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导洞开挖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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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厂房顶层导洞开挖支护工程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HZY-SD7-JCD-08

第二卷 技术条款

发包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猴子岩水电站项目经理部

编 制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猴子岩水电站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

厂房顶层导洞开挖支护技术条款

一 、概况 1.1、工程概况

主厂房219.5m×29.2m×68.7m(长×宽×高),自上而下共分为9层开挖,又分区进行开挖支护,厂房第一层及第二层开挖采用主厂房进风洞作为施工通道,第Ⅰ层开挖高程为1720.00m~1730.50m,开挖起点为进风洞K0+000【即(厂)横0+163.5】处,高程1721.18m,终点为(厂)横0-056.00处,高程1730.50m,全长291.50m。为了提高后期厂房开挖施工进度,现考虑在进风洞施工一条导洞贯穿厂房,为后续施工提供有利条件。

导洞起点为进风洞K0+000,终点为(厂)横0-056.00处,全长219.5m,全段底板位于高程1721.18m上,导洞断面尺寸8.0m×7.0m(宽×高),距厂房顶面3.32m;其中在(厂)横0+044.00~0+063.5段设置加宽车道,断面尺寸8.0m×7.0m(宽×高),距厂房顶面2.32m,标准断面与错车带之间设置2m的渐变过渡段,导洞洞轴线与进风洞洞轴线夹角为11.09°。 1.2、主要工程量

①、(厂)横0+163.5~(厂)横0+151.26段为错车带,洞挖量为1331.247m3;(厂)横0+151.26~(厂)横0-056.00段每延米工程量为133.274m3,洞挖量为27622.37 m3;合计28953.62m3。

②、遇不良地质段,设置随机锚杆(Φ22、L=3m、1.5m×1.5m、梅花型布置)及喷射砼(厚度15㎝),由工程技术部及施工管理队确认实施,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计。 具体工程量见下表:

厂房第一层开挖中导洞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1 2 3 施工项目 石方洞挖 锚杆(Φ22,L=3m) 喷射砼(C20) 单位 m3 根 m3 总计工程量 11046 439 321 备注 以现场实际发生计 1.3、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工作内容包括洞身开挖、钻孔爆破、施工支护、装渣运输等有关作业。 1.4、承包人应完成的施工临时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 由承包人负责承建标段的有关临时道路的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2) 现场施工临时设施

为满足现场施工所需的临时供电、供水、供风、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制、仓库、办公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本标工程所需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本工程的供水、供风、材料库房等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其相关的一切手续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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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自行办理,其相关费用计入其投标价。

(3) 为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附属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 1.5、 工程进度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交工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总工期50天。 1.6、标准与规范

1.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本规范及本规范引用的其它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

2.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版,应由发包人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采用新标准、新规范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7、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1.一般要求

(1)用于工程施工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

(2)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应不使路基、路面、结构物、邻近的公用设施、财产或其它公路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

(3)承包人在合同文件中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

(1)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发包人批准使用其他机械。

(2)如果承包人要求使用非规范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一变动的原因。

(3)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丝毫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4)如果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发包人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发包人指令仍使用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表。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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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 1.8、工程量的计量

(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

(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

(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发包人批准或指令。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除非发包人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发包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发包人审查和保存。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发包人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发包人并由发包人保存。

(7)全部必需的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8)除发包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9)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1.9、 图纸

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并不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施工时应核对图中标注的构造物尺寸和高程。发现错误时,应立即和发包人联系,按照发包人批准的尺寸及高程实施。

3.合同授予后,发包人可提供进一步的详细图纸或补充图纸,作为施工工艺图依据。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完成施工工艺图和对施工质量负责的任何义务。 二、开挖施工 2.1、一般规定

1.承包人应在开挖前7d根据地质、机械设备等条件向发包人提出符合隧道具体情况的施工方案(包括开挖顺序、爆破、施工照明、通风、排水、支护、出渣等),并经发包人审查批准。施工方法宜采用新奥法;根据施工中具体情况的变化,也可及时改变施工方法,但都必须报经发包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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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采用现代化施工技术,合理地安排工序,科学地组织隧道施工,以保证合格的施工质量和合理的计划进度。

3.承包人应安排好施工过程的测量,以保证隧道按设计方向和坡度施工,使开挖断面符合图纸所示尺寸,尽量做到不欠挖和不超挖。洞内还应每隔50m设置一个水准点。

4.由洞外设置洞口投点桩时,测量误差和洞内支导线放样测量误差引起的贯通面产生的中误差应不大于表2-1的规定。

贯通中误差 表2-1

两开挖洞口间长度(m) 测量部位 <3 000 3 000~6 000 贯通中误差(mm) 洞 外 洞 内 全部隧道 45 60 75 60 80 100 90 120 150 25 25 35 >6 000 高程中误差(mm) 2.2.钻爆设计 (1)在岩石隧道爆破作业的掘进中,对爆破技术诸要素如钻眼大小、孔深、间距、药量、钻眼分布与起爆顺序等应慎重研究与严格控制。

在进行钻爆施工前至少7d,承包人应完成钻爆设计并报请发包人批准。

(2)钻爆设计应在综合研究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爆破器材等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内容有:炮孔布置图(包括掏槽方式、钻孔深度及斜度);装药结构图(包括装药量及炮孔堵塞方式);钻爆参数表;起爆方法和顺序,必要时应绘制爆破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说明。

(3)钻爆设计应使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爆破参数的选择,均应通过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参照《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中的有关参数。

a.光面爆破的要求

(a)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炮孔痕迹保留率:硬岩不少于80%,中硬岩不少于70%,软岩不少于50%。

(b)相邻两孔之间的岩面平整,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c)相邻两孔之间出现的台阶形误差不得大于150mm。 b.预裂爆破的要求

(a)在主要爆破眼引爆前,瞬时爆破单排密距孔眼,可获得沿开挖线的预裂面,减少对主要爆破眼的爆破影响,从而减少外层岩石的破损。

(b)最理想的情况是单一的断裂应连接到邻近的爆破眼,并在每个预裂孔眼内还保留一半的孔深。

(c)预裂爆破孔的预裂缝宽度一般不宜小于5mm。 2.3、钻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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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钻爆作业必须按照钻爆设计进行。当开挖条件出现变化时,爆破技术应随围岩条件的变化而作相应改变。

(2)钻炮眼前应绘出开挖断面的中线、水平和断面轮廓,并根据爆破设计标出炮眼的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钻眼。

(3)炮眼的深度、角度、间距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并应符合设计精度要求。 (4)钻眼完毕,应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 (5)装药前应将炮眼内泥浆、存水及石粉吹洗干净,所有装药的炮眼均应及时堵塞炮泥,周边眼的堵塞长度不宜小于200mm。采用预裂爆破法时,应从药包顶端起堵塞,不得只在眼口堵塞。

(6)采用电力起爆时,应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135-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7)周边眼以一次同时起爆为宜。当在软岩地段必须对爆破震动加以控制时,周边眼可根据地质条件分组起爆。

(8)爆破后应设专人负责清帮清顶,同时要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立即进行检查,如察觉可能产生险情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爆破安全措施

(1)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

(2)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爆破影响范围之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3)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应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以及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其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

(4)爆破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渣。

5.有害气体安全措施

(1)坑道中如遇有害气体,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至洞外。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在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进洞施工。

(2)承包人应对有害气体定时检测、记录,并报发包人检查,隧道中有害气体不得超过第507.03-1(2)款的标准。

(3)凡在有害气体隧道施工,应安装连续监测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的分析仪和报警器。报警器应能视觉报警,又能听觉报警。

(4)承包人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必要的安全工具、安全灯,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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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还应提供防毒面具。 2.4、 装渣运输

1.运输方案的选择

(1)在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的装渣运输方案,应根据断面大小、施工方法、机具设备、运量要求确定方案,并不断改进装、运、卸和调车作业,减少干扰,提高运输效率,保证作业安全。

(2)装渣应选用在隧道断面内能发挥高效率的机具,装渣能力应与运输车辆的容积相适应。运输方式根据隧道长度、机具设备和施工条件,选用有轨或无轨的运输方式;报请发包人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运输方案。切忌二次倒运。

2.有轨运输与无轨运输的作业要求应符合《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的规定。

3.弃渣装运

(1)弃渣装运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干扰任何施工作业或其它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01.04-4(3)款的要求。

(2)所有弃渣堆顶面及坡脚处,或与原地面衔接处均应修筑永久排水设施和其它必要的防护工程,以确保地表径流不致冲蚀弃渣堆。

(3)弃渣区整修后,应经发包人验收合格。 2.5、 施工支护

1.一般规定

(1)施工支护措施,应紧随开挖面及时施作,确保施工安全,并控制围岩变形和减少围岩暴露时间。它可作为开挖面临时支护,亦可作为永久衬砌的一部分。临时支护包括喷射混凝土、锚杆、锚杆与喷射混凝土并用。

2.喷射混凝土 (1)一般要求

a.在喷射混凝土施工前7d,承包人应提交喷射混凝土的施工方案,包括喷射方式、机具设备、操作方法、混合料配合比及外加剂等,并附简要说明,报请发包人批准。

b.在每一开挖面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始终最少拥有一台可正常操作的喷浆机组,在使用前应经检查并批准。承包人还应有备用设备,当出现故障时,能立即投入使用。

c.喷射混凝土前,应埋设标专或利用锚杆外露长度以控制喷射混凝土的厚度。 d.喷射作业区的气温不低于+5℃,混合料进入喷射机的温度不应低于+5℃。 e.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 (2)材料、设备

a.喷射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及细集料与粗集料的级配应符合《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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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承包人应定期检查料堆中集料的含水量。

c.早强剂和速凝剂:凡喷射混凝土拟用于堵塞漏水灌浆,或要求支撑加固尽快达到强度值,可掺加早强剂于混合料中。为使喷射混凝土在喷射后达到速凝,可掺加速凝剂于混合料中。速凝效果要求初凝时间不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10 min。该外加剂对所用水泥的适应性和其他素均应在施工前通过实验室试验,并经发包人认可。

(5)混凝土喷射基面的清理

a.按发包人的要求全面清理待喷射的基面,用喷水或喷气法清除所有松动岩石,并使岩面保持一定湿度。

b.对破损岩面,应清除所有暴露的破损岩石。在破损岩面范围内提供并安装附加的岩石加固钢筋或钢支撑。

c.在已有混凝土面上进行喷射时,应清除剥离部分,以保证新老混凝土之间具有良好的粘结强度。

(6)作业要求

a.隧道开挖后应立即对岩面喷射混凝土,以防岩体发生松弛。

b.按施工前试验所取得的方法与条件进行喷射混凝土作业,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进行,

c.图纸上所示,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应分层喷射,喷射混凝土厚度应用批准的方式测定。在隧道全长内每隔10~20m至少要取一处试件,从拱中心向两侧边墙每2m取样用以确定强度是否符合要求,取样时要注意不要在有水的部位取样。

d.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物不得重复利用,所有的回弹混凝土应从工作面清除。 e.喷嘴应与受喷面保持垂直,同时与受喷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可取0.6~1.0m。 f.当受喷面有水时,先清除岩层表面之水,混凝土中可根据试验结果增添外加剂。 g. 新喷射的混凝土应按规定洒水养护。

i.工程验收前,喷射混凝土如有气孔、缺陷或损伤等均应修复完好,该项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j.应按照本章第507.03小节的防尘要求,确保洞内清新的工作环境,减轻喷射混凝土作业中造成的粉尘影响;加强通风设施,采用集尘机捕捉粉尘。

k.喷射钢纤维混凝土的施工作业,尚应符合下述规定:

(a)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5mm。

(b)添加速凝剂时,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c)钢纤维的抗拉强度应大于380MPa;直径0.3~0.5mm;长度20~25mm,且不得大于25mm;掺入量为混凝土混合料质量的3%~6%。

(d)混合料搅拌时,应采用钢纤维播料机均匀撒入混合料中,搅拌好的混合料中钢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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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结团,搅拌时间不宜小于3min。

(e)干混合料宜随拌随用,无速凝剂掺入的混合料,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干混合料掺速凝剂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0min。

(f)在受喷围岩明显凹凸不平处,应先用喷射混凝土填平补齐,而后再喷射钢纤维混凝土。填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钢纤维混凝土的等级。

(g)在喷射钢纤维混凝土表面,应再喷敷厚度为10mm的水泥砂浆。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钢纤维混凝土的等级。

(7)施工质量管理

a.材料检验工作应连续进行,以保证产品满足规范要求,非规定的和非批准的材料不准使用。

b.对已喷射的混凝土,应按《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中7.4条及《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附录F的规定取样做抗压强度试验。

若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未能达到设计强度、未满足规范要求时,应研究未能达到要求的原因,并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同时采用补救措施。

C.承包人应配备质量管理工程师,负责喷射混凝土的测试、制作、操作及验收证明;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应与发包人取得密切联系,要自始至终强调遵守操作的工艺要求,执行规范的规定,确保喷射混凝土的制作和良好的喷射质量。

(8)施工安全

a.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和处理喷射混凝土支护作业区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b.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应先喷后锚,喷射作业应有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

c.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机应经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和管路接头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e.喷射作业中发生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按喷头,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过0.4MPa。

f.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g.喷射作业中,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正进行施工的作业区,喷头前方严禁站人。 h.喷射混凝土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4.锚杆

(1)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或发包人指示,在图纸标明处或批准部位提供和安装注浆的或不注浆的锚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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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浆锚杆使用在所有需永久支护的部位,注浆使用的浆液应是水泥浆、水泥砂浆或其它批准的材料。注浆锚杆必须设置托板,托板应与基面密贴。

不注浆锚杆使用在所有临时支护的部位。

(3)锚杆的钻孔及其安装方法应经发包人批准。锚杆钻孔应圆而直,砂浆锚杆的孔径应大于杆体直径15mm以上,孔口岩面应整平,钻孔应与岩面垂直。预应力锚杆则应在孔中锚定锚杆后,将锚杆拉伸至规定的轴向荷载。

(4)每根锚杆的抗拔力不得低于图纸规定,并不应低于50KN,每300根锚杆必须抽样一组进行抗拔力试验,每组不少于3根,并应符合《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的规定。

(5)承包人在工地应备有充足的锚杆和附件的备用件,准备随时使用,以免待料贻误工作。

(6)需注浆的钻孔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方法和材料,全部用浆液充填。

浆液配合所使用的外加剂、拌和方法、注浆压力、设备和注浆方法,都应经发包人批准。一般注浆压力为0.5~1.0MPa,终压为2.0~2.5MPa。

5.钢筋网

(1)承包人在图纸规定和发包人指示的部位,提供与安装钢筋网。钢筋网应随受喷面的起伏铺设,钢筋网的混凝土保护层应不小于20mm,且应与锚杆或钎钉联结牢固,在喷射作业时不发生颤动。

(2)在需将喷射混凝土作为永久支护的部位,钢筋网是惟一批准的配筋型式;钢筋直径和钢筋网的网格间距按图纸要求或发包人指示执行。 2.6、 质量检验 1. 洞身开挖

(1)基本要求

a. 不良地质段开挖前应做好预加固、预支护。

b. 当前方地质出现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分界线时,超前探孔等方法先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才能进行开挖。

c. 应严格控制欠挖。

d. 隧道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控制爆破震动。 (2)检查项目

a. 隧道中线的贯通要求的允许偏差,见表2-1的规定。

b. 超挖:应按开挖轮廓线作业,尽量减少超挖,洞身开挖的允许偏差见表2-2。

洞身开挖检查项目 表2-2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0

1 拱部超水准仪或端面仪:每20m 平均150,最大250 挖(㎜) 中硬岩,软岩(Ⅱ~Ⅳ级围岩)1个断面 硬岩(Ⅰ级围岩) 平均100,最大200 边墙超挖(㎜) 每侧 全宽 仰拱、隧底超挖(㎜) (3)外观检查 洞顶无浮石。 2. 锚杆支护 (1)基本要求

a. 锚杆的材质、类型、规格、数量、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 b. 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

c. 砂浆锚杆和注浆锚杆的灌浆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锚杆孔内灌浆密实饱

+100,-0 +200,-0 平均100,最大250 尺量:每20m检查1处 水准仪:每20m检查3处 破碎岩,土(Ⅵ、Ⅴ级围岩) 平均100,最大150 2 3 满。

d. 锚杆垫板应满足设计要求,垫板应紧贴围岩,围岩不平时要用M10沙浆填平。 e. 锚杆应垂直于开挖轮廓线布设。对沉积岩,锚杆应尽量垂直于岩层面。 (2)检查项目

锚杆支护的检查项目见表2-3

锚杆支护的检查项目 表2-3

项次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锚杆数量(根) 锚杆拔力(KN) 孔位(mm) 钻孔深度(mm) 孔径(mm) 锚杆垫板 (3)外观检查

钻孔方向应尽量与围岩和岩层的主要结构面垂直,锚杆垫板与岩面紧贴。 2.7、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洞内开挖土石方符合图纸所示或发包人指示,按隧道设计开挖断面计得的土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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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少于设计 28d拔力平均值≥图纸要求,最小拔力≥0.9 图纸要求 ±50 ±5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分项工程统计 按锚杆数1%做拔力试验,且不小于3根做拔力试验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砂浆锚杆:>杆体直径+15;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其它锚杆:符合图纸要求 与岩面紧贴 检查锚杆数的10% 工程量不分围岩级别,只区分为土方和石方,以立方米计量。

开挖土石方的弃渣,其弃渣距离在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内为免费运距;弃渣超出规定弃渣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渣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运费,按立方米公里计量。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渣场时,则弃渣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2)隧道工程中不论承包人出于何种原因(经设计单位书面确认的不良地质原因除外)而造成的超挖(包括允许超挖)和由于超挖(包括允许超挖)所引起相应增加的工程量(如回填等),均不予计量。

(3)支护的喷射混凝土按验收合格的设计厚度乘以设计喷射面积(按设计外轮廓线计算),分不同等级以立方米计量,钢筋、钢纤维分别以千克(kg)计量。喷射混凝土其回弹率以及喷射前基面的清理工作均包含在工程细目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4)洞身超前支护所需的材料,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并经验收的各种规格的管棚、注浆小导管、锚杆以根计量;管棚中的导向墙圬工以立方米计量,工字钢、孔口管、钢筋笼等以千克(kg)计量,钻孔、清孔、注浆等作为管棚支护的辅助手段,不另行计量。

(5)托板、螺帽等作为系统锚杆(砂浆锚杆)的附属构件,不另行计量。

(5)隧道开挖钻孔爆破、弃渣的装渣作业均为土石方开挖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6)隧道开挖过程,洞内外采取的施工防排水措施,其工作量应含在开挖土石方工程的报价之中。

(7) 钢架支护所需的材料,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并经验收的各种规格的钢筋、型钢以千克(kg)计量,钢架锁脚锚杆,以根计量;钢架支护中连接钢板、连接角钢、垫槽钢、纵向连接钢筋等以千克(kg)计量,螺栓、螺帽、垫圈、混凝土垫块等作为钢架支护的附属构件或辅助手段,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发包人验收并列入了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及其他为完成洞身开挖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3.支付细目 细目号 503-1 -a 503-3 -a -g

洞身开挖 石方 喷锚支护 砂浆锚杆(φ22,L=3m) C20喷砼衬砌 12

细 目 名 称 单位 m3 根 m3 施工要求 1、开挖

导洞开挖主要采用手风钻钻孔,设计开挖边线光面爆破,Ⅱ、Ⅲ类围岩正常循环进尺3.0m,每次开挖爆破后采用挖掘机配合进行安全处理,开挖石渣用装载机配合25t/20t自卸汽车出渣,经主厂房进风洞运输至渣场。

钻孔爆破的施工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1)钻孔的测定和开孔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钻孔孔位应依据测量定出的中线、腰线及开挖轮廓线确定;

②周边孔应在断面轮廓线上开孔,沿轮廓线的调整范围和掏槽孔的孔位偏差不应大于5cm,其他炮孔孔位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

③炮孔的孔底应落在爆破图规定的平面上; ④炮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爆破。

(2)炮孔的装药、堵塞和引爆线路的联结,应由经考核合格的炮工负责并严格按爆破图的规定进行;地下洞室爆破应采用塑料导爆管引爆。

(3)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效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②炮孔痕迹保存率: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在90%以上,节理裂隙较发育和的发育岩体80%~50%,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50%~10%;

③相邻两孔间的岩面平整,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 ④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最大外斜值,应小于10cm; ⑤超挖符合规定,不允许欠挖。

⑥预裂爆破后,必须形成贯穿连续性的裂缝,预裂缝宽度,应不小于0.5cm。 2、锚杆

为确保开挖面的稳定,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及时对开挖后需要支护的围岩进行支护。支护的时机及系统锚杆跟进距开挖掌子面距离,应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结合开挖揭示的围岩情况灵活掌握。

锚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锚杆孔的开孔应按施工图纸布置的钻孔位置进行,其孔位偏差应不大于100mm。 (2)锚杆孔的孔轴方向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其系统锚杆的孔轴方向应垂直于开挖面

(3)锚杆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喷射混凝土

根据开挖揭示的围岩情况,工程技术部及施工管理队及时确认,适时进行喷射混凝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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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喷射混凝土厚度为5cm。

喷射混凝土施工时应遵循下面几个原则:

(1)喷射混凝土施工前56天,承包人应为每种拟用的外加剂至少作三次试块试验板,试验板测定的喷射混凝土工艺质量和抗压强度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喷射混凝土施工。

(2)喷混凝土作业采用湿喷作业

(3)喷射混凝土作业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喷射顺序自下而上,分层喷射时,后一层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若终凝1h后再行喷射,应先用风水清洗喷层面;喷射作业应紧跟开挖工作面,混凝土终凝至下一循环放炮时间不应少于4h。

(4)喷射机作业应严格执行喷射机的操作规程:应连续向喷射机供料;保持喷射机工作风压稳定;完成或因故中断喷射作业时,应将喷射机和输料管内的积料清除干净。

(5)喷射混凝土表面,平均起伏应满足设计要求。 (6)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率不应大于15%。

(7)喷射混凝土养护: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一般工程不得少于7昼夜,重要工程不得少于14昼夜;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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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rx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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