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更新时间:2023-05-03 11:0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月服务款。

2.2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3条甲方责任

3.1向乙方提供系统维护所需的资料、信息等必备条件。

第 1 页共 7 页

第 1 页共 7 页

4.12 按照甲方要求,必要时需乙方现场技术支持。

第5条知识产权及购置品的归属和权益

5.1 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履行本合同需要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技术成果。

5.2 乙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置并用于上述服务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6条保密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具体要求详见《保密协议》(附件)。

第7条违约责任

7.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2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职责的约定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7.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本合同下的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

7.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5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8条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

第 1 页共 7 页

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8.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第9条适用法律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0条争议解决2

10.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_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3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11条合同的续约、解除与终止

11.1 合同到期后,甲方要求延续服务项目的,乙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乙方不申请延续服务项目,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但乙方仍需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11.2 乙方擅自改变服务内容、不遵守合同内容或甲方的程序规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约定。

第12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1签订涉外合同时需约定合同的适用法律,应以约定我国法律为宜。

2建议尽量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系统内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选择11.1条款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3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以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

第 2 页共 7 页

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3条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020-******** 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保密协议

1.此协议由(简称“甲方”)和(简称“乙方”)共同签署。

2.信息保密

2.1甲方认为它的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为“信息”),包括甲方计算

机存储的信息、网络结构信息、应用系统、甲方电话目录、组织结构图表、储运设备及方法,及任何乙方留驻甲方期间可能被泄露的信息。

2.2乙方承认甲方所陈述的信息是其所特有的、有价值的、独一无

第 3 页共 7 页

二的财产。乙方因此同意遵守:

a)信息保密;

b)不将获得的信息用做其他任何用途;

c)不将获得的信息使个人获益或第三方面获益;

d)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所获信息的任何部

分透漏给第三方。对于同样性质和重要性的信息,甲方将采取

同样的措施和态度予以保密。这里所说的同样性质和重要是指

任何属于乙方自己的、出于类似原因不希望公布或散发的信

息。

2.3乙方对信息保密和制止信息于个人利益所承担的义务并不包括

a)非由乙方过失而在前后关系中已经和正被公开的信息;

b)在由甲方透漏给乙方之前,已经或正在被乙方通过其他渠道

(非甲方渠道)知悉的信息。

2.4如果面临法律诉讼要求其披漏信息,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

在甲方要求,协同甲方一起寻求正当的解决途径。

2.5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在此都将被视为甲方的

财产。按照甲方的要求,任何有形形式的信息及其所有副件应

迅速交还或销毁。据此,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类似的书面保证。

2.6 此协议同样不给予权力或许可来拍照或电子记录所提及信息

的任何部份。

第 4 页共 7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wn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