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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与社区学前教育

第一节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教育是家庭的重要职能之一,即家庭教育。

广义的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实施的一种教育和影响。即在家庭里,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之间,同辈之间,一切有目的有意识施加的影响都是家庭教育。包括父母教育子女和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教育两个方面,父母教育子女是家庭教育中的主要方面。

狭义的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即由家里的长者(其中主要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和影响。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主要是指这种狭义的家庭教育,即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主要是父母)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和施加影响的活动。

一、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特点 (一) 情感性

天然的亲情性和强烈的感染性的特点,家长总是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优秀、最可爱的,父母容易情感用事,过度宠爱自己的孩子。 (二) 全面性

教育内容丰富、广泛、全面。家庭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开始。 (三) 稳定持久性

家庭教育的过程具有长期性、持久性的特点。 (四) 权威性

二、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功能

家庭是第一教育场所,父母是第一任老师。

(一) 奠定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学前期是儿童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家庭不但给儿童发展提供了物质环境,父母的爱抚、理解和信任也满足了儿童的精神需要,对儿童身心发展同样起了重要作用。 (二) 指导儿童基本的生活技能

衣食住行及人际交往是人生存在社会中的基本的生活技能。 (三) 教导儿童规范的社会行为 三、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类型

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抚养、教育儿童的日常活动中通常使用的相对稳定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及其对儿童的情感表现的一种组合方式。

(一) 根据心理学实验结论划分的家庭教养类型

戴安娜?鲍姆林德把教育方式分为权威型、专制型、溺爱型、忽视型四种。 1. “权威型”教养方式

这种类型又称为“高要求、高反应”型。这类父母多用理性、民主、耐心的教育方式。 2. “专制型”教养方式

这种类型又称为“高要求、低反应”型。“专制型”教养方式会导致儿童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做事优柔寡断,心理上容易产生抑郁和焦虑,缺乏学习的灵活性。 3. “溺爱型”教养方式

这种类型又称为“低要求、高反应”型。“溺爱型”教养方式会使儿童缺乏创新能力,影响儿童创造性思维和个性发展。

4. “忽视型”教养方式

这种类型又称为“低要求、低反应”型。 (二) 根据对母子的调查研究划分的结果 1. 细微的干预型母亲

这类母亲培养出来的孩子,情绪比较安定,喜欢冥思苦想、反思自己、分析别人等。 2. 垂直的亲爱型母亲

这类母亲溺爱孩子,对孩子百依百顺,助长孩子的依赖性。 3. 情动型母亲

这类母亲培养出的孩子喜欢抛头露面,与人交往胆大妄为,不信任别人,合作性较差等。 4. 水平的亲和型母亲 (三) 中国的家庭教育方式

1. 专制型教养方式:专制型父母严格控制孩子的行为,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信条,对孩子的教育十分严厉、粗暴甚至有虐待行为,另一种专制是父母严格限制孩子的自主权,过度保护孩子。 2. 放任型教养方式

3. 民主型教养方式:合理地应用奖励与处罚的手段。 四、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影响因素 (一) 家长的素质 1. 家长的文化素质

家长的文化素质高对家庭教育有积极促进的作用。素质高的家长自身修养一般也较好,这就自然给儿童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家长的文

化素质低可能会阻碍家庭教育的正常进行。 2. 家长的道德素质

家长的道德素质是影响儿童成长的关键因素。家庭教育实践证明,家长的思想道德是孩子首先品质形成的基础,制约着孩子道德认识的提高。 (二) 家长的教育观念

家长的教育观念是家长基于对儿童及其发展的认识而形成的对儿童教养的理解。包括:家长的儿童观、人才观、亲子观和教育观等内容。 1. 家长的儿童观对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长儿童家长的儿童观是家长对学前儿童的认识和看法。主要指儿童家长对儿童期的意义、儿童的权利和地位、儿童的特质和能力及儿童发展规律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儿童具有发展的主动性,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及时有效地创造条件,适时给予教育和启发。 2. 家长的人才观对家庭教育的影响

学前儿童家长的人才观主要是指学前儿童家长对子女成才的价值方向,即家长对什么是人才,期望自己的子女成为什么样的人。包括人才的标准、人才的价值。家长对自己子女的期望,影响着家长的教育方式。

3. 家长的亲子观和教育观对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长的亲子观是指家长对子女和自己的关系的基本看法,也可以说是养育动机。“树大自然直”,代表了一些家长的教育观,这种观点的家长认为教育对孩子的成长作用不大,“只养不教”是放任自流、推卸责任的错误观念。

(三) 家长的结构类型

家庭结构是指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这种状态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家庭结构可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单亲家庭、隔代家庭和联合家庭等。

1. 核心家庭:批已婚夫妻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这种类型的家庭人口少,关系简单,比较有利于家庭教育功能的发挥。

2. 主干家庭:在一个家庭中有三代以上,而且每一代只有一对夫妇组成的家庭。

3. 单亲家庭:单亲家庭也就是以往常说的残缺家庭。 4. 隔代家庭:隔代家庭指祖(外)父母与孙辈组成的家庭。 (四) 家庭物质环境

家庭物质环境包括家庭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它决定着家庭生活条件、儿童学习的环境及身心健康。

良好的物质条件也如同一把双刃剑,既可以起到正面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可能阻碍儿童的发展,要辩证地看待物质条件对家庭教育的影响。 五、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与方法 (一) 学前家庭教育的原则

马卡连柯的及早教育、以身作则、集体教育、掌握分寸尺度及社会生活联系等原则。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是进行家庭教育的重要依据,是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1. 全面发展原则

学前儿童的发展包括身心、认知、语言、情感、社会性和审美等各

方面,家庭教育应有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重认知和语言的发展、轻身心健康和情感培养。 2. 严慈相济原则

“严”指严格要求,它和“慈爱”是一致的,是不断向孩子提出合理的要求,逐步将他们的行为纳入合乎社会道德规范的轨迹。 家长在慈爱中体现严格,严格中体现慈爱。慈爱与严格是辩证统一体,没有真正的严格要求就不会有真正的慈爱,二者必须相辅相成。 3. 正面教育原则

正面教育,即从事物的下面或者以下面的事例积极引导、说服为主的教育。 4. 一贯一致原则

一贯即连贯性,指家庭教育的内容、要求应根据孩子不同年龄段、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要求,教育内容要前后衔接,系统长期地进行。 一致性指父母、老人及家庭其他成员对孩子所提要求要一致。一致性还指家庭与幼儿园、社会相互配合、步调一致积极措施,取得幼儿园和社会的支持与合作。 5. 科学适度原则

科学性主要指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要用科学的育儿观、正确的价值观对儿童施加影响,使孩子能够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健康地成长。

适度性指家长对孩子的要求要适度,必须适合孩子的年龄和接受能力,使孩子经过自己的努力能够达到家长的要求,又符合孩子自己的承受能力。适度性还表现在家长为了达到教育目的而运用的教育

方法要适度,奖惩并用,奖惩分明,奖惩适度,以培养和强化孩子的良好行为。

(二)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方法

家庭教育方法是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所选择和运用的策略及措施。教育方法的选择决定着家庭教育的成败。 1. 榜样示范法

榜样示范法是指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以自身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行为以及典型人物的优良道德风范去感染、教育孩子的教育方法。榜样示范法的特点是具体形象,生动活泼,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示范性,特别适于学前儿童。

孔子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父母是孩子的榜样,孩子是父母的镜子,父母的言行举止都会影响到孩子。 2. 游戏体验法

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游戏活动是最能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活动形式。 3. 正面说理法

正面说理法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启发、引导和提高儿童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和认识,从而使儿童接受家长的教育,进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方法。 4. 赏识激励法

赏识激励法是家长在与孩子活动的过程中,多以肯定、期待的言语鼓励孩子,无论是孩子的生活技能、道德品质还是身体运动能力,只要有点滴进步就表扬、鼓励,让孩子获得被表扬、被信任的成功

体验。

日本教育家铃木镇一说:“有了天才的感觉,你会成为天才;有了英雄的感觉,你会成为英雄”。 5. 自然后果法

自然后果法是法国教育家卢梭首先体现出来的,是指在家庭教育中,通过让孩子体验由于自己的不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来纠正其行为的方法。

六、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

(一) 进行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缘由

对幼儿认知发展水平影响的研究结果表明,家庭的影响超过教养机构。 家庭教育指导是社会和儿童教养机构根据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家长的困惑和家长自身的需要,向家长提供帮助的过程。 (二)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目的和对象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是指,托幼机构、社区或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要对象,以家庭教育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指导活动。 主要目的:

1. 指导家长提高教育水平 2. 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 3. 指导家长优化教育环境 4. 向家长进行法制教育

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参与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对象主要由学前儿童、学前儿童家长、指导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的指导才和组织者。

主要对象是:0—6岁的学前儿童、学前儿童家长、与儿童生活在一起的祖辈老人和儿童的非亲监护人。大多地区还组织新婚夫妇、孕妇和她们的丈夫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三)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渠道

包括托幼机构、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众传媒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对学前儿童家长进行指导。

托幼机构指导,由幼儿园等托幼机构组织,由幼儿园教师和工作人员担任指导者,对儿童家长进行指导。

社区的指导,由街道、社区组织,由社会工作者、托幼机构的教师和其他志愿者担任指导角色,对社区居民进行指导。

企事业机关的指导,根据本单位职工的需要,由工会对学前儿童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四)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原则

1. 分类指导原则:不同对象本身特点不同,教育观念、教育态度和行为不同,对指导才的需求不同。按家长身份划分,可分为父母亲、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祖辈老人,非亲法定监护人、保姆等。按家长本身某一特点的不同,分为高学历家长、单亲家长、贫困家长等。 2. 家长主体性原则: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对象是家长。在指导过程中呈现出双向互动性,使家长由被动参加变为主动参与,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

3. 双向互动原则:家庭教育指导是指导者与家长之间的双向互动的过程。

4. 因地制宜原则:因地制宜的原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和不同

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宜的指导要求,采取适宜的措施,获得指导的实际效果。

(五)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组织形式

家长学校是由社会教育机构和团体组织的,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儿童家长介绍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和方法,指导不同年龄段儿童家长,重视在家庭教育中容易出来的问题并提供处理建议,对家庭教育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咨询的一种教育指导的组织形式。家长学校的工作由全国妇联和教育部共同牵头进行指导管理。

第二节 社区学前教育

社区学前教育,是以社区范围内的学前儿童为教育对象,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来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发展的保教活动过程。 一、 社区教育的功能 (一) (二) (三)

优化社会环境的功能

统筹社会化因素,整合社会优质资源的功能 强化个体社会角色的功能

二、 社区学前教育的产生发展 (一)

世界社区学前教育的产生

1. 社区教育的产生

社区教育起源于丹麦,科维隆。社区教育是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产物,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潮流。 2. 社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1965年美国政府分布了“先行计划”,使90%以上的生活贫困以下的家庭的3—5岁的儿童享受了教育活动。英国的“确保

开端”项目,该项目由英国政府发起,面向4岁以下婴幼儿。20世纪90年代,日本的“天使计划”,1955年,德国政府开始推行婴儿读书计划,免费向9个月大的婴儿赠送一个礼包。 (二)

我国社区学前教育的兴起

1926年晏阳初开展的“贫民教育”实验、1927年陶行知乡村教育实验、1928年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开展的“乡村建设”,都是立足农村社区发展教育。

三、 我国社区学前教育的内容与形式 (一)

我国社区学前教育的内容

199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这是我国幼教法规第一次使用“社区”这一概念。社区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社区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发展社区。 (二)

我国玩具图书馆的建立

1984年6月1日,天津市河东区唐山街创建了我国第一所儿童玩具图书馆。 (三)

我国社区学前教育的形式

城市社区学前教育的形式如下: 1) 正规的社区学前教育

2) 非正规的社区学前教育:如社区的亲子园,社区幼儿所、活动小组等。这种学前教育也被称为非正规学前教育。

第六章幼儿园教育

幼儿园古时称蒙养院,近代称幼稚园,是对幼儿进行集中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到六周岁的幼儿。

第一节幼儿园的性质与任务

幼儿园是对3到6周岁的幼儿学习、生活、娱乐及保教的场所,是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客观规律及其年龄特征,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的机构。 幼儿园主要特征有三点:

1、招收对象一般为3---6周岁的幼儿。 2、幼儿园的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机构。 3、幼儿园是幼儿公育的专门社会机构。 一、幼儿园的性质

1903年湖北 端方在武昌创办幼稚园,拟定了《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走顶学堂章程》命名学前教育机构为蒙养院,湖北幼稚园改名为武昌蒙养院,这是我国最早一所官办的幼儿教育机构,招收3到7岁的儿童。 1919年蒙养院改为幼稚园1951年改为幼儿园。

《规程》“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我国的幼儿园具有双重性质:教育性和福利性。

教育性体现在1、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幼儿园适应社会变革,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2、从个体发展角度看,幼儿园坚持保教结合,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3、从家园合作的角度看,能够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 幼儿园为家长的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具有福利性。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强调的是幼儿时期教育的重要性。 二、幼儿园的任务

1、幼儿园作为学制教育的基础阶段,与其他各级各类学校一样,担负着保育

教育幼儿,使幼儿在体智德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

2、幼儿园又是一种社会公共育儿机构,担负着其他学校教育机构没有的为家长服务的特殊任务。

第二节 幼儿园教育目标与原则

一、幼儿园教育的概念

幼儿园教育可以界定为根据国家的教育目标与任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结合社会需求,由幼儿园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活动。

幼儿园教育的地位:1、幼儿园教育属于基础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2、幼儿园教育属于我国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启蒙教育阶段。3、幼儿园教育在我国目前不属于义务教育。 二、幼儿园教育目标

幼儿园教育目标是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制订幼儿园教育目标的意义:

1、明确教育目标,有利于幼儿教育阶段贯彻落实我国的教育目的。 2、明确教育目标,有利于在幼儿园教育过程中体现幼儿的主体地位。 3、明确教育目标,有助于增强教师组织教育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4、明确教育目标,有利于帮助幼儿教师对教育活动结果进行比较客观全面的评价。

5、明确教育目标,有利于解决幼儿园“小学化”的问题。 制订幼儿园教育目标的依据:

1、我国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制订应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2、我国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制订应依据幼儿教育的启蒙性质。 3、我国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制订应依据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要求。

制订教育目标必须尊重幼儿的最近发展区,以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为依据。

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制订应注意涵盖的内容要全面,二是应体现连续性和一致性。

幼儿园教育目标的结构体系和内容:幼儿园教育总目标-——教育领域分类目标——幼儿身心素质发展目标——学段,年龄阶段目标——单元主题教育目标——教育活动目标。

幼儿园教育阶段应该把“体”放在首位。

《纲要》把幼儿园教育内容相对划分为五个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

《指南》对三个年龄段的幼儿应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目标的制订以五大领域为维度,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若干方面,包括32个学习与发展目标,87条教育建议。

身高和体重是评价幼儿生长发育状况最常用最重要的指标。

教育活动目标指引教育活动的开展,并贯穿教育活动过程的始终,同时制约着教育活动的质量。

美国教育家布鲁姆将教育目标分成认知、动作技能和情感体验三个维度。 落实教育目标需要注意计划性和灵活性结合,应坚持统一要求和因材施教相结合。

三、幼儿园教育原则

幼儿园教育原则是反映幼儿园教育规律,指导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法则和标准。

教育的一般原则: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2、促进儿童全面协调发展。 3、面向全体,重视个别差异。 幼儿园教育原则:

1、保教结合原则(一定要看书理解什么意思)保育是什么,教育是什么,保中有教,教中有保等。

2、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一定要看书理解什么意思) 3、发挥一日活动的整体教育功能原则。

4、坚持教育的活动性和活动的多样性原则。活动是幼儿发展的基础和源泉,幼儿往往通过感性知识和直接经验对周围环境进行感知。

5、充分利用同伴、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的原则。(重要的题目)

第三节 幼儿园教育内容

幼儿的发展是全面和谐的发展,幼儿园教育内容应该体现幼儿的年龄特点,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以幼儿为本,保证幼儿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方面无缺失均衡的发展。 一、健康教育

健康是指人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方面的良好状态。幼儿阶段是儿童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的迅速发展时期。

健康领域的教育涉及幼儿的身心状况,动作发展,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o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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