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心理治疗师 精神卫生 精神障碍 神经性厌食症

更新时间:2023-05-19 08:4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精神卫生

中国心理治疗师 >> 精神卫生 >> 精神障碍 >> 神经性厌食症文章标题文章内容文章作者编辑姓名 所有栏目心理时空
├ 新闻快递 ├ 心理热点 ├ 艺术作品赏析 └ 新书推荐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 ├ 研究进展 ├ 理论经典 ├
案例分析 ├ 经验交流 └ 政策法规心理治疗师 ├ 群星荟萃 ├ 执业资格培训 ├ 心理督导 ├ 毛遂自荐
├ 机构介绍 └ 学术组织心理互助 ├ 心理健康 ├ 就医指南 ├ 说你说我 └ 心理咨询精神卫生 ├
基础知识 ├ 精神障碍 └ 精神药物心理治疗师论坛(外)心理治疗师聊天室(外)


| 首页 | 心理时空 | 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 | 心理治疗师 | 心理互助 | 精神卫生 | 心理治疗师论坛 | 心理治疗师聊天室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心理治疗师 >> 精神卫生 >> 精神障碍 >> 正文 今天是: 2004年7月21日 星期三
神经性厌食症 热

神经性厌食症
[ 作者:邹政 肖泽萍 转贴自: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南_心理治疗学专业 点击数:573 文章录入:rocky ]

一、临床表现
神经性厌食症的发病年龄通常在10—30岁之间,其中大多数(85%左右)在13—20岁之间起病,发病高峰年龄为17一18岁。

此病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过分关注体形、过度节食以致体重显著降低。病人开始时多以减少热量的摄入为特点。逐渐地,他们就完全避免食用含有高糖分或高蛋白的食物。
除了控制饮食之外,病人大多增加运动量,如跑步、游泳,跳舞、练健美操等。而且,运动的习惯一旦形成,往往不会短期内消失,即使体重已经降低得很明显,神经性厌食病人仍然认为自己的体形不满意,我行我素,继续节食或(和)加强锻炼。病人进食时往往躲开家人或同学、同事,独自进行。绝大多数人初期并不真正厌食。相反,食欲相当好,只不过是不敢吃,或吃完之后强迫自己呕吐或设法催吐。

这些病人大多先到内科或妇产科就诊,就诊的原因往往不是由于消瘦,而是由于月经不调、
下肢水肿.便秘、心动过缓、低血压、腹痛等,有的则因过分节食、呕吐而致脱水和电解质失衡,如低钾血症、碱中毒,有的则有食道损伤、牙釉质受损等。病人往往是在较为严重时才被送到精神科就诊,因为家长发现他们消瘦过于明显,而且进食习惯和规律明显不同寻常。

临床观察发现,此病多在个体的生活境遇发

精神卫生

生重大改变,且自觉难以应对时发病。
二、诊断
神经性厌食诊断要点是:
1.明显的体重减轻比正常平均体重减轻15%以上,或者Quetelet体重指数为17.5或更低,或在青春期前不能达到所期望的躯体增长标准,并有发育延迟或停止;
2. 自己故意造成体重减轻,至少有下列一项①回避“导致发胖的食物 ”
②自我诱发呕吐;③自我引发排便;④过度运动;⑤服用厌食剂或利尿剂等;
3.
常有病理性怕胖:指一种持续存在的异乎寻常地害怕发胖的超价观念,并且病人给自己制订一个过低的体重界限,这个界值远远低于其病前医生认为是适度的或健康的体重;
4.常可有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广泛内分泌紊乱。女性表现为闭经(停经至少已3个连续月经周期,但妇女如用激素替代治疗可出现持续阴道出血,最常见的是用避孕药),男性表现为性兴趣丧失或性功能低下。可有生长激素升高,皮质醇浓度上升,外周甲状腺素代谢异常,及胰岛素分泌异常;
5.症状至少已三个月;
6.可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此时只诊断为神经性厌食);
7.排除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脑瘤、肠道疾病Crohn或吸收不良综合征等)。

上一篇文章: 关注各种类型的读写障碍

下一篇文章: 神经性贪食症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文章

·2004中国精神分析年会通知(第二…[118]
·“心理咨询师强化培训班(专业…[250]
·2004中国精神分析年会征文通知…[278]
·“成都马加爵”上海治心病 头部…[433]
·第一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培训…[625]


最新5篇推荐文章


·2004中国精神分析年会征文通知…[278]
·第一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培训…[625]
·“如何成为有效的教师――心理…[615]
·心理治疗师强化培训班第三期(…[922]
·在职研究生班
8月15日报到,16日…[1172]

相 关 文 章

·睡眠障碍[3953]
·进食障碍的治疗[2053]
·神经性贪食症[1362]
·精神分析学中的自恋及其自恋性…[527]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

精神卫生

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04 中国心理治疗师 主办:丛中 博士 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ql4.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