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 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9-07 03:1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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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2年10月11日,有网友在微博发消息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微博同时还配了一张行人过马路的照片,虽然从照片上看不到交通信号灯,但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变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电动车、卖水果的三轮车。

这条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一天内被近10万网友转发。网友纷纷跟帖“太形象了”、“同感”、“在济南就是这样”,还有网友惭愧地表示,自己也是“闯灯大军”中的一员。

一、项目背景和意义

如今的中国和中国人,正走在时代的十字路口。各种现象、各种矛盾、各种问题、各种困惑,都乱作一团、纠结在一起。

大家的心里都很着急,很浮躁。都想走快点,都害怕被时代拉下。可是,大家的思想却不统一,走的方向就难以协调。有向左的,有向右的,有浑浑噩噩随大流的,也有别出心裁“打左灯往右拐”的。我急着往这边走,你急着往那边行。你不想避让我,我也不想避让你。怎么办?只能先下手为强,“狭路相逢勇者胜”。为了提高胜算,很多人都在试图千方百计团结“一撮人”,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人多好办事,法不责众。不管是“一小撮人”还是“一大撮人”,是共同的利益将他们聚合在了一起,但他们却往往不承认这一点,他们会宣称他们是为了一个更冠冕堂皇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

路口明明有红绿灯,明明有规矩,却只是个摆设,没有几个人将其当回事。不守规矩走遍天下,守规矩寸步难行。黑猫白猫,捉到老鼠的就是好猫,而要想捉到老鼠就不能走寻常路,还必须跑得快。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并且,很多规矩本身就不规矩,是拥有话语权的人制定的,有着明显的缺陷和倾向性。有的规矩则干脆就是个陷阱,目的就是挖个坑让人跳,执法就是执罚,甚至执法就是钓鱼。

那么,马路就只能这样一直乱糟糟下去吗?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吗?当然不是,通过我们的调查和分析,适当借鉴一下别人已有的现成的成熟经验,把规矩真正当成规矩,这才是我们要做的。

二、实际情况调查

1. 实地观察统计

2.调查问卷统计

此次调查合格的答卷数为108份,其中男性占比53.7%,女性46.3%。答卷的主体人群为21-25岁,占总人数的41.67%本科学历所占比例为59.26%,大专所占比例为24.07%,高中以上和本科以上学历分别为

9.26%和7.41%。

第一题,在您不行时,平时是怎么过马路的?

在这一题中,68.52%的答卷者表示会等红灯变绿了再过马路;8.33%的答卷者表示红绿灯,看到有空档就走过去;5.56%的答卷者表示看到有人闯红灯会一起过去;另有17.59%的答卷者表示不一定,有时等绿灯,有时等绿闯红灯。

第二题,您平时等绿灯的情况比较多,还是不登绿灯的情况比较多

从此题的结果来看,88.89%的答卷者选择了每次过马路都有灯绿灯或是等绿灯的情况比较多;5.56%的答卷者表示自己过马路时不登绿灯的情况比较多;2.78%的答卷者认为差不多;另有2.78%的答卷者表示没注意过此事。

第三题,您觉得中国式过马路这种现象多吗?

在这一题中,87.96%的答卷者认为身边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比较多;8.33%的答卷者认为周围的人都挺遵守过马路时的交通秩序的;3.7%的答卷者表示没注意过。

第四题,您觉得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这是一道多选题,这一题中80.56%的答卷者认为,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国人的自觉性不够,在文化素养这一块还有待提高;42.59%的人认为城市交通红绿灯的设置不过合理;25.93%的答卷者则认为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出现是因为红绿灯引入我国的时间还不够长,国人还没有养成过马路看红绿灯的习惯。

第五题,您觉得有可能杜绝中国式过马路这种现象吗?

这一题中,71.3%%的答卷者认为有可能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20.37%的人认为不可能,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太多了;另外8.33%的答卷者也认为不可能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但他们认为原因是因为国人的素质不高。

第六题,您觉得要怎么做才能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

这是一道主观题。大部分的答卷者认为要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要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国民素质以及加强监督管理这三个方面入手。

中国式过马路这个概念从被提出以来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数国人认为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或许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国人在过马路时尚不能很自觉地遵守红绿灯的时间来过马路,但相信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教育,以及国人素养的提高,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会越来越少。

三、调查结果分析

从以上被调查的对象可以看出,60%以上的市民基本了解交通法规常识,也能按照法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令人担忧的是还有少数一部分人根本不了解交通法规知识,更谈不上文明过马路。通过走访与调查,我发现产生这些不文明陋习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部分市民缺乏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没有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作为自己对社会、对他人应有的一种责任和义务。

二是法治观念不强。不少市民不了解、不理解《道路交通法》,认为乱穿马路不构成违法。

三是行人心态的现实和忘我。部分市民谈起交通法规,比谁都了解清楚,但就是不按要求去执行。而是自作聪明,怀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试试看的心态横穿马路、不等信号灯、与车辆抢道、跨越交通护栏、踩踏路边绿化带等。 四是执法管理难度大。有些市民不服管理,认为交警对乱穿马路的执法是小题大做,还有些市民为违法者说情开脱,由此加大了管理的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文明过马路,做到礼貌谦让,不抢道,不争先,不占道,这只是人们最基本的出行行为。但是,有些人却做不到,文明过马路真的很难吗?

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从众心理正是说明了国人不自信,素质有待提高,当行人发现自己与他人不一致时,就会盲目改变自己,跟随别人,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破窗效应”。

而且,中国人缺乏一种制度信仰,对制度缺乏敬畏,且常怀不服输的心理,以挑战制度为荣耀,这与法制社会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在过马路走斑马线的时候,不管红灯与否,闯了再说,而在违规的规程中,行人的心态也是很微妙的,他们给自己不断传递这样的暗示:不怕车子不让我,人比车大。

同时,“中国式过马路”折射出的不仅仅是部分国人的素质问题,以及规则意识淡薄,也有交通规则本身不完善的因素。

四、结论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

大力宣传文明过马路是关系城市形象、关系投资环境的重要性,我们要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引导市民自觉按一个现代都市人应该具备的基本要求过马路,以维护城市形象。

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知识,强化市民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注意安全、珍惜生命。如在公共场所挂起“珍视生命、文明过马路”;“手拉手、一家亲,文明过马路”及“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让出安全,让出和谐”等宣传口号。以集体签名横幅、展板、发宣传单等形式向过路人进行宣传解答并发承诺书,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竞赛或测试,“小交警”演练,现场文明执法、绘画、摄影展等。提倡文明过马路,抨击不文明现象,解说不文明带来的危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文明过马路”活动的广泛开展。同时结合“芜湖城市精神”的宣传,使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交通法规意识深入人心,并逐

渐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提升市民素质。

(二)、强化教育

美国太婆的教育启示:滴水穿石入人心

作家梁晓声讲过自己在美国的一次经历:过马路时,红灯亮了,左右并没有汽车,他身边有位太婆却停下脚步,安安静静地等候。他问:“现在没有汽车,为什么不走过去?”老人答:“也许,我们身后那栋房子里会有一个小孩正在看街景。他如果看见我走过去,以后照我这样做,也许就会发生危险。” “这件事对我们每个人都应有很深的触动。”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生孙龙说,“美国太婆的行为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形成的,而是社会各方面长期教育熏陶的结果。”

我建议:市每年定期开展一次“交通道德建设活动周”,形成浓浓的宣传氛围,以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视;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企事业单位将这项教育纳入对员工的品行考核;区与区、街与街等开展竞赛、评比活动。

(三)、加大执法

依法治城市,严管出文明。谨防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整治乱穿马路不文明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须由政府出面组织,制定一个严密可行的长效机制,由各个部门共同配合实施。通过外在强制性约束,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功能,细化相关法律法规。

一向以法规严厉而闻名世界的新加坡就规定,任何在巴士停车场及车站乱穿马路的行人,最多可被判入狱三个月并罚款571新元,再次触犯这条规定的人可能会被判入狱半年。

在2012年12月11日,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些路口,民警对“不看红绿灯,凑一堆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部分闯红灯行人被罚款10元,这一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强力的反响,其实,这种对“中国式过马路”的罚款,北京市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的地方立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十种行为的行人,处10元罚款。《实施办法》还规定,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处20元罚款;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处50元罚款。这已经不在是“新举措”了,但为何在时隔8年后的今天,再次被人瞩目?因为,这种处罚和教育措施虽然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但是没有落实到实处。

这种对于行人违规的处罚和教育措施,我认为有必要长期有效的坚持下去,因为这样做确实能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正是在这种震慑作用下将会使一部分人在有人监管的路口上被迫遵守交通规则,并通过这种措施使广大行人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

我们还应改变“弱者保护”方式这一观念,若发生事故,行人如有违反交通规则,就应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让机动车、保险公司来承担行人的责任,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让责任时刻警惕自己,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而对于交警部门可以明确要求,定规则、定责任、定成效。可以实施交警责任制和市民监督制。交警对乱穿马路的行人依法处罚;市民积极监督、举报、举证,并实施举报有奖制,促进交警积极执法。

(四)、道路设施以人为本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工匠建完花园后,不是先入为主的铺设园中小路,而是先让行人走出一条条小路,然后把那些小路铺设起来,结果发现再没有人“另辟蹊径”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理肯定需要规矩,但是一定要以人为本,一定要从市民的角度思考问题。规矩不合理,又要管住“不守规矩”的人,难度肯定要大得多。人行通道设施不完善,也是“逼迫”一些人乱穿马路的原因之一。

细微之处见文明。文明过马路虽是一件小事,但是折射出的却是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谁不希望我们的生活中再多一份美好?谁不希望我们的身边再多一份平安?但在红灯面前,当你踏出危险的那一步,又岂是金钱能换回的平安和幸福!为了这份阖家幸福,为了这份永世平安,我们不应该习惯于闯红灯,因为只有遵章守法,平安才会伴您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会与您无缘。

“文明过马路”刻不容缓,这是事关城市文明发展不可忽视的小事,也是关乎我们每个人幸福的不可忽视的大事。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从自我做起,从文明过马路做起,让“中国式过马路”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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