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村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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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村达标情况考核自评表

指标名称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环境卫生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污染控制 5.生活污水处理率(%)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7.清洁能源普及率(%) 8.农膜回收率(%) ≥60 ≥90 ≥60 100 ≥50 ≥70 ≥80 65% 95% 97% 100% 65% 无农田农膜事项 100% 指标值 ≥3000 ≥90 指标完成情况 4012 100% 资源保护与 利 用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1. 绿化覆盖率(%)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 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状况满意率(%) ≥80 90% 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50 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逐年上升 ≥90 70% 100% 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逐年上升 100% 可持续 发 展 1

省级生态村申报书(申报村填写) 县环保局: 我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狠抓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已建成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对照生态示范村建设要求,我们特申请上报村为省级生态村,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村民委员会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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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村达标情况考核自评表

指标名称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环境卫生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污染控制 5.生活污水处理率(%)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7.清洁能源普及率(%) 8.农膜回收率(%) ≥60 ≥90 ≥60 100 ≥50 ≥70 ≥80 65% 95% 97% 100% 65% 无农田农膜事项 100% 指标值 ≥3000 ≥90 指标完成情况 4012 100% 资源保护与 利 用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1. 绿化覆盖率(%)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 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状况满意率(%) ≥80 90% 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50 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逐年上升 ≥90 70% 100% 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逐年上升 100% 可持续 发 展 3

省级生态村申报书(申报村填写) 县环保局: 我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狠抓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已建成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对照生态示范村建设要求,我们特申请上报村为省级生态村,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村民委员会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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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环境卫生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污染控制 5.生活污水处理率(%)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7.清洁能源普及率(%) 8.农膜回收率(%) ≥60 ≥90 ≥60 100 ≥50 ≥70 ≥80 65% 95% 97% 100% 65% 无农田农膜事项 100% 指标值 ≥3000 ≥90 指标完成情况 4012 100% 资源保护与 利 用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1. 绿化覆盖率(%)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 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状况满意率(%) ≥80 90% 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50 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逐年上升 ≥90 70% 100% 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逐年上升 100% 可持续 发 展 5

省级生态村申报书(申报村填写) 县环保局: 我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狠抓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已建成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对照生态示范村建设要求,我们特申请上报村为省级生态村,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村民委员会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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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村达标情况考核自评表

指标名称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环境卫生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污染控制 5.生活污水处理率(%)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7.清洁能源普及率(%) 8.农膜回收率(%) ≥60 ≥90 ≥60 100 ≥50 ≥70 ≥80 65% 95% 97% 100% 65% 无农田农膜事项 100% 指标值 ≥3000 ≥90 指标完成情况 4012 100% 资源保护与 利 用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1. 绿化覆盖率(%)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 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状况满意率(%) ≥80 90% 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50 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逐年上升 ≥90 70% 100% 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逐年上升 100% 可持续 发 展 7

省级生态村申报书(申报村填写) 县环保局: 我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狠抓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已建成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对照生态示范村建设要求,我们特申请上报村为省级生态村,请予批准! 特此报告。 ***村民委员会 2014年3月29日 8

关于印发***生态示范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根据省、州、县环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的要求,对创建生态示范村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条件

(一)领导重视,公众参与。乡、村对创建生态示范村的目的意义有深刻认识,指导思想明确,明确领导分管,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公众参与,创建氛围浓厚。

(二)制定生态建设规划。乡、村制定生态建设规划或编制的村总体规划中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专章。规划实施方案可行,有相应的组织、资金和技术保证。

(三)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和排污收费制度,落实国家和地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村内无被国家指定淘汰的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和捕杀、销售、食用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现象,近3年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四)村的布局合理,村的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善,管理有序,道路整洁,环境优美。

(五)已创建成为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卫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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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二、建设指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指 标 农(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元/人) 主要道路铺装率(%)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卫生厕所普及率 地表水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 森林覆盖率(%) 或 绿化覆盖率(%) 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生活垃圾清运率(%)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状况 清洁能源普及率(%) 人畜粪便处理率(%) 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旱涝保收耕地面积比例(%) 农用薄膜回收率(%) 生态农业系统建设 村(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指标要求 ≥4000 ≥70 100 ≥90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25 ≥38 100 100 符合要求 100 100 ≥50 ≥90 ≥70 ≥50 100 至少有一种(或以上)模式,且达到一定规模,有一定特色 ≥95 三、关于基本条件及建设指标的说明 (一)基本条件

村的布局合理,村的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善,管理有序,道路整洁,环境优美。指严格按村的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分区,有良好的居住小区。其中,“管理有序”指,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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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交通管理规范有序,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施工场地设隔离护栏,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标语、广告牌设在指定地点。“道路整洁,环境优美”指,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街道卫生状况良好,主要街道有卫生设施,垃圾箱(果壳箱)箱体整洁,周围无暴露垃圾、无蝇蛆;有专门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无直接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村的绿化、美化情况良好,有较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村内应禁止散养家禽、家畜,确需饲养的,必须圈养,并有严格的管理办法。

(二)建设指标

1、农(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指辖区内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及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验收方式:由县统计部门出具证明。

2、主要道路铺装率(%):指村中主要道路铺装长度占总道路长度的比例。道路铺装包括硬底化或石子路。

验收方式:现场查看。

3、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利用自来水厂和经检验合格的井水等其他饮水形式取得合格饮用水的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验收方式:提供水质检验报告和现场查看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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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厕所普及率(%):反映改厕情况,指农村中有卫生厕所的家庭占村中家庭总数的比例。

验收方式:由县卫生部门提供证明。

5、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村辖区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到流域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的要求。

验收方式:由县环保部门提供证明。

6、大气环境质量:指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或有关环境规划的要求。

验收方式:由县环保部门提供证明。

7、声环境质量:指辖区内噪声污染控制达到功能区划或有关环境规划的要求。

验收方式:由县环保部门提供证明。

8、森林覆盖率(%):指有林地、灌木林地以及四旁林之和占土地面积的比例。

验收方式:由县畜牧部门提供数据。

绿化覆盖率(%):指村镇建成区绿化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

验收方式:由县建设部门提供数据。

9、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反映工业污染源控制和治理情况,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验收方式:由县环保部门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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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活垃圾清运率(%):指收集、清运的垃圾占全部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例。

验收方式:由县环卫部门提供数据。

11、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状况:视条件采取简单易行的收集处理,可用天然塘、土地处理或氧化塘等形式。要求辖区内没有污水横流的现象。

验收方式:现场查看。

12、清洁能源普及率(%):指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液化气、电等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比例。

验收方式:现场查看。

13、人畜粪便处理率(%):对人畜粪便以三级化粪池、沼气池等形式进行处理的比例。

验收方式:现场查看。

14、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指人畜的粪便资源化利用量占粪便产生总量的比例。粪便资源化利用包括建有沼气池产生能源和腐熟有机肥等。

验收方式:现场查看。

15、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作物秸秆用作还田、有机肥、饲料或其他资源化利用的数量占作物秸秆总量的比例。

验收方式:由县畜牧部门出具证明。

16、病虫害综合防治率(%):指采取施用化学农药以外的措施综合防治病虫害的面积所占比例。主要措施有生物农药、天敌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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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培措施、育种措施等。

验收方式:由畜牧部门出具证明。

17、旱涝保收耕地面积比例(%):体现土地生产条件及其抗灾能力,要求≥50%。

验收方式:由县农业部门提供数据。

18、农用薄膜回收率(%):指回收的农用薄膜占农用薄膜总量的比例。

验收方式:由县农业或环保部门提供证明。

19、生态农业系统建设:指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建立和管理一个动态平衡、结构优化、输入合理、经济可行的农业生态系统,该系统能在长时间内不对其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具有较高的生产力。

生态农业以保持和改善该系统内的动态平衡为主导思想,合理安排生产结构和产品布局,努力提高太阳能的固定率和利用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重复利用,减少燃料、肥料、饲料和其他原材料的输入,以求得到尽可能多的农林牧副渔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的输出,从而获得生产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再生利用、经济效益四者统一的综合效果。可供参考的模式有:畜牧业结构生态系统;物质能量多层分级利用系统;水陆交换的物质循环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共生生态系统;污水自净生态工程系统;多功能畜、副、工联合生态系统等。

20、村(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对村(居)民进行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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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问卷调查。随机抽样户数不少于村(居)总户数的五分之一。问卷在“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之中进行选择。村(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满意”的问卷数(含基本满意问卷数)/发放的问卷数×100%。

***人大主席团

批准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村建设规划的

决 议

《***生态村建设规划》已收悉,经乡人大主席团讨论,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将全面提升***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扩大村的影响力,促进农村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实践农村环保事业更好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决定同意该规划,望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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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07

关于印发***生态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生态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业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乡政府衔接(联系人:尼玛多杰, 联系电话:13909768999)。

***生态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分解任务,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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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治污保洁、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乡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2012年底前将我乡四村创建成为“***生态示范村”。生态示范村达到省级或国家级生态村标准要求的,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生态村。

三、基本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二)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改善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帮助和引导村民发挥本地资源优势,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原则。一方面要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和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要注重生态保护和建设,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护饮用水源水质,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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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各村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争取以较少的投入实现辖区内环境有效改善。

四、创建要求

生态示范村创建要突出“三个到位”和“五个有”,即“组织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和“有村生态建设规划、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有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有公厕、有环境管理制度”,并达到县环境保护局制定的《生态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

五、工作机制

生态示范村的创建,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村委结合实际情况规划、建设。生态示范村申报程序为:村提交申报材料→环保分局推荐→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核验收→县环境保护局对审核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县政府→县政府审核、公布名单。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成立***创建生态示范村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环保分、文体教育、财政、爱卫、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城管执法分等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其中,环保分局负责统筹开展创建生态示范村工作;住建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指导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爱卫办负责指导农村环境卫生的建设;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指导农业及养殖业的发展;财政分局负责创建财政专项资金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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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保证。生态示范村建设资金采取“四个一点”的方式,即争取县支持一点、乡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乡财政适当投入补助用于生态示范村环保规划编制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成立***省级生态村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

乡党委、村各党小组:

为扎实推进我乡创建省级生态村的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级生态村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 ***支部书记 *8 ***支部书记 ** ***支部书记 ** ***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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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18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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