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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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007年8月10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类别编码 二级类 类别 名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01 耕地 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012 013 021 022 023 03 林地 031 032 033 041 04 草地 042 043 051 有林地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天然牧草地 人工牧草地 其他草地 批发零售用地 果园 茶园 其他园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 园地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以及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未利用地 农 用 地 含 义 三大类 05 商服用地 建设 用地 1

052 053 054 工矿06 仓储用地 063 07 住宅用地 072 081 082 公共管理08 与公共服务用地 087 088 091 特殊用地 092 093 094 095 101 102 103 083 084 085 086 071 061 062 住宿餐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仓储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机关团体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科教用地 医卫慈善用地 文体娱乐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公园与绿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 使领馆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宗教用地 殡葬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街巷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指城镇用于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09 交通10 运输用地 2

104 105 106 107 111 112 113 水域及水11 利设施用地 116 115 114 农村道路 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沿海滩涂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村间、田间道路农用地 (含机耕道)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万m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建设用地 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33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建设用地 农用地 内陆滩涂 117 118 119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沟渠 水工建筑用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建设用地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空闲地 设施农业用地 田坎 盐碱地 沼泽地 沙地 裸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地坎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农用地 12 其他土地 未利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漠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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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土石方平衡

1、土石方松实系数换算表

土石方松实系数换算表

项 目 土 方 石 方 砂 方 混合料 块 石 自然方 1 1 1 1 1 松方 1.33 1.53 1.07 1.19 1.75 实方 0.85 1.31 0.94 0.88 1.43 码方 1.67

2、土石方平衡表

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万m(或m)

3

3

分区或 分段代号 分区 或分段 开挖或回填或 分类 剥离方 回覆方 土石方 表土 小计 土石方 ① ② 表土 小计 土石方 表土 小计 土石方 表土 小计 ?? 合计 直接调运 表土临时 外借方 废弃方 堆存利用方 调入方 调出方 数量 来源 数量 去向 数量 堆存位置 数量 来源 数量 去向 填表说明:

1)“土石方”包含土方、石方、表土、钻渣泥浆、隧洞及井巷建设期掘进出渣(矸)量等;建筑材料(砂、石料)、浆砌石、干砌石、混凝土等方量不计入土石方平衡。

2)“本项目做建筑材料”或“调往其他项目综合利用”的土石方,均

4

以“废弃方”参与土石方平衡,但应在“去向”中加以说明。

3)现阶段可研最多可提供各分区总土石方挖、填量,为突出表土的剥离与利用,可在不改变各分区土石方挖、填量情况下,将开挖表土按“表土剥离”在挖方中表示,回填表土按“表土回覆”在填方中表示;如有必要还可将其他土石方分为“土方”和“石方”。

4)各种土石方均应折算为自然方进行平衡。

5)各“分区或分段”运往弃渣场的“弃渣”以“废弃方”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不做为弃渣场的“回填或回覆方”;各“分区或分段”在取土场的“取土”以“外借方”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不做为取土场的“开挖或剥离方”。

6)取土场的表土剥离、截排水沟开挖、挡土埂填筑等分别按取土场的 “开挖或剥离”、“回填或回覆”等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

7)弃渣场表土剥离、截排水沟开挖、拦渣坝和防渗层的清基和填筑等分别按弃渣场的“开挖或剥离”、“回填或回覆”等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

8)表中每行均可按“开挖或剥离方+调入方+外借方=回填或回覆方+调出方+废弃方”进行校核。

9)在填表时,对“外借”中的“来源”可填“XX号取土场”或“分区或分段名称”或“分区或分段代号”。

10)在填表时,对“废弃”中的“去向”可填“XX号弃渣场”或“本项目做建材”、“外调综合利用”。

11)当“调入”和“外借”中的数量和来源有几个时,应增加行,每行说明一个来源的数量。

5

12)当“调出”和“废弃”中的数量和去向有几个时,应增加行,每行说明一个去向的数量。

13)对于表土临时堆存位置可直接注明。 3、土石方流向框图 (1)绘制方法:

1)除第一行为土石方平衡项目及其总量外,其他各行以各防治分区或按自然节点分段为行。

2)按“分区或分段”、“废弃方”、“开挖或剥离方”、“表土临时堆存利用方”、“回填或回覆方”、“外借方”6列顺序绘制(可减少流线的交叉)。对线型工程“废弃方”一列应按顺序列出弃渣场,“外借方”一列应按顺序列出取土场。

3)用流线的箭头表示土石方的流动方向(即土石方平衡表中调入方的来源或调出方的去向)。

4)用流线上的数字表示流量(即土石方平衡表中的“调入方”、“调出方”、“外借方”、“废弃方”的数量)。

5)各节点上需标明土石方(指一般土石方)和表土的数量

6)“表土临时堆存利用方”表示各分区或分段中临时堆存利用的表土数量。

7)土石方和表土在土石方平衡流向框图中可用不同颜色分别绘制。 (2)校核方法

①按各行“开挖或剥离方+调入方+外借方=回填或回覆方+调出方+废弃方”。

6

②按各节点的“总流入量+总流出量=节点的土石方量”(临时堆存利用方除外)。

③各“临时堆存利用方”节点的“临时堆存利用方=总流入量=总流出量”。

4、土石方平衡表及流向框图实例

某电厂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万m

3

分区或分段 代号 直接调运 分区或分段 开挖或回填或分类 剥离方 回覆方 土石方 4.0 1.0 5.0 3.0 3.0 7.5 1.5 9.0 6.0 1.0 7.0 9.0 1.5 10.5 22.0 2.0 24.0 4.0 1.5 5.5 1.5 1.5 50.0 7.5 57.5 调入方 3.5 0.5 4.0 0.5 1.0 4.0 1.5 0.5 2.0 5.5 2.0 7.5 ③ ③ ③ ③ ⑤ ⑥ 3.5 0.5 0.5 1.0 5.5 1.5 1.5 0.5 0.5 5.5 2.0 7.5 调出方 ① ② ① ② ④ ④ 数量 来源 数量 表土临时 堆存利用方 1.5 1.5 1.0 1.0 1.5 1.5 1.5 1.5 1.5 1.5 0.5 0.5 7.5 7.5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外借方 数量 2.5 2.5 9.0 9.0 11.5 11.5 废弃方 去向 本项目 做建材 本项目 做建材 去向 数量 堆存位置 来源 数量 ⑥ ⑥ 2.0 2.0 2.0 2.0 ① 厂 区 表土 小计 土石方 ② 施工生产生活区 表土 小计 土石方 15.0 ③ 厂外道路区 表土 小计 ④ 铁路专用线区 表土 小计 土石方 ⑤ 厂外供排水管线区 表土 小计 土石方 ⑥ 贮灰场区 表土 小计 3.0 18.0 1.5 13.0 5.5 1.5 7.0 1.5 0.5 2.0 土石方 11.5 土石方 40.5 合计 表土 小计 7.5 48.0 说明:①本项目的外借方来自贮灰场。

②本项目的厂外道路区有较多石方开挖,有部分可做为本项目的建筑材料,用于砌石或碎石垫层。

③“表土剥离”量是在能剥离表土的区域,按5~30cm进行剥离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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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厂土石方平衡流向框图

分区或分段 土石方 表土

厂区

施工生产 生活区 厂外 道路区

铁路专 用线区

厂外供排 水管线区

贮灰场区

废弃方 开挖或剥离方 表土临时堆存回填或回覆方 外借方 利用方 2.0 40.5 0 50.0 11.5 0 7.5 7.5 7.5 0 0 4.0 4.0 7.5 0 0 1.0 0 1.5 0 1.0 1.5 1.5 0 0.5 3.0 3.0 6.0 2.5 0 0 0 0 1.0 0 1.0 1.0 1.0 2.0 2.0 3.5 0.5 本项目做建材 15.0 9.0 9.0 0 0 3.0 0 1.5 0 1.5 1.5 1.5 0 11.5 11.5 22.0 9.0 0 0 1.5 0 2.0 0 1.5 1.5 1.5 0 5.5 1.5 4.0 4.0 0 0 1.5 0 1.5 0 1.5 1.5 1.5 0 1.5 1.5 1.5 11.5 0 0.5 0 0 0 0.5 0.5 0.5 8

附录3 水土保持损益分析

水土保持损益分析(此部分规范中有要求,审查意见不要求) 项目建成后,从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状况、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及危害、环境及耕地的人口容量、水土保持成本等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损失和效益分析。

1、在水土保持损益分析计算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影响因子有以下五个:

a.项目占地面积与影响范围(含项目占地面积与直接影响区范围);

b. 对地表的扰动强度(含土石方挖填量和永久弃渣量); c.影响时间(以月计) ; d.水土流失总量; e. 未恢复比例。

2、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可按下式进行:

xi?'x?min(x)imax(x)?min(x)

式中 i—第i个因子数据标准化处理后的值,i =1,2,?,5;

Xi—第i个影响因子;

max(x) — 根据调查本类项目相应影响因子的最大值; min(x) — 根据调查本类项目相应影响因子的最小值。 max(x)和min(x)可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影响指数参数表”查取。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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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影响指数参数表

项目类别 计算参数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一、公路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二、铁路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三、输油输气管线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四、输变电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单位 hm2/km hm2/km 万m3/km 万m3/km 月 t/km % hm2/km hm2/km 万m3/km 万m3/km 月 t/km % hm2/km hm2/km 万m3/km 万m3/km 月 t/km % hm2/km hm2/km 万m3/km 万m3/km 月 t/km % 最大值 22.6 6.0 41.2 14.9 78 35552 0.9 9.4 4.4 28.8 18.1 72 56704 0.8 3.8 4.0 3.5 0.3 36 2800 0.6 1.4 0.8 0.9 0.06 51 542 0.6 最小值 1.6 0.03 0.2 0.01 24 155 0.01 0.5 0,02 0.7 0.01 18 134 0.01 1.3 0.01 0.7 0.01 6 24 0.01 0.06 0.01 0.04 0.01 8 4 0.01 平均值 7.3 1.1 17.0 3.5 41 3949 0.26 4.9 1.1 11.7 3.6 40 9028 0.20 2.4 0.8 1.7 0.06 18 1117 0.33 0.4 0.1 0.3 0.02 20 44 0.06 1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影响指数参数表

项目类别 计算参数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五、露天矿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六、井采矿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七、水电站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八、水利工程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单位 hm2 hm2 万m3 万m3 月 万t % hm2 hm2 万m3 万m3 月 万t % hm2 hm2 万m3 万m3 月 万t % hm2 hm2 万m3 万m3 月 万t % 最大值 2520 392 82096 63123 60 81.25 0.98 313 5333 408 99 56 62.91 0.73 1687 50928 9282 4350 270 2807.1 0.82 4403 69100 2246 1180 60 397.86 0.99 最小值 248 8 520 337 4 1.56 0.30 13 22 17 1 5 0.18 0.01 51 123 182 66 34 1.98 0.005 81 2 78 0.01 24 1.40 0.008 平均值 1108 97 17930 10379 33 25.15 0.67 77 877 135 26 33 3.84 0.37 374 5284 1711 825 78 407.38 0.35 987 5002 584 189 42 45.49 0.41 1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影响指数参数表

项目类别 计算参数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九、核电站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十、火电站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十一、油气化工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1、项目占地面积 2、影响范围 3、土石方挖填量 十二、机场 4、弃渣量 5、影响时间 6、水土流失总量 7、未恢复比例 单位 hm2 hm2 万m3 万m3 月 万t % hm2 hm2 万m3 万m3 月 万t % hm2 hm2 万m3 万m3 月 万t % hm2 hm2 万m3 万m3 月 万t % 最大值 468 18 2304 206 75 15.95 0.46 482 70 4002 1164 66 14.61 0.95 1527 1528 1930 157 77 102.22 0.67 735 107 1767 18 42 10.07 0.45 最小值 143 5 1475 17 72 4.7 0.12 21 0.01 9 0.9 19 0.13 0.001 26 1 28 0.1 12 0.25 0.005 31 5 40 0.1 22 0.14 0.12 平均值 325 11 1995 94 73 8.82 0.31 131 18.3 270 53 39 2.24 0.29 351 130 476 16 30 12.35 0.33 247 31 947 9 28 3.73 0.27 12

注意:计算时对于影响因子有下一级因子的,应先对下一级因子进行标准化处理,再进行本级因子的标准化处理。

③项

SWⅡ=

5SWII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axi?1i'i 式中 ai—第i个影响因子的权重,i =1,2,?,5; i—第i个因子数据标准化处理后的值,i =1,

2,?,5。

x'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影响指数因子权重表

影响因子 权重 其中: 分权重 占地面积与影响范围 0.215 占地面积 0.69 影响面积 0.31 土石方挖填量与弃渣量 0.228 挖填数量 0.44 弃渣数量 0.56 影响时间 0.158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0.194 所造成影响的可恢复程度 0.205 ④对本项目的反馈指导意见

a、本项目的水土流失影响指数与本行业调查统计的项目水土流失影响指数均值的比较。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影响指数表

项目类别 公路 铁路 输油输气管线 输变电 水利工程 水电站 核电站 火电站 井采矿 露天矿 油气化工 机场 影响指数均值 0.2743 0.3000 0.2686 0.1947 0.2668 0.2166 0.4688 0.2245 0.3058 0.3669 0.2426 0.3890 最大值 0.5664 0.5182 0.8548 0.5439 0.7373 0.7889 0.5480 0.8934 0.6389 0.6505 0.4483 0.7835 最小值 0.0865 0.1012 0.0462 0.0557 0.0138 0.0110 0.4150 0.0430 0.0904 0.11933 0.0485 0.1402 众值区 0.2~0.4 0.2~0.4 0.1~0.3 0.1~0.3 0.1~0.2 0.01~0.2 0.3 ~0.5 0.1~0.3 0.2~0.4 0.2~0.5 0.2~0.5 0.2~0.5 13

2、经常出现的问题

①效益分析未说明各项数据的计算情况,直接写出达到值,让人无法进行校核。

②六项防治目标达到情况未列表计算。 ③未进行损益分析。

④对有下一级影响因子进行标准化处理时,未对下一级影响因子进行标准化处理,直接对本级影响因子进行标准化处理,产生了较大误差,可能直接影响损益分析结论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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