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3-07-20 20:0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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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专项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实施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战略,巩固省内“一盘棋”、深化区域“一盘棋”,推进全国“一盘棋”,切实提高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镇从5月9日至6月30日,在全镇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人口环境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推动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统筹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落实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基础保障,健全流动人口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信息采集、通报和共享制度,措施落实和技术服务制度,区域协作和双向管理制度,以及计划生育例会制度,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工作新机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国“一盘棋”;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推动全镇创建“两无”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活动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调动各职能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督促本次专项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决定成立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活动的重点对象是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地域是出租屋、企业厂区宿舍、商铺、市场和住宅小区,重点工作是信息采集、通报和更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主要任务有:

(一)信息采集。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验计生证明,登记核查计划生育、子女出生、落实措施等信息;采集全员流动人口信息。

(二)查环查孕。掌握流动人口查环查孕对象,提供安全、便利、免费的查环查孕服务,准确把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孕产情况;重点排查应检未检对象,督促其查环查孕,防止政策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的发生。

(三)信息通报。做好网络化协作工作,及时将流动人口查环查孕、当年出生和“四术”信息,通过国家PADIS或省系统,及时向户籍地通报;对现孕人员,还须采取快速直接的方式与其户籍地联系,迅速核实其孕产情况。

(四)措施落实。采取必要和强有力的措施,促使政策外怀孕和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象,就地落实措施;对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对象,加强和户籍地相互配合,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围绕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务工经商、孕产、子女入学和积分入户等环节,完善相关制度,联合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计划生育证明审核工作;公安、人口计生、新莞人服务管理等要加强部门联动,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实行治安队员、计生工作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等人员队伍的整合。

五、工作安排

全镇统一开展专项活动的时间为5月至6月,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9日至5月12日)

开展宣传活动,召开动员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二)清查服务阶段(5月13日至5月29日)

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查,做好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登记、录入、通报和反馈,落实措施;做好市内镇外、镇内村外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互与共享工作;完善计生例会制度。

(三)检查评估阶段(5月30日至6月9日)

市、镇检查组对全镇23个村(社区)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10日至30日)

针对检查评估发现的存在问题,结合省、市检查考核的内容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继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清查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并做好省双向检查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落实综合治理机制。各村(社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特别要解决好专项活动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为顺利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计生、公安、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卫生、工商、劳动、宣传、教育等兼职部门要加强领导,把专项活动与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行齐抓共管,综合

管理。

(二)明确分工,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层级动态管理,镇对村、村对组、组对人实行定管理职责、定责任区域、定工作任务、定绩效排名的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分片负责制和包干责任制。

(三)加强重点管理,推进工作规范化。要集中力量,对出租屋、住宅小区重点地段,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和当年出生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彻底摸清流动人口计生状况,突出抓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登记率、信息通报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落实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和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做好市内镇外和镇内村外流动人口信息互通共享;完善计划生育例会制度,将每月流动人口的出生、“四术”和孕检、办证等情况纳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列为镇、村例会的主要内容,工作成效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写入会议纪要。

(四)加强区域协作,落实全国“一盘棋”。运用PADIS系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络化协作工作,对未持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通过网络及时通报其户籍地;对户籍地寄送婚育证明至现

居住地的,要及时送交给流动人口本人;及时做好流动人口避孕节育信息通报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配合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查处违法生育和“两非”案件,做好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

(五)深化均等服务,维护新莞人合法权益。各村(社区)在专项活动过程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计生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安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婚育知识等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免费提供查环查孕和计生技术服务,采取有效的利益导向措施,鼓励流入人口已婚育龄妇参加孕环情检查和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简化办事程序,为流动人口积分制入户和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提供便利。

请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于6月6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和统计表以电子文档报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yu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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