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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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鼓励各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决定对各市、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2011年度全省发展现代农业目标任务; 二、考核对象

全省各市、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组织保障(10分)

包括成立工作组织机构(2分)、落实监管责任(2分)、工作部署(2分)、宣传培训(1分)和专项监管经费(3分)。

(二)质量安全水平(62分)

包括地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50分),“三品一标”发展规模(4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4分)和“三品”面积占食用农产品面积比例(4分)。

(三)日常监管工作(28分)

包括标准化生产推广(5分)、农业投入品监管(5分)、产品检测(10分)和溯源查处(4分)、应急处置(4分)等。

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得分高低排序后分档奖励。其中对各省辖市的“质量安全水平”考核,按其所辖县(市、区)得分平均数计算。

四、考核组织及程序

考核分自查考核和省组织考核两个层次。自评自查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组织;省农委、省财政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核查相关台帐资料、就有关情况进行质询、实地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安排

各市、县(市、区)自查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省级年终考核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六、奖项评定

对各市、县(市、区)的考核奖励,根据考核得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省里将安排相应的奖励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取消评奖资格。

附件:

1.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 2.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市、县名单

附件

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

市、县(市、区) 考评内容 考评方法 考评得分 分得值 分 评分说明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机构(三定方案)得1分; 设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三定方案)比例达60%以上得1分。 明确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得1分; 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得1分。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意见得0.5分; 召开专题会议得0.5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1分; 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得0.5分; 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得0.5分。 有专项监管工作经费下拨计划和使用凭证得1分; 有农产品专项监测经费下拨计划和使用凭证得1分; 监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得1分。 省级监测全年总体合格率达100%得30分,每降低0.3个百分点少1分,低于90%不得分。 省级监测总体合格率达100%得20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少1分,低于98%不得分。 三品总有效数全省排名前10名得4分、前20名得3分、前30名得2分、前40名得1分。 完成三品当年省下达任务,且新增数全省排名前10名得4分、前20名得3分、前30名得2分、前40名得1分。 1.1组织机构 查阅资料 2 1.2 责任落实 一、组织保障 1.3 工作部署 (10分) 1.4 宣传培训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记录 查阅资料 2 2 1 1.5专项经费 3 二、质量安全水平(62分) 查阅2.1 蔬菜质量 资料、30 档案 查阅2.2 畜产品质资料、20 量 档案 2.3 三品发展查阅规模 资料 2.4 三品年度查阅目标 资料 4 4 考评内容 考评方法 考评得分 分得值 分 4 评分说明 2.5 三品基地查阅面积 资料 三品基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面积比率位居全省前10名得4分、前20名得3分、前30名得2分、前40名得1分。 制定统一的生产、销售档案,且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得1分; 制定产地准出制度,市场主体对上市产品开展检测,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有产品包装标识得1分; 定期开展生产过程监督检查得1分; 建成有带动、辐射作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得2分。 建有农资经营单位档案信息得1分; 开展农资经营市场专项检查得1分; 农资经营店采购、销售记录完善得1分; 开展统防统治,补贴推广低毒、生物农药示范得1分; 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推行实名购置得1分。 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得1分; 开展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得2分; 对地产农产品实行月检月报速测得3分; 按要求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监测得2分; 制定批发市场产品监测制度,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的每批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得1分; 组织开展批发市场检测执行情况督查得1分。 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溯源,并反馈处理情况得2分; 追溯查处率、整改率100%得2分。 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得1分; 投诉受理率、查处率为100%得1分;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得1分; 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迅速行动,妥善处置得1分; 查阅资料、3.1 标准化生记录、产推广 现场检查 5 查阅3.2 农业投入资料、品监管 记录 三、日常监管(28分) 3.3产品检测 5 查阅资料、10 记录 3.4 追溯查处 查阅资料、档案 查阅资料、记录 4 3.5 应急处置 4 合 计 100

附件2

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市、县名单

南京市、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 无锡市、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

徐州市、贾汪区、铜山区、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 常州市、新北区、武进区、溧阳市、金坛市

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 南通市、通州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海门市 连云港市、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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