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农民工子女”征文竞赛方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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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 易门县文明办

文件 共青团易门县委

易门县教育局

易团联发﹝2012﹞1号

关于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主题征文竞赛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努力提高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关心、支持农民工子女的氛围,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为和谐易门建设做出积极地贡献,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易门县文明办、共青团易门县委、易门县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主题征文竞赛活动,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富县”战略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远离家乡、走进城市,用自己的力量

为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都有让他们牵挂的未成年子女,他们有的留守在农村,有的跟随父母流动在城市,在学习、成长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亲情失缺、学业失教、安全失保等问题,这不仅影响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也事关和谐易门建设的进程。开展此次主题征文竞赛,旨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子女生活的现状,从而唤起全社会对农民工子女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进行结对帮扶,逐步改善和提高农民工子女的生活条件和质量,努力提高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推动和谐易门建设做出积极地贡献。

二、活动主题

同在蓝天下,我们共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12年3月中旬至4月底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县四年级以上的在校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 五、竞赛形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竞赛活动分青少年组和成人组两部分开展。青少

年组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进行,由各中小学根据分配名额评出各自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于4月20日以前将优秀作品的电子版和手写版上报马状勇老师处。社会组的参赛作品请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或参赛个人于4月15日前将作品的电子版和手写版上报团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团负责征文的评审工作。经过评选,

将选取部分获奖征文在《洟源》杂志上刊登。奖项设置如下:

小学组:一等奖9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92名。 初中组:一等奖8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24名;优秀奖80名。 高中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20名。 成人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15名。 各中小学分配名额详见附件,上报的优秀作品要在第一页写明参赛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获奖等次以及指导教师。

六、竞赛规则:

(1)主题鲜明,中心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占50分) (2)立意新颖,见解独到,具有一定文采;具有真情实感。(占20分)

(3)语言流畅,字迹工整规范。(占20分) (4)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条理分明。(占10分) 参赛作品文体不限,作品要能反映农民工子女生活、学习状况,或反映志愿者服务农民工子女情况,或反映发生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感人故事等。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

七、活动要求

1、各级团组织、各中小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和中小学生参与此次征文竞赛活动。

2、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征文活动的教育意义,要把这项活动与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团员青年、中小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参与性,促进他们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附件:1、小学组名额分配表

2、初中组名额分配表 3、高中组名额分配表

中共易门县委宣传部 易门县文明办

共青团易门县委 易门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共青团 关爱行动 征文竞赛 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县委办,人

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冯部长。

共青团易门县委 2012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小学组名额分配表

初中组名额分配表

高中组名额分配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ll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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