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送电部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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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做好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专业课讲义编写和课件录制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咨培训﹝2015﹞8号)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委托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课件编写和录制工作的函》(中咨培训﹝2015﹞15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火电、市政工程中的“燃气热力”专业课讲义、测试题的命制和课件编制工作。其中火电专业包括发电工程、电网工程、发电技经、电网技经、项目管理等五门课程,市政工程为燃气热力一门课程。

本课程为电网工程专业课程。主要介绍电网运行现状与输变电工程建设、输变电工程的发展、电网标准建设、电网工程的前期工作与管理、产业政策、电网新技术等。

本讲义稿内容以各专业现行政策法规、专项规划以及各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等为主。 主要授课内容

第一部分:电网运行现状与输变电工程建设 第二部分:输变电工程的发展史

第三部分:电网工程的前期工作与管理 第四部分:电网新技术(输电线路部分)

第一部分:电网运行现状与输变 工程建设

第一节 电网运行现状

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现有体制依然存在某些弊端:电网企业目前依然保留着电网施工企业(原主辅分离方案也是要分离出来的),同时省以下各地区电力设计单位仍依附于电网企业从事设计工作,不利于电网工程建设进入市场。即便进入市场,也不可能体现公平竞争。因此需要进一步关注以下问题:

(1)要妥善处理主辅分离后出现的问题,巩固改革成果。

(2)在全国联网逐步实施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3)要改革电价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发、供电电价。

(4)网厂分开后,双方从自身的责权利出发,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它也必会反映到电网设计中来,需要认真协调与解决。 (一).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制体系,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可靠;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保障民生;坚持节能减排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坚持科学监管。 (三).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共28项)

1、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政府主要核定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 2、分布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合理确定生物质发电补贴标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3、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4、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

和用户准入标准。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参与直接交易企业的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制度,支持环保高效特别是超低排放机组通过直接交易和科学调度多发电。准入标准确定后,升级政府按年公布当地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和售电主体目录,对用户目录实施动态监管,进入目录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主体。 5、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为工商业企业等各类用户提供更加经济、优质的电力保障。

6、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

7、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根据电网可靠性和服务质量,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8、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交易,为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提供远期价格基准和风险管理手段。

9、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 10、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11、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 12、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场信息等。 13、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量尽快实现以市场交易为主。 14、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

15、进一步提升以需求侧管理为主的供需平衡保障水平。 16、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 17、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18、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19、赋予市场主体相应的权责。

20、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 21、完善并网运行服务。 22、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履行相应的调峰义务。完善和规范余热、余压、余气、瓦斯抽排等资源综合利用类自备电厂支持政策。规范现有自备电厂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允许在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的条件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3、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

24、切实加强电力行业特别是电网的统筹规划。提升规划的覆盖面、权威性和科学性,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各种电源建设和电网布局要严格规

划有序组织实施。

25、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监督。 26、减少和规范电力行业的行政审批。 27、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 28、抓紧修订电力法律法规。

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改革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四) 、电力工业体制改革 政企分开——成立国家电力公司

厂网分开——成立两个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 五个发电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华电集团、中电投集团) 四个辅业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葛洲坝工程局、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

主辅分离——四个辅业两两合并成立(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1、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国网以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承担着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国网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按集团公司模式运作,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资金2000亿元,佣有49个全资、控股公司及单位,代管西藏自治区电力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88℅以上,供电人口超11亿人。

国网在2014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7位。截至201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9009亿元;售电量34694亿千瓦时;营业收入20961亿元;线损率6.81%.是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工业企业,用工总量超过186万人,拥有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109.5万km、变电容量34.3亿kVA。 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网)于2002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注册资本600亿元,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电网企业。经营范围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区),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与调度;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南网发展战略立足于南方五省区,着眼于大湄公河次区域和港澳地区,突出电网核心业务,配套发展金融服务、信息通信业务。战略发展思路是“强本、创新、领先”,战略发展目标是争取在十年内全面实现“两型两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企业”,把公司做强做优。南网在2014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15位。

3、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工程)是2002年底在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6亿元。下属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

华北六家电力设计院和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中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洛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九家全资子企业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一家事业单位。

中电工程是面向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方、发展商和项目法人提供电力工程建设综合服务的中介机构,主要从事电力规划研究、咨询、评估与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程总承包,电力项目投资与经营及相关专有技术产品开发等业务,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火电项目评估资格。 中电工程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齐全,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坚实的综合管理能力。截至2010年底,中电工程在职员工8382人,其中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1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3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为19%,各类注册师比重27%。中电工程是目前我国最具实力的电力规划研究、勘测设计企业,是我国电力勘测设计行业内的排头兵和“国家队”。在电力勘测设计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核电常规岛、洁净煤发电、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空冷机组、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等勘测设计前沿技术方面具有国内领先优势。

4.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14个省(市、区)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施工、制造企业基础上组建而成。是国家出资并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经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中国电建是提供水利电力工程及基础设施投融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建设集团,水利电力建设一体化(规划、设计、施工、制造、运营、维护)能力和业绩位居全球第一。中国电建注册资本金300亿元,职工总数20万人,资产总额3300亿元。

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含规划设计和工程承包);电力、水利及其他资源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相关装备制造与租赁;

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650亿元,实现利润110亿元。2014年,位居世界500强企业第313位、中国跨国公司100大企业第16位、全球最大225家国际工程承包商第14位和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第15位。 5.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5个省(市、区)的电力勘察设计、施工和修造企业组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出资并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经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中国能建注册资本金260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近1580亿元,实现利润42亿元.资产总额1875亿元,职工总数16万余人。

中国能建是集电力和能源规划咨询、勘测设计、工程承包、装备制造、投资运营等于一体的完整业务链的特大型骨干企业,是我国和世界能源建设的主力军。中国能建承担国家电力和能源规划研究,承担了我国90%以上的电力勘测、设计、科研和行业标准制定任务,承担了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项重大工程勘测设计业务,是中国最具实力、世界最具竞争力的电力和能源规划研究、勘测设计企业。2014年,位居世界500强企业第465位.

6.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总院)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是2011 年9 月,根据国家一体化重组方案的相关要求和中国能建的管控模式,与中电工程分离单独成立的机构,由中国能建直接管理,生产经营相对独立,相关职能管理(人力资源、财务与产权、企业发展、科技信息、监察审计、党群工会等)委托中电工程代管。

电规总院作为国家级高端咨询机构,主要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电力及相关企业提供服务,主要业务领域是电力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电力新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电力工程项目的评审、评估和咨询,科研标准化等工作,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电力工程项目评估资格。 7 、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

2011 年,经国家能源局批准,依托电规总院成立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在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开展电力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研究,电力新技术研究及推广,电力信息收集及分析,电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规划中心下设战略、规划、信息、发电、电网等5 个研究所,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华北、南方等7个区域分中心。

二、电网运行状况(全国电网状况) 1. 2013年底全国电力设备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2.47亿kW,比上年增长9.67%,其中水电2.80亿kW,火电8.70亿kW,核电0.15亿kW,风电0.77亿kW,太阳能及其他0.16亿kW。

截至2013年底全国电网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约155.42万km,变电设备容量48.34亿kVA;其中220kV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约54.39万km,变电设备容量约27.82亿kVA。2013年新增220kV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约2.31万km。 2013年全国发电设备基本情况 共计 水电 全国电网 2013年新增 124738 9400 2993 120 3650 3015 401 221 其中:抽水蓄能 28002 火电 发电装机容量(万kW) 其中:燃煤 燃气 核电 风电 86238 78621 4309 1461 2151 太阳能发电 7548 1479 1406 1130 全国电网 2013年新增 220kV及以上 539838 其中:直流部分 21700 39534 ±800kV ±660kV ±500kV 8005 6146 1400 3644 11244 2502 ±400kV 1051 输电线路回路长度(km) 33388 其中:交流部分 518138 1298 1000kV 1908 2218 750kV 10987 6792 500kV 146247 2598 330kV 24317 21482 220kV 334680 220kV及以上 其中:直流部分 262338 19631 公用变电设备容量(万kVA) ±800kV ±660kV 13777 19631 5054 2100 ±500kV ±400kV 946 1180 7637 5380 573 其中:交流部分 141 1000kV 750kV 500kV 330kV 220kV 248561 10398 3600 6310 88474 7874 142303 2014年全国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136019万kW,其中水电30183万kW,火电91569万kW,核电1988万kW,并网风电9581万kW。2014年新增发电设备容量10350万kW,其中水电2185万kW。新增220kV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3.61万km,新增220kV及以上变电容量2.24亿kVA。 2.全国六大电网状况 1).东北电网

东北电网覆盖区域包括黑、吉、辽和蒙东。

截至2012年底,总装机容量10644万kW(含锡盟地区白音华金山电厂120万kW机组直接入东北电网),其中水电844万kW,占7.93%;火电7961万kW,占74.79%;风电及其他1839万kW,占17.28%。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蒙东地区装机容量分别为3807万kW、2399万kW、2173万kW、2265万kW。 截至2012年底,东北网共有500kV输电线路151条,总长为15704km;220kV输电线路1341条,总长为44633km。500kV变电站51座,变压器88组,总容量为7321.7万kVA;220kV变电站474座,变压器912组,总容量为11974.5万kVA。

2).华北电网

华北电网覆盖区域包括京、津、冀、晋、鲁及蒙西,是我国目前装机规模最大的区域电网。华北电网“十一五”规划的500kV电网“七横三纵”格局已基本形成。 截至2012年底,总装机容量25078万kW,其中水电740万kW,占2.9%;火电21306万kW,占85.0%;风电2260万kW,占9.0%;太阳能及其他45万kW,占0.2%。

截至2012年底华北电网共有220kV及以上变电站1107座,变压器2408组,总容量约52977万kVA。其中500kV变电站107座,变压器229组,容量约18491万kVA;220kV变电站1000座, 变压器2179组,容量约34479万kVA。截至2012

年底,华北电网全网500kV输电线路计340条,总长28739km;220kV输电线路计2869条,总长约68648km。 3).西北电网

西北电网覆盖区域包括陕、甘、青、宁、新,是我国供电范围最大的区域电网。截至2012年底,总装机容量11803万kV,其中水电2509万kW,占21.2%;火电7905万kW,占67.0%;风电1142万kW,占9.7%;太阳能247万kW,占2.1%。 截至2012底,西北电网已投运750kV线路59条,长度10133km。全网共投运330kV线路438条,总长度约22560km。全网750kV变电站23座,变压器29组,变电容量5320万kVA;330kV变电站140座,变压器306组,变电容量7581万kVA。

4).华中电网

华中电网覆盖地区包括豫、鄂、湘、赣、川和重庆,是我国供电人口最多的区域电网。截至2012年底,全口径装机(含三峡)容量23595万kW,其中水电10357万kW,占43.9%;火电13157万kW,占55.8%;风电及其他81万kW,占0.3%。

截至2012年底,华中电网有1000kV变电站2座,变压器4组,总容量1200万kVA;1000kV线路2条,639.9km。500kV输电线路428条,总长34504km;500kV变电站共130座,500kV降压变压器共227组,总容量18690万kVA。220kV输电线路2659条,总长70714.5km,变压器1861组,变电容量26017.8万kVA。 5).华东电网

华东电网覆盖区域包括沪、江、浙、皖、闽。2012年底总装机容量23273万kW,其中水电2516万kW,占10.8%;火电19660万kW,占84.5%;核电645万kW,占2.8%;风电403万kW,占1.7%;太阳能及其他49万kW,占0.2%。 截至2012年底,华东全网±800kV直流换流站 2座,换流变 48组,换流容量 1531万kW;±800kV直流线路2条,长度1211km。500kV变电站115座(含开关站),变压器255组(不包括机组升压变),总容量21915万kVA;500kV交流输电线路410条,总长度24418.2km(不含国调管辖部分)。±500kV直流输电系统(华东电网内)换流容量为1208万kW,直流线路4条,长度2311km。220kV变电站1147座,变压器2335组,总容量为38793万kVA;220kV线路3328条,总长度为63814.6km。 6).南方电网

南方电网覆盖区域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截至2012年,总装机容量20183万kW,其中水电7957万kW(其中抽水蓄能480万kW),占39.4%;火电11202万kW,占55.5%;核电612万kW,占3.0%;风电406万kW,占2.0%;太阳能及其他6万kW,占0.1%。

截至2012年底,南方电网500kV交流变电站97座,变压器194组,变电容量16325万kVA,500kV线路348条,总长度31846km。直流系统换流站8座,换流变36组,换流容量1280万kW,直流线路4回,线路长度4473km。220kV变电站709座,变压器1489组,变电容量25890万kVA,220kV线路2016条,总长度60389km。 “十五”、“十一五”期间一批联网及配套工程相继建成投产:华北—东北、华东—福建、华中—川渝、华中—华北交流联网、华中—华东加强直流联网、三峡发输电系统,以及天广和贵广交直流并联系统等,互联电网规模迅速扩大。进入“十二五”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全国联网的力度,一方面继续加强华中与

华东的联网强度,同时加强了西北与东部和东南沿海地区的联网。银东直流将西北电网宁夏的电力送到华北的山东,同时在2011年底启动了新疆哈密到河南郑州的±800kV/800万kW直流输电,已经投运。2013年通过±400kV直流实现了国家电网公司西北电网与西藏的联网。

至2012年底,南方电网通过500kV江城直流与华中电网相连,分别通过四回400kV线路、五回220kV线路与香港、澳门联网,通过三回220kV、四回110kV线路向越南送电,与缅甸、老挝进行电力交易,正开展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进行更高电压等级的互联研究。 4.跨区电量交换

2005年全国大区间交换电量达773.7亿kWh; 2010年全国跨区送出电量为1491.8亿kWh; 2011年全国跨区送出电量为1680.0亿kWh; 2012年全国跨区送出电量为2018.0亿kWh; 2013年全国跨区送出电量为2680.4亿kWh;

同比增长15.78%。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满足了用电需求。 5.跨省电量交换

2005年全国各省间交换电量达3354.78亿kWh; 2010年全国跨省送出电量5879亿kWh; 2011年全国跨省送出电量6323亿kWh; 2012年全国跨省送出电量7170.21亿kWh; 2013年全国跨省送出电量7852.82亿kWh; 同比增长9.07%。

6.线损 2012年全国电网供售电及线损情况 单位:亿kWh 供电量 售电量 线损电量 线损率(%) 国家电网公司36012 33705 合计 华北电网 东北电网 10563 9905 2872 2695 10774 10101 8029 7447 华中电网 西北电网 3774 3557 8594 8075 南方电网公司192 41781 合计 44798 3018 6.74 192 100 519 6.04 217 5.75 673 582 6.26 7.25 177 6.16 658 6.23 2307 6.41 2012年 华东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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