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红枣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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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DCJ 新 疆 红 枣 企 业 标 准 QB/DCJ 001—20XX 干制红枣

QB/DCJ 001—2012

编 制 说 明

XXXXX分公司,为援建新疆,在XX地建立了公司,形成了年销5000吨的新疆农林特色产品,以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丰富国内、水果(干制品)、坚果品等市场。

作为该企业主导产品之一的“干制红枣”,是以原生态半干红枣为原料,经机械除杂、分级、清洗、干燥、冷却(回软)、精选(人工)、杀菌、包装加工制成。为规范本企业“干制红枣”的生产,编制了本产品标准。制订标准时充分体现了“红枣”的理化特征和食品卫生学要求。

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细化、量化编制而成。

出口产品技术要求如另有规定,将依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它标准相协调一致。 对于本标准的编制,特做以上说明。

XXXXXXXXXX

XXXXX

I

QB/DCJ 001—2012

前 言

为规范“干制红枣”,特制定本标准,作为指导的依据。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按照GB/T5835—2009要求,参照有关国家标准,根据本厂生产实际编写本产品标准。

本标准由XXXX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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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制红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制红枣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的标签、包装、贮存、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为原料,经除杂、分级、清洗、干燥、冷却、挑选、杀菌、包装加工制成的干制红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780:1997,MOD)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 取样方法 SB/T 10093 红枣储存

1995年12月8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令

3 术语和定义 3.1 干制红枣

用成熟的鲜枣经晾晒、烘烤而成,果皮成红枣红色。 3.2 外观质量 3.2.1 品质特征

不同品种的红枣干制后的外观特征,如果实形状、果实大小、色泽浓淡、果皮厚薄、皱纹深浅、果肉、果核的比例及肉质风味等。 3.2.2 果实大小均匀

同一等级大小均匀基本一致,有4%的容许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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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肉质肥厚

干制红枣可食部分的百分率超过一定的数字(85%以上为肉质肥厚)。 3.2.4 干度

干制红枣的果肉干燥程度,以红枣含水率的高低表示。 3.2.5 色泽

干制红枣果皮颜色深浅和光泽。 3.3 杂质 3.3.1 一般杂质

红枣中的枝、叶,微量泥沙及尘土。 3.3.2 有害杂质

混入红枣中的各种有毒、有害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物质,如玻璃、瓷片、沥青、水泥块、煤块、毛发、昆虫尸体塑料等有害杂质。 3.4 缺陷果

鲜枣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受病虫危害,树枝挤压、碰撞、化学品造成的损伤。 3.5 干瘪果

由不成熟的鲜枣制干而成,受雨水影响、制干后皱褶多、果肉不饱满、干、瘪、水份小。 3.6 黄皮果

由树龄短、种植技术不达标造成,制干后颜色成黄色,肉质不坚实、口感离原有红枣味相差大。 3.7 破口果

鲜枣在生长过程中,受雨水、灌溉水影响造成,制干后成裂口、破口、裂口处滋生霉菌、褐斑、黑点。 3.8 病果

带有病斑的干制红枣。 3.9 虫蛀果

果实受害虫危害,伤及果肉,制干后留有虫絮、虫眼、虫体、排泄物的果实。 3.10 霉变果

果实受微生物侵害,果肉部分变色、变质、果肉表面留有明显发霉痕迹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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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含水量

红枣中水分的含量,以百分率表示。 3.12 总糖

红枣中总含糖量,以百分率表示。 3.13 容许度

某一等级中,允许不符合本等级要求的红枣所占的比例。 4 分类

干制红枣分为,大红枣、小红枣。 4.4.1 大红枣

用灰枣、金昌枣、骏枣干制而成。 4.4.2 小红枣

用鸡心枣、金丝枣干制而成。 5 技术要求

5.1 干制大红枣等级规格要求:

项目 果型和果实大小 品质 损伤和缺陷 含水率/% 容许度/% 总不合格果百分率/% 特级 果型饱满,具有本品应有的特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不粘手,总无病虫果、霉变果、破口果、黄皮果、干瘪果、掉皮果 无病虫果、霉变果、黄皮果、干瘪果,掉皮果,破口果不超过3% 无病虫果、霉变果、黄皮果、干瘪果2%、掉皮果,破口果不超过5% 16%-22% 不超过14 不超过7 16%-22% 不超过8 不超过5 78/80 185/190 16%-22% 不超过4 不超过3 60/62 138/141 个数/ kg 骏枣 灰枣 征,果大小均匀 糖含量≥70%,一般杂质不超过0.5% 一级 果型良好,具有本品应有的特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不粘手,总征,果大小均匀 糖含量≥65%,一般杂质不超过0.5% 二级 果型良好,具有本品应有的特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不粘手,总102/104 228/234 征,果大小均匀 糖含量≥60%,一般杂质不超过0.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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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果型正常,大小均匀 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不粘手,总糖含量≥55%,一般杂质不超过0.5% 四级 果型正常,大小均匀 肉质肥厚,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不粘手,总糖含量≥50%,一般杂质不超过0.5% 无病虫果、霉变果、黄皮果、干瘪果2%、掉皮果,破口果4% 无病虫果、霉变果,黄皮果2%、干瘪果2%、掉皮果,破口果5% 16%-22% 不超过20 不超过15 16%-22% 不超过17 不超过9 145/148 268/276 5.2 等级尺寸(骏枣) 等级 尺寸 (cm) 5.3 等级尺寸(灰枣) 等级 尺寸 (cm) 5.4 封口打码标准

5.6.1 封口成直线,封口温度:铝箔袋,内袋为180度、外袋为200度、生产日期在封口处。 5.6.2 打印日期墨轮温度80度。 5.7 卫生指标

按照GB2762和GB2763执行《食品中污染限量》 6 检验方法 6.1 取样方法

按GB/T8855执行《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6.2 理化检验 6.2.1 含水率测定

取去核干红枣250克,竪刀切成小条状,然后横刀切碎片,做为测试样品。 6.2.2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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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 ≤3.5 一级 ≤3.3—3.5 二级 3—3.3 三级 2.6—3 2.2—2.6 四级 特级 ≤2.5 一级 2.3—2.5 二级 2.1—2.3 三级 1.9—2.1 1.7—1.9 四级 QB/DCJ 001—2012

按GB/T— 5009.3执行《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6.2.3 总糖测定

按GB/T 10782执行《蜜饯通则》 6.2.4 卫生指标检验

按GB2762《食品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的检验方法和执行标准执行。 6.2.4.1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霉菌/酵母菌 个/g 个/100g 个/g ≤ ≤ ≤ 指 标 1000 30 50 不得检出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 6.2.4.2 重金属指标

项 目 总砷(以As计) 铅(以Pb计) 铜(以Cu计) 汞(以Hg计) mg/kg mg/kg mg/kg mg/kg ≤ ≤ ≤ ≤ 指 标 0.5 1.0 10.0 0.01 6.2.4.3 农残指标

项 目 六六六 滴滴涕 mg/kg mg/kg ≤ ≤ 指 标 0.2 0.1 其他农药残留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限量要求 6.2 .5 微生物检验 按GB 4789规定的方法。 6.3重金属 6.3 .1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 6.3 .1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 6.3 .1 铜

按GB 5009.13规定的方法。 6.3 .1总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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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 6.4 农药残留检测

按GB 5009.19规定的方法。 7 净含量

按《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a. 出厂检验; b. 型式检验; c. 仲裁检验。 8.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水分含量、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8.1.2 型式检验

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生产工艺; b. 更改或变更主要生产设备时; c. 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为全项检验。

8.1.3 仲裁检验

仲裁检验只在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进行,此类检验需双方协商共同抽检,检验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组批、抽样规则

按GB 10782规定的方法《蜜饯通则》。 8.3 判定规则

8.3.1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8.3.2 感官、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加倍抽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3.3 仲裁检验为最终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9 标志、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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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标签、标志

产品标签的标注符合 GB 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的规定,产品绿色标志、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商品条码等图示标志的使用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规定。 9.2 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采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包装。外包装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瓦楞纸箱标准》的规定。 10 运输、贮存

运输、贮存应符合GB 10782的规定。

运输车辆卫生,干净,装车前,此车未运输与食品有害的物资。装车装箱整齐,做好防雨、防潮、防火、防盗。贮存在温度在常温下,阴凉干燥、避光、避热、通风处,湿度≤60%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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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z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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