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

更新时间:2024-05-09 16:5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编号:Y0114S.06.11.1-0001

中南电力设计院

八一路(珞狮北路~卓刀泉北路)道路排水工程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

中南电力设计院

八一路(珞狮北路~卓刀泉北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部

2012年8月

目 录

1 概述 ...................................................................................................................... 1 2 工程概况 .............................................................................................................. 1 3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和要求 ............................................................. 3 4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 4 5 安全风险的识别与处置 .................................................................................... 11

1 概述

本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案是中南电力设计院体系文件的分解,是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保持的纲领性文件。

项目涵盖中南电力设计院《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Q/40-201003-2012)、“三标”管理体系文件中对工程项目部的所有要求。

2 工程概况

八一路是武昌地区东西向的城市次干路,向东与光谷大桥(八一路延长线)对接,向西直达洪山广场,是武昌东部地区仅有的几条贯通性较强的道路,承担着区域重要的交通功能。

本次规划八一路长1.61km,红线宽40-60m,道路最小平曲线半径为1000m,线形标准高,交叉口处道路红线最小转弯半径为10m,缘石最小转弯半径设计为10m。

1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道路采取隧道+地面相结合的建设方式,广八路以西采取隧道建设方式,以东段采取地面建设方式,全线设置两座人行过街天桥和一座人行过街通道。

八一路下穿隧道从珞狮北路东侧30m开始下穿,向东下穿武大正门,在广八路以西110m处出地面。隧道总长867m,其中暗埋段长596m,宽27m,为双向六车道。在隧道中间附近设有一处地下公交车站,车站采用半敞开式结构。

广八路至光谷大桥段长约650m,红线宽40m,在广八路和珞珈南路道口各设有一处人行天桥,在楚天府门口设有一处人行过街地道,该段车行道维持现状11m宽,加铺沥青砼,北侧新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南侧新建人行道。

本项目实施规划仅涵盖项目本体施工建设,不涵盖项目前期立项、拆迁、管线迁改等内容。但本体建设工期仍然受前期拆迁、管线迁改进

2

度制约。

项目本体设计施工图共包含四个子项,分别为: 子项一,道路、交通及监控、排水、照明和绿化工程;

子项二,下穿通道工程,含建筑结构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和附属工程;

子项三,人行地道工程; 子项四,人行天桥工程。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八一路(珞狮北路~卓刀泉北路)道路排水工程的道路、隧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排水、电气、绿化及交通工程等。 项目合同工期为16个月,计划2013年9月30日竣工。

3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和要求

3.1 管理目标

(1)健康、安全、环保教育率达到100%; (2)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3)交通、火灾事故为零; (4)特殊工种持证率100%; (5)劳保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6)杜绝重大污染事故。

3

3.2 管理要求

(1)保证中南电力设计院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在本项目的有效运行。

(2)贯彻执行中南电力设计院院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环境方针,确保我院整体目标指标的实现。

(3)负责所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环境保护申报登记。 (4)每月组织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自查并记录。

3.3 控制要求

(1)保持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环境方针。

(2)依据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环境方针分别确定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环境目标和指标。

(3)每月组织本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自查并记录。 (4)在项目部施工现场、会议室等醒目位置宣传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环境方针。

4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为达到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应首先建立与之相对应的保证体系,分别从组织上、思想上、技术上和经济上保证管理的顺利实施。该体系组成如下图:

4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证体系

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健环管理目标实现 提高意识 全员活动 提前预防 经济兑现 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 事实与数据教育 安健环机构 安全技术交底 熟悉操作规程 设 施 保 证 奖 罚 制 度 安全教育 安健环领导小组 按操作规程施工 合同及规定 思想保证 组织保证 技术保证 经济保证 分工职责 4.1 思想保证

认真落实院“三标”体系关于安全教育的三级教育机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全体职工应了解集团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熟悉周边的环境因素、危害因素,提高环境意识和职业安全健康风险防范意识。项目部将采用集中学习、文件传阅或下发学习资料、自学及板报宣传、粘贴标语等不同形式进行。

5

项目部同时要求各分包单位除执行自身企业安健环管理体系制度外,建立自身的项目安健环管理体系。项目开工前,项目部需对各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文明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敦促各分包项目部对各自现场班组、班组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对可能产生重大危害和环境影响的工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如防水工、架子工、模板养护工、钢筋工、砼工、消防员、材料员、材料员、木工、电工、电焊工、泥瓦工、起重工、电梯司机、机械车辆设备操作人员、抹灰工、通风工、管道工、机动车驾驶员等进行重点培训检查。对外来施工队伍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能力和环境技能培训,使其明确自己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事故因素、环境因素,知道因工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和环境影响,熟悉本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具有本岗位应急准备和反应能力,持证上岗。培训采用外培和内培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事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送其到指定培训学校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同时项目内部结合具体工作,通过讲课、作业指导书交底、经验交流、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教育和提高。

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思想,对现场存在的安健环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立即教育,现场教育要结合案例告知严重程度和影响后果。

6

4.2 组织保证

建立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以中南院为管理主体,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副经理及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副组长,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施工员为组员的安健环组织机构。

各 作 业 班 组 工 程 部:刘明雄 安 质 部:袁小勇 文明施工办:李顺保 综 合 办 : 李 明 主体专业分包单位 分项专业分包单位 中南电力设计院 项目经理:高金凤 副经理:陈志杰 副经理:董治军 分包项目经理 ??

中南院项目部各成员其职责分工如下: (1)项目经理

在中南电力设计院相关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任对本工程的质量、

7

进度和安全生产,负责项目部各成员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本工程各职能部门人员工作的执行情况。

组织编制、部署、审批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督具体实施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本工程质量全面达到优良。

项目经理不在场时,常务副经理应全面主持项目经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生产副经理)

分管文明施工办、综合办、资料档案部,交叉管理安质部。负责项目施工组织、安全管理,负责本项目与政府相关部门、业主、监理、设计之间的协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施工组织管理和施工质量管理,了解和掌握工程承包合同,依照施工项目总体计划,严格履行合同。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各项施工方案及质量安全的保证控制措施,负责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施工项目内分部分项工程和专业项目的分包策划,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等实施监督、协调、管理。项目经理不在岗时,代行项目经理职责。

(3)项目部总工

分管工程部和安质部。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项目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进度控制工作全面负责。审核签发《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掌握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情况,组织制定并落实创优和提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负责技术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监督指导工程部和安质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参与验工计

8

价,负责工程量、质量最终签认,核实合同外工程量。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4)安全工程师

属于安质部,协助项目部经理及分管副经理对本工程的安全进行管理。建立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落实安全措施的实施与考核。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以及本工程的阶段性安全检查。指导安全员施工现场具体工作。

(5)安全员

隶属安质部,代表项目部以及安全工程师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督。

(6)质量技术员

隶属安质部,协助生产副经理及项目部对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一些问题负主要责任。做好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经常性的检验与督促。负责对分包单位各检验批抽检情况的监督。负责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及收集,做到技术质量资料的完善与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的完成。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工作,检查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及时办理有关质量检查记录手续。负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做好施工日志的记录工作,及时搜集和整理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7)资料员

协助生产副经理负责与项目相关资料文件的收集、归类、整理、保

9

管、归档。

(8)文明施工监督员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监督,保证文明施工措施到位,投入合理。 (9)综合

组织并做好项目部公共关系工作,负责各分包单位的关系协调。负责项目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项目部日常支出财务管理,控制项目部运作成本。负责项目部交通车辆管理、保障交通安全。负责项目部宣传与接待工作。

除中南院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外,各分包单位均应对应组织相应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机构中均因由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与中南院项目部相对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项目部亦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适时向中南院本部申请调配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4.3 技术保证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首先详细熟悉图纸内容,了解施工工序、工艺,列出重点存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影响的施工过程;熟悉掌握各项施工过程的操作规程及相关法规。安全工程师应全面掌握工程建设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安健环风险,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项目实施前,应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了解我院“三标”管理体系,认真执行管理文件对于安健环的管理要求。

10

各项分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技术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应敦促并监督分包单位相关负责部门对各作业班组、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4.4 经济保证

中南院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在经济上应充分考虑安健环费用的合理性与充足性。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分包单位的安健环的措施费用。属于中南院项目部需承担的安全、环境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法规和要求实施。分包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相关的安健环设施或措施,中南院有权进行必要的处罚。

项目部建立本工程的《项目部管理制度》及《项目管理规定》,以规范并约束项目部全体人员及项目参建方的行为,并根据实际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健环奖罚条款。

5 安全风险的识别与处置

5.1 安全风险识别

项目部依中南院《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健环管理规定》(Q/40 -216004 -2008),在项目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调查和识别,采用分析讨论会的形式针对施工的各道工序、作业场所、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危害识别。危害识别的施工风险主

11

要内容有(不限于):动力机具、脚手架、吊车、铲车、火焰切割、电焊、气瓶、物体坠落与安全防护栏、废弃物、有限空间、挖掘、噪音、照明、火灾、射线探伤、压力试验、尘土等。

项目部风险评价小组对已识别的危害和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危害发生的频率和后果,按顶端事件顺序进行排列,找出主要危害,制定风险消减和控制措施。

针对施工风险,编制风险消减措施,消减措施全部完成后才可施工。 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建立危险源识别清单,辨识清单内容如下:

12

市政工程施工危险源识别清单

表1:土方工程 项目 设备设施缺 陷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防护缺陷 电危害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临边防护不稳定,缺少扫地杆,部分基坑缺少防护 可能导致的事故 容易发生人员坠落 导致人员伤亡 不方便施工管理 容易造成人员滑到 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控制措施 按照临边防护规定设置1-1.2M,扫地离地面10CM的保护栏杆并加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由架工设置1:3的斜道,两边的防护栏杆高度为1-1.2M 同上 机电人员在使用前对水泵进行检测,符合安全要求的投入使用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加强安全教育及配戴防护用品的教育 同上 机电人员及时更换,安装完毕后方能投入使用 由机电人员及时安装安全电压灯具,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级别 重大 作业人员上下基坑没有设置斜道或便梯 基坑上下人员的斜道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设防滑条或防护栏杆高度不够) 水泵在使用前没有进行绝缘测试 一般 一般 重大 作业人员没有戴安全帽或没有正确戴安全帽 作业人员没有穿防水鞋或光脚作业 漏电保护器失灵 容易遭受物体打击 容易被扎伤 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重大 一般 重大 重大 潮湿场所没有使用安全电压 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碘钨灯的保护零线接触不良 风镐使用 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职业病危害 按照JGJ46-2005标准,对保护接零一般 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给操作者配发耳塞,合理安排作息时一般 间 13

项目 电危害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运动物体危害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空气压缩机的使用 拉土方车辆在施工场地的行使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挖掘机工作中对周围作业人员的伤害 可能导致的事故 职业病危害 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机械损伤 控制措施 级别 合理确定放置地点 ,尽量避免对作业一般 人员的影响 根据实际情况 ,设置安全标志,专人一般 监护 配备专人监护,设立警戒区 重大 负荷极限:听力、心理生体力、重体力劳动时间过长,影响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视力超过极理性危限 害因素 心理异常 心情烦躁、紧张、低落易发生安全问题 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其他人员离挖掘机的距离过近 行为性危害因素 指挥失误 土方作业前施工人员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影响工人健康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一般 息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一般 一般 易发生安全事故 机械损伤 容易造成人员对环境不熟形成的危害 造成机械人员的机械伤害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施工员在岗前进行安全重大 技术交底 项目部组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大 进行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操作失误 机械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

14

表2:钢筋工程 项目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钢筋切断机外壳脱落,松动 设备设施缺陷 钢筋切断机刀口有两处破损 钢筋机具没有重复接地 设备外壳没有保护接零(接地) 可能导致的事故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 触电伤害 触电伤害 控制措施 由机电人员进行维修加固 由机电人员更换,更换后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由机电人员按照JGJ46-2005标准要求增加 由机电人员按照JGJ46-2005标准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Ω 按照JGJ46-88标准增设漏电保护器,安装完后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对相关人员处罚并组织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力度 由器材部采购符合JGJ46-2005标准要求的电箱。由机电人员安装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对工人加强安全教育增加自我防范意识,运输钢筋时捆绑牢固后,方可运输。 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申批手续 对操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焊接前应将周围易燃物清理。 级别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对焊机没有设置漏电保护器 触电伤害 重大 电危害 机具开关箱没有拉闸上锁,作业或维修中他人可能进行操作 电焊机无专用开关箱,工人操作地点与电源开关处较远,有问题时难于及时切断电源 平板车转运钢筋装车不合理时,钢筋散落容易砸伤工人 触电伤害 一般 触电伤害 重大 物体打击伤害 一般 一般 一般 明火 钢筋焊接时无动火申请,私自焊接,且无人监护 容易发生火灾 焊接中焊条头随意乱扔,容易引发火灾 容易发生火灾 15

项目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明火 气溶胶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对焊机距离木工房、宿舍过近,容易引发火灾 焊接过程产生的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可能导致的事故 容易发生火灾 中毒危害 控制措施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可燃的场所增设消防设备或将对焊机位置迁移。 给操作人员配发口罩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将钢筋头及时清理搬运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现场的实际情况,扩大钢筋制作的场地 级别 重大 一般 钢筋机台周边钢筋头没有清理干净,容易扎伤人 人员受伤 作业环境不良 机具安置不合理,操作空间狭小,加工长件时容易受到伤害 绑扎4M以上钢筋时,没有设置平台,攀登钢筋骨架进行作业,发生坠落事故 一般 机械伤害 一般 绑扎2M以上的钢筋时,必须增设操作平高空坠落人员伤害 台。 爆炸事故 项目部按照规定增设氧气、乙炔瓶的存放场所 一般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 对焊机作业现场10M范围内违章存放有氧气、乙炔瓶 重大 负荷极限:体力、听力、视重体力劳动时间过长影响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力超过极限 心理异常 心情烦躁、紧张、低落易发生安全问题 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其他人员离挖掘机的距离过近 土方作业前施工人员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机械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 影响工人健康 易发生安全事故 机械损伤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一般 一般 一般 重大 重大 行为性危害因 指挥失误 容易造成人员对环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境不熟形成的危害 行,施工员在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造成机械队人员的项目部组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培机械伤害 训,严禁无证上岗 操作失误 16

表3: 模板工程 项目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木工平刨机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木工平刨机防护罩脱落 圆盘锯皮带传动无防护罩或防护罩脱落 设备设施缺陷 圆盘锯刀片破损两处以上或有裂缝 圆盘锯没有设置防护挡板及分料器 圆盘锯、平刨机无保护接零 可能导致的事故 机械伤害 机械械伤害 机械械伤害 机械械伤害 机械械伤害 触电事故 控制措施 由机电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机械设备的特点,设置防护罩 由机电人员检查脱落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加固 按照《圆盘锯安全管理规定》,机电人员根据机械的特点及时设置并加固 按照《圆盘锯安全管理规定》将刀片更换,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同上 机电人员按照JGJ46-2005标准的要求,增设保护接零。其电阻小于4欧 按照JGJ59-99标准,《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一机一闸并经过机电人员确认后方可使用 施工前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人监护并设置警戒区 按照进行搭设,并挂设安网及安全标志 增设保护接零,安装完毕后保护接零的电阻小于4欧方可使用 按照《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检测,作业人员配戴防护用品后作业 级别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木工手电锯未设置漏电保护器 触电事故 一般 防护缺陷 拆除悬臂结构底模未挂设安全带 模板拆除时,封闭防护,易坠物 木工机具未设置保护零,部分机具电缆随地拖拉 手持电动工具未做绝缘测试、操作时未带绝缘手套 高空高空坠落事故 物体打击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电危害 17

项目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明火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木工作业区有人吸烟 木工未及时将模板铁钉拔掉,易扎脚 夜间作业照明不足 可能导致的事故 火灾 人员受伤 人员受伤 控制措施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项目部在危险场所设置警告标志,加强安全教育 木工将拆下的模板及时移开并清理现场 由机电人员增设照明灯具,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项目部集中所有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施工项目部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级别 重大 一般 一般 作业环境不良 指挥失误 行为性危害因素 班长安全意识淡薄,抢进度蛮干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 操作失误 监护失误 木工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 拆除模板无专人监护 意外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 一般 一般

18

表4:混凝土工程 表1 项目 设备设施缺陷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振动器开关无按钮 可能导致的事故 触电事故 控制措施 根据振动器安全管理规定及时设置并在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项目部较强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加强施工过程监督 同上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项目部有关安全制度进行处理,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实施 机电管理人员按照JGJ46-2005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 机电人员按照JGJ46-2005标准及时维修保养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电人员按照JGJ46-2005标准要求架设,完成后经过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同上 级别 重大 工人没有正确配戴安全帽 操作机械人员没有配戴绝缘手套或绝缘鞋 防护缺陷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电缆任意拖拉,随意绑在钢筋上 物体打击 一般 触电事故 一般 电缆没有进行绝缘检查 触电事故 一般 碘钨等外壳保护零线接触不良 电危害 触电事故 一般 移动电箱没有稳固、未按离地面1.3-1.5米要求架立 电缆没有架空 触电事故 电缆破损发生落电事故 一般 一般

19

表5:机械设备 表1 项目 伤人 电锯 触电伤人 伤人 触电伤人 电刨 伤人 伤人 触电伤人 切断机 伤人 伤人 触电伤人 钢筋弯曲机 伤人 伤人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安全防护装置未设或损坏 未接保护零线、未安漏保 违章作业 未接保护零线、未安漏保 安全防护装置未设或损坏 违章作业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未安漏保 安全防护装置未设或损坏 违章作业 未接保护零线、未安漏保 安全防护装置未设或损坏 违章作业 可能导致的事故 机械伤害 触电伤人 伤人 触电伤人 人员伤害 人员伤害 触电事故 机械伤人 伤人 触电伤害 伤人 伤人 伤人 触电伤害 触电伤害 伤人 伤人 设安全挡板 接好保护零线,安漏电保护器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接好保护零线,安漏电保护器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接好保护零线,安漏电保护器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接好保护零线,安漏电保护器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地锚按要求设置 接好保护零线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设立警戒区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控制措施 级别 一般 重大 一般 一般 一般 重大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重大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卷扬机位移伤人 固定不牢 触电伤人 钢筋冷拉机 触电伤人 伤人 伤人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未设警戒区 违章作业 20

项目 伤人 触电伤人 搅拌机 触电伤人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安全防护装置缺损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伤人 可能导致的事故 控制措施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接好保护零线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固定牢固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接好保护零线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电缆线架空 作业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接好保护零线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使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 使用合格的焊把线 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作业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级别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重大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重大 触电伤害 触电伤害 机械伤人 伤人 伤人 伤人 伤人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伤害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 机械损坏、伤人 无防雨防砸措施 伤人 伤人 砼输送泵 伤人 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震动棒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电焊机 触电伤人 短路、漏电 触电、伤眼、辐射伤人 火灾、触电等 违章作业 管道固定不牢 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 违章作业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电缆线未架设使用,磨损漏电 作业人员未佩带防护用品 违章作业 漏电未接保护零线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 焊把线绝缘老化或接头过多 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 作业人员未佩带防护用品 违章作业 21

项目 触电伤人 蛙式打夯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手持电动工具 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触电伤人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未接保护零线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作业人员未佩带防护用品 电缆线被夯击 外壳、手柄出现裂缝、破损 防护罩等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 未接保护零线 漏电保护器未设或失效 违章作业 可能导致的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和机械伤人事故 触电事故 机械伤人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 控制措施 接好保护零线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作业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使用外壳良好的手持电动工具 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接好保护零线 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加强教育、检查,杜绝违章 级别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触电、机械伤人 违章作业

22

根据施工危险辨识,结合《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健环管理规定》(Q/40-216004-2008)规定,本工程项目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分为:

(1)机械伤害 (2)触电 (3)高处坠落 (4)物体打击 (5)脚手架垮塌 (6)起重伤害 (7)突防坍塌 (8)火灾、爆炸 (9)交通事故 (10)食物中毒 (11)环境事件 (12)高温中暑

5.2 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

根据中南院“三标”管理体系文件,项目部执行院发《总承包项目现场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作为现场事故处理指导规范。同时针对以上所识别的安全风险要素,执行院发各项现场处置方案如下:

(1)《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001-2009)

23

(2)《雷击、意外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912-2009) (3)《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801-2009) (4)《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803-2009) (5)《脚手架垮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701-2009) (6)《起重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702-2009) (7)《土方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703-2009) (8)《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5902-2009 (9)《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704-2009

(10)《突发疾病及食物中毒现场处置方案》40-635901-2009 (11)《突发环境事件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0-631705-2009 (12)《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方案》40-631901-2009

5.3 安全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5.3.1 项目现场安全管理

(1) 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按施工组成设计中规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包括施工机具、停车场、设备材料堆放和水、电、气的布置,暂设布置均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以及业主的规定和要求。

(2) 施工现场四周设防火墙,同生产区域(包括道路)及其它施工区域隔离,防火墙用脚手架及压型钢板制成。

24

(3) 对作业区域内的坑、井、孔、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派专人负责,日夜守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业主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4) 按业主指定的通道进出厂,并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 (5) 施工现场晚上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指派维护电工值班维护。

(6)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如汽油、柴油、油漆、酸等)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记。

(7) 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工程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对施工工地、器材库房、定居点、伙房要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栓和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使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8) 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区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的各项安全制度,并持有业主核发的“临时出入证”。

(9)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

(10) 项目部每月制定安全管理重点目标及相应的保证措施,此目标应随着工程进展情况予以调整。 5.3.2 起吊重物的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1)编制科学合理的吊装方案,并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2)吊装前进行技术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25

(3)吊装前应事先了解本地气象情况,当阵风风速大于10m/s 时,不得起吊作业。

(4)必须使用经测试合格的设备,决不使用已损坏有缺陷的起重设备。

(5)所有移动的起重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 个月。

(6)清理吊车旋转范围内现场,人员不得在此范围内站立工作。 (7)决不超负荷使用吊装滑轮和吊装绳索。

(8)调整好吊钩在重物上的起吊点,以免吊起时重物摆动。 (9)起重吊索不断股、不套扣、不缠绕,不在吊绳上打结来缩短绳长。

(10) 所有吊耳及吊点必须经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 吊车站位及行走路线地面需压实,必要时敷设路基。 (12) 吊装时各岗位分工明确,指挥信号准确无误,严禁随意操作。

5.3.3 高处坠落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无忌高症。 (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3)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对2m 以上的作业安全带必须挂牢后方可作业,禁止安全带下挂上用。

(4)作业点下方设警戒区,并有警戒标志。 (5)现场塔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要求。

26

(6)垂直分层作业中应有隔离设施。 (7)梯子和绳梯应符合要求。

(8)攀登或作业时要手抓牢、脚登稳,避免滑跌,重心失稳。 (9)夜间高处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装临时照明灯具。 5.3.4 坠物伤害的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1 )作业区下方设围栏警戒区域,禁止区域内有人走动。 (2 )现场设专人监护。 (3) 作业人员佩戴好安全帽。

(4) 施工人员配备工具袋,施工工具和工件有防滑措施。 (5)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作业人员不存在侥幸心理。 (6) 严禁向下抛投杂物。 5.3.5 火灾风险的控制与消减措施

(1) 严格遵守业主有关施工现场的用火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权限。

(2) 施工现场四周设防火墙,同生产区域(包括道路)及其它施工区域离,防止火种窜动及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防火墙用脚手架及压型钢板制成。

(3) 根据施工现场所处的位置,确定用火区域级别。 (4) 禁止烟火的场所,严禁吸烟和用火。

(5) 根据用火区域级别办理用火手续,防火监护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备置可靠的消防器具,做好监护工作,严禁监护人脱离动火现场。

27

(6) 执行“三不动火”的安全规定。用火区域内动火,风力超过四级,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7) 动火区域内不得存留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和乙炔瓶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不能爆晒。

(8) 不了解动火周围的安全状况时不得动火。

(9) 电器开关导线的载流量要符合用电设备负载要求,避免过热引发火灾。

(10)经常进行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有检查者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下发给火灾隐患单位,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 5.3.6 机械伤害的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1)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资质合格证。

(2) 工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保护接地等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启动。

(3) 患有疾病有碍安全的人员,不得驾驶和操施工机械。 (4)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把机械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和操作。

(5) 施工机械应由经过批准的机组人员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操作人员应遵守保养规定,认真做好各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每班应填写运转、维护修理情况记录。

28

(6) 操作人员中应按规定时间对机械设备运转部件加注润滑剂,开动前、工作前、工作中、停工后,均应按规定项目对各部件进行检查,并应及时排除故障或提出修理意见。

(7) 施工机械在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或动力源后,方可进行检修、修理。

(8) 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施工机械的外转动部位应加设安全防护罩。防护罩应便于停车检查和加注润滑剂。

(9) 固定式施工机械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应将移动轮子用垫块挡住或底座固定牢靠。

(10)新的施工机械或经过大改装和拆卸后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有关现行标准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

(11)运转中的施工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调整等工作。夜晚或光线不足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

(12)机械开动前,应先检查地面或基础是否稳定,转动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启动。

(13)除规定座位外,不得在机械的其它部位坐立。运转时,不得用手触摸转动和传动部位,严禁直接调整运转皮带。

(14)重型机械设备需要通过架空线路、交叉路口、管架管廊时,应先调查了解,取得可靠数据,并经主管部门确认批准,方可通过。

(15)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工具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要求,施工前应检查所用工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29

(16)电动或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调整和修理。停止使用时,不得将工具放置在机器或设备上。

(17)电动工具的转动部位应保持清洁,润滑,转动灵活,工作中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5.3.7 触电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1) 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手续申请临时用电。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施工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橡胶皮或塑料绝缘导线,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3) 凡与电源连接的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 (4) 线路送电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严禁私自停、送电。

(5) 线路停电后,用电设备均应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牌,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线路且有明显切断点,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6) 停电检修应在电源侧方向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临时接地线的顺序是先装接地端,再装导线端,施工完毕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安装时相反。

(7) 配电板上的电源开关应根据电气设备容量而定,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闸多用(即2 台或2 台以上电动设备共用一台开关)。

30

(8) 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区施工,照明应采用安全行灯,电压不能超过直流24V。

(9) 电气设备跳闸后,应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方能合闸送电,严禁盲目合闸。

(10) 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11) 在临时高压线路施工时,应设置防护栏,确保安全距离。 (12) 线路架空或电缆埋地铺设应符合要求,电缆过路必须加穿钢管保护。

5.3.8 车辆伤害风险的控制与消减措施

(1)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车辆驾驶人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遵守交通规则,应严格执行业主有关车辆运输要求及相关规定。

(3)保持车辆性能完好,不准许车辆带病上路。

(4)车辆起动前要先检查轮胎的气是否充足,有无漏油,刹车、离合器及方向盘是否功能完好。

(5)车辆停靠后应将档板放空挡上,点火钥匙拔下,拉紧手刹车。

(6) 严禁超载,严禁客货混装。 (7)不用车辆做与其功能不符的工作。 5.3.9 施工现场脚手架(支架)搭设及使用安全管理

31

(1) 工程施工时,搭设脚手架应全部采用金属双排架,载荷要满足270Kg/m2。如需超载使用,首先经过核算并进行加固处理后,方可使用。

(2) 搭设的脚手架除能承受一定的载荷以外,还要求具有稳定性、牢固性、可靠性、保证在施工期间不超载和气候变化的条件作用下能保证稳定坚固,使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变形、不倾斜、不发生晃动和倒塌现象,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3) 脚手架的杆件应采用Φ48~51,δ=4mm 左右的钢管,根据需要选用不同长度的杆件,对钢管有严重修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禁止使用。

(4) 扣件用可锻铸件。δ=2~3mm 的钢跳板,长度为1.5~2mm。宽度为230~250mm,两端应有连接装置。跳板面应钻有防滑孔。严禁使用有裂纹、扭曲的脚手板。

(5) 脚手架的架体必须与钢结构、构架、框架有牢固的连接。 (6) 脚手架的两端及转角处以及每隔6~7 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斜撑,并与地面夹角不大于60 度,抛撑底端要埋入地下300~500m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抛撑时,每高4m 水平7m 设一连接杆将脚手架同平台或构架连接在一起。

(7) 固定杆高度方面每隔4m 设一根,以防止架子向外倾倒。 (8) 脚手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应大于100mm,以防止架杆件滑脱。

32

(9) 脚手架(含安全网)搭设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完后,交项目部主管安全的部门和使用单位联合检查验收。经验收后,在脚手架的明显处挂上醒目的标记牌(规格尺寸为400mm×300mm,材料为铝合金制品),符合规定的挂“脚手架合格可以使用”(标志牌为白底蓝字,上面应写作业承重量、限载极限、使用责任人、检查责任人等)后方可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挂“脚手架不合格严禁使用”标牌(标志牌为白底红字,上面应写明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检查责任人等),并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重新检查验收,直至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10) 脚手架搭设应从下往上,拆除应从上往下。拆除时周围应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

(11) 脚手架拆除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防止蛮干、防止违章造成架子坍塌事故。

5.3.10 切割与焊接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 项目管理范围内金属切割与焊接作业时防火、防爆工作要严格按业主的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并对动火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应进行彻底清理干净。如附近沟地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2) 焊工应经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 焊工操作时必须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绝缘鞋和防护手套。 (4)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注意设备漏电保护器和线路绝缘情况,砂轮片是否有破损或裂纹,打磨时要戴护目风镜和口罩。

33

(5) 室内焊接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排烟措施,烟尘较大时要带口罩。

(6) 高空施焊时应有高空劳动保护措施,如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小型工具(如跑锤、扁铲等)应摆放在可靠部位,以防从高空落下。

(7) 在金属容器内或金属结构上焊接,必须将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脚下垫橡胶板或其它绝缘衬垫。应有监护人员,以防安全。

(8) 电弧焊必须做到:

——电焊机除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外,还应对电焊机外壳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应良好且易辨认。

——工作前应先检查焊机有无接地及接零装置,各接地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源的绝缘有无破损。更换焊条时一定要戴焊工手套,禁止用手和身体随便接触焊机二次回路的导电体,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坐在焊件上工作。

——焊接工艺管道及钢结构等时,二次线不允许接入管架、构架上,应直接接入一次焊接点附近。

——下列操作应在切断电源开关后进行:改变焊机接头,改接二次回路线,搬动焊机,更换保险丝,检修焊机。

(9)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应做到:

——焊接作业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34

——氧气瓶、乙炔气瓶、压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的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距明火点应保持10m 以上的距离。

——氧气、乙炔气、氩气、氮气设专人负责,以空瓶换实瓶。 ——在高压电源线及管道底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高处切割时要系好安全带,并将之栓在牢靠的地点,高挂低用。应防止割下的材料从高空坠落伤人。 5.3.11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1) 凡±0 基础面2m 以上(含2m)位置进行作业的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 的标准执行。

(2 )凡超过15m(含15m)以上高空作业之前,工人应进行身体检查,确认是否能上高空作业。

(3)凡2m 以上作业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防护绳索,使用的安全防护绳索应符合劳动部有关规定。

(5) 高空作业严禁使用吊篮。

(6)防护绳索挂钩应挂在构架、管架底部,标高离地面2m 处还应设安全网保护,安全网设在构架、管架处伸出1m。 5.3.12 无损检测及防护作业安全管理

35

(1) 遵守国家放射工作许可证登记制度和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按时做到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X 射线机使用合格证、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核发和发放工作。

(2 )建立射线使用审批制度。

(3) 现场射线作业前,必须由探伤负责人填写“射线作业审批表”报业主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并领取射线装置使用许可证。

(4) 在作业前必须到安全、设备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交接必须作做好交接手续。

(5) 施工现场进行射线作业,要设置警戒线,距离作业点X 射线为35m 保警戒线外射线瞬间计量率小于0.2MP/h。

(6 )在探伤区内设检测器和报警器,作业点的半径范围由报警决定。

(7)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熟悉有关的仪器仪表以及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并能排除可能出现的障碍。

(8)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在金属容器内作业,应有相关的安全管理。 5.3.13 食物中毒风险控制与消减措施

(1) 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个人卫生清洁,有高度的责任心。

(2)采购员应采购新鲜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不得进行二次加工。更不得让职工食用。

36

(3)炊事员注意调剂食谱,保证饭菜鲜美,不夹生,剩余饭菜应低温无菌保存。但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 小时。

(4)食堂门窗应有隔蚊蝇和防鼠措施,食堂内应采取机械方法灭鼠,不得采用剧毒药物灭鼠。

(5)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食堂仓库和操作间。

(6)食堂向施工现场送饭应注意保温保洁,饭桶菜盆等容器应加盖。

5.4 安全保证和监督措施

5.4.1 安全培训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培训分三级进行:

第一级:由项目领导或HSE 监督员讲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主的安全规定,同时对施工人员提出项目的要求,明确各项制度。

第二级:由工程队安全负责人根据现场工作范围讲述现场特点,相邻工序,配合工序之间关系对安全的要求,以及操作及设备的安全使用,例如用电、防火等。

第三级:由班组长针对施工人员的岗位安全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2)对临时变换工作岗位的施工人员在进入新岗位前也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特殊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37

5.4.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末召开一次项目安全例会: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为: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讨论本月安全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要求;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听取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

项目安全例会参加人员为:项目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各工程队和部门负责人;专、兼职HSE 监督和其他需到会人员。

项目专职HSE 监督员整理记录,并于次日将会议纪要发送至有关人员。

(2)分包单位工程队、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针对本队、本班组不同时期和条件,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班组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和签发的《风险消减保证书》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5.4.3 检查、监督与奖惩制度

(1)安全检查要求:

监督、检查、考核采取日常监督管理和定期组织检查相结合,并搞好季节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

每月的安全检查和考核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项目领导组织。 检查要有记录和总结。 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要点和检查方法 安全检查要点:

3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s8g.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