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屏背光成品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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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宏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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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WI-OQC-A0001版本:A 共 3 页 码:第 1 页

背光源成品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

生效日期:2010.07.28

1、目的 为规范OQC检验方法,统一检验标准,规定检验重点,降低制程不良率,提高产品品质,杜 绝不良品流入客户。 2、适用范围 此检验标准适用于OQC对公司背光源成品的检验。 3、定义 CRI(严重缺陷):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使用或导致产品主要功能失效的隐患的缺陷 MAJ(主要缺陷):可能导致产品功能失效或降低产品性能和影响产品形象的缺陷 MIN(轻微缺陷):任何不符合规范要求有不严重影响产品性能或外观的缺陷 4、检验基准 4. 检验条件: 4.1检验条件: 4.1.1 外观检验条件 检验用照明光源为日光形荧光灯或白荧光灯(40W),光源距离产品1M,环境亮度≥200 lux。检验 环境条件: 温度:22℃±3℃;湿度:45﹪~85﹪。 4.1.2 发光检验条件 在环境亮度小于9Lux,目检时检验者的眼睛离样本为15~20cm。依产品表面正视主轴为基础上下 左右0~45度进行检验(如下示意图):

15~20cm

45°

4. 4.2 外观及尺寸检验 检查项目 尺寸检查 装配完整性 胶框,FPC 弯曲度/间隙

检查条件和检查方法

抽样和接受标准

用卡尺、千分尺、高倍显微镜、投影仪等工具,参照图纸对 Lot≤3000,测量5pcs; 背光进行测量,同时与样品进行外观比较。工具的精确度为 Lot>3000,测量8pcs。 0.001mm~0.02mm。(必测尺寸:内外长、内外宽、AV区长宽 按照图纸要求检查,C=0. 、厚度、LCD槽深、FPC伸出端及FPC偏移尺寸) 错件、漏件不允许 1.不能变色、变形、裂缝及划痕 2.FPC不能严重折伤、扭曲、断裂、毛刺、指纹、氧化变色等 H H≤0.2mm 可接受

要求膜类平整,无凹凸及翘起、脱落及脏污、变形、刮伤、 折痕等现象 反射膜、黑白胶 增光膜表面不允许有光斑、脏污、变形、刮伤、折痕、白 、增光膜、反射 点,不允许翘起、脱落不接受严重的牛顿环; 膜 黑白双面胶胶水溢进可视区¢≤0.3mm 且最多允许2处 偏斜尺寸大于0.2mm不允许 编写:刘杨2010.07.28 发放范围:IPQC、OQC 审核: 批准:

外观按照MIL-STD105E,加严检查一次抽 样方案,允收水准为 MAJ=0.25;MIN=0.65; CRI=0

生效日期: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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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光源成品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4. 4.3 发光检验 项目 注:平均直径¢(mm)¢=(L+W)/2

生效日期:2010.07.28

其中L为长,W为宽,D为深度

规格基准0.1mm<¢≤0.15mm点状

测定仪器目视 异物对比卡

2个OK(距离15mm以上) 不计 不允许 2条OK(距离15mm以上)不允许 放大镜

¢≤0.1mm 0.15mm<¢

物 线状

W≤0.02mm且L≤1mm W>0.02mm或L>1mm0.1mm<¢≤0.15mm

2个OK(距离15mm以上) 不计 不允许目视 异物对比卡

黑点、白点、气泡

¢≤0.1mm 0.15mm<¢

注:平均直径D=(长径a+短径b)/2;L为长,W为宽,H为高,D为深.

L D a点状

b

w

线状

污染 发光效果

脏污、残胶、手指印、白斑、黑白胶破裂 暗区、光圈、射线、水波纹、色差等 缺亮、闪灯、灯暗、爆灯等

不允许 参照限度样本(分开包装) 不允许 参照限度样本(分开包装) 不允许

漏光

1、灯口处漏光 2、周边漏光

4. 功能测试: 4.4 功能测试: 检查项目 检查条件和检查方法 1、使用专用测试仪器BM-7,按照规格要求恒流点 亮,测量背光的亮度和色度坐标(参考附录)和均 匀度; 抽样和接受标准

批量≤3000,测试5pcs;批量> 3000,测试8pcs;色度和亮度严 亮度,色度,均 2、必要时候在工程部的协助下进行其他光点参数测量 格按照图纸规定的范围接受。均 匀性测试 匀度,Lmin/Lmax﹡100%≥80%(手 机模块产品)接受标准0收1退。 3、测试参数必须用标点的方法,看是否在图纸规 定的色块范围内。 编写:刘杨2010.07.28 发放范围:IPQC、OQC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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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光源成品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4. 光学检验: 4.5光学检验: 序号 项目 测定环境: 测定距离: 测定方法

生效日期:2010.07.28

产品点亮后放置于平面上,上方设置亮度计(BM-7)来测定产品表面亮度。 室温25±3℃,照度须在2lux以内 500mm(依特殊要求而改变)BM-71°

亮度计角度: 1° 测定点数: 1 平均亮度 ⑦ ⑧ ⑨ 测定点位置 ④ ⑤ ⑥4 1 3 5 2

背光尺寸大于1.5寸的测试九点,小于 1.5寸测试五点

500mm

① ② ③B/L

与平均亮度测定方法相同,但测定点为1点 2 3 中心亮度 均匀度 测定点数:1点 测定点位置:见测试点中的第5点 均匀度=(最小亮度值/最大亮度值)×100%

5.不合格品处理. 不合格品处理. 5.1 OQC对生产部全检完毕的产品依 MIL-STD-105E加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检AQL值MAJ=0.25; MIN=0.65;CRI=0.检验员用油性笔作出相应不良标识,按照允收数和拒收数进行判定,拒收批次 由生产部对不良样品进行确认后全数返检;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OQC检验记录表》中。 5.2 产品的判定要优先以限度样板为标准,不良品返回生产部返工,检查出的各种不良现象用 黑色油性笔标识,放置于不良区。 5.3 OQC对生产返工OK批作重点检验。

相关表格. 6.相关表格.6.1 《OQC检验记录表》 6.2 《OQC成品检验报告表》 6.3 《产品光电特性测试记录表》

编写: 发放范围:IPQC、O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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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o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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