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宁海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中心工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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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宁海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

招 标 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 时 间:二○一八年八月 中心工程

招 标 文 件

(盖章)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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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 总则 ....................................................................... 15 2. 招标文件 ................................................................... 16 3. 投标文件 ................................................................... 17 4. 投标 ....................................................................... 20 5. 开标 ....................................................................... 21 6. 评标 ....................................................................... 22 7. 合同授予 ................................................................... 22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3 9. 纪律和监督 ................................................................. 23 10 违约 ...................................................................... 24 11 中标承诺 ................................................................... 24 1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 24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8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9 1. 评标方法 ................................................................... 30 2. 评审标准 ................................................................... 30 3. 评标程序 ...................................................................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3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8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95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127 第八章 图纸 ......................................................................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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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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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宁波海关宁海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1、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宁波海关宁海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中心工程的施工投标。

请你单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18.3.131.246.57/)注册成功后,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50 元(含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前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19楼 联 系 人:葛智辉 、许锋锋 联系电话:0574-59975759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

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2018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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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1.1.2 招标人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19楼 联系人:葛智辉、许锋锋 联系电话:0574-59975759 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人 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1.1.4 项目名称 宁波海关宁海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中心工程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西面为桃源北路,南面为规划道1.1.5 建设地点 路,北面为气象中心及气象科普公园,东面为县档案馆 总用地面积9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98平方米,1.1.6 建设规模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4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1.1.7 1.1.8 1.1.9 1.2.1 1.2.2 招标控制价 承包方式 招标方式 合同形式 资金来源 43715038 元 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 单价合同 自筹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土建、水电、VRF空调、智能化、精装修、幕墙、景观绿化及室外1.3.1 招标内容 附属等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管理范围:上述承包范围及发电机设备、厨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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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等专业的管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以开工报告为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合格。 确保获得市“结构优质奖”和县“跃龙杯”,力争获得市“甬江杯”。 按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1.3.6 工程类别 相应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调整,其中税金费率按浙建站定[2016]54号文件调整,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件计算,税金按10%。 上限41781277元;下限40234267元(均含本数) 1.3.7 报价要求 [其中:暂定价项目费用5039809元(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均未下浮] 1.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1.9 踏勘现场 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 投标人在 2018年 月 日 时 分前对招标文1.10 招标文件的质疑 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 1.11 2.1 分包 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 1.3.3 1.3.4 1.3.5 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 创优夺杯要求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 2018年 月 日 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分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 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3

招标紧急通知时间 2018年 月 日16:30时前 5

3.2.4 3.3 工程报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 1、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2、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账方式缴纳投标金) 3、银行账号获取方式: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并进行支付。 4、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前实际到账。 3.4 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汇出账号必须是“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咨询电话:65131823。 6、根据《关于开展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宁金[2017]22号)文件要求已办妥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的企业,只须提供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无须按上述要求再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 3.1.1 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和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由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3.7.3 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 具体要求如下: (1)造价人员须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 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3)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委托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入 6

委托咨询合同原件和受托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4)以上条款仅适用于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采用打印方式,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含水印码)。 ①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一份的封3.7.4 投标文件份数 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 ②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包括投标文件全部 内容)一份。 ①纸质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纸质投标文件”或“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标识字样。 ②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 ③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 4.2.1 4.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送地址 开标地址 2018年 月 日 时00 分00秒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①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递交。 ②网上递交: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4.2.3 投标文件的递交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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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人未按上述①、②条款要求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5.2 开标提示 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投标,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 5.3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以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确认为准开标顺序:以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 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2014]67号)、7.3 履约担保 《转发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的通知》(宁建发[2017]46号)、转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4 支付担保 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2014]67号)规定不需提供。 达到创优夺杯目标的: 10 奖励 市“结构优质奖” 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 县“跃龙杯”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 市“甬江杯” 奖励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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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6.3 7.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办法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以上奖金累计叠加。 提前竣工奖励,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2000元累计计算。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并承担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支出(履约担保余额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履约担保终止的,在工程款中扣除)。 ①质量: 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3%; ②安全:未履行安全等级施工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3%; ③主要机械设备:未履行按投标文件配备施工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1%; ④延误工期按每天支付违约金2000 元累计计算,最高限额为中标价 3%。 ⑤未达到创优夺杯目标承诺的:未获得市“结构优质奖”的,承担违约金为 20 万元;未获得县“跃龙杯”10 违约责任 的,承担违约金为 20 万元;由于非施工方原因引起,无法申报创杯,不产生违约金。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实际施工期到位率以监理和招标人当月统计情况为准,违约金从月报工程款中扣除;擅自更换人员的违约金从监理或招标人发现违约情况的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月实际施工期到场承诺违约金1000元/人/天。 ②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违约金10000元/次。 ③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部其余关键岗位人员违约金5000元/人/次。 3、承包人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其完整的结算资料 肆 份,承包人未按时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其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按每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计算,承担违 9

约金上限为中标价的1%。 11 中标承诺 中标后投入的施工机械、人员、机具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的相一致。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1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具体配备要求见附表一《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中标人需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办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审核手续(见附表二)。 1、在工程开工后直至完工退场,工地现场发生的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中标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生保护措施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监理人签证。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构筑物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及承担措施费用。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增减工程量或工程项目按价款结算的有关条款结算,施工单位不得提出额外索赔。 4、中标单位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发13 其他 包人签订合同,30天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施工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中标单位须协助招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填报合同备案相关事宜,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 7、智能化工程的约定 ①中标单位在供货前一个月内必须提供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巡更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 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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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LED显示屏、多媒体会议系统、能耗计量系统、机房建设系统等主要设备的原厂2年质保承诺函;综合布线系统必须提供原厂20年质保承诺函。 ②为确保智能化工程系统的稳定运行,承包人需确保品牌的一致性,各子系统内所有设备品牌的选用不能进行混搭。 ③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六份智能化工程详细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需列明所有招标货物(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 ④项目施工过程,如遇中标货物(设备)停产,中标单位需提供原厂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原投标型号已停产、替换产品符合招标参数要求等,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经发包人认可后,予以替换,价格不作调整。 8、空调工程的约定 ①中标单位所投VRF产品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以签订合同前提供的生产厂家、制造商销售公司或制造商售后服务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②空调安装完毕后,招标人有权要求对整机的性能进行调试。如中标单位在设备安装后实际测试时空调系统的性能参数达不到投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的性能参数,招标人可无条件退货。 ③室内机与室外机必须同一品牌;国内生产的投标产品必须涵盖在生产许可证允许的型号范围之内。全新风机组采用与VRF系统设备为同一品牌。 ④中标单位在供货前一个月内必须提供制造商(安装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承诺,在安装及质保期内制造商必须对现场安装和维护进行指导。 9、施工过程中临时围护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0、须自备发电机,保证在停电时能连续施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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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标单位自理。 11、投标人对本工程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月实际施工期到岗天数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将按《关于印发<宁海县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对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行人脸特征识别考勤。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中标后及至竣工验收合格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换。 12、需总承包单位参与管理、协调、配合的服务项目及计取费用的约定:(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发包人另行招标工程: ①电梯工程、厨房设备按招标的工程合同价的2%支付;以上费用包干使用均含税。发电机设备安装施工对总包施工不存在影响,总包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专业设备厂家施工。 ②水电使用费,按实计量。如难以计量时,按另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的0.6%支付。以上费用均含税。 ③上述另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做好施工管理、协调、配合等工作。相关费用均由各另行招标工程的承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④总承包单位需做好专业配套工程的施工协调、配合等工作,但不得另行对其他配套专业工程收取协调、配合的服务费用;其他配套专业工程如:高低压成套设备 、变压器、变配电设备及安装、燃气及热力(压力)管道、自来水、煤气、电力、有线电视、网络、通讯等的协调、配合等服务费均由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行支付。 13、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需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商务标副本和资格预审文件各六份,提交至招标代理人。 14、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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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3号)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应做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等相关工作,该费用已按甬建价[2014]5号文件规定,调整后计入招标控制价中。 15、中标单位应该根据《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宁公建﹝2018)14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整理、移交工程管理档案。档案管理办法由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领取。 16、开标时,招标人以电子交易平台上传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先读取该文件,在该文件无法读取时,再启用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读取。若网上上传的文件和已加密的投标电子光盘均不能读取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视作无效标处理。 17、投标人须解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解密方式如下: ①使用开标室内的解密机进行解密,操作方式:插入CA锁,按照解密机提示操作,输入CA锁密码进行解密。 ②招标代理人员使用所属账号(或CA锁)登入系统,使用投标单位CA锁进行对应投标文件的解密。 ③上述解密方式解密失败的,使用“已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进行导入并解密。 ④以上三种方式解密均失败的,则视作无效标处理。 18、CA锁PIN码,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开标过程中如果输入pin码错误次数超过(5次)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则视作无效标处理。 19、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发布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示意卡。具体下载地址:http://www.nh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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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使用,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工具版本号为“4.0宁海投标制作工具”。 投标人须知的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14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工程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工程承包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本工程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用于本工程的建设资金已通过自筹方式获得,能够保证用于完成本合同合格工程的支付。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安全、报价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工程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本工程的工程类别: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6 本工程的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1.4.2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的单位。 1.4.3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提交 550 元的资料费(含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 1.5.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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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时间开放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勘察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坏和风险承担全部费用。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 1.10招标文件的质疑

1.10.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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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工程量清单(包括总说明); (8)图纸;

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2.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澄清、修改。

2.2.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时,招标人将适当延迟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具体时间在招标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2.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2.2.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取得与投标、实施本工程有关的必要信息。 2.3 招标人紧急通知时间

2.3.1 如遇难以预见的情况,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紧急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2.4文件解释权

招标文件(含答复、答疑等补充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3.1.1.1 投标函; 3.1.1.2 诚信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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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3.1.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1.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3.1.1.6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1.1.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3.1.1.8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若有): 3.1.1.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 (1)投标总价【附表4-1】 (2)总说明【附表4-2】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附表4-3】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附表4-4】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附表4-5】

(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表4-5-1】【附表4-5-2】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4-5-1-1】【附表4-5-2-1】 (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4-6】 (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表4-6-1】

(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4-6-1-1】 (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表4-7】 (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附表4-8】 (13)暂列金额明细表【附表4-8-1】 (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表4-8-3】 (15)计工日报价表【附表4-8-4】 (16)主要工日价格表【附表4-9】 (17)主要材料价格表【附表4-10】 (18)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附表4-11】

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表 4-5-1-1】、【附表 4-5-2-1】、

【附表 4-6-1-1】”,纸质投标文件不需提供,此三项内容由中标人中标后三日内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导出并打印成册,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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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3-020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宁波海关宁海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中心工程 发 包 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承 包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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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宁波海关宁海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波海关宁海办事处检测报关代理服务中心工程 。

2.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西面为桃源北路,南面为规划道路,北面为气象中心及气象科普公园,东面为县档案馆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宁发改投资 [2018]337号 。 4.资金来源: 自筹 。

5.建设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土建、水电、VRF空调、智能化、精装修、幕墙、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等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管理范围:上述承包范围及发电机设备、厨房设备、电梯等专业的管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4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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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

36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8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加盖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壹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送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送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管办一份备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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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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