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院矿瓦斯事故救援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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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院矿瓦斯事故救援应急处理预案

1目的

为了预防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有效迅速地抢救遇难人员和控制事故扩大,有一个可遵循的应急方案,依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古书院矿 3 引用标准/文件 3.1 《安全生产法》 3.2 《煤矿安全规程》

3.3 《古书院矿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手册》 4 基本情况

古书院矿属瓦斯矿井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成立瓦斯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副矿长、工会主席

成员:通风区、安全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机电队、物资供应部、信息科、医院、保卫科、行政办公室、工会等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5.2 职责 5.2.1 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示上级(外部)救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负责督查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5.2.2 成员职责

5.2.2.1 通风区:负责矿井通风工作,确保救灾时的通风保障工作,

预防瓦斯事故的二次发生。

5.2.2.2 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应急处理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2.2.3 生产管理部:负责召集人员和传递信息,做到上传下达,下传上达,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矿井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协助生产单位做好巷道维护等工作。

5.2.2.4 机电管理部:掌握矿井供电和送电情况,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协助矿井进行反风等工作。

5.2.2.5 负责救援的供电工作,确保救灾用电。

5.2.2.6 物资供应部: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供给。 5.2.2.7 信息科:做好应急救援时的通讯保障工作。 5.2.2.8 医院:保障应急救援时能及时有效抢救伤员。

5.2.2.9 保卫科:负责事故抢救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

5.2.2.10行政办: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车辆保障。

5.2.2.11工会: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扶和善后工作。 5.3 现场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矿长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4 其他单位要积极协助进行抢救工作。 6 应急救援程序 6.1 接警

井下发生瓦斯事故时,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要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井下被困人数等祥细情况,并立即汇报矿值班长及指挥部相关人员,迅速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通风调度。 6.2 响应级别确定

6.2.1 瓦斯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时,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古书

院矿瓦斯事故抢险救灾应急处理预案”,调度室要立即通过预案的相关的单位及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6.3 应急启动

相关人员接到调度室的电话时,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接受总指挥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

由总工程师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 6.4 救援行动

6.4.1 救援工作由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矿长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6.4.2 撤人和自救、互救。

6.4.2.1发生瓦斯超限时, 要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好警标,并及时通知生产调度或通风调度,由通风区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4.2.2发生瓦斯窒息事故后,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出事地点,设好警戒,防止事故重新发生;现场负责人一面积极组织抢救,将受灾人员抬到安全地点进行急救,有可能迅速升井,由医务人员对受害人员进行救治;一面立即向矿生产调度汇报灾情,由通风区组织人员对瓦斯进行处理,。

6.4.2.3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时,受威胁人员迅速配戴自救器按最近避灾路线立即撤离。途中严禁取下自救器进行呼吸,只有确保到了安全地点,才可取下自救器。避灾时,迎风行走,东翼各工作地点沿进风巷到集中进风巷12102巷或8106巷,再撤到东大巷从排矸井上井;二水平到610大巷,从主井上井;西翼的十一盘区北部与十三盘区人员,沿集中进风巷道11103巷或13101巷、西一皮带巷到653大巷,经正巷,从副井上井;西翼十一盘区外部人员从11101巷撤出到正巷由付井上井。

6.4.2.4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受威胁人员迅速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避灾路线同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时的避灾路线。

(1)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自救与互救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的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同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通量30~50m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风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2)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自救与互救

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应迎风撤出灾区。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用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程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煤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

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立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6.4.2.5 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6.5 扩大应急

瓦斯事故的灾情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下落不明、要及时向上级求援,启动“集团公司重特大瓦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6 应急结束

6.6.1 待人员全部救出,通风系统恢复后,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全体抢救人员才可撤离。

6.6.2 应急结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6.6.3 按照恢复矿井正常通风和恢复生产的计划,组织实施正常生产。6.6.4 为完善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评审工作。 7 应急物资

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 8 记录

相关单位做好矿井抢救记录或演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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