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文化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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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文化空间规划

刘 扬 徐 泽

【摘要】本文以城市文化空间系统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城市文化空间的概念和分类;并对城市文化战略、各类文化规划以及文化空间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基本技术框架,包括文化资源调查与标绘、城市文化空间体系构建、文化空间分类引导以及重点文化发展区规划指引等四个方面;最后,简要指出编制和实施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支撑体系。

【关键词】城市文化空间;城市文化空间规划

引言

实际上,与城市文化空间相关的规划并非新鲜事物,例如关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化设施布局等方面的规划早已出现,并且已经形成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另外,随着近些年来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创意空间规划也逐渐出现和成熟。但值得关注的是,以往这类规划通常仅针对文化空间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类别,并以文化部门为主导组织编制和实施,而将城市文化空间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的系统性研究和规划实践相对较少。因此,本文以城市文化空间系统作为研究对象,全面探讨其概念、分类、及相关的规划内容和方法,以期形成一个基本框架,为后续研究和实践工作建立基础平台。笔者认为,当前越来越多的城市以“构建特色文化城市”作为发展主题,整体性的文化空间保护与建设是实施文化战略、提升城市文化特色和环境形象的重要途经,系统化的城市文化空间规划将在文化空间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引导功能,它也将成为城市规划领域的一个新趋势和新成员。

1.城市文化空间的概念及分类

1.1 城市文化空间的概念内涵

较早提出“文化空间”概念[1]是在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主要用来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形态和样式。2005年,我国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将“文化空间”作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类别,并定义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这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提出的相对狭义的文化空间概念,也是本文所探讨的城市文化空间的一个方面。广义来看,文化空间是指人们感知和体验城市文化的各种场所,它承载着多种多样并且不断变化的城市文化类别。

王承旭(2006)将“城市文化空间”定义为“占据一定物质空间、得到居民普遍认可、集中体现城市公共文化的场所”。姜建蓉(2012)进一步补充为“具有一定物质空间范围、为人们普遍认同、集聚文化生产和消费、集中体现城市文化特质的场所”,增加了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概念,体现了文化空间在当代城市发展中所发挥的现实功能。实际上,目前就“城市文化空间”进行的专门研究和实践相对较少,尚未形成公认的定义。根据现有相关文献、以及有关文化空间规划的一些实践,本文提出的城市文化空间,指具有文化记载、传播、生产和消费功能,受市民普遍认同的公共空间和场所。

根据这一概念,城市文化空间具有以下特征:首先,“物质性”是城市文化空间的基本属性,本文不涉及虚拟形式的文化空间(如数字城市、网络图书馆等)。第二,文化空间是城市文化的展示媒介和传播载体,它具有历史、艺术、科技等多方面价值,并在城市的文化发展中发挥着多种重要功能。第三,城市文化空间具有“公共性”,它是城市居民共同的文化记忆和财富、以及进行各种公共文化活动的空间场所。第四,从形成机制来看,“人、活动、场所”被认为是构成城市文化空间的核心要素,三者密不可分、互动共生。

1.2 城市文化空间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城市文化空间分为多种类型,这里列举四种常见的分类方法及其内容特点。

(1)按照空间层次或尺度进行分类(王承旭等),包括宏观层次的城市整体文化意象空间,中观尺度的文化分区和文化片区,以及微观尺度的文化设施或场点。其中文化分区和文化片区有所区别,文化分区主要指在大中型城市内部,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人口聚居特征、功能发展特点等因素所形成的具有一定文化特性和差异的地域,如北京北城学术氛围浓厚的科教文化区和南城京味特色浓郁的传统文化区。相比之下,文化片区的范围相对更小也更具体,通常是一个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公共空间、或集聚了特定业态的文化功能区等。

(2)按照文化功能进行划分(王承旭等),可分为基础型、标志型、和提升型三种。基础型文化空间主要指以建设宜居城市为导向、为市民提供的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和公共空间,其建设往往体现为惠民工程。标志型文化空间,则主要指以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为导向

所建设的旗舰型空间场所(或称形象工程),包括大型文化设施(如奥体场馆)和特色文化片区(如北京798艺术区)等。提升型文化空间介于前两者之间,例如一些市级文化设施,本身就兼具了文化旅游和服务市民文化生活的双重功能。

(3)按照城市文化空间的内容和形态(姜建蓉等),比较典型的有四种:一是城市节点或地标区,指以主题广场、文化设施、标志性建筑等为核心构成的,能够代表和突显城市特色的公共文化空间,例如威尼斯圣马可广场。第二,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镇,它们保持了当地特有的建筑形式、街道肌理、风俗习惯等文化特色,体现了城市的文化发展脉络,例如北京大栅栏等历史街区、周庄等水乡古镇。第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它是近些年来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空间,并且经常作为旧区(旧厂)改造的一种成功模式,例如北京的798。第四,文化业态集聚区,指某种文化业态在一个地区逐渐集聚发展,使该地区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例如伦敦西区(剧院区)。

(4)结合景观学方法,按照空间要素的基本特征(黄鹤等),则分为“斑点、廊道、斑块、基质”四种类型。比较容易理解,“斑点”是指点状的文化空间要素,如文化设施、主题公园等;“廊道”指线性文化空间,包括城市水系文化廊道(如北京永定河文化带)、及历史或规划形成的城市轴线空间(如北京中轴线);“斑块”指面状文化空间,如上文提到的历史街区、创意园区等;“斑点、廊道、斑块”共同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文化空间要素。而“基质”则指城市的空间景观基底,包括城市的山川形胜、肌理格局、建筑风格及绿化特色等,它是城市文化空间的“背景”,帮助人们感知城市的整体风貌和文化气质。

综合以上方法及其内容特点,本文拟将城市文化空间分为文化生态空间、文化产业空间和文化事业空间三大类,并针对各类空间的特点和保护利用需求进行分类引导。

2.城市文化战略与文化空间规划

在讨论城市文化空间规划之前,有必要先认识和理清城市文化战略、文化规划、以及文化空间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明确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及方法。

2.1 城市文化战略的兴起及主要内容

20世纪70年代,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城市更新手段在欧洲城市中盛行开来,到90年代中期,文化创意产业逐渐兴起和繁荣,标志着文化开始直接与经济联姻,并逐渐被视为城市增长引擎及城市参与国际资本和人才竞争的核心要素。新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

区希望通过制定和实施文化战略来促进其文化复兴以及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就城市文化战略的内容来看,刘合林(2010)在其研究中探讨了城市文化战略的阶段性特征,并从内部指向性和外部指向性两方面对城市文化战略进行了归纳。根据其研究成果可以认为,不论从阶段性、内外部性、或是其他角度,城市文化战略的实质内容都离不开以下几个方面: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导向的旧区更新、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大众文化艺术的扶持、特色文化场所营造以及城市文化主题营销等。通过文化战略的实施,不但可以产生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也会带来最直接的空间效应,即城市文化空间和景观的改变,例如历史文化空间的更新、创意园区的出现、文化设施的改善,等等。这说明城市文化战略与文化空间始终存在着紧密联系,文化空间的建设和优化既是实施文化战略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最直观的实施效果。

2.2 文化规划的主要类型及其空间内容

城市文化战略需要通过一系列文化规划得到细化和落实。黄鹤(2010)针对文化规划的概念范畴、主要类型、以及包含的空间内容等方面作了深入研究。指出文化规划主要是针对城市文化资源和文化需求所进行的规划。文化规划不仅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作为一种思想和理念,为城市规划提供一个文化的视角。就文化规划的内容框架来看:首先,文化规划按空间层次可分为区域、城市、和社区等多个层面的文化规划,本文重点关注城市层面的文化规划。其次,按规划内容分,文化规划包括专项型和综合型两大类。其中专项型文化规划主要有: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文化创意产业规划(如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规划),文化设施规划(如厦门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文化地区规划(如伦敦“战略文化区”规划),文化活动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等。综合型文化规划则通常是针对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综合全面的文化发展规划,在我国,这类规划往往体现为文化部门制定的文化发展五年规划(如顺义区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实际上,无论是文化战略还是相应制定的文化规划,都离不开对城市文化资源及空间的识别、梳理和优化。文化规划所涉及的文化空间要素主要包括:历史文化环境、创意产业空间、文化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等。这些要素并非独立存在、互不联系,而是时常相互叠加、或在一定范围内集聚,形成特色文化片区。另外,上文也提到,除了这些以“点、线、面”形式存在、并且相对易于识别的文化空间要素之外,还有所谓“基质型”空间,共同构成城市文化空间体系。图1标示了城市文化战略、文化规划、以及所涉及的文化空间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笔者通过分析认为,识别文化资源和空间要素、构建文化空间体系、对各类文化

空间及重要的文化发展区进行建设引导,将是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而关于城市“基

3.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技术框架

3.1 总体框架

根据相关研究和实践发现,对于以“城市文化空间”为主要对象的规划类型,在充分结合文化空间特点的基础上,可以采用空间规划的一些常用方法,概括来讲主要包括资源调查、系统构建、分类引导、重点指引等四个方面。结合工作步骤来看(参见图2):

第一,资源调查——规划前期基础性工作,即全面调查了解城市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资源,并在图纸上对各类文化要素进行标绘,分析这些要素的分布特点和规律,从而认识城市文化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发展脉络;

第二,系统构建——规划主体和目标框架,基于文化资源特征,结合城市功能结构、公共空间、路网系统等多方面的空间条件和规划要求,对现有文化空间要素进行梳理和组织,挖掘潜力空间,构建城市文化空间体系,提出总体发展策略;

第三,分类引导——是指对文化空间体系中的各类要素进行分别指导,以突出它们各自的建设特点和需求,本文从文化生态、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三方面进行讨论,在具体实践中也可采用其他分类方法,但应尽量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第四,重点指引——指对体系中确定的重点地区和走廊进行规划指引,这类地区体现了

文化要素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面状”或“线性”

集聚特征,也是集中反映城市文化特色的核心地

区,因此成为文化空间建设和优化的重点。

右图(图2)标示了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重

点内容和结构,下文将就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简

要说明。应该说,这只是一个基本框架,不同的

城市将根据自身情况、以及提出的文化战略主

题,有选择地确定其规划内容和方法。 3.2 城市文化资源调查与标绘

作为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前期基础工作,首

先是要全面了解城市的文化资源以及文化空间

现状。这里主要包含三方面任务:即文化资源调查、文化空间标绘、特征与问题分析。

(1)文化资源调查:文化资源是指能够用以促进城市发展的可共享的物质与非物质资源,主要包括历史文化资源(如考古成果、地方习俗、节日庆典、文学、饮食文化、地方方言等),当代文化资源(如当地手工业、文化创意产业、艺术与媒体机构及其活动、文化活动、教育培训等)和城市建成环境(如文物古迹、历史街区、文化设施、文化生产和消费场所、文化地区、公共空间及开放绿地等)三方面(黄鹤,2010)。文化资源调查工作应尽量做到内容详实、覆盖面广。从调查方法来看,除了对文献史料的收集和阅读外,还应注重对相关工作者以及市民的走访,这将有助于加深调查人员对地方文化内涵的理解。

(2)文化空间标绘:将文化资源要素在图纸上进行标示,从而直观地反映出其分布特点。标绘内容侧重于(有形的)物质文化资源(如文物古迹、文化设施等),同时也包括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空间载体和环境(如传统手工艺的发源地、定期举办民俗活动的场地等)。实际工作中一般先按照时间或类型等多种方式进行分项标绘,初步识别出各类文化资源的分布情况,之后再将重点内容进行汇总,以利于分析不同资源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文化的空间发展脉络,并对城市文化空间的总体特征作出判断。

(3)特征与问题分析:一方面是对城市文化空间的现状特征及主要问题进行归纳和评价,例如文化空间总体分布规律、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现状、当代文化空间和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等等。同时,应进一步分析这些特征和问题的成因,包括自然因素(如文化空间与城市自然地形、山水格局之间的关系),历史变迁因素,经济社会因素以及政策因素(有

关文化

空间保护和建设的若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等。总之,对文化空间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综合分析是制定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基础。

3.3 构建城市文化空间体系

基于对城市文化资源条件和问题的深入分析,首先应明确城市文化的核心特色和价值、以及未来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定位,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或片区)功能结构、公共空间、路网系统等多方面的空间条件和规划要求,对历史街区、创意空间、文化设施等多种类型的文化空间要素进行有机组织,形成城市(或片区)的文化空间总体结构。结合文化空间的基础条件和构建目标,从系统优化、功能提升、交通改善、环境塑造、及活动体验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发展策略。

构建城市文化空间体系提倡“因地制宜、

因城而异”,但同时也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规

律。首先,应尊重城市的山水格局和空间发展

脉络,它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也是重要的文

化景观基底。第二,强调整体性和网络化,对

各类文化空间要素以及城市公共空间、路网系

统等进行整体考虑,既有助于提升文化空间的

自身价值,也有助于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总体

文化空间格局(图3)。其中,公共空间建设是

有效联系各项文化资源要素、营造城市文化氛

围的重要手段;优化路网结构(特别是慢行系

统),能够有效提高文化空间可达性,形成便捷、

舒适、多样化的文化体验线路。第三,要兼顾

市民和游客的双重需求。历史悠久、文化资源

丰富的特色城市,往往以旅游作为发展重点,

在构建和完善其文化空间网络的过程中,不仅

要关注为旅游者设置的文化景区及相关配套服

务系统的建设,同时应注重为市民提供内容丰

富、环境宜人的文化设施和活动场地,这将有

利于增强城市的宜居性和文化认同感(图4)。

3.4 文化空间分类引导

城市文化空间体系是由各种类型的文化空间要素所构成的,在具体实践中,不同类型的文化空间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使用需求,其相应的指导思想、规范依据、以及建设管理主体也不尽相同,因此应根据各类文化空间的特点进行分类引导。本文将城市文化空间分为文化生态、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三大类(具体分类及规划引导内容见表1~表3)。需要强调的是,不论采取何种划分方法,文化空间要素之间都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分类引导应呼应和围绕城市文化空间体系的总体构建目标,突出文化资源之间的有机联系、互动发展,避免传统管理架构所带来的各自为政。另外,广义来讲,城市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也属于城市文化空间的一种类型,它既是市民日常文化活动和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联系和组织其他文化空间要素的重要纽带,因此本节最后也对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1)文化生态空间(文化保护与传承型空间):历史文化遗产及传统空间

这里的历史文化遗产及传统空间主要指城市中已经依据相关规定划定了的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如各级文保单位、历史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如非遗的发源地、传习地、展示所),以及尚无明确界定但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传统生产/生活空间(如老工业区及厂房建筑、传统居住社区)。这些空间场所传递着城市的历史信息和发展脉络,是城市文化生态和传统文化特色的集中代表,其保护利用应以延续特色、传承文脉为宗旨。

表1 城市文化空间分类引导—文化生态空间

(2)文化产业空间(文化生产与消费型空间):面向区域的主题文化设施和文化片区 城市文化产业的空间载体主要包括大型主题文化设施(如文化地标建筑、大型会展项目、体育和博览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特色文化集聚区(如影视基地、艺术区)。后两者也是较为典型的“文化片区”,并且在发展机制和空间利用上具有一定共性,因此下表以文化创意空间为例进行讨论。总体而言,这类空间除了为市民提供服务和就业外,更多是面向区域和国际的文化交流及产业竞争,其建设通常以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为核心导向。

表2 城市文化空间分类引导—文化产业空间

(3)文化事业空间(文化服务与共享型空间):面向市民的公益性文化设施

从我国的文化事业发展结构来看,主要包括文化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文化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关于文化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方面的规划专业性较强,与大众文化生活的关系并不十分紧密,因此本文暂不涉及这部分内容。这里讨论的文化事业空间主要指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和场地,其建设应以公平、共享、宜居为基本出发点。

表3 城市文化空间分类引导—文化事业空间

(4)公共空间:日常文化生活载体、及文化空间体系的组织纽带

公园、绿地、小广场等公共空间与市民日常文化休闲活动联系紧密,因此应充分考虑居民使用的便利性,布局时应尽可能与城市慢行系统规划相结合,使居民通过步行或非机动车交通即可方便到达。对于使用频率高的室外活动场地、社区活动中心、小型绿化公园等,应在居住区(及小区)规划中统筹考虑、合理配建。与文化事业设施相似,从城市整体层面,公共空间规划亦常采用分级模式(市级—区级—社区级等),并根据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或出行时间/空间距离)等相关指标确定其总体布局结构;在具体设计中,则注重个性化需求,通过与场地特有的自然和人文要素相结合,提升空间的景观效果和文化氛围。

3.5 重点文化空间建设指引

重点文化空间主要指综合历史演变和发展目标等因素确定的城市文化发展核心地区和重要廊道。

(1)城市文化发展核心区:指覆盖一定范

围,各类文化资源及其空间要素高度集聚,集

中体现城市历史及当代文化特色的重要地区。

例如北京旧城(二环以内),分布着各时期的历

史文化资源、多样化的现代文化设施,以及在

旧区改造基础上形成的创意空间,它是北京最

具代表性的文化区域,展现着北京城市文化的

传承与创新;再如,伦敦建设文化世界城市战

略中提出的“战略文化区”(图5)。

文化核心区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位于城市现有中心地区(或称“成熟型文化中心区”);另一类是位于城市计划重点发展的地区(或称“潜力型文化中心区”),希望通过文化资源的

挖掘和一系列文化项目投入,来带动该地区的整体发展。两类地区的发展条件和目标有所不同,其规划策略上各有侧重。总体而言,前者发展历史悠久、各方面基础良好、但限定因素也较多,通常以保护和优化为主;后者处于建设初期、基础相对薄弱,但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较大,因此重点以挖掘和构建为主。但是,两类地区的发展策略中也存在一些共性,例如,注重对文化空间“公共属性”和“可达性”的改善和加强,注重结合公共空间网络建设和商业服务业综合发展等进行混合开发,以及注重主题文化活动的策划和文化氛围的营造等等。

(2)城市文化发展重要廊道:指城市特

有的线性文化空间,主要包括水系文化空间(如

大运河北京段,图6)和轴线文化空间(如北

京城中轴线)。这些线性文化空间既表现为形态

特征,也反映出文化资源要素沿着河流、轴线

等“线路”形成和发展的动态过程,体现了文

化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重合与演进,是展示

城市文化发展足迹、塑造城市文化形象、提升

城市文化服务的核心与关键。

线性文化空间规划应注重以下几方面:首先,强调轴带上各个资源节点共同构成的文化功能和价值;第二,针对水系或轴线等研究对象特点,确定规划的技术重点;第三,深入分析沿线文化要素的发展轨迹、分段特点及主要问题,针对性地制定其分类和分段措施;第四,注重保持和强化线性空间特有的序列感和秩序感;第五,增强沿线空间环境的公共性和开放性,结合公共空间建设,为市民创造丰富的文化休闲场所;第六,结合沿线文化要素特点和分段主题,加强文化展示和体验线路的设计,便于市民和游客全面感受和了解城市线性空间的文化特色和价值;最后,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建立跨区县跨部门合作机制,协同推进线性遗产等文化空间的保护和发展。 3.6 规划支撑体系

以上讨论了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基本框架,笔者认为,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应重点加强五方面工作:(1)进一步完善城市文化空间规划的组织架构和方法体系;(2)建立多部门(特别是规划部门和文化部门)的合作机制;(3)加强规划中的公共参与;(4)完善文化空间规划的法律保障,加强各层次文化空间规划与现有法定规划的对接;

(5)逐步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

4.结语

本文对城市文化空间及其规划内容进行了系统性、但又是基础性的研究,受篇幅所限,很多内容未能充分展开讨论。另外,结合该项研究,笔者及所在部门正在开展相关的规划实践工作,以期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和改进研究成果,但由于处在工作前期阶段,相关内容尚未纳入进来。总体而言,城市文化空间规划仍属于一个比较新的规划领域,专门化和系统化的研究和实践相对较少,希望能得到更多关注,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注释:

[1]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明确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两大类,一是各种“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传统形式的传播和信息等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二是文化空间。在该条例中,“文化空间”被指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形态。2005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之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则把“文化空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类别,并定义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引自“百度百科”:/view/8101362.htm)

参考文献:

[1]黄鹤. 文化规划:基于文化资源的城市整体发展策略. 人居环境科学丛书.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2]姜建蓉. 城市文化空间: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新路径. 宁波日报,2012.4.3.(来自网页:/nbrb/html/2012-04/03/content_450340.htm)

[3]刘合林. 城市文化空间解读与利用:构建文化城市的新路径.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 [4]王承旭. 城市文化的空间解读. 规划师,2006(4):69-72.

[5]张妙弟 等 编著. 北京学研究:北京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北京:同心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刘扬(1977— ),女,硕士(英国卡迪夫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与旅游规划研究所),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学会会员。

徐泽(1973— ),男,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读研究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与旅

游规划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学会会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u10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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