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库存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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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库存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一、中央储备粮 (一)擅自动用储备粮

大规模动用储备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时候,希望通过高抛低吸的方式套利。二是企业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等情况时拆借应急。

镇江中盛擅自动用储备油:2006年,中储粮总公司向发改委报告,储存在江苏中盛的3万吨,有2万吨不见了,1.3亿了商业贷款。历年的计划文件从头到尾梳理,发现,中盛从2001年代储,承储指标在几个直属库之间来回划转,到出事时,分别有苏州、南京、分公司经贸公司油脂部三家。中央财政每吨补贴400元,总公司拨给分公司340,三家直属企业各拿140,油脂部以监管费名义又拿走50块,而且指标属于自己的部分,又截留了80,到中盛手里,最低的只有70。企业肯定不干,中储粮主动把管道闸门上的锁拆掉,允许常动常补。当年,油脂价格快速上涨,中盛在现货和期货市场同时看跌,做反了方向,巨额亏损,油脂卖出后无法回购。

大规模长期动用的情况较少,常动常补多。 1、存放在加工厂。

东北某面粉厂将中央、省、市三级储备全部存放在圆筒仓中(仓内粮食随时转移,不适合长期存储),部分中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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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储备已经进入加工车间润麦仓。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双方获利,企业把中央储备当成了垫底的流动资金,农发行贷款不用抵押,利息比商贷低,直属库可以少给保管费用,不用为轮换和质量操心(常动常补、常储常新,价格高的时候多动,价格低的时候少动或者不动),轮换补贴也全部截留。

近几年,中储粮系统还推出了一种新的轮换方式,叫加工轮换,实际上就是厂库联营,有的是中储粮系统自建加工厂,也有的是与社会合作建厂、参股经营。按照这种方式,储备粮轮出不直接销售,粮食先送到加工厂加工,成品粮销售后,货款用于还贷。按照我个人的看法,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变相鼓励储备粮常动常补,首先,储备粮轮换必须有计划,不能想什么时候动就什么时候动,想动多少就动多少,实质就是擅自动用。其次,如果严格依照资金封闭运行的管理规定,储备粮到了加工厂,财务上应该体现为一购一销,用成品粮销售款还贷,实质上就是把农发行贷款变成了加工厂的流动资金,形成体外循环。第三,大多数直属库自建的加工厂财务都没有独立核算,由直属库向加工厂进行利益传输的风险极高,特别是有一种情况,没有独立核算的业务单元是承包经营的,但他偏偏承包,利益输送一查一准。

以后大家遇到厂库联营的情况,首先,要关注有没有政策性粮食常动常补的情况;其次,如果是本库建厂,要看财务上是否分开核算,有没有政策性购销贷款和其他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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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加工企业占用问题。第三,如果是合作经营,首先要关注合作过程是否利益公平,如果利益失衡,肯定存在补偿的问题,方式可能多种多样,有的是股权股份、有的是长期借债、有的是动用库存,也有的体现为固定资产纠缠不清,这些都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2、港存的中央储备粮。(粮食贸易企业由港口发运粮食,自己组织的粮食不能及时到港,又不能耽误船期,所以与直属库协商,采取临时拆借、先动后补的方式解决问题。出入库都没有手续,有线索,第三方手续)

另外,对于动态管理的地方储备,按任意时点检查,如果实际库存低于规定的底线,也可以按擅自动用对待。道理很简单,底线规定是确保储备调控功能的最基本要求,失守这个标准,建立储备就失去了意义。

(二)转圈轮换

“转圈粮”实际上是以个比较综合的概念。从转圈粮食的性质看,大致有储备粮以陈顶新、回购托市粮抵顶新收购的储备粮、储备粮出库抵顶新收托市粮等四类。按粮食转圈的流转过程,可以分为未轮报轮、本库转圈和移库转圈三种。

过去,“转圈粮”都是发生在储备粮轮换的环节,问题常见于耐储存品质下降,出库时卖不上价。而且大多发生在销区,原因很简单,收购新粮比较困难,费用成本也高,稍不留神就会发生亏损,特别是有些地区,新粮需要从外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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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本地加工业不成气候,出库的陈粮也只能销往外地,储备粮轮换购销两难,特别容易出现这类问题。另外,产区在粮食新粮价格偏高、粮质较差、供求形式偏紧的时候也会出现转圈的情况。

自从有了托市收购以后,这个问题变得复杂了。除了有转圈传统的销区外,产区后来居上,成为了转圈的主力。小麦转,玉米转,稻谷也转。储备粮、托市粮自己转、相互转。在个别地区甚至成为常态。最典型的就是前几年的河南,这两年东北的玉米和南方的稻谷也大有苗头。关键还是体制机制出现了问题,从某种意义讲,托市确实是个好政策,保护了农民,救活了企业,但有一个要命的问题,导致粮食市场价格发生混乱,出现一系列反常的倒挂现象,进口粮价格比国产粮低、粮食销售价格比收购价低、销区粮价比产区低,产区库存爆满,加工企业大面积亏损。去年12月我们在南方某省调研,由于市场低迷,中储和地储的中晚籼稻轮出时互相砸盘,压价销售,搞得价格比早籼稻还低,最低到了0.95元,与1.35元的托市价格比,整整差了每吨800块钱。大家都知道,储备粮轮换是企业自负盈亏,但托市粮购销价差有财政兜底,如果让轮出的储备转圈进入托市收购,马上就能避免800元的价差损失,而且只拿保管费稳赚不赔。

1、未轮报轮。未轮报轮指的是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后,企业并没有阻止新粮收购和陈粮销售,该轮的粮食原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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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只是编造了一套假手续,然后谎报轮换任务已经完成。(河南卫辉,2011年小麦轮换,实物、粮温)

2、储备粮异库转圈。(2005年,华北地区的几家直属库相互转圈,你把出库的陈粮卖给我,我把出库的陈粮卖给他,谁也没有收购新粮,轮换任务都如期完成。检查时发现,这家买、那家卖委托的是同一企业,两个直属库的检斤单显示,有同牌号车辆从这装、那边卸,时间间隔正好是行程距离,而且装载的数量也一样,所以,问题的性质也就一清二楚了)

3、储备粮本库转圈。(2010年,也是在华北地区的一家直属库密云发现过这样的问题,当时我们只是作为外围的检查组,延伸了解另外一个库点的情况,结果刚入手就发现,入库检斤单有问题,同一牌号的汽车,8点把粮食从外面拉进来,10点卸车出去,9点他又拉一车进来,11点卸车出去,明显的检斤单不可信。再进一步了解情况,这家直属库储备粮轮换采取边购边销的方式,购销业务都委托给一家民营企业,这家企业一边组织车辆从直属库的仓房往外拉粮,一边组织车辆往其他的仓房入粮,财务账上显示,五六十万的货款在两家账户间反复对冲,到民营企业了解情况,经手人一个不在,账务凭证一张纸片都看不到。后来我就问直属库主任,如果民营企业把你出库的粮食拉出去,在县城边上转一圈再拉回来,你能不能控制,答案是不能。遇到这种情况就很麻烦,明知道是转圈,但是抓不到铁证,主要是他的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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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换超过架空期。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并不是无粮可买,关键还是企业不愿在市场价格走高时发生轮换亏损。检查时,一是看企业是否履行了书面报告和审批手续,也就是说直属库要报、分公司要批,否则属于不规范;二是看企业的统计账上是否存在虚报轮换进度和库存数量的问题,因为轮换完成要和补贴挂钩。三是看超过架空期的粮食补贴管理是否规范,国家规定,4个月架空期内保管费照常拨付,但是超过了4个月企业是否还在拿保管费,粮食长期轮不进来,补贴费用又如何管理。

另外要注意的是,严格讲,新入库的粮食在验收合格前只能记为商品粮,但这么做有两个问题:一是分公司组织验收的力量有限,时间来不及;二是先轮后出轮入和边轮出边轮入的储备粮必须是整仓轮换,否则架空期会卡的很死。所以,很多企业储备粮轮换不走商品,这个仓入了500吨直接记做储备,那个仓储了500吨,剩下的还是储备,一个货位全部轮完用一年的时间也不超期。出于实际考虑,我们对这类问题一般不深究。

(四)擅自调整轮换库点。目前,各地组织中储粮轮换,一般是在上一年的年底,直属库先报计划,申请下一年轮换哪个库、哪个仓的粮食,逐级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复,也就是全国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下来以后,分公司正式向直属库下达轮换计划。擅自调整轮换库点指的是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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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安排轮换时,实际轮换的库点与分公司计划批复的库点不一致,比如说,分公司计划是A库的1-5号仓的粮食轮出轮入,结果他把B库的轮了,A库没动,或者是A库1-5号仓的粮食确实轮出了,但是轮入的新粮装在了B库点。实际上调整库点往往只是表象,背后大多有其他原因。

2012年,检查某产区直属库(徐州)时发现,2010年轮换期间,本库中央储备玉米轮出后,并没有按计划把新粮轮入本库,9月份在两个销区市购买了共6100吨商品粮,就地划转成储备。而且未向分公司报批(擅自调整轮换库点)。直属库解释,为了响应国家积极掌握粮源的要求,本库储备粮轮出转成商品后并没有出库,收购又遇到困难,所以临时改为异地轮入。后来,为了规范管理,又把异地的粮食卖掉,存储地点改回本库。

从时间看,2010年9月玉米价格快速上涨。这就涉及到几个问题。第一,如果是为防止亏损,道理上说不过去,因为省内不同地区的价格基本一致,销区的价格可能更高。第二,产区都收不到粮,销区更难,这批粮食到底有没有是个问题。有两种违规的可能,一是虚拟出两堆粮食、虚签合同、资金空转,二是粮食确实有,但粮权没有转移,卖方的统计账、会计账上还有这批粮食,是假购销、一粮双顶。这两种情况都属于虚报轮换进度、违规空库、未轮报轮的范畴。检查时,如果发现只有合同没有资金流转,肯定是假购销。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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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有资金流转,如果粮食一购一销的价格与市场形势不符,从谁家买又卖给谁,假购销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必须深入核实,必要是延伸检查异地两家企业账务、手续、凭证等。第三,即便购销业务是真的,如果异地采购的不是2009年收货玉米,属于轮入的粮食不合格,如果是其他企业出库的陈粮,还涉及到转圈问题。第四,其他都没问题,还要看直属库把异地的粮食卖掉后,本库入库的是什么粮食,如果用的是原来没出库的那批,还是未轮报轮。

目前,一些分公司轮换管理非常粗放,每年就是下到直属库一个大盘子,怎么轮,轮哪些,都是直属库自行掌握,实际上是为很多违规行为变相开绿灯。个别直属库随意调整中央储备粮的承储库点,不但涉及到权利寻租的问题,有的还把出库的陈粮直接划转为新收储备粮,进行转圈操作。*中央储备粮分支机构下达的轮换计划,必须明确轮换的库点、货位号和时限要求,执行过程中需调整轮换库点、变更轮换时限的,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

(五)轮入粮食质量不合格。这里只强调一点,严格讲,新入库的粮食,如果验收不合格,是不能转做储备的。*分公司严格落实轮换验收制度,不合格的粮食坚决清退。

(六)粮食超期储存。对粮食的储存年限,国家政策中有明确规定。但按照总公司的规定,粮食轮换主要依据质量检验结果,储存年限只作为参考。一些企业钻空子,为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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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轮换盈利,有利润的时候才轮,没利润的时候就不轮,市场价格好的时候直属库自己轮,预计要发生亏损,就让转包给代储库去干,结果带来很多问题。检查时如果发现超期存储的粮食,一要看粮食是否宜存,二要看直属库安排是否合理,发现该轮的不轮,不该轮的先轮等情况,都要作为问题反映。*坚持先入先出、均衡轮换的原则,除洞库外,达到储存年限的粮食必须轮。

(七)克扣代储费用

1、以租仓储粮为名变相克扣保管费。目前,中储粮总公司规定,租仓费用由双方通过合同方式约定,严格讲,按照租仓储粮的定义,储存库点只需提供仓房,粮食怎么进、怎么管、怎么出,需要的人财物,以及储存安全,一概和我无关。一些直属库虽然签的是租仓合同,但只向租仓点派驻一两名监管员,实际上是以租仓为名行代储之实。

2、轮包轮换业务。很多直属库名义上是自己负责代储库粮食的轮换,实际上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和精力,所以粮食的收购、销售都推给代储库,但是合同由他签、账从他那走,按规定,储存三年的粮食轮换费是120,我只给你40,企业只能吃哑巴亏,检查也不好定论。遇到这类情况,建议要考察两点,第一,收没收轮换保证金,收了,说明轮换的责任主体是代储库。第二,如果轮换出现了亏损,看亏损由谁兜底,如果是代储库,他还是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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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粮食入库未验收为名缩短补贴时长。比如说,代储企业中央储备粮轮换任务6月份全部完成,直属库9月份才组织验收,保管费也从10月份起拨,中间吃掉了4个月的费用。

(八)关于代储资格。以前我们要求,除国家四部委正式批准的中储粮直属库外,其他企业储存中央储备粮都要取得代储资格。去年底,国家出台了新政策,中储粮系统整体接管、新建、扩建、控股的企业也按直属库企业对待,换句话说,也不需要代储资格。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检查重点还是要看中央储备粮的存储条件。也就是说,按代储资格的技术标准衡量储存条件,即使是直属库的仓房,出现设施配臵不齐、破旧损坏、仓房超装等问题,也不能存放储备,更不要说是把粮食存放在露天垛、简易仓容里。

(九)特种储备。有特种储备,保障军队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联合确定规模、联合定点,不管是否有代储资格,都不能随意调整。调整库点,省粮食局、农发行、分公司、大军区后勤部联合提出申请,国家有关部门和总后批准。

(十)中储粮系统商业经营的问题。规定,分歧,作为问题反映。1、种子化肥等完全和粮食不相干的业务;2、经营高粱、芝麻、啤酒大麦等和轮换不相干的粮食;3、相关,而且要考察经营过程中有没有占用政策性贷款和其他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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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检查第三类问题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直属库商品粮不报统计账,所以,最好从财务上认定商品粮经营规模。

二、临储粮

(一)加工企业参与托市收购易发的违规问题 目前,在一些主产区,由于仓容不足,又要解决卖粮难问题,一些直属库采取了租仓储粮的方式设点收购,其中有相当部分是民营加工厂,监管难度大,出现很多问题:一是托市粮参与了加工周转。实际上一些加工企业从收购的时候就没打算让这部分粮食出去,特别是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时候,容易动这种心思,所以造成了托市粮的提前动用。二是重复套取银行贷款。2012年在河南发现了这类问题,周口市西华县的大森林粮油和大森林面业公司是一个实体、两个牌子,这个企业利用粮油公司身份取得托市收购资格,在收托市粮的同时,又以面业公司身份向农发行申请收购商品优质小麦的贷款,13000吨粮食套取了两笔钱。三是从批发市场竞购的托市陈粮,从承储企业采购的轮出储备粮,没有用于粮食加工,划转成新收托市粮转圈套利。

(二)先收后传、低收高转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套利空间非常大,这类问题在主产区相当普遍,不但套取了财政资金、损害国家惠农政策,很多还涉及到陈粮转圈问题。一般有这几方面的特征。一是先收购后做账,统计账、保管账、检斤单的日期都修改预案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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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之后,有的库点还会采取先异地收购、再拉回来入库的方式掩人耳目;二是通常委托经纪人收购粮食,商量好不开收购发票,直接收农民的粮食,也不给发票,预案启动后集中补打发票,而且要调整收购价格。三是收购资金不走企业财务账户,也不记财务账。如果是发票造假、资金不走账户困难,有些企业还会采取商品粮即购即销的方式进行对冲。另外,也有一些地方打着“三代”、粮食银行等幌子,明目张胆的把惠农变成坑农。检查低收高转,大致方法与转圈类似。

(四)粮食跨省移库涉及的问题。过去检查经常发现,比如说,某直属库去年11月份组织移库10万吨,今年4月份检查,调出方的统计表上还有5000吨显示为在途,从时间上看,移库早已经结束,不可能还有粮食在半路。如果说是损耗,跨省移库对损耗处理有专门的规定,不应该显示为在途,而且比例也明显偏大,不可能是正常损耗。制定跨省移库计划,都是先看统计报表,如果要移哪个点的粮食,一般来说,都是把库存清空,不会移一般留一半更不会出现移半仓留半仓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出库方数量亏空,调运时拿不出那么多粮食,但是按照规定,移库结束后,调入的一方要进行验收,要先把所有的商务问题处理完结,然后双方同时调整统计库存,粮食实物没有,又下不了账,就形成这类账面上的在途粮食。数量不足部分,一般是调出方用现金补齐。发现这类问题,对调出方,要查清到底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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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原因造成的发运数量不足,数量差在哪个点上。对调入方,关键是看相关账务中是否真实反映了粮食的实际数量。

三、其他问题

(一)地方储备粮不具备调控功能。从这些年遇到的情况看,大致有两类情况,而且以动态储备为多。一种是企业想搞粮食购销,但是没有资金来源,借建立地方储备的名义取得农发行贷款,形成的库存其实就是按商品粮管理,想买就买,想卖就卖。主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时不时还给补个轮换的批复手续。第二种地方政府拿不出建立储备的补贴,但还要应付上级的考核指标,找个企业签个合同,少给或者不给补贴,你的粮食就算我的储备,政府不要所有权,保有底线也可以很低,只要约定特殊情况下优先动用就可以。这样的储备根本就不具备调控功能。企业也很愿意,毕竟农发行贷款是低息无抵押的。去年我们还发现这样的情况,所谓的动态地方储备,无贷款、无贴息、无补贴、无保有底限,纯纯粹粹的假储备。这两类情况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统计上只报规模,不报实际库存。目前,政策里对动态储备怎么搞还没有原则性的意见,检查遇到这类情况,能提改进意见的一定要提,把握不好的,也要反映出来。

(二)地方储备轮换不规范

目前,有些市级和县地方储备虽然是静态管理,但对架空期没有严格的要求,能轮的时候就轮,不能轮的时候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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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轮出去轮不回来就等,企业怎么轮政府就怎么批。这样的情况也确实存在客观原因,地方政府财力弱,企业底子薄,亏了一笔可能就没法翻身。理论上这样并不违规,但会影响调控的效果。另外,有些情况背后可能还隐藏着违规问题,比如去年检查时发现过,个别企业挪用农发行资金被停贷,导致储备粮长期空库。这里要说一下,储备粮不管是动态还是静态,规范还是不规范,有条铁的纪律必须遵守,就是每月报送实际库存,只报规模绝不允许。

(三)粮食销售长期不减账

这类问题的原因也比较复杂,一是有的企业没有养成良好的统计习惯,账务处理不及时。二是有的企业地方储备粮管理不规范,长期只报规模,不报实际库存,特别是动态管理的地方储备库。三是粮食销售货款没有回笼,财务上不让下账。四是一些企业改革不彻底,历史挂账留有尾巴,新增的亏损,粮食购销中积累的损失损耗,一起往老账上趴,甚至是用收购贷款发工资、买器材、还债务、支付改革费用,所有这些都虚记库存数量,导致窟窿越来越大,比如,某企业承贷了1万吨地方储备粮,轮换时发生了价差亏损,农发行贷款卡的太死,又没有足够的自由资金进行弥补,轮回来就只有9500吨,500吨虚数一直趴在账上。另外,有的地方农发行库销贷还的管理非常死,统计账一减马上收贷,企业拿贷款不容易,为了增加使用的次数,干脆销售不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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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用政策性口粮担保抵押

转办案件,企业利用地方储备抵押、质押贷款,解决改组改制费用,最后钱还不上,导致粮权纠纷。最近,我们接到反映,个别央企在东北分贷分还收购的临储粮也发生了此类问题。这里要说的是,利用政策性粮食抵押都属于无效抵押。

(五)出库难

这类问题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大家都很清楚,关键在于解决。不是管不了,是方方面面出于自己的原因不想管。今年我接收这项工作后,也梳理出几项措施,这里也简单,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如果可行,下一步作为制度固定下来:

一是中储粮分公司及直属库要提前对拍卖粮食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摸底,确保向批发市场提报的标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是批发市场每周向省粮食局和中储粮分公司提供粮食拍卖成交以及合同履约的明细情况,省粮食局将监管任务分解到市。

三是中储粮对粮食出库负臵执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出库监管员制度,加强现场督导,协调解决矛盾。市、县粮食部门加强监管,会同直属库建立经常性巡查制度,受理投诉,处理纠纷。批发市场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交易手续,及时反馈交易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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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出库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市级粮食部门、中储粮直属库召集买卖双方进行现场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的,按政策规定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双方作出书面承诺并监督落实;企业拒不执行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

五是出库过程中执行中出现违约、毁约的、由批发市场将有关情况报送省粮食局、中储粮分公司组成的联席机构,按违(毁)约必担责、有责必处理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六是市县粮食部门、中储粮企业、批发市场直接或间接参与设臵出库障碍,包庇纵容违规行为,以及履职不到位导致纠纷的,由省粮食局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提请有关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

七是承储企业设臵出库障碍、额外收取费用、提报信息不准导致违约、毁约的,由粮食部门责令改正,按条例规定罚款,将违规情况列入不良信用记录。违规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要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和政策性粮食承储资格。属国有企业的对负责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中储粮直属库停拨粮食的后续保管费。

八是买方违背诚信导致纠纷的,没收履约保证金,暂停或取消其交易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

九是各类情况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关于粮食期货交易

近年来,不少企业都在开展粮食期货交易业务,名义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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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保值,实际上就是投机。检查发现这类情况,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用期货仓单抵顶库存。2009年,河北。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有个资金杠杆的问题,通常是用百分之十几保证金就能锁定了商品的交割权,在最后交割期前,如果不能把仓单转手,也不能补齐货款平仓,保证金就成了违约金。所以,仓单只是交割资格凭证,不是所有权凭证,任何性质的粮油出现这样的问题,都是严重违规。另外,在现货贸易中也有一种提货单,比如进口油,有的是先付全款,有的是付部分预订款,规定,某个时间在某个地点提货,严格的说,如果是离岸交割,验收后货物已经发出,可以认为是拥有了商品所有权,在统计上反映为在途。如果是到岸交割,就不能被记为在途,不能用提货单抵顶库存,特别是只付定金的,更不允许。

二要注意交易资金的来源。如果是自有资金,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是农发行贷款,或者拆借了其他政策性资金,严重违规。

三是库存中有期货交割仓。如果是商品库存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是政策性库存,就是对外担保性质,严重违规。另外,用政策性库存抵押贷款,或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都是同类问题。

(七)粮食在途掩盖空库。上海油脂,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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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油脂掺伪问题

这类问题实际上是把低价油掺入高价油套取价差利润,用于掺伪的主要有棉籽油、棕榈油,甚至是饲料级的米糠油、玉米胚芽油等,另外,当前国内市场油价与国际市场倒挂,也有一些企业利用低价的进口毛油掺伪,甚至整体抵顶库存。检查这类问题,一般要扦样检验。

如果怀疑参入棉籽油或者精炼过的棕榈油,可以按国标方法扦样,前者检测油脂中是否含有棉酚,后者检测棕榈酸含量。如果是用进口毛油进行同品种掺伪,情况就比较麻烦。对菜籽油,以前都是检测芥酸含量,因为进口菜籽油全部使用低芥酸原料,而国内都是高芥酸品种,今年国内不少地区都在大力推广双低油菜,所以这种方法只在特定的情况下才有效。由于进口油全部使用转基因原料,目前,国内除棉籽外,其他油料都是非转基因品种,所以用基因检测的方法是最准确的。但是,基因只能从蛋白质中检测,榨油后蛋白质都留在饼粕里,油脂中只有极少量的蛋白质残留,而且精炼的程度越高,残留越少,检测时只能做痕量分析,精炼油的检出率只能达到80%左右。另外,不同国家生产的油料,转基因片段的位臵和特征都不一样,如果搞不清原产地,只能一个挨一个的对照,时间长,成本极高。所以,做这类检测,首先要弄清油脂的原产地,最好是找到进口商检报告的复印件。其次不能用常规的方法扦样,扦样时要把扦样器一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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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油罐底部,把底层的沉淀物搅起来,然后取样,主要是油脚蛋白质残留较多,可以提高检出率。

(十)油脂卫生指标不合格

重点要关注酸价超标和溶残超标问题,因为这两个指标既是质量指标,也是卫生指标。如果是毛油中含量超标,问题还不大。目前,临储油和大多数储备油都要求达到四级以上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分装销售。所以,如果发现超标问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整改措施。要么回炉重新精炼,要么定向销售、全程监管,坚决不能直接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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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vz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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