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职业健康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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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职业健康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和劳动力资源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中国”宏伟目标的实现,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监测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我县职业危害因素分布行业广、数量大,接害人员多等诸多问题存在,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认真贯彻上级示范创建的工作要求,加强新形势下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夯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基础,切实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有效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推动新时代下“健康缙云”建设,为丽水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工作提供缙云元素,争当全市职业健康工作的排头兵和示范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贯彻健康浙江、健康丽水、健康缙云建设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政府依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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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将职业病危害治理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2.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重在治本,推动用人单位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加强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防护和管理,全面提升政府职业健康监管和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

3.严格执法,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监察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实效。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专项治理“五到位”。

(三)主要目标

全县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水平和政府职业健康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建立专业化和一体化的监管执法队伍,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矿山、金属冶炼、水泥、砖瓦制造、石材加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基本实现粉尘和化学毒物等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效遏制;其他行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基础防控,实现有效开展。具体工作目标:

——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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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95%以上。

——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达标省级1家,市级3家,县级5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制,完善职业病防治机制

1.建立职业病防治目标和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缙云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安监、卫计、人力社保、总工会、民政、发改、经信等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及追责要求,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县政府牵头的安监、卫计、人力社保、总工会、民政、发改、经信等部门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联动、协同的工作机制、方式和方法,形成职业病防治合力。强化行业自律,建立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体系。

2.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配套制度的建设,健全缙云县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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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与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病病人救助管理等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3.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的互通与共享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职业病防治责任部门之间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和共享的机制,明确信息互通和共享的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充分发挥互通和共享信息在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监控和预测预警中的作用。

(二)夯实基础,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1.强化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县乡两级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充实乡镇(街道)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构建职业卫生监管网格化体系。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上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技能实操培训和考核。

2.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引进周边县市区职业病防治资源,按照职责、任务与技术服务机构相匹配的原则,完善各类职业病防治资源的分类建设。搭建服务平台、强化职业卫生专家库、规范中介服务、引导非许可类中介入市,引导中介机构优化服务。健全技术服务机构分服务质量综合评估、激励机制,切实提升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政府监管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能力。

3.健全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制。探索建立基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和等级数据库,对企业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监管。统筹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执法,在执法检查、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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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巡查考核等方面实现同类事项综合执法,推动县乡两级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同步建设,探索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水平。

4.强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尽快解决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服务力量不足问题,突破制约职业健康体检率瓶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创建,积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进入职业健康体检市场,争取早日破解我县当前职业健康检查难题。

5.加强职业病防治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缙云县职业病防治专家管理制度,细化职业病防治专家选用条件、程序、使用、考评、更新和分类管理要求,规范专家组的建立和使用,切实发挥职业病防治专家在职业病防治政策制定、监督执法、技术审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引导促进,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1.推动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国家、浙江省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以创建一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一批高危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防治与技术改造示范工程等形式,引导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和人员、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完善持续改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体制、机制,提升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能力。

2.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能力。建立健全缙云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完善缙云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统一培训与考核管理,严格职业卫生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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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考核管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3.强化高职业病风险劳动者的管理。制定缙云县严重职业病危害工作岗位指导目录,严格从事高危粉尘、高毒和放射性作业劳动者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技能的岗前及在岗培训考核管理。制定复杂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对策,加强从事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及短期、季节性等高流动性和劳务派遣等形式用工劳动者的管理。

4.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统计。加强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定期申报、统计工作,举办全县危害严重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及统计分析系统操作培训班,落实企业自主申报和主动梳理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情况。

(四)突出重点,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 1.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专项治理。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矽尘、电焊烟尘、水泥尘、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防治重点,深入开展汽车维修、门业制造、带锯床加工、缝纫机生产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并制定准入和退出政策,推动矿山、金属冶炼、水泥、砖瓦制造、石材加工、电镀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逐步淘汰职业病防治落后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

2.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及现状评价管理。突出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经信、发改共享“新改扩”项目提前研判危害,审批窗口一次性告知工作流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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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要求等工作机制,督促建设项目落实职业病“三同时”同时,根据分类分级监管原则,突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单位的监督核查,严格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管理,严控用人单位不经审查“带病运行”,把住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关。

(五)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1.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诚信”制度。依据执法检查、群众举报、事故调查等掌握的情况,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诚信”制度,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严重、防护条件恶劣、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纳入“失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发展改革、经信、工商、税务等部门通报。

2.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公开、公正和公平执法。针对缙云县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规上企业和冶金、矿山、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农民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等高风险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加快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将职业卫生监管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提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与统计的实时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等工作的高效、便捷、公开和透明。

(六)增强意识,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教培训 1.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创新“《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载体,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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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文化,增强全县职业病防治意识。

2.加强职业病防治分类培训和重点培训。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及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作业人员的分类培训和考核工作,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及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

3.推动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推动工作场所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工作,把“健康企业”创建纳入“健康缙云”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用人单位营造有益于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工作环境。在《重视职业健康 落实主体责任》的公开信的基础上,普及职业健康防治知识。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宣贯阶段(2018年3月)

编制完成《缙云县职业卫生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重点抓好方案与各项规划的衔接;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根据示范县创建工作重点与职业卫生监管情况,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召开职业卫生联席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1月) 按照《缙云县职业卫生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各项任务分工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和各项行动有序开展。积极向市安监局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衔接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加强与县级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围绕职业卫生监管的重点领域,完善政策体系。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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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面落实和监督指导,对有阶段性成果和举措及时总结经验。对示范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成功案例和解决方案汇编,在全县工业企业中发放;开展分主题、分行业的职业卫生交流会,选择示范项目实施企业召开现场会,介绍示范项目取得的成效,推出一批省级、市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引导采用示范项目的优秀成果进行复制,提高职业卫生实施的效率和效果。

四、防治工程

(一)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1.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建设。按照国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的基本执法装备配备,提升职业卫生监管队伍技术装备的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2.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建设。通过搭建服务平台、强化职业卫生专家库、规范中介服务、引导非许可类中介入市,引导中介机构优化服务,协助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控的主体责任。争取我县建成1家职业卫生检测机构,以满足辖区职业卫生定期检测工作需求。

3.职业病防治基础服务网络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职业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层职业病防治网络。

(二)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工程

1.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调查。开展第二产业工矿领域职业病防治状况摸底调查,基本掌握缙云县重点行业领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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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

2.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信息平台与终端建设。建设用人单位综合性职业病防治信息平台,开发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便携手册及多功能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终端。

(三)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专项工程

1.职业病防护评估与治理工程。制定缙云县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目录,强化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已投产运行项目的专项治理与职业病防护技术装备的改造升级。

2.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工程。制定缙云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标准化建设)规范和实施指南,制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账模板,以创建一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等形式,推进用人单位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提升用人单位自主职业病防治能力。

(四)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教工程

1.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组建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交流群,形成集宣传、教育、展示、交流与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职业病防治宣教载体。收集整理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以读本、手册、视频短片、漫画等形式,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方式,在全社会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2.职业卫生培训考核管理建设。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培训平台,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管理、师资管理、学员信息、网络辅导、考试试题、考核颁证、信息查询、报表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卫生培训考核机制,实现教学管理规范化、自动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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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站位 各乡镇(街道)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负责、领导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根据缙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共同研究、决策、部署和行动,构建乡镇、部门、用人单位、社会之间紧密配合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二)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 各职业病防治责任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统筹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工作,构建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县“一张网”,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以及大数据分析预警等信息共建共享。

(三)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治规划顺利实施

积极开展我县职业健康宣传工作,通过定期举办相关培训会、宣讲会,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工作氛围。加强本地优势企业的典型案例介绍,面向本地相关企业及时动态发送职业健康先进经验,以适当形式在全县、全市同行业中进行推广应用。同时,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介,加大对外宣传我县职业健康示范建设,扩大我县职业健康示范的社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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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交流合作,推广职业病防治先进技术经验 加强同先进地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的保障和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区域性职业病防治的课题攻关、经验和技术交流,攻关一批职业病防治的课题,转化和推广一批职业病防治先进科研成果,建设一批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切实提升缙云县职业病防治整体水平。

(五)实施目标考核,定期评估规划落实情况 制定我县职业病防治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将规划要求的各项指标、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分工和具体配套措施。针对规划实施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规划落实情况的自查和总结,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并开展规划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检查、总结和评估。2018年6月,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督促规划的顺利实施,2018年底,组织开展本方案实施效果的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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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职业健康示范县创建指标和任务分解表 序号 1 1.1 全县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指标和任务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备注 具体目标 安监局 卫计局、经信(商务)局、总工会、乡镇(街道)、丽 缙产业园 1.1 1.2 在矿山、金属冶炼、水泥、砖瓦制造、石材加工、电镀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安监局 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完善县乡两级职业卫生监管网络,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兼职职业病防治人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安监局 训率达100%。 强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至少新增1家医疗卫计局 卫生机构承担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卫计局、乡镇(街道)、丽 缙产业园 乡镇(街道)、丽缙产业园 安监局、人力社保局、总工 会、财政局 1.3 1.4 完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直报体系,90%的乡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职业病报告安监局、人力社保局、总工卫计局 率达到100%。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健全部门会 间信息共享机制。 职业病患者保障和救助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实现工伤人力社保局 卫计局、总工会、财政局 13

序号 指标和任务 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备注 符合救助标准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民政局 2 2.1 健全体制,完善职业病防治机制。 主要任务 2.1.1 建立职业病防治目标和长效机制。 2.1.2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考核体系。 2.1.3 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的互通与共享机制。 安监局 安监局 安监局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总工 会 2.2 夯实基础,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安监局 安监局 安监局 卫计局 2018年5月底前,完成部门卫计局、人力社保局、乡镇乡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街道)、丽缙产业园 训。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财政 局 卫计局、乡镇(街道)、丽 缙产业园 安监局、财政局 新增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2.2.1 强化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 2.2.2 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建设。 2.2.3 健全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制。 2.2.4 强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14

序号 指标和任务 牵头 部门 卫计局 责任部门 安监局、人力社保局 备注 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2.5 加强职业病防治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2.3 引导促进,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安监局 安监局 安监局 安监局 乡镇(街道)、丽缙产业园 乡镇(街道)、丽缙产业园 乡镇(街道)、丽缙产业园 卫计局、乡镇(街道)、丽 缙产业园 2.3.1 推动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3.2 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能力。 2.3.4 强化高职业病风险劳动者的管理 2.3.4 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统计。 2.4 突出重点,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 安监局 卫计局、经信(商务)局、汽车维修、门业制造、带锯乡镇(街道)、丽缙产业园 床加工 发改局、经信(商务)局、 乡镇(街道)、丽缙产业园 2.4.1 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专项治理。 2.4.2 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及现状评价管安监局 理。 2.5 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安监局 安监局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总工 会、经信局。 卫计局、乡镇(街道)、丽 2.5.1 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诚信”制度。 2.5.2 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 15

序号 指标和任务 牵头 部门 安监局 责任部门 缙产业园 乡镇(街道)、丽缙产业园 备注 2.5.2 加快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 2.6 2.6.1 增强意识,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教培训。 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工卫计局、安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乡镇 作的良好氛围。 监局 (街道)、丽缙产业园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总工2.6.2 加强职业病防治分类培训和重点培训。 安监局 会 宣传部、安监局、人力社保2.6.3 推动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卫计局 局、总工会 3 3.1 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 防治工程 3.1.1 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建设。 3.1.2 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建设。 3.1.3 职业病防治基础服务网络建设。 安监局 安监局 卫计局 财政局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财政争取新增1家丙级职业卫生局 检测机构 财政局 3.2 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 16

序号 指标和任务 牵头 部门 安监局 安监局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丽缙产业园 卫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 局、总工会 备注 3.2.1 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普查。 3.2.2 职业病防治信息平台与终端建设。 3.3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专项工程。 安监局 安监局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发改局、经信局、财政 局。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总工 会、财政局。 3.3.1 职业病防护评估与治理工程。 3.3.2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工程。 3.4 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教工程。 卫计局、安宣传部、人力社保局、总工 监局 会、财政局。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总工安监局 会、财政局。 3.4.1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3.4.2 职业卫生培训考核管理平台建设。 17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x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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