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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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西安高科示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在建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逐级管理模式。 第一条

“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项目管理部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按照“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条例”对项目在建过程中和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管理、监督执行。

第二条 第三条

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管理部 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监理任务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监理公司承担。 项目管理模式图

第二章

第一条 总则

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条例

为了保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有序正常地进行,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是西安高科示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重大问题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各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第二条 机构组成

1.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项目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行政公关部经理、投资经营部经理及项目管理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项目管理部为公司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执行机构。 第三条 主要职能

1.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即为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公司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按照《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

2.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即为公司分承包方评价小组成员,负责对分承包方进行审核,对分承包方的定期考评结果进行确认。

3.审批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4.负责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与管理。

5.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审核分承包方的定期考评结果,确定合格分承包方。

6.审定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审定项目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 7.负责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变更、重大变更。

8.负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关系到公司利益、声誉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9.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提出、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第一条

总则

项目经理负责制

1.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项目管理部独立运作职能,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明确房地产开发工作中项目管理部及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管理部管理实行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二级独立运作、独立核算机制,项目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3.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熟悉国家制定的有关房地产开发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 配套政策、规定及办事程序。

4.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西安高科示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有关程序文件。

5.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代表公司处理日常内外事务,参与项目各项决策,执行公司决议;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项目总体作出相应调整,项目经理必须遵守并执行调整后的约束。

6.项目经理应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和项目管理经验,熟悉行业情况和相关部门社会

关系情况。 第二条

项目阶段的划分和工作内容

1.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特征,公司将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为二个阶段,并按阶段对项目管理部进行分段承包考核。

第一阶段:项目开发前期报建阶段。 第二阶段:项目施工建设阶段。 2.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报建阶段;

1)项目选址、立项、征地;拆迁、安置;

2)进行项目的市场调研,依据项目可行性分析工作规范,对项目从技术、财务、

经济、社会多个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 3)参与项目规划及提出项目论证;

4)参与项目规划及设计单位的招标,确定规划及设计单位;

5)负责协调、维护土地、规划、建委、房产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办理开

工前的各种审批手续,领取四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配合相关部门融资工作。 第二阶段:项目施工建设阶段

1)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实施及调整;

2)参与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的招标工作,负责协作单位的实绩考察、合

同的签订和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工程变更签证; 4)负责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管理;

5)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考核评比和奖罚; 6)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向物业移交; 7)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和移交;

8)配合专业销售公司开展销售准备工作。

第三条

项目管理部相关费用的包干原则

1.根据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费用分摊原则,确定项目管理部的费用提取额。 2.按阶段的费用基数如下:

阶段 Ⅰ 工作目标 费用基数 费用管理 1. 按费用基数的80%,根据实施周期按月控制发放; 2. 费用管理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并制定费用管理细则报公司备案; 3. 每一阶段所有工作目标完成,发放剩余费用的20%; 4. 每一阶段所有工作目标完成,进行合理化建议等奖励兑现。 5. 每一阶段所有工作目标完成,对项目管理部进行一次性奖励。 征地、拆迁、策划、办理前期总投入×1% 证照、上交收费 Ⅱ 1. 工程建设日常管理; 2.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设计概算造价×下,进度如期完成; 1.05%×1.5% 3. 实际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 3.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办公用房租金、车辆补助费和个人所得税 (不含固定资产购置费) 。 第四条

项目经理的聘用办法及考核办法

1. 将在公司内(外)部进行项目招标制,按照费用、工作阶段周期、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等最优原则确定项目经理。

2. 依照本制度并根据项目的进展程度与项目经理签定不同阶段的项目经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不同阶段确定项目管理部的机构、人员和管理分工,报总经理批准。

3. 在每一阶段结束,项目管理部按目标责任书完成工作任务,对项目管理部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工程决算造价的0.5%核计;项目管理部其他人员工资和奖励由项目经理参照公司薪资标准另行确定,报公司备案。

4. 每一阶段完成,进行一次阶段性全面考核,兑现奖罚。 第五条

罚则

1.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责任和质量事故、浪费、内外勾结损害公司利益情况之中的任何一种,公司将对项目经理实施惩罚(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扣发工资资金、调离、辞退、开除,以致提起诉讼)。

2.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以下事故(行为)发生者,最低惩罚实施辞退:

1)重大责任事故、质量事故; 2)无故延误30天以上; 3)浪费投资10万元以上;

4)损害公司行为,造成损失20万元以上。

第六条

其他

1. 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差异,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有权对项目费用基数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浮动管理,浮动范围为:0.8≤浮动系数≤1.3。

2. 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有以下特殊贡献,可以获得如下相应的奖励

1)项目经理为公司争取到国家、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的减免优惠,获得较

大收益,公司将收益的10%作为对项目管理部的奖励;

2)项目经理寻项目提出合理优化方案。经采纳效果良好,节省公司支出或提高

效益,公司将收益的30%作为项目管理部奖励。

第二篇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一条

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

1. 检查监理单位就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控制人员是否到位。 2. 检查监理单位准备工作质量。

3. 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手段,落实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4.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监理程序、监理方法。 第二条

协助、配合、检查监理单位完成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 落实对施工队伍及施工方案的控制。

2. 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 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签认监理单位的审批意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保障措施。

4. 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方法、材料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

5. 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证明文件。 第三条

对进场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内容包括: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的认可。

第四条

对工序、工艺的质量控制

1. 检查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和管理图表。 2. 检查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等记录。

3. 在施工单位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要求监理人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须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证,项目 部专业工程管理认可后方能覆盖、隐蔽。

4. 对于重要的、特殊工程结构的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应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的质量。

5. 对于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理、平行检验、跟踪检查,项目管理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6. 项目管理部对监理单位做出的《事故报告单》、《质量缺陷处理结果及验收报告》进行签认。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检查,召开会议,宣布检查结果,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条 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以及单位工程竣工后,审批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意见,签署验收记录。

第七条 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缺陷的处理

1. 项目管理部检查监理单位对出现质量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以及经监理单位审核的返工措施。

2. 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措施进行质量缺陷的修复。

3. 组织召开就出现质量问题的专门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各施工、监理单位。 第八条

工程质量监理月报签认监理单位关于工程质量的签证、文件,签认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凭证。

第五章 工程投资管理办法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的计划管理、成本动态分析控制、协调和监督,特制定本办法,以期使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第一条

由监理公司审核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工程年、季、月资金需

求计划表,报项目管理部审查,经项目管理部审批后报公司领导。

第二条 报公司领导。

第三条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优化设计、施工方案,由项目管理部批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经监理公司审查后,报项目管理部审核并

后实施。并按其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对相关单位给以一定比例的奖励。

第四条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计划,由项目管理部根据定额及市场信息

进行认质认价,并及时反馈项目管理部采购,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支付设备款。

第五条

对因各种设计变更签证而超出施工图预算的各项预算进行审核,项目管

理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支付。

第六条

项目管理部对工程实施中的各项成本进行动态控制,阶段性地提供工程

成本分析、支出情况报告,经项目管理部批准后上报公司领导。

第七条 第八条

项目管理部审查工程进度款,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

项目管理部工程结算款,经项目管理部批准后组织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

计,并将审计结果通报给有关单位。

第九条

正确处理违约索赔事宜,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按有关合同

约定及时要求索赔。同时积极预防被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十条

项目管理部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效,降低成本,并按其

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对相关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事宜进行具体管理和协调。

第六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确保项目施工阶段的施工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创造一个文明施工的良好建设形象,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由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实施,项目管理部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安全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3.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4. 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7. 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8.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9. 按规定上报工伤事故。 10.完善现场安全标志。 第二条

文明施工

1. 进行现场围挡。

2. 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

3. 施工场地进行地面硬化、排水、绿化等处理措施。 4. 按文明工地标准为工人提供现场住宿设施。 5. 完善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设施。 6. 建立综合治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7. 完善施工现场标牌。

8. 完善生产工人各种生活设施。 9. 设立保健急救人员或器材。 10.建立工地用电安全保障制度。 第三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 在遇到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情况下,项目管理部或监理单位应及时根据现场情况的需要,及时采取必需的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2.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有关单位应向上一级管理单位提交处理报告。

3. 处理突发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应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 由有关责任单位承担。

第七章 设计变更的管理规程

本规程旨在明确项目管理部在进行工程管理过程中,对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管理权限。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规定经过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无权擅自实施设计变更。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科示范公司所有自建、代建工程项目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管理。 第二条

变更产生的原因

1. 由于甲方的原因,因某种情况需要(可能是根据客户的要求等),对原设计加以变更从而满足甲方及客户的使用要求。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困难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发现施工图的错误,必须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此种变更必须通过项目管理部与设计单位协商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无权擅自实施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此类变更应尽量减少或在施工图纸交底会上一次性解决。 第三条

变更分类:一般变更、重要变更、重大变更

1. 一般变更是指不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装修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对工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引起的费用增减在5000元以下的设计变更。

2. 重要变更是指不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景观设计方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及工期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在

5000元以上的设计变更。

3. 重大变更是指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装修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的任何设计变更。 第四条

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1. 一般变更由项目管理部审批。

2. 重要变更由项目管理部审查,报公司主管项目副总审批。 3. 重大变更由公司主管老总审批。 第五条

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1. 一般变更由项目管理部出《设计变更单》,由专业管理工程师审查、专业预算管理工程师变更估价、项目管理部经理批准后下发项目组执行,一般变更通知须在一日内完成。

2. 重要变更由项目管理部按照一般变更的审查程序审查后提出,经公司主管项目的副总批准后实施,该类变更由项目管理部安排设计单位进行,重要变更设计一般应在三日内完成。

3. 对涉及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装修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的重大变更,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项目管理部根据方案调整情况,安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重大变更一般应在提出后一周内完成。

4. 特殊情况,须经三方(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商定,可先按变更方案实施,并于12小时内补办变更通知单。 第六条

变更的评价

所有变更在产生前,各单位先将变更的具体原因及理由,应给项目管理部书面陈述,项目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根据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并联系相关设计单位对此进行技术讨论,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由设计单位出变更施工图及有关说明。

项目管理部有权发出上述各类设计变更通知。

第八章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签证的合理、准确、及时,作好投资和进度控制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管理部现场签证应遵守“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二级”

(项目主管—项目管理部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工长—项目经理)的签证原则。

第二条 证依据如下:

1. 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规定。

2. 经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 3. 项目管理部的书面通知。 4.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5. 监理单位拟定并经项目管理部确认的现场书面指令。

6. 经监理单位审查、项目管理部批准的施工单位签证项目的施工报告。 第三条

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时,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代建方项目主管、监理发生工程经济签证时,随签证单必须附带发生签证原因的原始凭证,凭

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内容必须由代建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共同参加。所签证的工程量三方现场实测实量,并现场签字确认,测量结果的复写件应由监理单位当场收存。

第四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后48小时内,将签证单按规定格

式(一式四份)报送给监理单位审核。签证单应在3日内完成审核签字工作。签证单附件应包括测量记录、计算书和签证记录等。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主管在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签证后2日内,应会

同合同预算主管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条件、结算原则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签字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六条

生效后的工程签证单返还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项目管理部两

份。档案管理人员作好工程签证的收、发、登记、存档工作。

第七条

对工程经济签证的时效性的规定

1. 施工单位应按第四条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证;监理单位在3 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项目管理部在2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并完成签证的存档及发放。

2. 施工单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签证,监理单位有权按照其单方意见认定应签证的工程量或拒绝认定有关工程量。

第八条 项目管理部有权对不符合事实的虚假签证的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直

至建议项目管理部终止合同。

第九章 工程月进度审核及付款管理办法

工程月进度审核及付款由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管理部批准,按照施工合同规定付款。 第一条

施工单位的进度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填写《西安高科示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报告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清单、甲供材料量、工程进度付款等,超过当月20日,不予接受。

2. 对于工期在一个月以内、造价在3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不申报进度付款,按竣工结算付款。

3. 每月申报进度付款的最小限额为50万元,凡当月完成额不足50万元的不予受理,施工单位应合并至下月一并申报,合并后的次月进度付款申报仍不足50万元的,需合并至下一月,依此类推,直至办理进度付款申报。

4. 施工单位申报的进度付款必须是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产品,施工单位应以诚信态度避免超报、虚报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发生,将不予办理进度付款申报。

5. 项目管理部合同预算主管审核月进度报表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办理工程款拨付通知书,一式四份,在次月5日前办理完成。一份移交财务部,一份项目管理部留存,一份交监理公司,一份交施工单位。 第二条

监理单位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进度付款审查

1. 监理单位以其质检合格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进度付款审核,对于建安工程,监理单位可将工程造价拆分到每个自然层,在每自然层的基础上再根据具体情况拆分到土方开挖、给排水、路基、面层等相应专业,并能用形象表述进度价款。

2. 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审定进度价款。

3. 监理单位按形象进度审核价款。审核报表及进度审核汇总表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合格工程量的审核)、预算监理工程师(负责预算价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5日前报项目管理部。

4. 同时监理单位应根据审核进度付款结果和合同付款规定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

款支付证书》。 第三条

项目管理部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进度付款审核

1. 项目管理部工程主管审查是否有超报、虚报及不合格项目等,并审核形象进度,在28日前移交项目管理部合同预算主管。

2. 项目管理部合同预算主管复核价款,审查是否在预算控制范围内。

3. 审定进度付款报表及进度付款计划经合同预算主管审核、项目管理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于次月5日前将《工程进度统计表》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付款计划。

4. 为控制工程进度款的超付现象,工程进度付款应控制在审定进度付款额以内。(付款比例按施工合同规定执行)。

5. 项目管理部合同预算主管负责将审定的完成工程投资进度登入台账。进度报表一式五份,上报审批,审批后反馈项目管理部合同预算二份,监理及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

为了控制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特制定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第二条

材料、设备管理做出规定。

水泥、钢材、木材、玻璃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成品门窗和主要建筑设

备等批量大、金额大、使用频繁、适合批量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由项目管理部负责采购,下称“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上述材料设备由项目管理部指定供应商供应。

第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计划由施工单位拟定,监理单位审核,项目管理

部核定汇总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报项目管理部采购。

第四条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应将材料、设备供应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审批程序

1. 施工单位在领取施工图后1个月内提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总供应计划,在工程施工期间,每月20日前按照施工进度安排,在要求供货日期10天前向监理单位提交月材料(设备)详细计划;特殊规格的材料应提前90天申报计划。

2. 所有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后在每月25日前交项目管理部。

3. 项目管理部对材料、设备供应计划进行汇总和复核,控制材料供应量,并在下月5日前将汇总后的分项材料(设备)供应计划提交项目管理部统一采购。

4. 因设计变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急需的材料(设备)不能在规定时间申报的,应由监理单位审查、项目管理部核定后报项目管理部进行加急采供。

5. 大中型设备及特殊设备的采供,在施工单位申报计划、监理单位审核、项目管理部核定后报项目管理部采购。

第六条

“甲方供应设备”到场后,设备供应商应携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相关技

术资料向施工单位申报验收,合格后方可准许安装。

第七条

项目管理部采供范围以外的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按市场计

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由施工单位报项目管理部审批。

第八条

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设备的确认按照下列流程进行;自购材料、设备由

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和规定格式提出认价申请单,认价申请单上应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要求。

1. 监理单位审核自购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品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后,报项目管理部。

2. 项目管理部会同所掌握的市场价格对自购材料设备的价格予以审批。 3. 认价申请单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一份、项目管理部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第九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款由项目管理部提出付款计划,由领导审批后,根

据付款计划办理付款,项目管理部将材料、设备台帐登帐备案。

第十一章 奖惩办法

本办法采取日常考核记分制,奖励者记正分,处罚者记负分,施工周期内累积得分,竣工结算时一并兑现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综合评比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新工艺等方面,目的在于调动各施工单位积极性,奖优罚劣,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形成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局面。 第一条

奖励办法

1. 按照《施工单位考核表》不定期的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 综合考评结果每分值为人民币100元,在施工竣工结算时兑现。

第二条 处罚办法

1. 按照《施工单位考核表》进行综合考评,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视情节对每一处质量问题记负1-20分。

2. 对施工进度严重达不到计划要求的施工单位,记负10分,并视情节轻重,当月进度款付款按当月审定量的0-5%支付,连续三个月未达到进度计划要求的施工单位,项目管理部报公司批准后对其进行清退处理。

3. 对存在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视情节对施工单位记负20分以上,直到清除出场。

4. 达不到文明工地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视情节对施工单位记负5分以上的处罚,如仍无有效整改措施,项目管理部将暂停其进度款的支付审批,并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5. 对不服从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管理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对施工单位记负5分以上的处罚,相关人员立即清除出场,如仍无改进,项目管理部上报公司领导后清除出场。 第三条 第四条

此办法每分值为人民币100元,正负分可以累积相抵。

此办法未涉及事宜,视情节,高科示范项目管理部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十二章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结算由项目管理部办理,由合同预算主管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复审。 第一条

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 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部审核通过。 第二条

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结算的资料(一式五份)内容

1.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单项工程竣工图。

3. 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 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5. 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 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7. 政府主管部门开据的竣工资料报送的收件单据(原件)。

第十九条 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对竣工项目的监理过程和施工过程的描述。 2. 实施监理的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 3. 监理大事记。

4. 监理单位对竣工项目的质量说明。 5. 竣工项目的完整监理日志。 6. 重要工程事项的说明。

7. 竣工项目的监理质量监测记录等。 第二十条 监理费的支付

监理费的支付应与各个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同比进行。监理单位应首先按照项目管理部认可的格式提交 各个项目监理费支付申请,经项目管理部核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监理工作状况后,提出监理费支付审查意见,报领导批准支付。 第二十一条 工程验收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各个环节进行验收。主要验收环节如验槽、地基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部应参加的验收项目,监理单位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部,并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验收纪录。整个验收程序应严格执行政府质监站的验收备案制度。

第十四章

第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 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二条

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项目管理部终验。

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项目管理部专家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高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项目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项目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并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查验收资料的审查。通知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项目管理部向市质量监督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监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要求通知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的监督工作。 6)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限期整改完毕后,经复查合格后,

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7)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在正式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3. 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

工程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组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

第十五章 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暂行办法》制定。项目综合验收

由项目管理部根据最终考评结果确定应付监理费金额,因监理工作不合格而扣除的监理费不再返还。

第二条

配合建设单位安排验收计划,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其召集组织

综合验收工作。

第三条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建设项目、住宅小共市政配套管理设施以

及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均应进行综合验收。

第四条

综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申请报告和规划审批手续完备,竣工资料齐全。 2. 单体工程按照房屋移交管理办法,验收合格。

3. 建设项目的外部环境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具备使用功能,主要内容包括:

1) 道路(含路灯照明设施等) 2) 建筑环境及周边绿化、美化设施 3) 雕塑及建筑小品

4) 供电、供暖、天然气、供水、排水(雨、污水等)设施 5) 环卫设施 6) 商业服务设施

7) 停车场(含机动车、自行车)

8) 安全(监控、门卫、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 9) 围墙、门房、护栏等

10) 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等设施 第五条

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程序

1. 配合建设单位将该项目的总平面图、道路、供电、供暖、天然气、供水、安全和消防、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设施的竣工资料准备齐全。

2. 配合建设单位组织预验。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制定修补时间表,待问题整改后,以正式文件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综合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带立项审批计划、总平面图、道路、供电、供暖、天然气、供水、排水、安全和消防、有线电视、电话等设施的竣工资料,由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3. 正式验收时,项目管理部出具建设项目综合验收汇报材料,包括:项目概况、开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综合验收所做的配套工作等,各验收职能部门分别填写《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表》,签署意见。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职能部门、设计单位等听取项目管理部和施工单位汇报,查阅资料,并以经批准的总图布置和有关规范、规定为依据进行综合考评。各验收职能部门对职能范围内的考评内容逐项核对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存在不完善之处,将有针对性地进行单项复验。

4. 项目综合验收通过后,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审批表》,经批准后,送市建委换发《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书》。

5. 有关综合验收资料归档: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各一份。 第六条

在建项目和已竣工但未交付使用的,参照本办法进行综合验收。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项目不得进行综合验收。

第十六章 工程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

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单体已竣工并经质监站、消防等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正式给排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已接通,电话、宽带网具备装机条件。

2. 单体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且签字印鉴齐全。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第二条 建设项目移交工作程序

1. 项目管理部是为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

2. 监理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天内完成向建设单位的移交。监理单位应在拟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3. 移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1)单项工程移交清单

2)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 3)竣工图纸一份 4)房屋钥匙 4. 移交验收的程序

1)建设单位根据单项工程移交清单逐项检查核对。

2)参加验收人员在单项工程移交清单上签字,建设单位将一份移交清单返回监

理单位签收,移交工作完成。

第十七章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的内容 1. 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1) 质量保证资料

2) 分部分项评定(观感质量评定)资料 3) 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 4) 竣工报告及验收文件 5) 竣工图 6) 施工组织设计 2.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1) 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 2) 工程开、停、复工令;

3) 工程进度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审批文件; 4) 经济签证;

5)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6) 月材料供应计划审批文件; 7) 工作联系单; 8) 监理日志;

9)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0)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 11) 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

12) 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13)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14) 材料、设备进场质量验测报告; 15) 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 3. 工程管理资料

1) 施工图纸 2) 设计变更 3) 工程概算 4) 扩初设计图 5) 工程概预算 6) 6工程勘察报告 7) 地基(桩基)检测报告

8) 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协议、委托书等 9)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0) 工程项目消防、综合验收资料 11) 建筑报建报审资料

12) 与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 13) 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 14) 向项目管理部提交的专题报告

15) 季度质量、安全检查通报及其反馈整改意见

16) 新工艺实施、新材料使用、新结构试验、文明现场、安全施工、施工全貌

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第二条

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 原则

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 要求

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

的质量,按标准验收。

2)监理资料严格监理规范的要求。

3)项目管理部管理资料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第三条

竣工资料内容及办理单位

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要求,竣工备案资料目录如下: 1.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序号 1 2 3 4 目 录 名 称 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图、设计文件年审查报告 质量合格文件 (1)勘察部门对地基处理验收文件 (2)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3)监理部门签署的竣工移交证书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文件(观感打分、分部评定、各分部单列、综合评定表、保证资料核查表) 5 6 7 8 9 10 11 12 13 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规划许可证及其他规划复印文件 安全消防部门出具的所有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环保部门出具认可的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西安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商品住宅使用保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其他文件(工程资料移交证明书)(归档回执) 办 理 单 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申报书) 建设单位(抗震审查) 建设单位 管理单位 (验收会议纪要)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2. 竣工验收通知书 序号 1 目 录 名 称 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办 理 单 位 施工单位 2 3 4 5 6 7 8 监理单位、竣工质量评定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和变更通知书的确认证明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性检查证明(归档回执)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公安、消防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整改问题、整改完毕的证明文件 工程基本情况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3. 监督档案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第四条

目 录 名 称 建设单位报监资料 (1)监督申报书(原件) (2)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3)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合同 (6)监理合同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质量监督记录 (1)质量监督记录 (2)监督交底会议记录 (3)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重点部位检查统计表 (5)建设工程质量整改报告 (6)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7)地基与基础抽查报告 (8)主体结构式抽测报告 (9)工程技术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 建设工程事故报告 建设工程监督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其他资料 竣工资料的审查

办 理 单 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施工单位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 施工单位 质监部门 建设单位 1. 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施工资料、质保资料、管理资料。

2. 项目管理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城建档案馆、质监站;经项目管理部审查的监理单位竣工资料连同建设单位竣工资料由项目管理部报送质监站。 第五条

施工资料的报送

1.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 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开发区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二套存档。

2. 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据的竣工资料报送的收件单据,方可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第十八章 工程管理图表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一、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预算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委员会。 附: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二、 施工资料领用表

高科示范-资料领用单 NO:

工程名称 资料性质 施 工 图 领用单位 经办人 份 数 张 数 押 金 额 (大写) 财 务 项目主管 经办人 备 注 1、如末中标请于一周内退回施工图。 2、中标者资料费恕不退还。 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时间:

三、 监理人员考核表

项目名称: 受评人员: 总分: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 计 评议人 考 核 内 容 专业知识、规范掌握程度 现场处理、协调、管理能力 监理工作的主动性。 工作效率、成绩、完成任务情况 工作中沟通、协作、配合、谦逊、团队精神 廉洁、自律、诚信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 仪表、仪态 及时办理施工单位签证、工程验收 甲方满意程度 A: B: C: 总计得分 D: 得 分 E: 评 分 说 明 1、 A-非常优秀,理想状态 B-优秀,满足要求 C-基本满足要求 D-略有不足 E-不满足要求 2、 A、B、C、D、E对应分值为10、 6、4、2、0。 3、 本表用于项目管理部对监理人员的评议。

四、 施工单位考核表

项目名称: 受评单位: 总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 计 评议人 评 分 说 明 2. 3. 1. 处 罚 办 法 奖 励 办 法 考 核 内 容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进度加快、成本节约 采用新施工方案后,成本降低金额的百分比 总/月进度工期提前 施工质量高于合同要求 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施工管理工作 按时报送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进度计划 及时提供进场材料的有效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不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 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 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 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工作内容 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施工管理工作 不及时报送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进度计划 不及时提供进场材料的有效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资料整理不规范、不齐全 A: B: C: 总计得分 A-理想/不理想状态 B-满足/不满足要求 C-基本满足/不满足要求 A、B、C对应分值为:±5、±3、±1。 本表用项目管理部对施工单位的评议。 D: 得 分 E: 五、 图纸资料移交单

移交单位 接收单位 物业名称 物业地点 图 纸 资 料 清 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2 移 交 人 移交时间 备 注 资 料 名 称 数 量 接 收 人 备 注 六、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 : 编号:

致: 我方于 年 月 日进行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如下(见附件)。 现将质量证明文件及自检结果报上,拟用于下述部位: ,请予以审核。 附件: 一. 数量清单 二. 质量证明文件 三. 自检结果 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经检查上述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要求,准许/不准许进场,同意/不同意使用于上述部位。 项目监理单位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项目管理部意见 项目管理部负责人 日 期 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部各一份 七、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主承担的 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复工指令。 附:1、开工报告 2、(证明文件)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八、 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并扣除有关款项,同意本期支付工程款共(大写: )(小写: )。请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其中: 1、承包单位申报款为: 2、经审核承包单位应得款为: 3、本期应扣款为: 4、本期应付款为: 附件: 1、承包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 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九、 保修工程维修通知书

编号:

致: 签 收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维修部位 保修联系人 缺陷描述 裁 定 责任方 根据 号质量裁定书,上述质量缺陷是由于 原因所致,故其责任裁定为贵方承担。 具 体 维 修 要 求 1、接本通知书后三日内与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 )。 2、接本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来维修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3、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五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并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4、维修实施要确保安全,严格按方案进行。 签 发 经办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 目 管 理 部 意 见 项目管理部负责人 日 期 备注

十、 会议签到单

高科示范-会议签到单 NO:

会议内容 会议地点 开会时间 参 加 单 位 备 注 职 务 姓 名 联系方式 十一、 会议纪要

编号: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人员 会 议 内 容 会 议 形 成 以 下 决 议 十二、工程变更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由于 原因, 工程变更(内容附件),请予以批准。 附件: 提出单位: 代 表 人: 日 期: 项 目 管 理 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主管副总 总经理 年 月 日 设计主管 预算主管 项目管理部经理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预决算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经办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管理部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十三、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单

工程名称: 编号:

分布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实物量 现场状况及存在问题 图号 施 工 单 位 意 见 实际发生工程数量 (附:计算书、签证原因、依据) 名 称 单 位 人 工 施工工长: 项目经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材料部分 机具部分 数 量 监 理 单 位 意 见 项 目 管理部计 量 预 算 意 见 预算主管: 项目主管: 项 目 管 理 部 审 批 意 见 项目管理部经理: 项目管理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十四、2002年 月份单位工程进度月度申报表

工 程 名 称 施工单位(公章) 建 设 单 位 自开工累计完成确认价(元)(上月止) 本年累计完成确认价(元)(上月止) 监理单位 工程预算总价(元) 本月报送价(元) 本月审后价(万元) 备 注 工程进度简要说明 甲方现场代表: 监理公司总监: 复核人: 项 目 管 理 部 审核人: 十五、设备移交清单

移交单位 物业名称 接收单位 物定地点 设 备 供 应 商 资 料 汇 总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移 交 人 备 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接 收 人 设备供应厂家名称 联系方式 移交时间 备注 十六、工程结算审核表

编号: 附工程结算审查明细表 份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单位工程名称 合计 送审造价(元) 审定造价(元) 审减额(元) 建 设 单 位 签 字 盖 章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项目管理部经理: 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施 工 单 位 签 字 盖 章 负责人: 单位盖章: 编制人: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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