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亿

更新时间:2024-04-28 03:2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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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亿”耕地能守住吗?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下午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的发展中大国。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 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和管理工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

“未批先建 少批多建 以租代征”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

鸡泽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邯郸市东北部,西及西南与永年县接壤,东及东南与曲周县交界,北与邢台市的南和县、平乡县为邻人口不足30万。可就是这个只有337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因为县里要建城东工业园区就占有鸡泽镇(城关镇)东关村,南街村,龙泉村近2000亩的耕地搞开发建设。动辄几十亩、上百亩的耕地正在被大量圈起建厂, 占用农田的工厂有手续吗?

在鸡泽县城城北2公里处、S214道路东侧,《法治周末》记者看到,一片正在兴建的工业区。新修的道路两旁,到处是正在施工的场面,砌围墙、建厂房忙得不亦乐乎。每处工地旁都矗立着一面项目介绍效果图,每一个效果图背后,都是圈起来的大片土地。工业区逐步向东发展,正在大量吞噬着农民的麦田。 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手中都持有一份\租赁协议\,每年到村委会或镇经委领取租赁费。

记者根据圈起的围墙和项目公示牌粗略数了一下,已经落地的企业近20家,企业占地面积少则30亩,大部分在100亩左右,最多一家企业占地达460亩。记者沿工业区内道路转了一圈,正好6公里,保守计算,这些企业占地应不低于2000亩。

得知《法治周末》记者来访,村民围拢过来,诉说着疑惑和担心:\前两天镇干部带着派出所的人来了,还拿着相机拍照,说谁不同意租地就抓谁,他们真的会抓人吗?\我们与村委会和镇经委签的租赁协议,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将来不支付租赁费了怎么办?\

租地协议与承包30年合同

《法治周末》记者看到,合同甲方为龙泉村委会和鸡泽镇经委两枚印章(承租方),乙方为村民(出租方),土地租赁期限30年,年租金每亩1300元,租金根据小麦价格5年一调整。

协议规定,甲方如期交付租赁费后,即可在土地上搞建筑,乙方不得干涉;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公、检、法、司不得以破坏生产经营或扰乱社会秩序论处。\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继续租用土地,乙方在同样条件下(根据市场地租价)不能阻碍其继续租赁。

谁为土地违法买单

鸡泽县国土资源局袁副局长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城北工业园区落地的所有企业都办理了相关的土地审批手续,尤其是一些招商引资项目。按照规定本应设备到位验收后才能发给土地使用证,但为了便于企业融资(即用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还是提前发给了他们。”

对于是否担心类似的事情发生,袁副局长说,骗子毕竟是少数,不能因为出现一个骗子就谨小慎微,什么也不敢干了。

《法治周末》:“既然企业办理了土地审批手续,农民土地补偿金在征收集体土地为国有时就应当到位,为什么他们至今手持的是《租地协议》,且仍然按年领取租赁费?”

袁副局长:“那就不清楚了,是鸡泽镇的事,你去问他们吧。”

《法治周末》:“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国土局应该有监督的职责吧?”袁副局长对此不作答。

记者请袁副局长提供城北工业园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的相关资料,她复印了一沓《河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交给记者:“这是2000亩地的批准文件,你拿去看吧。”

记者查看了土地批复文件发现,2009年至2010年,两年间河北省政府批准鸡泽县的建设用地只有800余亩,没有四至范围,无法判断与城东工业园区有无关联。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以外资名义建厂,是被鸡泽县的招商引资政策所吸引。记者从不同渠道得到三个版本的《鸡泽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这些文件没有发布日期,但内容大致相同:从减免土地使用金到零地价,从免税退税到投资奖励,甚至孩子入托上学等优惠条件,不一而足。 4、\可以违反有关法律\

鸡泽镇新兴工业园区占用了东北街、北关、龙泉等5个村的2000余亩土地,据当地村民反映,去年在\锦华农业科技公司\旁边还能看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现在,很多村民则一手持有《土地承包证书》,一手捏着《租地协议》。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以租代征、占用基本农田,鸡泽镇政府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鸡泽县经济落后,年财税收入不足亿元,为了振兴鸡泽,加快富民强县步伐,我们没有其他优势,只能靠土地。我知道我们错了,现在看起来违法,但你

知道小岗村当年冒着风险搞包产到户吗?只要鸡泽经济搞上去了,若干年后人们会肯定我们的做法。\刚由鸡泽镇副镇长易职镇纪委书记的王力涛主管工业园区工作,他道出了苦衷。

王力涛说,按照有关规定,鸡泽县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2.8万元,而租赁费30年可得3.9万元,土地还是农民的,等于在为老百姓办好事。协议规定每亩1300元,我们不多要一分钱,同时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去年国土资源部航拍,发现了鸡泽镇工业园区存在违法占地现象,县国土局同我们商量,问怎么办?我们感觉压力很大。以后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了,包括正在圈地的天宇纺织公司,因为几户村民不同意,怕是占不成了。\王力涛说。

近日《国家发展报道》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河北省鸡泽县在建设中涉嫌占用基本农田。

在该县鸡泽镇采访时,东关村村民向记者介绍:今年5月,县政府征用了东关村和南街村位于S318与东环路交叉口北侧一块的土地,占地约面积200亩。在被征土地的西南角,一块醒目的标志牌上注明在建项目为河北省康泰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记者采访时,现场工人在安装铁栅围墙,通过铁栅栏可以看见里面已经长满了一米多高的蒿草。

谈及土地被征用的问题时,南街村的村民这样向记者解释:“比‘征用’更为准确的词应该是‘租用’,因为在县政府逼迫我们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注明:土地租用期限为30年,每年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按照1300斤小麦的市价进行补偿。”

30年的租期,可以理解为这块土地租用期限仅为30年,相应的补偿款也就支付30年。30年之后土地依然归农民继续种植庄稼,那么这块土地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呢?按照目前的状况,可以推理:原来的粮田现在已经盖起厂房,土地也相应从原本的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如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这块土地的性质目前应该已经变为建设用地。那么30年之后,这块土地又如何可以再归还农民种植?反之,如果这块土地依然保持着农业用地的性质,那

显然违反了我国现有的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使用法规。从推理中可见关于这块地的征用过程中存在着重重矛盾。

我们不难看出河北省鸡泽县在“河北省康泰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与其他地区出现的“以租代征”事件有诸多共同之处。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河北省康泰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所占用的土地多年来一直是当地农民的口粮田,也是亩产超过千斤的上好耕地。近几年,农民一直享受着国家的粮食直补款。据当地农民介绍,这里曾经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牌也是在土地被占用之前才被挖走的。

可是从土地被占至今,东关村和南街村的农民也没有见到国务院允许占地的土地使用批复文件。村民也曾经多次要求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出示土地审批手续,但始终无人理睬。

耕地只占不补 流失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特别留意了当地对于被占耕地补偿开垦的情况,但是结果令人感到十分遗憾。据当地群众介绍,近几年鸡泽县被占耕地数量越来越大,与河北省康泰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同时征用的土地目前还有其他几处,占地方式和补偿都与该地块基本相同,只是从来没有见过对耕地进行补偿开垦的。在记者走访的几百名群众中,竟然无一人知道当地占用耕地之后还有不常开垦的行为。

剖析以租代征给当地带来的好处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政府都惯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那么这种手段的存在必然有其不可言喻的“好处”。

据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报批土地使用情况不仅所需时间长,一些不符合要求但是却能够为地方财政带来巨大效益的项目甚至会出现不能通过审查的现象。此外,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耕地后,地方政府对占地单位需缴纳的耕地使用税等相关费用也有较大的操控权。而国家按照原有耕地数量发放给农民的各种补偿也会为地方政府带来一笔可观的“意外之财”。

归根结底,以租代征的手段不仅使一些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法律程序上的审批,还在经济等其他方面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好处。

在结束此次采访时,鸡泽县一农民形象的比喻了该县占地的状况,记者认为有必要向读者介绍百姓是如何看待租地这种行为的。农民说:“租地这种方式就像是一道菜,相关政府部门吃这道菜得到了好处,也因此爱上了这盘菜,可能未来很长时间内都会继续吃这道菜。”农民的比喻很纯真、很质朴,但也从另一个角度看出了当地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截至发稿前,鸡泽县群众再次致电本刊记者,反映在河北省康泰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侧的耕地又被占了,这里曾经也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鸡泽县疯狂征用基本农田建设工厂的行为不仅使让当地群众深恶痛绝,更违背了我国的法律。不知是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真不知情还是有意从容,一桩桩土地违法案件就在眼前发生却熟视无睹,最受伤的恐怕就是鸡泽县的农民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记者真心希望当地政府有关领导能够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用心扮演好人民公仆这个角色。

所谓的处理,完全是一个名义上的处理,丝毫没有触即问题的实质: (1):已经建好的工厂企业等违法建筑没有拆除。 (2):工业园区上建设的四条水泥路没有拆除。

(3):违法合同没有作废,土地仍然在被官府变卖,农民仍然没有耕种土地的权利。土地的所有权仍在县政府手中。

(4):非法建设仍在继续,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

(5):对违法刑法和土地法的主要人员没有任何处理。仅对次要责任人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这一不疼不痒的所谓处理,而且,这个处分还没有记录到档案里,是虚假的处理结果。这是严重不符合法律的枉法。

(6):新上任的新一届县委书记和县长,不但没有纠正错误,而且,在原来人错误的基础上,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进一步的扩大错误,使这1100亩土地完全被毁,所以,我们要求追究新一任县委领导班子的刑事责任。

根据临漳县国土局信访办的说法:2007年,省国土厅分两次,已经将这片68.66公顷(计1029.9亩)基本农田全部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一次,是2007年4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435号”,将城关镇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28.66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国土厅下发“冀国土资函[2007]664号,将东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40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

建安路,临漳县城东边的主干道。2007年6月7日,站在建安路上往南看:望不到边的土地上麦浪滚滚,好一片丰收景象;往北看:同样是上千亩平整的土地,却不见麦浪滚滚,而是稀稀拉拉的麦茬、三五成群的绵羊、几幢正在施工的建筑,还有几处村民驾着农用车在明目张胆地取土。

村民说,这片地原本是临漳镇东前村、西前村以及王明寨的口粮地,而现在已经荒芜一年了。田里虽然有些麦茬,但那是政府为了应付土地监察时,突击一夜洒下的麦种。由于之后并无人管理,所以麦子几乎没有收成,事实上也没人敢去收。因为去年县里进行规划,已经把集中连片的这1100多亩土地划给了工业园区。

提起工业园区,当地村民表现得既愤怒又无奈。据东前村村民介绍,该村原有耕地2000亩左右,人均耕地9分,人均年收入在千元左右。2006年春,村委会干部突然通知,称县里研究决定要把村里的耕地拿去建工业园区,并且以村委会的名义挨家挨户上门“动员”签订租赁土地协议。

在一名村民的家里,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协议书。协议书双方分别为村民委员会和农户,说根据县委、政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要求精神,按照县城建总体规划,县委、政府要新建县工业园区。占地按每年小麦、玉米亩产各700市斤包产,

折合人民币910元。合同签订后,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占用租赁的土地。协议没有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村民说,他们不知道是一年,还是无限期。

土地一旦硬化将无法复耕,包产的款项一旦拒付农民也将无从讨要。显然,这样的条件是村民无法接受的,但征地事件从一开始就不是村民的意志所能左右的。“从没开会村委大会,也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一名村民这样告诉记者。村委会完全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未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讨论的情况下,就决定并进行了征地。由于关系到自己的重大利益,因此在村委会挨家挨户签协议时,很多农民拒绝签字。但村委会威逼之后,扔下空白协议书和存折就走,不签也得签。东前村这位村民说,他家有六口人,被占用了四亩半的耕地,只剩下了一亩。但他还不是最惨的,有几个组甚至被征得一亩地都不剩,农民失去了赖以生计的耕地,只得出去打工。旁边的西前村情况相近,1400多人的村子只剩下了不足400亩土地,人均耕地不足3分。尽管村民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向上级政府反映,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千亩口粮田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轻易征去。

据村民讲,划为工业园区的那些土地都是一等良田,土地平整肥沃,交通方便,农田设施齐备,在93年时候就被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2006年4月开始,县政府在园区修建水泥路,拆除电线变电器等农田设施,将地里已经生长的玉米用推土机强行毁掉。

进入工业园区记者看到,曾经是千亩良田,而现在的情景却不堪入目。大面积的土地已经被硬化,三横一纵总长3532米、5万多平方米的水泥马路气派地铺在麦田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早已不知去向,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被围墙围起的正在施工的院子。望着政府应急种下的麦子由于无人打理,在杂草丛中顶着小得可怜的的麦穗,村民说,让羊吃了,还算物尽其用。

真无能还是假糊涂

《土地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二条也规定:禁止任何单位直接向农村社队购地、租地或变相购地、租地。

那为什么根本不具备征地资格的村委会却胆敢置法律于不顾而多处违规进行征地?此征地事件中,临漳县政府究竟是否知情,在征地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如此违规的征地究竟有没有审批手续,如何通过的审批?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临漳市国土资源局。

记者只得再次来到办公室,要求采访耕地保护科,但却被告知:耕保科今天一个人也没有。办公室主任说,是否存在这么个工业区他不清楚,就算有也是村民自己的事情。但他对记者说,东前村附近那片耕地确实是基本保护农田,但至于是哪年成立的就不清楚了。最后,他不无伤感地说自己只是个空架子,建议派车送记者到对土地情况更了解的县委宣传部去。

然而当记者提到随意硬化耕地修建公路涉嫌违规时,部长表示修路属于城区规划,具体情况他不清楚;对于园区那些令人生疑的麦子,部长认为既然公司出了钱了,具体如何经营是人家自己的事,跟政府无关。对于金大地公司是否采取二次转包的方式违规经营,部长回答说是否出现二次承包他不清楚。在记者坚持下,宣传部带记者来到临漳镇政府采访,然而在镇政府记者被告知,镇长不在、书记也不在,其他所有知道当时征地情况的人都恰巧不在。当询问办公室主任是否了解情况时,得到的答复却仿佛似曾听过,他只负责些杂活,具体业务不清楚。

为民谋利还是别有用心

其实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临漳征地事件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 守住十八亿,不能成为一句空话!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19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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