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私塾”的发展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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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私塾”的发展与分类

前言

中国古代教育体系分为两大块,官学教育体系和私学教育体系,从可考证的时间上来讲官学发展早于私学发展,私学发展是自西周末年“天子失官,学在四夷”之后开始在民间萌生的。由于古代官学的设置极少触及到民间县级以下的民众,有时甚至有名无实,加之时兴时废,尤其是在改朝换代和战乱年代,官学极容易受到冲击而处于偏废状态,而私学则一直潜行并兴盛于民间,成为支撑民间教育的主体。私塾的是我国古代民间私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私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 “塾”的定义

“塾”的概念在古代很久之前就已经出现了,最早的“塾”见于《尚书·顾命》中“大辂在宾阶面,缀辂在阼阶面,先辂在左塾之前,次辂在右塾之前”,这里的“塾”是指“门

侧之堂”,是“宫门外两侧的房屋,为臣僚等候朝见皇帝的地方”。

塾作为具有教育意义的机构最早见于“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②

此处的“家有塾”中的“家”应当是二十五户人家组成的“闾”,因为《周礼·地官司徒》中记载:“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保为闾,使之相爱”。据唐初大儒孔颖达疏:“周礼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共同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谓民在家之时,朝夕出入,恒受教于塾,故云‘家有塾’”,另有《汉书·食货志上》记载:“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其中“左塾”、“右塾”是指门内侧两旁的房子。也就是说,“塾”最初是古代建筑中宫门或者闾巷大门两旁的房屋,而“民在家者,朝夕受

教于塾也”,即在民间,有“里胥”和“邻长”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分别居于左塾和右塾之中对居于闾内的乡邻进行监督审查,并施行教化。这使得此时的“塾”成为一种民间教育机构而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按照《学记》里面所讲,古代学校的设置,是由官府主持的从“国有学”到“家有塾”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教育体系,而事实上,这一描述只是一套儒家思想教化的设想,在实际中并没有的得以付诸实践。但是,“家有塾”作为一种设立教育组织形式的思想为后来的私学的发展奠定了思想上的基础,表现为这一思想逐渐演化成私学的一种发展模式——“私塾”模式。

二 由“塾”到“私塾”的概念分析

据上分析,“塾”的概念很早便已确知,然而“塾”的概念在后期发展过程中却是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即由“塾”到“私塾”的概念转变。关于“私塾”一词,有人曾认为“私塾这个称谓是清末有了学堂以后出现的”(郑起东),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据考证“私塾”一词遍及元代以后的古籍文献中,例如:“苏天爵《元名臣事略》卷十一云:‘公家房事妣夫人,曲尽孝敬,迨薨,移是以养寡姊,视政之休,未尝废,从戎亦橐駞负书以行,延师私塾’”

①②

陈旭国:《尚书校注》,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178页 《礼记·学记》 ③

陈澔:《礼记集说》,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 (2010-0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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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元史张达善传》云:‘州士大夫欲淑子弟以朱子四书者,皆遣从游,或开私塾迎

之’”。因此,“私塾”一词古已有之,而非近代之发明。

“私塾”是从“家有塾”的范畴中发展而来,但不同于“塾”,因为它已成为一种专门性的民间私学教育机构,而且这种专门性的民间私学教育机构在古代教育发展历史过程中逐渐演化出多种类型。也就是说广义上来讲“私塾”是一种的私学发展模式,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表现形式。于是,对“私塾”本质上的分析认识便成为把握私塾发展的关键。

首先,私塾是由私人组织的设于民间乡党间的教育机构,具有民间自为性和普遍性。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古代政府组织的官学极少深入到社会底层(县级以下),无法顾及民众的教育需求,即使官学发展极完善,其规模和接纳的学生人数也是相对有限的,况且官学的发展往往与古代王朝兴衰更替息息相关,受政治变换影响而时兴时衰,私塾的设立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满足民间教育需求,而且整体上相对于官学来说发展比较稳定;另一方面,由于在组成结构上相对比较简单,私塾广泛的存在于乡野民间,尤其是在统治者大兴文教政策发展官学并重视私学发展时,私塾的设立和普及更加广泛,而这种广泛存在更加促进其整体的稳定性,保证了民间教育的连续性。

其次,私塾主要承载民间的启蒙教育,有的也会进行初级经学教育或应试教育,整体上体现出基础性。在古代官学体系中基本不存在针对儿童的启蒙教育,因而此类开蒙养正的教育便由私塾承担。学生一般于七八岁左右入学,在私塾中主要学习识字、习字,兼习算术,以具备一定的读写能力和初步的计算能力,养成一些基本生活习惯,知道一些礼节规矩,为进一步接受专门的高等教育打好基础。

最后,私塾具备一定的组织结构,虽然是私人或民间组织自发地办理和运作的,规模也有大有小,但私塾必须具备三方面:塾师、塾舍和塾生。由这三方面可以确定,私塾就是散布于民间的私立学校组织,这种学校组织的形成和运作完全受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物质条件支配,并由条件不同而发展为各种各样的不同形式。

三 私塾的发展

根据以上对私塾的概念及其内涵的分析,私塾在中国古代历史长河中先后经历了从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期间的“前私塾”酝酿发展阶段,继而在隋唐到宋元期间的“私塾”成型发展阶段,然后至明清达到鼎盛的发展阶段。

1、“前私塾”酝酿发展阶段(两汉——魏晋南北朝)

追溯“私塾”的开端和发展,就要在古代私学的发展过程中,从“塾”的演变中寻找。 私学起源于春秋时期,而盛于战国“百家争鸣”,至秦“焚书坑儒”而禁私学,汉代立儒为尊而兴私学。汉初,百废待举,文化教育主要借助于私学之力,汉武帝时,官学体系渐立,私学也在统治者重文教政策的影响下,得到很大发展,私学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发展壮大,至东汉时,私学讲学之风胜于西汉,在教师和学生的数量上,大大超过官学,并且出现了很多经学世家和隐居不仕、专心著述的私学大师,以至于汉末教书育人与学术文化传递主要依靠私学来承担。

(1)两汉时,私学按教学程度为两类,书馆和经馆。 书馆又称书舍,主要从事识字和书法,教师称为“书师”,由私人教学的蒙师担任,教授儿童识字、习字,同时传授自然和日用常识,进行道德和立志教育。书馆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书师在家室之中或公共场所,坐馆施教,附近儿童入馆就学;另一种是富贵之家聘书 ④⑤

转引自:蒋纯焦:《一个阶层的消失——晚清以降塾师研究》,上海世纪出版社,p22 转引自:蒋纯焦:《一个阶层的消失——晚清以降塾师研究》,上海世纪出版社,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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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来家施教,方便于本家或者本族学童在家受教,故也称“家馆”。这里的“书馆”、“家馆”便是后来一般意义上私塾散馆和家塾的前身。

经馆是传授儒家经典的场所,分为两个阶段:初级经学教育和专习经学教育。“学生在初步识字之后,进入一般经书学习阶段,此阶段主要由‘乡塾’来承担,教师称‘塾师’或

‘孝经师’”,通过初级读经教育阶段之后,大部分的学生转投私学大师的门下,学习专经或数经的学习,在此阶段,私人教学有了固定的治学和讲学场所,称为精庐或精舍,此种私学对后世的学院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2)汉末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治多有不稳,官学时兴时废、似断又续。然而私学却得到发展,呈现为区域集中特点,并成为教育的台柱,私学多为名师大儒开办,在质量上和规模上超过官学,而且分布广泛类型多样。西晋时,由于官学规模小,儒学往往有门资限制,许多好学之士只得投靠私学,以获得通经致仕的机会。此时的私学形式很多,包括著名学者自行开办学馆或四处巡游讲学、学子负笈求学、富足之家或一宗族人聘师于家讲学、父子兄弟家学传承等等。私学发展必然促使民间教育的繁荣,民间初级教育主要依赖于两汉时沿袭下来的由私人开办的书馆方式,富足之家聘师教学方式,和家学传承的方式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家族教育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达到一个发展高峰,无论是在规模、人数还是内容上都是前所未有的。据《新唐书·柳冲传》记载,“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

文、于、陆、源、窦首之”,唐代谱学大师柳芳将魏晋南北朝世族分为侨姓、吴姓、郡姓、虏姓四大类士族大家子弟,可见在当时世族的数量之多。而且由于当时普遍实行九品中正制,选取人才重视门阀出身,因此这些世族大家为在文化上保持优势以取得较高的政治地位或使家门不坠,十分重视家学门第教育,直接促进了家族教育的兴盛。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古代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的又一次文化大繁荣的时期,这一时期在教育发展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不仅继承并改造两汉教育,还酝酿了隋唐乃至之后的教育发展,尤其是以上种种私学形式为后来的私塾的创办提供了模板,可以说后来的私塾就是在沿袭传统的基础上得以发展的。

由于从两汉到魏晋南北朝这一阶段的私学发展逐渐演化出后期私塾教育的雏形,故而称这一阶段为“前私塾”发展阶段。

2、“私塾”成型发展阶段(隋唐——宋元)

(1)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教育也出现了大繁荣的景象,学校教育的发展超过了以往任何朝代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政府建立了从中央国子监到地方的县级官学教育体系。而私学与官学并行发展,分布面广适应性强,补充了官学数量上和功能上的不足,实现了更广大民众要求入学教育的愿望。隋唐时期的教育不仅在官学上走向完备,而且在私学上也走向了成熟。

隋唐的私学发展一方面体现在数量的增加和分布的广泛,隋唐行政管理所及的地方,从城市到农村,从中原到四方,几乎都有民间私学的设立;另一方面体现在传授内容的学科多样性,从传统的经学教育扩展到史学、文学、科技、艺术,从儒学扩展到道学、佛学及其相

互融合。私塾教育方面中,初等启蒙教育和高级专经教育分类更加明确,而且从教授内容上更加趋近于专业化。初级方面有城市坊里或乡村中普遍设立的学馆和家塾,同时还有乡里中由乡设立的或退居乡间的官僚缙绅出资举办的乡学(或称乡校)和义学;高级专经教育方 ①④

陈学恂:《中国教育史研究(秦汉魏晋南北朝分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2第一版,p192 《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九《儒学中·柳冲传》 ②

注:隋唐时期,私学虽不以“塾”为名,却有私塾发展之实,私学教育趋于专业化,私学中的教师也已经成为一种相对固定的社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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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则有名师聚徒讲学传经,并因藏书之故而逐渐发展的书院,另外,在寺院中设立的以儒家经典为教育内容的寺学也当属此类。

(2)宋初,结束了分裂割据的集权统治者顺应民意,恢复经济发展生产,荣文教而抑武事,遂施行“兴文教,崇儒术”的文教政策,三次兴学建立学校,重视科举,倡引社会士子读书以荣仕途。但是官学废置已久,一时未能建成,私学则成为教育的支柱,故有“未有官学,先有乡党之学”之说。私学中,书院作为一种特定的教育组织形式在培养人才的功用中脱颖而出,并取得统治者的青睐而受重视,在学术发展上,书院以学术研究为中心,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因此书院的发展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中曾盛极一时。

与书院相比,私塾在发展上也逐渐成型,首先,在以蒙学为中心的基础教育方面私塾逐渐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成为民间比较稳定的教育组织形式;其次是在私塾的名称上,以“塾”命名的民间教育机构开始大量出现。

(3)元代时,教育基本是在沿袭唐宋时的教育基础上发展的,值得称颂的是元代官学教育通过开设社学开始触及民间底层社会,虽然在收效上未如所愿。当然民间教育还是由私塾掌舵,且社学在经费来源和日常管理方面与私塾并无二致,也是由民间自己组织的教育机构,所以除了官方的政策倡导外,社学也当属于私塾的一种,与义塾相当。

3、私塾鼎盛发展阶段(明清时期) 明清之际是私塾发展的鼎盛阶段。

明初,明太祖有感于教化治国的重要性,“治国以教化危险,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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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复先王之旧”,除了在中央设立国子监,在各府、州、县也普设学校,以兴教化。同时,明太祖借鉴元代时推行教化的方法,于城镇乡村中广设社学,力图将皇权触角延伸至社会的最底层,以实现对全国的有效控制。

清代教育基本上是沿承明代时的教育框架而发展的,中央政府亦十分重视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发展官学的同时,不遗余力的提倡并参与组织蒙学教育,大力开设社学和义塾,鼓励私塾发展,“为使蒙学教育纳入国家教育系统,形成从初等到高等教育的完整教育体系奠定

了基础”。清代社学在一开始虽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后来成效微小,甚至一蹶不振,取而代之的是义学或义塾的兴盛。经过长期的努力,义学从最先在京城本族和西南少说民族中推行,发展成为覆盖全国城乡的义学网,为清代的教育普及,尤其是少数名族及偏远地区的文化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综上所讲,一方面由于传统私塾教育长期发展、积淀,另一方面因为统治者推行“乡村教化”与“社学运动”,明清时期的私塾发展呈现出由城及乡的纵深化的态势。主要表现在:宏观控制管理,行政予以监督,保证了私塾全面普及,使蒙学教育由汉族聚居区向少数民族地区逐渐延伸。明清统治者一改历代对待蒙学的态度,对其予以重视,采取各项措施加强民间私塾的普及,包括颁布兴学诏令,设立地方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对私塾进行管理和控制,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全国统一性的私塾普及。

四 私塾的分类

注:书院从根本上讲是私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特定组织形式,宋元之后由于统治者的重视并加以控制后而制度化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其私学的性质。 ①

《明史》卷六十九《选举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p1686 ②

注:据《明史》记载,明太祖时期,洪武元年(1368)创立南京国子监。到明成祖时期,即永乐元年(1403)创建北京国子监。因此,明代国学有南北两监之分。 ③

马镛:《中国教育制度通史(清代上)》,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07第一版,p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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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私塾的组织结构上来分析,包括私塾的开办和管理、塾师来源、塾舍开设场地、塾生的来源、私塾开办的目的等方面,可将其分为五类:家塾、散馆(一般意义上的私塾)、村塾、义塾和族塾。下面将结合私塾发展过程对此五类分别加以介绍:

1. 家塾 家塾,顾名思义是以单家独户或一姓家族为办学主体,以家庭中的子弟为主要教育对象的私塾。家塾通常情况是由贵族、富商、地主、官僚家庭所办,此类家庭基于政治上的特权或者充裕的经济条件,延请先生在家中专设的学馆中教授自家子弟,一般不接受外人,但也有例外。也有寒门小户延师课子的情况,除此之外有的古代家庭因特殊家庭条件或者家境贫寒,或家人学有专攻可以教授子弟,由父母兄长在家担任教师,对家中子弟进行家业教育,此类家庭教育也可视为家塾。总之,家塾是在家庭中,聘师或自行为师以教其子弟,教师按照家庭对其子弟的意愿和要求,选用教材和安排课程内容进行施教。

家塾源自汉代的“家馆”,因此,家塾是最早的私塾形式之一。古代富贵官宦之家延师课子极为普遍,历代以来许多名门大家多半于家塾中受过启蒙教育。家学传承是古代家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代时已很普遍,从传授关系上有父子传业,也有非父子传业。从教育意义上来讲,家学传承首先注重启蒙教育,于家庭教育方面具有很大的影响,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古代文化的延续和发展。

2. 散馆 散馆,一般是由塾师在自己家中或在他处租房设馆,招收学生予以教授而形成的民间教育机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或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文献记载中有不同的名称,一般意义上的私塾就是指散馆。在民间,此类私塾最为常见,一般家庭出资将自己子弟送入散馆之中受教,学习基础的文化知识,接受人伦教化,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或者为以后更高级别的学习打基础。

散馆源于汉时“书馆”,“汉时教初学之所,名曰书馆,其师名曰书师,其书用《仓颉》

《凡将》《急就》《元尚》诸篇,其旨在使学童识学习字”。无论是书馆还是后来的散馆,都是民间的小学教育机构,如《后汉书·承宫传》记载:“承宫少孤,年八岁,为人牧豕。乡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经授诸生数百人,宫过息庐下,乐其业,因就听经,遂请留门下。”②

其中就记述了徐子盛于乡里设塾,教授学生达数百人。散馆的规模有大有小,由学生的人数决定,少则几人,多则如前所述能达上百人甚至更多,塾师多半以此为生,因此后来的塾师逐渐成为一种相对固定的职业, 并一直延续到清末之后。

3. 村塾

村塾,或称村学、村校、乡学等,是由一个村或几个村的村民联合开办,塾师由村民合请,塾舍由村民提供,开办所需费用由村中公共财政支出,或由村民联合交纳,或者由村中专门的学田支付。村塾属于民众集体合力开办的私塾,是“家有塾”的一种具体体现。

村塾的设立依托于乡村经济的发展,民业兴,则教化之事兴。汉,时有“乡塾”,专于初

级经学的传授,如“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准确的反映了东汉时王充于乡塾中接受初级经学教育的情景;隋唐之初统治者重视基础教育,乡村多建立村学、村校,使村学大兴,远及边远地区;宋时,村塾亦是遍布于城镇乡闾和山野村落,其中有一类只在冬季三个月农闲时开办,谓之“冬学”;元代官方下令设立社学,对广大民众施以道 ①②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汉魏博士考》,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p107 转引自:陈东原:《中国教育史》(上),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10月第一版,p180 ③

(东汉)王充:《论衡自纪篇》,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p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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