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工作常规

更新时间:2023-10-20 10:3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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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工作常规

为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在遵循教学规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常规。

一 总则

第一条 教学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途径。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生接受思想品德教育,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成其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发展与提高。

第二条 教学工作常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要求,以及新的课程理念,并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而制订的教学工作规范。建立与遵循教学工作常规,可以使学校的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效地克服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

第三条 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规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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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四条 本常规遵循如下教育教学理念与策略: ㈠树立全面、科学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观念。学校要协调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之间的关系,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㈡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要改变教学活动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提倡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掌握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㈢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开展考试内容的改革,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办法,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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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实践的功能。

第五条 本常规遵循的原则是:

本常规不是封闭和僵化的教条,而是开放的并且是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的规则系统。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地在贯彻本常规的同时,应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第六条 教学常规包括总则、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巩固、指导与帮助、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总结、教学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二 教学准备

第七条 学年、学期或学段开始前,要依据《课程标准》、教科书及相关教学资源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各类教学计划均应分类存档。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包含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及目标、实施措施、时间安排等。

教研组计划包括教研组基本情况、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及目标、主要校本教研活动安排等。

备课组计划包括备课组基本情况与学情分析、明确时段教学目标、拟定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提出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的具体措施、活动及教学检测与评价安排等。

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学生实际适时调整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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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教学设计是教学准备的核心,各类课程都必须进行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设计和教学过程设计。

第九条 教学目标设计应该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个方面。教学目标的描述一般有以下四点要求:

(1)明确教学活动行为的主体是学生;

(2)用具体、明确的行为术语,来说明学生在学习后的知识、能力和态度方面的变化;

(3)说明学生完成任务所允许的条件; (4)阐明学生在学习后能达到的程度和水平。 第十条 教科书不是教学的全部内容,学校要协调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之间的关系,教师应依据教学目标,从教学活动的需要出发,对课程资源进行必要的开发和整合。

第十一条 应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教学程序与课程内容安排的逻辑顺序,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学方法和媒体手段的选择和运用,应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

第十二条 应提前做好教学方案、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和相关教学用具的准备。课前要预做教学过程中涉及的实验和习题。备课要备课程标准、课程资源、学情、教法、学法与教学过程,要充分挖掘身边鲜活的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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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教案是教学设计的表现形式,是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教案必须进课堂。教案内容一般包括:课题、课型、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程序、教学方法及手段、板书设计、教具、课堂练习与课外作业等项目。教案的呈现应反映教师对教学活动的个性化理解和创造性劳动,重点呈现突破重点、难点的方法和具体措施。教案的格式、详略不强求一律,应视课型、教材深浅程度、教师基本素质、班级学生情况而定。对教学经验极为丰富的名老教师和跨学科的教师,教案编写要求可适当放宽,教龄5年以下的教师的教案必须是详案。不允许以往年的教案抵现行教案,不允许完全照搬他人教案,不允许以课本、资料上的评注圈点取代教案。

第十四条 鼓励和提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同年级同学科有2人以上执教的)教研组或备课组长要坚持按每个单元(或章节)召集教师集体备课一次,集体研讨教材、教法,资源共享,但个人要创造性使用共享教案。 三 教学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

第十六条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调课权在教务处,教师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以及请人代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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