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03-02 03:3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制酒十一车间
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职责
(二O一一年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车间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车间对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批准、发布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3、组织车间内部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在车间内部展开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车间一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对外、对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的处理不记大小都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定期召开车间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车间的安全、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9、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二、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组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行政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公司各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车间内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培训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检查执行情况,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3.协助组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协助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 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组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工伤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监督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状况,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三、安全小组成员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计划、布臵、总结、评比“五同时”;
2、负责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3、组织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班组安全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8、负责车间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切实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牵头、协调、检查与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内外治安、保卫、安全宣传工作。
9、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治安巡逻和检查,做好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10、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培训,负责灭火器材、配备和维护、检查消防管理工作。
11、负责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监督门岗按照规定检查进入企业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车辆。
12、负责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对有破坏嫌疑的事故和公司设备、物资受外力破坏和遭到盗窃破坏的事故,负责进行调查处理。
1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要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臵工作。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制酒十一车间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O一一年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进一步健全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建立安全档案的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车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特拟定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成效是检验是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夯实管理基础,推动工作创新,突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火灾事故为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零,因工死亡人数低于万分之二,因工重伤人数低于万分之五,因工轻伤人数低于千分之五,经济损失事故控制在50万元以内(不含车辆),隐患整改率为100%,安全培训率为100%。
2、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遏制一般以下事故发生,实现制酒十一车间生产安全零事故;确保四项安全控制指标与去年同比稳中有降。
3、确保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及服务规范。
三、工作计划及具体要求
(一)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的措施、制度贯穿于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车间与全体员工(含爽净派遣工)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车间全年计划组织1~2次由分管领导组成的对各班组的量化考评检查,以督促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 为保证安全生产有序开展,车间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至少1次;根据公司安保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臵安全生产工作。所属各班组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不少于1次,以落实公司、车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三)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轮次结束有检查;对事故要有“四不放过”教育和整改防范措施。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月以及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并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公司相关部门以及车间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对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
(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培训、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地向员工及驾驶员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国家、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鼓励各班组员工积极向公司《茅台酒报》投稿,年投稿不少于4篇,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缺陷等方面,持续抓好从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教育,整体推进全体员工安全素质、技术素质、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年计划对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2次关于法律法规、履职责任、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责任心、执行力和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的养成,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开展。
2、进一步拓宽授课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的知识面,不断更新加强公司对员工安全意识、危险因素辨识、事故救护常识及救援、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持续深入开展对员工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及资质证照把关,切实做到培训合格率、持证
上岗率达100%,使员工做到知法守法,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有效手段。各班组织员工学习季度不得少于1次;事故分析、员工教育、安全例会每月不得少于1次,以强化危害、危险因素的辨识能力,进一步提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六)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各班组要通过QC小组等活动,应用科学技术手段和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时俱进,为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切实抓好消防、治安、维稳工作,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落实消防、治安、维稳安全责任制,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生活区域、治安、维稳安全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监控。
(八) 各班组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2011年一季度完成对危险源辩识,并将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清单及管理方案上报车间。
(九)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各单位在2011年一季度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各轮次安全生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持续改进,整体推进车间应急处臵能力。
以上工作计划将与全体员工签订的《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绩效量化考评结合起来,整体推进落实。确保管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实现各项工作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制酒十一车间 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二O一一年度)
为加强我车间安全管理,保障车间、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根据车间安全管理办法确定考核范围。 二、考核办法:
1、车间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为车间的控制目标和管理目标。
2、控制目标和管理目标的考核为百分制,控制目标占15分,管理目标占85分。
3、控制目标考核的内容及赋分,控制目标共计15分,班组管理范围内发生死亡事故不得分,若发生火灾,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每一次扣5分。
4、管理目标的年终考核依据车间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的确定:
车间安全考核等级分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且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个人,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上,为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合格,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为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不合格。
四、考核工作安排:
车间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平时跟踪评价与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车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五、安全考核工作的几点要求:
1、车间主任作为车间安全工作第一人的职责意识,不断做好车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及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车间安全工作。
2、要把安全工作融入到车间生产生工作中,常抓不懈,确保车间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3、对确实存在的安全隐患,靠自身力量无法完成的,要形成报告,报送相关部门予以解决,真正把车间的安全工作抓到实处,防患于未然。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制酒十一车间 安全奖惩制度 (二O一一年度)
一、 目的
1、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开展,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内各班组及员工。 三、 职责
1、车间支部依据本制度负责提出奖惩明细;负责督促落实奖惩规定。
2 、核算人员依据车间支部提出的奖惩明细,进行发放。 四、 总则
1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车间各班骨干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公司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提取。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各班组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班组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3、安全生产奖惩以巡查、通报、轮次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 奖励
1、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2、 对于下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2)在抢救事故中,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3)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
4)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的先进个人; 5)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 3、对于下列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单位;
2)在年度内未超过事故考核指标,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 3)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4)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6、处罚
1、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的处罚规定:
1)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特种设备严重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每一起事故扣罚责任单位5000元,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1000元,主要责任者按50%挂钩;
2)轻伤事故,每一起扣责任单位1000元,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300元,主要责任者按50%挂钩;
3)未遂事故,每一起扣责任单位200-500元。 2、安全教育培训,按应教育人次,每少一人或无记录,班组活动未开展或无记录,扣罚50元。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90元。(含责任者70元;班长20元元)。
1)不穿工作服上岗;
2)应戴防护镜、防护罩的而不戴;
3)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臵或有防护装臵不用; 4)隐患不按期限整改或拒签整改通知单;
5)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6)工作时现场睡觉、看书报、追打戏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 8)工作期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
9)不按规定及时清扫作业现场废料、垃圾,不在规定地点倾倒,物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的;
10)行车开车前未进行检查、未打铃或设备不完好就开车;
11)用行车上下窖内操作。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190元。(责任者140元,班长50元)。
1)酒后上岗;
2)重复隐患、重复违章;
3)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
4)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纸垫。
5)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6)班组骨干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7)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
8)在运转的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件。 9)无证操作设备或任意开动行车设备。
10)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臵。
11)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12)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 13)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
14)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重大未遂事故:一人/项次:考核单位400元(含责任人200元;班长60元)。
1)电工高空作业不穿绝缘鞋或不系安全带; 2)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3)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或采取措施不到位;
7、凡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以及对查出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每起对责任单位扣罚500-1500元,相关责任人按50%挂钩。
8、年度安全目标未完成,按人平扣罚50-100元。 七、考核
1、实行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
2、所有的罚款由车间核算单独立帐。按照罚款通知单的罚款金额,由责任单位统一上缴核算。所有款项可用于奖励,不足部分从奖励基金中支付。
3、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制酒十一车间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二O一一年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积
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普及安全事故防范的知识。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前提条件,车间领导、管理人员、班组骨干务必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重视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自我保护教育,确保车间、班组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熟悉法律法规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首要条件,完善车间安全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是搞高安全宣传教育的基本条件。使之形成有效的车间安全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保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
三、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由上至下抓安全教育,使人人都注重安全。学校可利用新生入学、老生毕业、假期前后、季节变化和实际需要对学生开展安 全教育。学校每年度应不低于四次教育,各部门应开展经 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加大车间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清除隐患。 安全检查是监督、指导车间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分析 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大检查落实的力度,要把平时与集中检查、全面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由点到面的抓好落实。在检查中主要检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看是否落实了安全教育的内容;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看是否有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资料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看是否有整改措施;是否解决了问题,是否抓出了成效。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制酒十一车间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O一一年度)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车间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车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车间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 本车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车间的防火责任人由支部书记担任,各班组防火责任人由班长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车间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车间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车间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
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车间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车间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臵、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生产班组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班组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车间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班组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车间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骨干、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生产班组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上下班前,对本班组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的防火责任人应轮次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车间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给生产班组配臵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全体职工在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十八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安保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班组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一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班组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支部书记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车间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生产区域(花杆)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火种。
2、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3、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臵,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5、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6、使用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7、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8、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9、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0、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本车间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
11、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2、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酒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
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逃生。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
制酒十一车间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二O一一年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车间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等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车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条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班组的责任。
第五条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 对事故班组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第七条 车间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第二章 事故汇报
第八条 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紧急避险、紧急救援事故的同时必须立即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车间值班室或值班人员。
第九条 车间值班室或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在对事故抢救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必须立即汇报车间值班领导和公司安保部值班人员。车间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 车间值班室或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通知救护队和职工医院做好救援和抢救伤员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车间值班室或值班人员接到死亡事故汇报1小时之内,向公司对口部门汇报事故简要情况。
第十二条 事故汇报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
(四)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它应当汇报的情况。
第三章 事故应急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不得擅离职守。
发生轻伤事故,车间安全管理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重伤事故,车间主管生产领导、主管安全领导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死亡事故,车间主管业务领导、主管安全领导及相关安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十六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采取措施等,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四章 事故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者处以800~1500元罚款。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处分,并处以800~1500元的罚款。
4、根据连带责任追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各处以200~600元罚款。
5、对当班跟班酒师、班长各处以500~1000元罚款。 6、取消发生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扣发安全风险抵押金。 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重伤事故,车间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的,处以2000~4000元罚款。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的,违章者是骨干的就地免职,并处以2000元罚款。
3、骨干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的就地免职,并视违章情节和伤害程度处以2000~5000元罚款。
4、对负连带责任的相关人员各处以1000~1500元罚款。 5、对当班酒师、班长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6、对值班人员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1500元罚款。
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死亡事故,公司或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同时车间内部进行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和上级处理不一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但不重复追究责任。车间内部责任追究:
1、对当班酒师、班长就地免职。
2、对值班人员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500~2000元的罚款。
3、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1500~2000元罚款。
4、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处以1500~25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1500元罚款。
5、对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处以1500~2000元罚款。
6、扣发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按抵押金标准对等处罚,处以事故单位1万元罚款。
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和较大非伤亡事故由事故单位根据公司和车间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重大非伤亡事故由车间及事故单位共同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10%,责任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
2、对当班班长、酒师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3、对值班人员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4、对事故单位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2000元罚款。
6、在对事故单位安全奖惩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车间相关办法。
8、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调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3000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10%,责任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
2、对当班班长就地免职,并各处以2000~3000元罚款。 3、对值班人员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2000~3000元罚款。
4、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给予2000~3000元罚款。
5、在对事故单位责任人员安全奖惩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公司、车间相关办法。
9、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主要安全责任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行政处分,并给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
1、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由于违章指挥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协调组织事故抢救,致使事故扩大的。
5、公司或车间要求停产整改时,拒不执行的。 第二十四条 各班组骨干及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而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 3、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失职渎职、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且性质严重或行为恶劣的。
5、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未认真履行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
第二十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有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3、忽视安全管理,有冒险蛮干行为的。
4、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
5、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注:①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②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③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④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二十六条 因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不严格、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撤职的人员2年内不得任用,免职的人员一年内不得任用。
第二十八条 实行安全事故责任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班组当年取消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资格;对发生重大非伤亡、特大非伤亡事故的班组取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班组当年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
第六章 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
第二十九条 责成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在车间安全办公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条 按照事故处理决定(通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内部和上级单位同时对事故进行追查处理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不得重复处理。
1、对事故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处理,由车间和安保部、劳动人事部门在10日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2、其他事故责任者由事故单位进行处理,在一周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并报车间支部备案。
3、涉嫌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事故单位应吸取事故教训,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制订、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二条 车间支部负责对事故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和职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事故追查、安全责任追究和对责任者的处罚要从严、从快,以惩戒事故责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员。
第三十四条 对拖延责任追究不按时做出处罚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车间进行通报。
第三十五条 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了解有关情况和调阅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六条 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做出处理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车间职工奖惩暂行规定》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车间支部必须建立齐全的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档案。
第三十八条 对个人的处理应当对责任人发告知书,罚款按要求时限由本人缴车间核算室。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制酒十一车间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二O一一年度)
安全教育是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使车间2011年的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 基本思路
(一)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员工端正事项,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提高思想意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并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同时对车间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时做好带头作用,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
(二)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教育。因为生产与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三)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样,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2)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3)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象等。
(4)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练、触电急救方法演练等。
(四)严格执行车间安全教育制度,杜绝未经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的现象。对于新进厂的新员工,应严格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包括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考核情况要记录在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1年度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富康 副组长:王荣明
成员:雷步山、胡晓琴、莫少波、严世亮、袁明刚、鄢明富、李佳、赖世国、张杰、李泽伟、潘鸥
三、主要的培训内容计划:
全过程安全教育 上课 加强新员工的安全素质 新进厂员工 安全员等
1月 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宣传 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
2月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专业知识 。 3月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月 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会议、宣传使各岗位人员熟悉其岗位知识。
5月 车间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会议 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带头模范作用。
6、7月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夏季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宣传等使员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如何救火等常识,预防中暑和触电事故。
8月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9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确保安全生产。 10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
11月 劳保用品使用安全教育。宣传、现场指导确保员
工清楚穿戴劳保用品的作用和如何穿戴劳保用品。
12月 2011年度安全培训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安全培训计划
四、要求
1、具体的培训方案应在培训的前一个月制定出来,并报领导审批,及时通知培训涉及的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2、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全面的总结。 3、不能按期举行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要及时报告,说明举行的具体时间和原因。
4.年底写好年度培训教育活动的总结报告,提出本年度培训欠缺的方面,和以后教育要注意的方面,并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制酒十一车间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O一一年度)
为了搞好本车间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车间的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特制定2011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车间党支部书记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车间支部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相关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
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员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员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员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配备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车间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车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
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
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车间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车间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职工医院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车间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职工医院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8、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
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车间要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然后,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的落实,实施方案应该包括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只有经费得到了落实,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制酒十一车间党支部
二0一0年十月
制酒十一车间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二O一一年度)
制酒十一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本车间实际编制的。经车间支委会讨论通过,车间所属各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车间以往发布的安全规章制度,如有和《汇编》中内容冲突的,一律以《汇编》中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
安全生产通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2本通则适用于与本车间的职工和各项生产活动。 1.3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助车间领导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实现生产安全,减少、防止事故的发生。
2、安全生产管理
2.1车间全体职工都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法规、标准、制度及规定。
2.1.2公司全体职工,都应依照《公司党委安全责任制》
的规定,在本工作岗位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2.1.3各级领导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改造和引进项目时,认真执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方针。
2.1.4全体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1.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1.5.1支部书记对全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并由主任助理主管。
2.1.6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1.6.l对新接收的职工(包括调入职工、新进厂的员工),必须进行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1.6.2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1.6.3对调换工作岗位或连续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返岗位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2.1.6.4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
产品的投产,要进行新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对有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必须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臵。
2.1.6.5对参加危险作业工程的职工,要进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教育。
2.1.6.6对所有在岗职工,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并利用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生产调度会,以及报纸、广播、展览、劳动保护教育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1.6.7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灭火、急救、抢险等培训。 2.1.7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1.7.1车间所属各班组认真组织周查和作业岗位的日查。
2.1.7.2车间安全主管人员每轮次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2.1.7.3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各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2.1.7.5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 2.1.8认真排除隐患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2.1.8.1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
查,安排疗养并发放保健费。
2.1.9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职工必要休息。配备适当的休息场所和饮水设施等。
2.1.9.2女职工因生理特点所需的劳动保护,以及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按《女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2.1.10对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和暑期工业卫生的具体要求,按我车间的有关规定执行。
2.1.11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和兼职安全员及全体职工负有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并上报。
2.1.12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2.1.13按规定严肃认真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2.1.13.1为了及时吸取教训,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如实反映情况。已经发生的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不准瞒报或虚报各类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1.13.2以经安全主管部门及工伤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工
伤者,可享受免费治疗及有关规定的补贴。
2.1.13.3车间司在生产期间,要备有急救机动车辆以及时有效地救护受伤职工。
2.2对生产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2.2.1生产区作业场所和其他设施,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各种设施必须建立维修保养、检查和报废制度,安全防护、防尘、防毒等装臵必须保持有效、完好。
2.2.2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2.2.1所有建筑物的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应保持完好,下水道畅通。发现建筑物损坏或有危险征兆,应立即报告;车间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理。
2.2.2.2凡有可能遭雷击的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等,都应按有关标准安设防雷装臵,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测、维护,保证其性能可靠。
2.2.3防火防爆场所要符合下列要求: 2.2.3.1严禁焚烧垃圾、废纸及工业废料等。 2.2.3.2生产作业场所,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2.2.3.3生产区和一切工作场所,都必须设臵品种、数量足够,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或消火栓,并且摆放整齐有序。
2.2.3.4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
2.2.4作业场所的各种设备安装应保证安全,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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