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21--25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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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判断题:

1、留购的展览物品,报检人应重新办理有关检验检疫手续( )。 答案:对

2、入境展览品中的旧机电产品不需要按旧机电产品备案手续办理相关证明。

( )

答案:错

十三、来自疫区的货物

(一)疫区分为:动物传染病疫区、植物疫区、人类传染病疫区 (二)来自疫区货物的检疫

1、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不能入境。来自疫区的其他货物在报检要求上与非疫区相同,为防止疫情传入,进行严格的检疫处理。

2、来自疫区货物的检疫要根据疫区及货物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与疫情有关的对应产品不能进口。对于与具体疫情无关的货物,检疫要求没有特别的变化。

(三)来自疫区货物检疫处理 1、动物检疫处理

(1)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所采取的强制性处理措施。

(2)处理的方式:除害、扑杀、销毁、退回或封存、不准入境、不准过境。 2、植物检疫处理

(1)方式:与动物检疫处理要求基本一致。但是一旦上述入境物品中发现有疫情,作熏蒸、热处理、消毒等植物检疫除害处理;不能做除害处理的,不准入境或过境,已经入境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结果:

①对经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对能够做除害处理达到要求的货物,做除害处理。不能做除害处理或除害处理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做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②经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3、卫生处理

(1)卫生处理:指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以及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措施。

(2)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的交通工具、人员、集装箱、尸体、骸骨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实施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

4、禁止入境的疫区货物

(1)国家规定了《进境植物禁止进境名录》和《国家禁止进口的血液及其制品的品种》,具体明确禁止进境物。

(2)当某个国家发生新的疫情时,质检总局根据需要发出公告,禁止可能染疫的物品及其相关产品入境,直到疫情解除。

(3)因科学研究等特殊原因需要引进禁止进境物品的,必须实行提出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凭批准证明文件报检。

入境货物木质包装

十四、入境货物木质包装

(一)报检范围:输往中国货物的木质包装及木质铺垫材料。

1、货物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衬木等。

2、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以及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

木质除外。

多选题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的货物的木质包装实施检疫,这里所指的木质包装包括( )。

A.木桶 B.木托盘 C.垫木 D.纤维板箱 答案:ABC

3、自2006年1月1日起,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办法处理,并加贴国际植物保护

公约组织(以下简称IPPC)专用标识。

二、报检要求

1、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应当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IPPC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

3、经港澳地区中转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未按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港澳地区检验机构实施

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或者出具证明文件,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抽查或者检疫。

4、旅客携带物、邮寄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识的,经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准予入境;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5、进境船舶、飞机使用的垫舱木料卸离运输工具的,应当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IPPC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如未加施标识,或经检疫发现有害生物活体的或害虫为害迹象的,将在进境口岸实施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6、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1)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 (2)报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3)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擅自将木质包装货物卸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的; (4)其他违反《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处以3万以下罚款: (1)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的,擅自拆除、遗弃木质包装的; (2)未按检验检疫机构要求对木质包装采取除害或者销毁处理的; (3)伪造、变更、盗用IPPC专用标识的。

综合实务题

综合实务题

(一)贵州一饮料生产厂从英国进口2批设备零配件(检验检疫类别为R/),一批在上海入境通关后运至贵州,另一批从深圳入境后转关至贵州,全部进齐后组装成饮料生产线,投入使用后发现部分零件存在质量问题。

1、 如果进口的旧设备,该厂在进口前应事先申请办理( )。 A.动植物检疫审批 B.卫生注册登记 C.强制性产品认证人 D.旧机电产品备案 答案:D

解释:参见教材112页。

2、从上海口岸入境的货物,如果在口岸发现部分包装破损,该饮料厂就向( )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残损鉴定。

A.上海 B.贵州 C.上海和贵州 D.上海或贵州 答案:A

解释:参见教材79页(二)2(2)。包装破损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对于从深圳口岸入境的货物,该饮料厂应向( )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申请《入境货物通关单》。

A.上海 B.广州 C.深圳 D.贵州 答案:D

解释:参见教材79页(二)2(4),从深圳入境后转关至贵州,因此从深圳口岸入境的货物要办理转关手续转关至贵州,因此在指运地(贵州)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实施检疫。

4、该生产线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 )。 A.品质检验和卫生除害处理 B.食品设备卫生监督检验和卫生除害处理 C.品质检验和食品设备卫生监督检验 D.品质检验和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答案:C

解释:成套设备的零件要进行品质检验(参见113页)由于该设备的检验检疫类别为R/,因此要进行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参见22页)。

5、经该生产厂索赔,卖方将出现质量问题的零件的赔付品空运到贵州,以下关于赔付的零件表述正确的提( )。

A.该生产厂无须办理报检手续

B.该生产厂应向深圳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入境验证

C.该生产厂应向贵州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申请《入境货物通关单》 D.该生产厂应向贵州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申请《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答案:C

某跨国公司拟到北京参加展览会

(三)某跨国公司拟到北京参加展览会,需经天津口岸进口部分物品,物品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H.S.编码 0601109199 检验检疫类别 P/Q 原产国 数,重量 荷兰 200粒 ① 展览用鲜百合花种球 ② 展览用老式收音机 ③ ④ ⑤ 宣传用印刷品 宴会用红酒 宴会用大米 8527990000 L/N 英国 2台 4905990000 2204210000 1006309090 0303800090 4801000000 9403300090 R/S M.P.R/Q.S P.R/Q.S M/ P/Q 美国 意大利 泰国 100册 30支 50公斤 ⑥ 宴会用金枪鱼籽 ⑦ 办公纸张 加拿大 10公斤 美国 法国 5公斤 2套 ⑧ 展览用老式家具

1.上述物品中,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是( )。 A.① B.④ C.⑤ D.均无须办理 答案:A

2.上述物品中,须办理旧机电产品备案手续的是( )。 A.② B.④ C.⑨ D.均无须办理

答案:A

3.上述物品对应的检验检疫类别中,含有表示“进口商品检验”的代码的是( )。

<, SPAN lang=EN-US style=\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①⑤⑥⑨

B.② C.⑤⑦ D.④⑤⑥ 答案:C

4.以下所列物品中,须由天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是( )A.① B.④ C.⑦ D.⑧ 答案:AD

5.上述物品进口时需要报检的是( )。 A.除②外的其他物品 B.除③外的其他物品 C.除⑦外的其他物品 D.所有物品 答案:D

出境货物报检的特殊要求

第四节 出境货物报检的特殊要求

一、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

1、报检范围:动物指的是饲养、野生的活动物。 2、报检的时间和地点

(1)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应在出境前60天预报检,隔离前7天正式报检; (2)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出境野生捕捞水生动物,应在出境3天前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4)出境养殖水生动物(包括观赏鱼),应在出境7天前向注册登记养殖场、中转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出境观赏动物的,应提供贸易合同或展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 (2)输出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的,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3)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判断题:

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答案:错

(4)输出实验动物,应有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判断题:

输出实验动物;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 答案:错

(5)输出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须出示生产企业的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 (6)出境野生捕捞水生动物的,应提供下列单证:

①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捕捞船舶登记证和捕捞许可证。 ②捕捞渔船与出口企业的供货协议 ③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其他单证

(7)出境养殖水生动物的,应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其他规定和要求

(1)国家对出口动物实行生产企业注册制度。所有出口的动物都必须来自经检

验检疫机构注册的生产加工企业。

出境水生动物的其他规定

(2)出境水生动物的其他规定

①除捕捞后直接出口的野生捕捞水生动物外,出境水生动物必须来自注册登记养殖场或者中转场。注册登记养殖场、中转场应当保证其出境水生动物符合进口国或者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并向出口商出具《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

②中转场需凭注册登记养殖场出具的《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接收水生动物。 ③出境水生动物必须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或《出境货物换

证凭单》及检验检疫封识进入口岸中转场。在中转场内不得将不同来源的水生动物混

合拼装。

凡是在口岸中转场内改变包装的、出口前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或超过规定

有效期的,必须重新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二)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要注意的规定 1、报检的范围

“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

“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废弃物等。

2、报检时间: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7天报检;需作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出境前15天报检。

3、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报检应按规定填写的《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交相应外贸单据外,还应提供如

下单证:

(1)出境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的卫生注册登记

证;

(2)如果出境动物产品来源于国内某种属于国家级保护或濒危物种的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中国物种的动物,报检时必须递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允许出口证明书。

其他规定和要求

4、其他规定和要求

国家对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实施卫生注

册登记制度。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出境动物产品,必须产自经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并存放于注册登记的冷库或仓库。

多选题:

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 )。 A.屠宰厂 B.冷库 C、仓库 D.加工厂 答案:ABCD

二、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 (一)报检范围

1、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2、作为展出、援助、交换、赠送等的非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3、进口国家(或地区)有植物检疫要求的出境植物产品;

4、以上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 (二)报检地点:出口水果应在包装厂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应外贸单据,还应提供如下相应单证: (1)出境濒危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须出示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

六、出境化妆品

(一)报检范围:(了解)

国家对出口化妆品实施法定检验。

(二)报检应提供的证单

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及有关的外贸单证外,还应提供如下相应单证: 1、出口预包装化妆品,还应提供与标签检验有关的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2、首次出口的化妆品必须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安全性评价资料和产品成分表(包括特殊化妆品)以供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三)其他规定或要求:

1、出口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如下内容: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日期和标志,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注明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2、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对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销毁; (2)对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

合格后方可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判断题: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答案:错

解释:对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销毁,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出境玩具

七、出境玩具

(一)报检范围:(了解)

我国对出口玩具实施法定检验。 (二)报检应提供的单证(重点)

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外,还应提供如下相应单证: (1)出口玩具注册登记证书;

(2)该批货物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标准或技术法规要求的声明; (3)玩具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4)出口日本的玩具,须同时提供安全项目检测合格报告和能证明其产品满足日本玩具法规要求(特别是满足相关的化学项目要求)的检测报告。

(5)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规定和要求

1、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玩具产品实施出口玩具注册登记制度。 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玩具注册登记。 2、严禁在玩具的材料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玩具出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新的材料时,应向检验检疫提供该新材料的成

分表和有关物质的安全分析表或有关机构的毒理评估报告,同时提供进口商或品牌商

对该成分的安全保证确认函。

4、出口可充电类玩具产品时,出口企业除按要求提供产品的首件检测报告或安全

项目检测报告外,还必须提供所使用电池的安全性能检测报告或该玩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供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充电电池的安全性检测。

5、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玩具生产企业按照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

出境木家具、竹木草制品

八、出境木家具、竹木草制品 (一)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1、报检范围(了解)

2、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单证,还应如下相应单证: (1)产品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的符合性

声明;

(2)输入国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木制家具机械安全项目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检

测报告。

3、其他规定和要求

(1)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木制品和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准入制

度。

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应建立从原料、生产环节到最后成品的质量安全

控制体系。对已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运行有效的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2)企业应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原辅材料进行重金属、甲醛、阻燃

性等有关项目检测。

(二)出境竹木草制品

1、报检范围: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制品。

2、报检应提供的单据: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有关外贸单据,一类、二类企业报检时应当同时提供《出境竹木草制品 厂检记录单》。

3、其他规定和要求

(1)国家对出境竹木草制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及防疫处理指标等,将竹木草制品分为低、中、高3个风险等级;通过对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的评估、考核,将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

企业类别,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竹木草制品的风险登记结合企业类别采取不同的检验检

疫监管模式。

(2)出境竹藤草柳制品应来自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的企业。

九、出境危险货物

目前国家对出口危险货物包括烟花爆竹、出口打火机和点火枪类商品等实施法定

检验。

单选题:

为提高我国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质量,促进贸易发展,保障运输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实行( )。

A.抽查检验 B.凭货主申请检验 C.法定检验

D.以上三者视情况不同而定 答案:C

(一)出口烟花爆竹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检验和监管采取产

地检验和口岸查验相结合的办法。

1、报检范围:(了解) 2、报检应提供的证单(重点)

除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外,还应提供如下相应的单证:

(1)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2)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生产企业对出口烟花爆竹的质量和安全做出承诺的声明

(4)出口规格为6英寸及以上的礼花弹产品时,在口岸查验时,需提供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分类定级试验报告和12米跌落试验合格报告。

其他规定和要求

3、其他规定和要求

(1)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2)对烟花爆竹的检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对进口国以及贸易

合同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按其标准检验。

对首次出口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变化的烟花爆竹,检验检疫机构将实施烟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检测。

长期出口的烟花爆竹产品,检验检疫机构每年将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烟火药剂安全

稳定性能的检测。

(3)凡非本地直接出口的且以集装箱运往口岸出口的烟花爆竹,出口商应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换领《出境货物通关

单》。

(4)对产地直接报关出口的烟花爆竹,出口商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报关。

(5)盛装出口烟花爆竹的运输包装,应当标有联合国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和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登记代码标记。凡经检验合格的出口烟花爆竹,应在其运输包装明显部位加贴验讫标志。

(二)出境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 1、报检范围(了解) 2、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除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有关的外贸单证外,还应提供如下单证:

(1)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 (2)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登记证 (3)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5)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单选题:

( )不是出口打火机报检时应当提供的单据。 A、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 B、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登记证 C、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D、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质量许可证 答案:D

3、其他规定和要求

(1)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2)企业应当按照《联合国危险货物建议书规章范本》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包装、储存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

(3)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检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4)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上应铸有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登记代码,其外包装上须印有登记代码和批次,在外包装的明显部位上要贴有检验检疫机构的验讫标志。

(5)检验检疫机构对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检验监管坚持型式试验和常规检

验相结合的原则。

(6)检验检疫机构对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检验实施批批检验,同时对其包装

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出境木质包装

十、出境木质包装

(一)报检范围: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 (二)除害处理申报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在实施除害处理前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经处理合格且加

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在出境时无需报检。

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计划在除害处理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申报,由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标识加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报检提供的单证

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有关外贸单据外,还应向检验检疫机构出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供现场检验检疫人员查验放行和核销。

(四)其他规定和要求

1、检验检疫机构对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同时报

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三年。

2.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3.输入国或地区对木质包装有特殊要求的,还需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规范出境货物

木质包装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

十一、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主要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包装容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容器、食品包装三大类。

(一)出境一般货物运输包装容器

出境一般货物的运输包装,必须进行性能检验。 1、报检范围

出境一般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检验,是指列入《法检商品目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并且检验检疫监管条件为“N”或“S”的出口货物的运输包装容器。

2、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1)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 (2)生产单位出具的该批包装容器检验结果单 (3)包装容器规格清单

(4)客户订单及对包装容器的有关要求

(5)该批包装容器的设计工艺、材料检验标准等技术资料 3、《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使用

(1)出境货物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向生产单位购买包装容器时,生产包装容器的单位应提供《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2)出境货物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申请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时,应提供《性能检

验结果单》正本。

(3)对于同一批号不同单位使用的或同一批号多次装运出口货物的运输包装容器,在性能结果单有效期内可以凭此单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申请分单。

(二)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

对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检验分为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两种。

1、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1)报检义务人

按照《商检法》的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运输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

单选题:

生产出口危险运输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实施运输包装容器的

( )。

A.使用鉴定 B.载损鉴定 C.适载检验 D.性能检验 答案:D

(2)报检应提供单据

①《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 ②《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 ③该批运输包装容器的生产标准

④该批运输包装容器的设计工艺、材料检验标准等技术资料

其他规定和要求

(3)其他规定和要求

①国家对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证制度。 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生产企业须取得出口质量许可证方可生产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

②空运、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容器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际海运危规》

和《空运危规》规定实行强制性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包装危险货物。

(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用途

①正本供出口危险货物的经营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品质检验时

使用。

②正本供出口危险货物的经营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

器的使用鉴定时使用。

③在《性能检验结果单》的有效期内,同一批号,不同使用单位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可以凭该单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分证。

④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本地区运输包装容器销往异地装货使用时,必须附有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性能检验结果单》随该批运输包装容器流通。

⑤使用地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在报检时,持《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办理品质检验或使用鉴定报检手续。

2、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1)报检义务人

按照《商检法》的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判断题:

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

答案:错

解释: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2)报检应提供单据(重要考点) ①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 ②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③危险货物说明 ④其他有关资料

(3)《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的用途 ①外贸经营部门凭《使用鉴定结果单》验收危险货物。

②《使用鉴定结果单》是向港务部门办理出口装手续的有效证件,对未经鉴定合格并取得《使用鉴定结果单》的货物,港务部门应拒绝办理出口装运手续。

③对同一批号、分批出口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在《使用结果单》有效期内,可凭该结果单在出口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分证手续。

(三)出境食品包装 1、报检范围

包括出口食品的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 2、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除需提供生产企业厂检合格单、销售合同外,还需提供以下单证: (1)出入境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疫申请单;

(2)该食品包装的周期检测报告及原辅料检测报告。

出口食品报检时需提供检验检验机构出具的《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疫

结果单》并应注明出口国别。

其他规定和要求

3、其他规定和要求

(1)出口食品包装原则上由生产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包装不得用于包装、盛放出口食品。

(2)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备案登记后检验检疫机构对同一个企业的同一种材料、同一种设计规格、同一种加工工艺的出口食品包装,实行安全、卫生项目的周期检测,周期为三个月,连续三次周期检测合格的企业,可延长检测周期为六个月,连续两次检测不合格的企业,检测周期缩短为一个月。

(3)对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

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监管范围包括对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

生产经营活动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4)出口食品包装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施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入境食品

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疫结果单》,证单有效期为一年。

十二、出境小型气体容器 (一)报检范围(了解) (二)报检应提供的单证

在报检时填写《出境货物申请单》,并提供有关的外贸单证,还应提供小型气体容器的产品标准、性能试验报告和包装件厂检合格单。

(三)其他规定和要求

1、生产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的生产企业应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并获得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或取得出口商品质量体系合格证书的生产厂才能从事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的生产。

2、已获准生产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的生产企业在对本企业产品检验合格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的包装检验。

3、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十三、对外承包工程及援外物资 (一)报检范围

凡由我国政府提供的无息贷款、低息贷款和无偿援助项下购置并用于援外项目建设或交付给受援国政府的一切生产或生活物资。

(二)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援外承包总合同或项目总承包企业与生产企业签定的内部购销合同。 2、厂检合格单及总承包企业验收合格证明; 3、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批文; 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5、货物清单

(三)其他规定和要求

1、符合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援外物资,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规定签发换证凭单,经口岸查验合格后,一律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换发检验证书。

2、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援外物资,如西药、飞机、

船舶等,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

3、关于援外物资供货厂商的资质条件

(1)凡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如机电产品、化工品)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产品(如食品、畜产品)必须向获证企业采购,禁止在市场上采购;

多选题:

下列援外物资,( )不得在市场上采购。 A.食品 B.畜产品 C.机电产品 D.化工品 答案:ABCD

(2)未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总承包商必须优先选用获得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认证企业的产品,其次可选用获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

4、对于小批量、品种繁杂的援外物资,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允许总承包企业在市场采购:

(1)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委托总承包企业向已经建成成套项目提供的零配件; (2)某一品种采购总价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物资,但招(议)标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凡市场采购物资,援外项目总承包企业必须在《援外物资检验一览表》中单独注明“市场采购”。

(3)援外物资总价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总承包企业原则上应当向生产厂家直接购买,申请产地检验并取得换证凭单。

5、援外物资项目的总承包企业凭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结算。

出口至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和埃及货物的装运前检验

十四、出口至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和埃及货物的装运前检验

(一)报检范围:每批次价值在2000美元以上的所有贸易性出口商品。无论是否列入《法检目录》。

(二)报检义务人:出口商或其代理人。

(三)报检时间和地点:买卖双方签订出口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检义务人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四)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要求,报检义务人在报检时应提交报检单、合同、信用证以及相应的文件和商业单证。

(五)检验内容

装运前检验工作包括产品检验、价格核实和监督装载三项内容。

十五、出境市场采购货物 (一)报检范围

市场采购货物是指发货人直接从市场采购、货物存放在外贸仓库或集散地的出口商品,不适用于食品、化妆品、压力容器和危险品。

对于实施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得以市场采购的形式出口。 (二)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报检时提供《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的外贸出口单据外,还应提供质量合格验收报告和市场采购发票。

(三)其他规定和要求

1、市场采购货物应在采购地检验。

2、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依据。主要按照进口国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进行。 3、市场采购货物在产地检验合格后,在口岸出口时,按照“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原则,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换证凭单或实施电子转单,并在换证凭单或转单信息中明确标注为市场采购货物。

十六、出境非贸易性物品 (一)一般要求

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按照《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免于检验;需要实施动植物检疫或卫生检疫的,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

属于法定检验检疫范围内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相关单证报验申请《出境货物通关

单》。

(二)ATA单证册项下货物的报检

1、持证人可以将ATA单证册作为证明文件报检; 2、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免于3C认证和品质检验; 3、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涉及动植物检疫的,按规定报检。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第五节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一、报检范围

(一)进境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 1、所有入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单选题: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 )

A、例行检查 B、动植物检疫 C、抽查 D、检验 答案:B

3、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照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二)出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适载检验。 单选题:

出境集装箱,如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则对其实施( ) A、食品检验 B、适载检验 C、动植物检验 D、以上的答案都不对 答案:B

4、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三)过境集装箱检验检疫范围

过境应检集装箱,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查验,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检验检疫。

报检要求

二、报检要求

(一)进境集装箱的报检要求 1、进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

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填写《入境集装箱报检单》或《出/入境货物报

检单》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

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和包装材料等单证和情况。

2、进境空箱报检要求

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申报内容包括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等单证或情况。

(二)出境集装箱的报检要求

出境集装箱报检人应该在装货前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或《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以及随附的装箱配载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出境空集装箱,报检人应填写《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装运或出境。

三、检验检疫程序

(一)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程序

1、装载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的进境集装箱

(1)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集装箱结合货物一并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并统一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处理。

(2)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完成处理后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2、装载非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的进境集装箱和进境空箱

(1)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根据集装箱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和病媒生物种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情况实施检验检疫。

(2)对不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出具《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对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完成处理后应报检人要求出具

《熏蒸/消毒证书》

3、应在进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及监管的进境、过境集装箱

(1)口岸结关的,装载废旧物品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进境口岸查验的集装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监管地点对其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或做卫生除害处理。

(2)对过境集装箱,实施监管。

(3)对已在口岸启封查验的进境集装箱,查验后要施加CIQ封识,出具《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并列明所查验的进境集装箱原、新封识号。

4、进境转关分流的集装箱

指运地结关(转关)的进境集装箱,由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口岸登记后,根据集装箱外表可能传带的有害生物种类实施检验检疫。

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程序

(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程序

1、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在装运前实施适载检验。 2、不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出具《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对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签发《检验处理通知书》,完成处理后应报检人要求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3、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或《熏蒸/消毒证书》放行。

多选题:

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 )或( )放行。 A、《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B、《熏蒸/消毒证书》

C、《检验处理通知书》

D、动植物检疫证明 答案:A、B

4、集装箱检验检疫有效期为21天,超过有效期限的出境集装箱需要重新检验检

疫。

5、出境新造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程序

(1)不使用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作为商品空箱出口时不实施检验检疫, (2)对使用了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作为商品空箱出口时,报检的规定如下: ①使用进口木材,且进口时附有用澳大利亚检验机构认可的标准作永久性免疫处理的证书,并经我国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出口时可凭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放行,不

实施检验检疫。

②所使用的地板为国产木材,且附有已用澳大利亚检验机构认可的标准作永久性免疫处理的证明的,出口时,凭该处理证明放行,不实施检验检疫。

③使用进口木材地板,没有进口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或使用国产木材,没有用澳大利亚检验机构认可的标准作永久性免疫处理的,实施出境动植物检疫。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第六节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一)报检范围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范围为:

(1)所有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都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实施卫生检

疫。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装载入境或过境动物的交通运输工具,都须实施动植物检疫。

二、报检要求

(一)出入境船舶的报检要求 1、入境船舶的报检要求

(1)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24小时前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船舶在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

而死亡且死因不明的,船方必须立即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2)受入境检疫的船舶,必须按规定悬挂检疫信号。白天入境时,在船舶的明显处悬挂检疫信号旗,夜间入境时,在船舶的明显处垂直悬挂灯号。

“Q”字旗和红灯三盏,表示本船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QQ”字旗和红、红、白、红灯四盏,表示本船有染疫或由染疫嫌疑请即刻实施检疫。

2、出境船舶的报检要求

(1)船舶必须是在最后离开的出境港口接受检疫。 单选题:

船舶必须是在( )接受检疫,船舶代理或船方代表应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出境检疫手续。

A、锚地

B、最后离开的出境港口 C、码头泊位 D、任意港口 答案:B

(2)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离境前4小时内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出境检疫手续,提供所需的资料。

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要求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要求

1、入境飞机的报检要求

(1)来自非疫区的飞机可通过地面航空站向检验检疫机构采用电讯方式进行报检;

(2)来自疫区的飞机,在飞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时,机长应当立即通知到达机场的航空站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

2、出境飞机的报检要求

实施卫生检疫机场的航空站,应当在出境检疫的飞机起飞前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飞机总申报单、货物仓单和其他有关检疫证件。

(三)出入境列车及其他车辆的报检要求(了解) 1、出入境列车的报检要求

出入境列车在到达或者出站前,车站有关人员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前预报车上有无疾病发生等事项。

2、出入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报检要求

固定时间的客运汽车在出入境前由有关部门提前通报预计到达时间、旅客人数等;装载的货物应按口岸规定提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货物种类、数量及重量、到达

地等。

三、检验检疫程序

(一)出入境船舶的检验检疫程序 1、入境船舶检验检疫程序

入境船舶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检疫锚地或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的指定地点实施。目前船舶的检疫方式分为:锚地检疫、随船检疫、靠泊检疫和电讯检疫。

(1)锚地检疫

①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②有检疫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且死因不明的; ③发现啮齿动物异常死亡的;

④未持有有效《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

⑤没有申请随船检疫、靠泊检疫或电讯检疫的; ⑥装载活动物的 ⑦废旧船舶

⑧船方申请锚地检疫的 ⑨检验检疫机构工作需要的 (2)随船检疫 (3)靠泊检疫 (4)电讯检疫

电讯检疫必须是持有效的《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的国际航行船舶在抵港前24小

时,通过船舶公司或船舶代理向港口或锚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以电报形式报告。

①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检疫判定没有染疫的入境船舶,出具《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 对经检疫判定染疫、染疫嫌疑或者来自传染病疫区应当实施卫生处理的或者有其他限制事项的入境船舶,在实施相应的卫生处理或者注明应当接受的卫生处理事项后,签发《船舶入境检疫证》。

②对于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入境船舶,在入境口岸均应实施动植物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签发《运输工具检疫证书》、《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方能准予入境。

③装载入境动物的船舶,抵达口岸时,未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防疫消毒和许可,任何人不得接触和移动动物。

④入境供拆船用的废旧船舶的检疫,包括进口供拆船用的废旧钢船、入境修理

的船舶以及我国淘汰的远洋废旧钢船。不论是否来自动植物疫区,一律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检疫发现有我国禁止入境物、来自动植物疫区或来历不明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动植物性废弃物,均作销毁处理。对发现危险性病虫害的舱室进行消毒、熏蒸处理。

出境船舶检验检疫程序

2、出境船舶检验检疫程序

①检验检疫机构审核船方提交有关资料或登轮检疫,符合有关规定的,签发《交通

工具出境卫生检疫证书》。

②装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船舶,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③如发现危险性病虫害或一般生活害虫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经除害处理后,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准予装运。《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只限本次出境有效。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检验检疫程序 1、入境飞机的检验检疫程序

(1)来自黄热病疫区的飞机,机长或其授权代理人须主动出示有效的灭蚊证书。检疫人员根据来自不同地区的飞机及机上旅客的健康状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2)对于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入境飞机,在入境口岸均应实施动植物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签发《运输工具检疫证书》、《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方能准予入境。

2、出境飞机的检验检疫程序

由检验检疫机构确认机上卫生状况符合《卫生检疫法》的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要求的飞机签发《交通工具出境卫生检疫证书》。

(三)出入境列车及其他车辆的检验检疫程序 1、出入境列车的检验检疫程序

客运列车到达车站后,检疫人员首先登车,列车长或者车辆负责人应当口头申报车上人员的健康情况及列车上鼠、蚊、蝇等卫生情况。

2、出入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检验检疫程序

(1)检验检疫机构对大型客车应派出检疫人员登车检查,旅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在候车室或检查厅接受检查。

(2)对入境货运汽车,根据申报实施卫生检疫查验或必要的卫生处理,来自动植物疫区的,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作防疫消毒处理。检疫完毕后签发《运输工具检

疫证书》。

装载出境动物的汽车及其他车辆,须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消毒处理合

格后,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准予装运。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xn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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