按次申报的,纳税期限多长?答复:目前按次申报的纳税期限为15天,即从申报当天开始15日内应当缴纳。特别注意,按次申报缴纳时间与按月申报的缴纳时间不同步,有可能逾期被加收滞纳金,或跨月缴纳,因此,提醒纳税人申报后应及时缴纳。4、问题:金税三期正式运行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纳税申报有何变化?答复:1、与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划缴协议实行批扣划缴的,仍实行简易申报办法;2、未与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划缴协议的,应使用《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申报;3、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填报《定期定额分月汇总申报表》。

5、问题:定期定额户如何实现超定额补税? 答复: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金三上线后征收的定期定额户的税款,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调用“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来进行全量更正,重新申报,实现超定额补税。 (2)如果是旧系统迁移的数据,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调用“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来进行全量更正,重新申报,实现超定额补税。6、问题:定期定额纳税人进行申报时候打开定期定额申报表,或者变更时候调用通用申报表或者定期定额申报表时,经常出现计税依据,税率或者税额有错,怎么办?答复:对于通过“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模块,或者“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调用申报表的操作方式,会出现该问题,需联系管理员重新核定定额即可解决。7、问题:纳税人既有欠税,又有多缴税款的,如何处理?答复:纳税人既有欠税,又有多缴税款的,应将多缴税款先抵缴欠税后,仍存在多缴的,可办理退税手续。其中:税只能抵税,费只能抵费,社保费不参与互抵。8、问题:由于纳税人资金不足,或者强制执行金额不足,不能同时缴纳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要如何操作,能否先入库税款部分,暂不加收滞纳金。答复:金三系统税款征收规则是税款与滞纳金配比征收(按滞纳天数计算的比例),无法先收税款,暂不加收滞纳金。9、问题:金三上线后要补申报营业税如何办理? 答复:金三上线后,纳税人要补申报2016年5月前税

款属期已申报(包含零申报)的税款,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办理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 10、问题:纳税人2015年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预缴后多缴纳税款,留抵下一年(即2016年)抵缴,系统原始数据只带出当年的已缴税款,对于上一年的留抵税款如何处理?答复:申请退抵税。11、问题: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出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为负数现象,是否影响申报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答复:造成该原因是企业在第1季度申报时,填报的利润总额小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只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是准确无误的(请注意核对),则不影响第2季度应纳税额的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按累计数(24行第2列)。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12、问题: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登记维护弹出“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的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与已存在的从租应税信息所属期交叉,不允许保存”提示,如何处理?答复:当前版本的金三系统强制限制要求为:一个房产编号从租的应税信息在同一个租赁所属期内只能有一条信息,可通过“删除从租应税”删除从租信息,保留一条信息。13、问题:从租房产税计税依据错误的,如何处理? 答复:金三系统按月申报从租房产税的,当月应申报租金收入=申报租金收入÷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时间段中实际包含的月份数(税种鉴定为按季、半年、年的

同理推算)。纳税人务必注意核对当期应缴房产税的信息,有错必须先修改税源信息应税明细再进行申报。14、问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作废申报时,提示“应税信息已经被拆分,不能进行申报作废”的,如何处理?答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产生相应申报数据后,如在税源采集操作时,不管有无变更界面数据,只要点击应税明细信息维护中的保存,即会产生上述提示,请务必慎重操作。如果是多缴税款,请到税务窗口办理“申报错误更正”后,走退税抵税流程。 五、规费15、问题:社保费网上申报后,无法缴费也无法作废操作。答复:(1)缴费人反映网报点击缴纳,页面提示“当前纳税人不存在欠税信息”,该情况一般为:缴费人已点击缴费操作而系统未同步到网报,存在费款已划缴的情形。可联系税管员通过金三系统“税款开票查询(社保费)”模块核实费款状态,如果费款为“已入库”或“已上解未入库”的,待入库数据同步到网报,缴费键即更新置灰,状态将显示“已缴款”。(2)如果出现“与国库通讯超时、通讯故障”等异常状态的,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单笔交易处理(社保费)”或“社保费POS机银行端缴税凭证处理”恢复数据后,再次重新缴纳。16、问题:纳税人社保缴费账户问题,造成医保、社保批扣缴费不成功答复:请联系管理员对目前未扣缴成功的医(社)户进行扣缴账户排查,重点清理出现多个基本账户或存在建立过多个“三方协议账户”的情形,仅保留一个

在用的基本账户,对仍存在多个“三方协议账户”的缴费人仅保留一个有效扣款账户(多余账户需作废“三方协议”)。对于“纳税人识别号”低于15位数的,纳税人要进行“纳税人识别号”变更。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需提供新的行政事业单位登记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并重签“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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