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县乌山镇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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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城镇现代化建设、建设小康和谐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现城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城镇各项建设事业,指导城镇合理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望城县乌山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为确保乌山镇总体规划的实施,指导下—层次规划,保证各项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三条 凡因城市建设需要而编制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要求。

第四条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部分为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 乌山镇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将成为指导乌山镇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法律文件。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六条 本规划由望城县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由乌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乌山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监督。

第七条 因城市发展需要对本规划的某些内容进行局部调整时,应由乌山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并报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和原规划审批部门备案;若需进行重大的调整,则应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程序,报原规划审批部门审批。

第八条 规划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城镇规划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12) 1.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2.31 建设部) 1.3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建设部)

1.4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0.2.14 建设部)

1.5 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 建规[2002]218号)

1.6 国家其它有关城镇规划法律、法规

2.省、市、县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规划及相关基础资料 2.1 《湖南省建制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湘建 [1998] 规

字第332号)

2.2 《湖南省城市规划审查技术规则》 (湘建 [2000] 规字第102

号)

2.3《长沙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002-2020) 2.4《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 2.5《望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002-2020年) 2.6《望城县乌山镇土地利用规划》(1997-2010) 2.7 望城县乌山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其它相关基础资料 3、其它相关法规、规范与标准 第九条 规划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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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最大可能发挥乌山镇的交通、区位优势,把交通、区位优势转

化为经济优势。

2.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绿色、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景观,

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规划原则

1、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综合统筹的原则 2、可实施性原则 第十一条 规划期限 ? 近期2005~2010年 ? 中期2011~2015年 ? 远期2016~2020年 第十二条 规划层次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区总体规划两个层次。 第十三条 规划范围

1、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范围:乌山镇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75.8平方公里。

2、镇区总体规划的范围为城镇规划区范围,包括原铁弓、梅湖、湖塘、马龙、金塘、艳群 6个行政村的部分地域和原徐家桥街道,规划区总面积4.37平方公里。

第二章 城镇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 城镇发展战略 1、城镇化发展战略 2、产业兴镇战略 第十五条 城镇发展目标 1、总目标

把乌山镇建设成为一个社会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富裕、村镇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发展的望城县经济强镇。

2、具体目标

2.1 经济发展目标: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8亿元,年均增长8.0%;工农业总产值将达20亿元,年均递增率达8.0%;一、二、三产业比例为10:60:30。

2.2 社会发展目标:加快人口集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40%,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300升/人·日,电话普及率>80%,燃气及沼气普及率100%。

2.3 环境目标:城镇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100%,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以上,地表水质达II类,人均公共绿地达8平方米以上。

2.4 建设目标:建立便捷、高效的交通网络,完善镇域各级村镇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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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一览表(2020年)

第十六条 镇域总人口预测 ? 近期:4.1万人 ? 中期:4.3万人 ? 远期:4.5万人 第十七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 近期:20.0% ? 中期:32.0% ? 远期:40.0% 第十八条 村镇体系规划

规划村镇体系分为集镇区(徐家桥街道)、中心村、基层村三级。

规划 现状 规划 村镇名 等级 撤并前村名 人口 人口主要职能 (人) (人) 中心镇区规划区内原铁弓、梅湖、湖塘、马龙、金塘、艳群6徐家桥街(集镇规划个行政村的部分地域和原3120 13000 镇域政治、经济、文化和商业服务中心 道 区) 徐家桥街道 近郊区 规划区外原铁弓、梅湖2个行政村的地域 2765 2000 蔬菜种植、养殖业 龙王岭 中心村 南中、金山、长岭 4020 3800 养殖业、水稻种植 八曲河 中心村 坪塘、八曲河 3105 3000 生态农业、农家乐 茶园 中心村 高桥、大农 3373 3200 茶叶种植 乌山 基层村 艳群、马龙、乌山 3659 3000 水稻种植 团山湖 基层村 团山、杲山 3187 2800 生态农业、农家乐 黄花岭 基层村 黄花、白沙 3057 2600 水稻种植、养殖业 蓟家巷 基层村 铜塘、巩桥 3219 2800 水稻种植、养殖业 金树 基层村 金盘、枫树 3950 3500 生态农业、农家乐 双丰 基层村 金塘、秧田、湖塘 2007 1800 生态农业 双兴 基层村 心桥、新华 4150 3500 水稻种植和林业 合计 39612 45000

第十九条 镇域居民点与村庄整治规划

1、镇域居民点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培育形成方便生产生活、发展协调、布局合理的村镇居民点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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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居民点规划一览表(2020年)

规划 人口居民点 居民点 用地 村镇名 等级 撤并前村名 规模人口(公位置 (人) (人) 顷) 中心镇规划区内原铁弓、梅湖、区 湖塘、马龙、金塘、艳群6徐家桥(集镇个行政村的部分地域和原13000 13000 151.2 街道 规划区) 徐家桥街道 规划区 近郊区 规划区外原铁弓、梅湖2个行政村的地域 2000 1800 24.8 龙王岭 中心村 南中、金山、 长岭 3800 3000 41.5 许龙线北段两侧 八曲河 中心村 坪塘、八曲河 3000 2600 31.8 梅十线两侧 茶园 中心村 高桥、大农 3200 2800 36.3 梅铜线两侧 乌山 基层村 艳群、马龙、乌山 3000 2200 32.6 许龙线南段两侧 团山湖 基层村 团山、杲山 2800 2300 29.8 梅十线两侧 黄花岭 基层村 黄花、白沙 2600 2200 32.2 南团公路南侧 蓟家巷 基层村 铜塘、巩桥 2800 2450 30.4 梅铜线西侧 金树 基层村 金盘、枫树 3500 3100 40.8 梅十线北侧 双丰 金塘、秧田、 基层村 湖塘 1800 1650 20.3 高乌大道北侧 双兴 基层村 心桥、新华 4150 3500 35.9 白乌线南侧 合计 45000 40100 507.6

2、村庄整治规划

以建设部《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建规划导则》(试行稿)和《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

规划导则》(试行稿)的三个文件为指导,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对村庄布局、基础与社会服务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环境卫生与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等方面进行分类、分层次的逐步整建,建设乌山镇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第二十条 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1、产业结构发展规划 1.1 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以建设特色、高效的外向型农业为发展方向,推进农业产业向规模化、

专业化、高效化发展。种植业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为发展重点,养殖业依托望城县百里水产走廊的产业带优势,大力发展牲猪、渔业、奶牛养殖,

逐步建设高效农业区和生态养殖区。同时,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发展城郊型休闲农业,把农业生产与商业、旅游业有机联系,促使农业开发跨上新的台阶。

1.2 积极发展特色工业

大力发展以机械加工与制造、五金制造业、建筑业等主导工业。通过创新提升传统制钉产业;扶持龙头企业,扩大发展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乌山镇独具特色的机械加工与制造和五金制造业基地;并逐步引导传统制砖厂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等方向转型;从而促使乌山镇工业总产值能稳步提高。

1.3 利用自然景观、环境等优势,以绿色环保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镇域以大农业资源为依托,开发疏菜、水果、粮食、渔业等综合性旅游观光园和农业示范区。大力发展以八曲、坪塘、枫树、团山等为代表的休闲

渔业,并结合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重点发展“农家乐”和农业休闲与观光

旅游。镇区结合镇域旅游观光需要,发展旅游接待等服务业(餐饮、住宿、交通运输等),成为望城县城西部近郊旅游与观光服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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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业布局规划 2.1 产业布局规划目标

建立适应环保要求的产业结构,通过采取城乡结合,形成“建设一心,

启动一条经济带,带动一整片”的经济发展格局。

2.2 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一带、三区”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乌山镇镇区,是乌山镇域行政办公、商业服务和集中工业的核心发展区,规划为乌山镇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

“两轴”:一主一次两条产业发展轴线,分别为许龙线镇域产业发展主轴和梅十——梅铜农业、旅游业发展次轴。

“一带”:指沩水——八曲生态农业产业带,是乌山镇粮食、蔬菜等高效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钓鱼等农家乐休闲观光的主要区域。

“三区”分别:西北部农林经济发展区、西南部山林生态发展区和东部工业发展区。

? 西北部农林经济发展区:位于沩水河与八曲河的环绕区域,是乌山镇茶叶等经济林种植、奶牛养殖的主要区域。

? 南部山林生态发展区:位于乌山镇南部的乌山山系,是乌山镇发展林业为主的山林生态发展区。

? 东部工业发展区:位于新修高乌大道两厢及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东南区域,该区域工业发展区位优势良好,丘陵地多,基本农田较少,适合工业用地发展。 第二十一条 村镇基础设施规划

1、镇域交通规划

1.1 规划形成“两纵、三横、一环”的高效交通网络,具体为: ? 两纵:一纵为京珠高速西线(望城县西南干线) 二纵为省道许龙线

? 三横:一横为梅铜线——梅十线 二横为北横线 三横为石长铁路

? 一环:南团公路——曲高线——高乌大道——双丰线——马新线——梅铜线——铁宁路——南大公路——南团公路所形成的环路。 1.2 主要交通服务设施规划

在乌山镇老集镇区规划设置一长途汽车客运站,在镇区不同区域设置四处公共停车场,方便停车和货运需要。规划保留梅十线和高乌大道上的两个加油站,并在规划曲高线与高乌大道交叉口、高乌大道与梅铜线交叉口各规划一加油站,满足镇域交通和过境交通需要。

2、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2.1 教育文化体系规划

? 对镇域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对部分规模过小的学校实行撤并,减少学校数量,扩大学校规模,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转。 ? 规划将乌山镇镇大会堂改造为大型文化娱乐中心、在新镇区设置文化活动站、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中心、镇图书馆,成为镇域的文化服务中心。各中心村应配备村图书和报刊阅览室以及老年人活动室,各基层村也力争建立小型文化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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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固团山湖垸、李家湖、白沙浣、南中垸、湖塘垸、双丰垸六大片防洪围堤,确保所在片区人口和农田的安全。

? 疏浚沩水河、八曲河河道,严格管理河道挖砂和破坏河流两岸植被行为,在河道设置一系列水闸,洪水时根据不同情况分洪。 ? 保护镇域水库和大面积水体,确保其蓄水容量和暂时蓄水能力,利于防洪抗旱工作。

? 建立防洪抗旱指挥中心,完善与县、市两级防汛指挥中心联系的通讯系统,做好洪水预警工作。 2、消防规划

按照国家规定和乌山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及紧邻望城县城的区位条件,镇区近期规划不设消防站,但在镇区应设立志愿消防队,增加移动消防泵,对志愿消防队定期进行训练,以满足消防的需要;远期建设一标准型消防站。同时加强消防通讯建设,形成迅速通达的火警通讯网。城镇各道路交叉口按要求设置消防栓和城镇主要道路按每120米间距设置消防栓。镇域内要充分利用山塘水系,作为消防用水。

3、人防规划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总体方针,建成以人防工程为主体,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在特定条件下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人防体系,以解决城镇有特殊要求的供水、供电、通信枢纽、交通、居住、物资储备、生产等需要,增强城镇总体抗灾、防空、抗毁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 镇域景观、文物古迹及及旅游规划 1、镇域景观规划

乌山镇以自然景观为主,山—水—田风貌并存,规划形成“一区、两山、两水、一带”的景观风貌体系。

? “一区”:城镇建设风貌区,为乌山镇镇区。 ? “两山”:乌山和团山两自然山体绿化景观风貌区。 ? “两水”:八曲河和沩水河流域,两水上旅游观光区域。

? “一带”:生态农业景观带。位于八曲河流域的梅十线、梅铜线狭长地带,以农业景观为主的生态景观带。 2、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规划将杲山古寺和望城基督教堂作为乌山镇重要文物古迹予以保护。 ? 规划保护杲山古寺建筑的同时,其周边30范围内不得从事破坏古寺风貌的建设活动。

? 规划保护望城基督教堂建筑的同时,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破坏教堂风貌和格局的建设活动,对周边林木进行保护,不得砍伐和破坏教堂清静庄严的环境。 3、旅游规划

规划与乌山镇的自然景观特色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以镇域省道和县道为旅游发展轴线,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旅游总体发展格局。

“点”:指杲山古寺和望城基督教堂。

“线”:梅十线、梅铜线农家乐休闲和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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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指旅游观光区,乌山山林风光体验与野营区、生态农业观光区和团山基督教堂朝拜与观光区。

第四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七条 城镇性质

镇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发展机械加工与制造、五金制造业和生态与休闲农业为主导,构建工农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型城镇。 第二十八条 城镇规模 1、人口规模 ? 近期:5000人 ? 远期:13000人 2、用地规模

? 近期:5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110m2 ? 远期:151.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116.3m2

第五章 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第二十九条 发展用地选择

发展用地主要位于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口东南部分地域的高乌大道两厢,呈带形布局。

第三十条 规划结构

规划以新拉通的高乌大道为发展主轴,省道许龙线为发展次轴,形成带状分布、组团式布局的功能结构,总体形成“两轴、两区、四组团”的规划结构。

? 两轴:高乌大道东西向发展主轴;

许龙线南北向发展次轴。

? 两区:以新八曲河为界,其北侧为乌山老集镇区,其南侧为乌山新集镇区。

? 四组团:中心组团、北部老集镇组团、南部教育与居住综合组团、东部工业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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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集镇用地统计一览表

序用地性质 代2号 号 用地面积(hm) 比例(%) 人均(m2/人) 备注 居住建筑用地 R 47.93 31.71 1 其村民住宅用地 R1 6.93 4.58 36.87 中 居民住宅用地 R2 41.0 27.12 公共建筑用地 C 20.08 13.28 15.45 行政管理用地 C1 3.10 2.05 2.38 教育机构用地 C2 5.13 3.39 3.95 2 其文体科技用地 C3 0.92 0.61 0.71 中 医疗保健用地 C4 0.81 0.54 0.62 商业金融用地 C5 8.81 5.83 6.78 集贸设施用地 C6 1.31 0.87 1.01 3 生产建筑用地 M2 25.97 17.18 19.98 4 仓储用地 W1 3.15 2.08 2.42 对外交通用地 T 9.42 6.23 7.25 5 其公路交通用地 T1 9.06 5.99 6.97 中 其它交通用地 T2 0.36 0.24 0.28 道路广场用地 S 25.04 16.56 19.26 6 其道路用地 S1 24.43 16.16 18.79 中 广场用地 S2 0.61 0.40 0.47 社会停车场用地 S2 0.59 0.39 0.45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U 1.88 1.24 1.45 7 其公用工程用地 U1 1.73 1.14 1.33 中 环卫设施用地 U2 0.15 0.10 0.12 绿地 G 17.70 11.71 13.62 高乌大道、公共绿地 G1 10.51 6.81 7.92 许龙线防8 其护绿带导中 生产防护绿地 G2 7.40 4.90 5.69 致绿地比例偏大。 9 集镇建设总用地 151.17 100.00 116.28 水域和其它用地 E 288.29 10 其水域 E1 26.12 中 农林种植地 E2 262.17 集镇规划区范围用地 436.51 注:规划区人口现状:3120人;规划:13000人。

第一节 居住建筑用地规划

第三十一条 居住建筑用地指各类居住建筑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3.5米的道路用地。本规划分为村民住宅用地和居民住宅用地两类。

第三十二条 居住建筑用地规划、布局与控制指标

1、用地指标:规划期(2020年),居住用地总面积47.93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6.93公顷,居民住宅用地41.0公顷, 居住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31.7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6.87平方米。

2、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按北部居住组团、中部居住组团、南部居住组团分五个组团布置,均衡性好,方便生活。

3、控制指标:村民住宅用地为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宅用地,建筑层数控制在4层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下;居民住宅用地为多层住宅及部分商住楼用地,建筑层数控制在7层以下,容积率控制在1.0-1.5之间。

第三十三条 住宅间距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具体参照长沙地区标准,按H(高度):D(净高)=1:1.2控制。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下表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方位 0-15° 15-30° 30-45° 45-60° ﹥60° 折减系数 1.0L 0.9L 0.8L 0.9L 0.95L 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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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共建筑用地规划

第三十四条 公共建筑用地指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包括行政管理用地(C1)、教育机构用地(C2)、文体科技用地(C3)、医疗保健用地(C4)、商业金融用地(C5)、集贸设施用地(C6)六类。

第三十五条 规划2020年,公共建筑用地面积20.08公顷,占城镇总建设用地的13.28%,人均公共建筑用地15.45平方米。

第三十六条 行政管理用地(C1)

1、镇政府办公用地位于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口东南区域,处于新集镇中心组团, 规划设置乌山镇的镇级行政中心,占地面积26727平方米。

2、规划保留乌山镇派出所、供电所机构办公用地。 第三十七条 教育机构用地(C2)

1、规划中学和小学各一所,均在原用地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乌山中学规划用地面积40271m2 ,36班;龙塘中心小学规划用地面积16006m2 ,24班。

2、规划在老集镇和新集镇各设幼儿园一所,均为新建。徐家桥幼儿园设置于将搬迁的镇政府部分用地内,方便集镇北片幼儿就近入学,规划用地面积1935m2 ,6班;龙塘幼儿园位于中心组团,镇区中心公园东侧,规划用地面积4768m2 ,12班,位置较居中,可达性好,环境优美,规划为镇中心幼儿园。

第三十八条 文体科技用地(C3)

规划在镇中心公园北侧布置一文体科技中心用地,占地面积6828平方米,用于安排文化活动站、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镇图书馆和室内体育活动室,成为镇域的文体科技服务中心。室外体育活动场所规划结合镇中心公园设置,方便居民使用。

第三十九条 医疗保健用地(C4)

镇区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按“镇级医院——门诊所”两级设置, 规划保留位于乌山老集镇的镇卫生院,并新建住院楼,扩大规模,改善设施,作为镇域的中心医院,占地面积6144m2。同时在新镇区镇政府东侧规划一医疗保健用地,以保健和卫生防疫为主要功能,服务于全镇,占地面积1909平方米。

各居住区按标准设置门诊所,作为配套公共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第四十条 商业金融用地(C5)

新镇区商业布局以集中布置为主,分散布置为辅。在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处,规划集中商业用地,形成服务镇区和镇域的综合商业服务中心。在高乌大道、许龙线单侧适当分散规划商业门面,满足多层次的商业业态要求。

对于旧镇区现有的商业网点,规划给予分层次的改建、改造,逐步完善商业条件。

第四十一条 集贸设施用地(C6)

规划在乌山老集镇选址新建一农贸市场,占地面积2987平方米 ,以农副产品零售为主;在新镇区规划高乌西路与中环路交叉处规划一综合批发市场,以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批发为主,占地面积976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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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生产建筑与仓储用地规划

第四十二条 生产建筑用地规划

规划分两个工业组团,规划总用地25.9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7.18%。工业组团一位于现状望城县金属制品、文化用品厂用地区域,以发展机械加工与制造、五金制造业为主。工业组团二紧邻现状高乌大道,与望城县县城工业园区向心发展,规划形成乌山新型工业小区,以发展轻型机械、电子产品为主。

第四十三条 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结合许龙中路的远期改线拉直,将粮食仓储用地搬迁至规划京珠高速西线与中环路的交叉东北区域,并扩大用地面积,安排粮食及其它货物的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面积3.1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08%。

第六章 对外交通与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四十四条 对外交通用地指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主要是公路交通用地。

第四十五条 对外交通规划

? 高乌大道规划为望城县域的北横线的一部分,等级为高等级公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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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高乌大道镇区东段以42米红线,两侧各9米宽绿化带,共计60米控制;其中镇区中心组团的新居路至高乌立交段实行高架, 高架段规划路辐16米,其他地段设快速专用道和辅道, 快速专用道规划路辐16米, 其两侧辅道规划路辐各10米。高乌大道与规划的京珠高速西线(望城县西南干线)形成立体交叉(规划高乌立交);高乌立交以西,规划红线36米,向西延伸,贯穿镇域直至宁乡县,成为贯穿望城县域的北横线。

规划许龙线镇区南段以20米红线,两侧各5米宽绿化带控制;中段即高乌大道至乌山大桥区域,远期实行拉直,规划红线16米;老镇区段以16米红线控制。

考虑到省道许龙线在乌山集镇区段受集镇人流影响较大,交通不畅且极不安全,但由于受集镇现状建筑限制,扩宽困难的情况,规划将规划的京珠高速西线从老集镇西侧穿越,规划红线30米,并与高乌大道西延线立体交叉,两者共同形成镇区主要对外交通系统,有效缓解

许龙线老集镇段过境交通压力。

在旧镇区中心地段规划一长途汽车客运站,占地面积0.36公顷。 省道许龙线与石长铁路交叉口交通问题,近期按信号灯交通管制,远期力争许龙线高架,解决交通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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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四十六条 建设目标和规划原则

建立与小城镇相适应、布局合理、快速畅通的道路网系统。合理组织过境交通,减少过境车辆对城镇交通和环境的影响,处理好城镇内外交通的衔接。改善停车设施缺乏局面,提供足够的停车用地。

第四十七条 道路交通系统 1、道路系统

城镇道路系统由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组成,总体形成“四纵四横”为骨架的方格状网络结构。规划城镇道路广场用地面积25.0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6.56%,人均道路面积19.26平方米。

? “四纵”:京珠高速西线(望城县西南干线)、许龙线、公园路、兴工一路。

? “四横”:高乌大道、中环路、科园路、马前线。

1.1 主干道:红线宽度为26米、30米。规划有中环路西段(30米)、高乌西路(5+26+5米)、中环路东段(26米)、兴工一路(26米)、许龙南路(5+20+5米)。

1.2 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0米,规划有府前路、公园路、科园路、马前线。

1.3 支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6米、12米、7米。 2、交通系统

2.1 社会停车场和广场规划

规划集中社会停车场三处,总占地面积0.59公顷,分别位于老集镇徐家桥中心公园旁、新镇区商业中心区域和高乌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西南,供来往车辆和货运车辆使用。规划广场一处,位于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口两侧,总占地0.61公顷。

2.2 加油站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高乌大道和梅十线两座加油站,规划区不再新增加油站。

第七章 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第四十八条 绿地系统规划 1、规划目标

规划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规划绿地面积为17.7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0.3公顷,生产防护绿地面积7.40公顷,绿地占总建设用地的11.7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92平方米。

2、绿地规划

2.1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三处:镇中心公园、徐家桥公园和龙塘公园。镇中心绿化公园位于新镇区中心区域,总占地面积4.37公顷,为乌山镇镇区公共绿化核心区。徐家桥公园位于老集镇中心区域,规划通过保留老八曲河水域并增加绿地面积形成老集镇中心绿化。龙塘公园位于镇区南部公共服务组团,规划保留部分现状水域,为镇区南部的中心绿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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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街头绿地以绿化为主的公共游憩场所,分布于街头或结合大型公共建筑、综合建筑布置等。

2.3居住区绿地:新建居住区按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规划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

2.4 专用绿地

? 厂矿区绿化:绿地率达到30%以上 ? 机关、学校绿化:绿地率达到35%以上 ? 医院绿化:绿地率达到35%以上 2.5防护绿地

指道路防护绿、高压走廊的绿化隔离带和河流水域的防护绿带。 第四十九条 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两轴、三节点”的景观结构系统。 ? “一心”:以镇中心公园为中心形成的绿化核心景观区。 ? “两带”:新八曲河风光带和侧“U”型组团生态绿化隔离带。 ? “两轴”:一横一纵两景观轴线。

“三节点”:徐家桥公园景观节点、高乌绿化休闲广场节点和龙塘公园绿化景观节点。

第八章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排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

乌山镇规划区最大日用水量为1.29万m3/.d,平均日用水量为:0.64万m3/d。 2.水源

乌山镇规划区用水由望城自来水厂供给,输水管由高乌大道引入,输水管采用两根管径为DN200的球墨铸铁管。 3.给水管网规划

乌山镇采用统一给水系统,按照规划道路进行管网布局。给水管线沿道路的西北向成环状布置,环网内侧布成小环,环网外侧采用树状布置,待发展用地开发后则连成环网。干管间距一般为500~800米。

在给水管网重要节点处设置阀门,将环状管网分成若干独立段,以方便维护和检修;管网高点处设置自动排气阀;管网最低点处设置排泥泄水阀。

按照保证5层供水水压考虑,要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压力能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2m的要求。 4.消防规划

本区内消防用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市政给水管道应布置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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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处理厂处理。

6.新八曲河北岸区域雨水最终就近自流排入新八曲河;新八曲河南岸区域雨乌山镇规划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置原则

污水管原则上沿道路东南侧布置。雨水管道沿道路中心布置,渠道沿道路两侧绿化带布置。排水按照自然地形划分为两个排水分区,各排水分区排水管渠根据地势走向,按照尽可能顺坡就近接入本分区排水主干渠的原则布置。

3.城市污水分区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水体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J8978-96)的有关规定。

4.各工矿企业污废水,特别是重金属工业废水和难降解、可生物放大的有毒物质等污废水必须自行预处理达到国家《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86)中规定的水质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下水道,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5.新八曲河北岸区域污水经设置在市场路和许龙线交汇处东南角的小型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J8978-96)后,就近排至老八曲河。

在规划区东侧、新八曲河南岸设置污水提升泵站。该污水泵站排水能力按最大日最大时水量104L/s配置,泵站规划控制用地700m2。新八曲河南岸区域污水自流排水管道排入污水提升泵站,经泵站提升加压后沿高污大道输送至位于规划区东北方向的高星组团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自流排入望城污水

水最终自流排入新八曲河。

7.乌山镇规划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 8.雨量计算公式

雨水量采用长沙市暴雨强度公式及参数计算:

暴雨强度公式为:

q= 2150.5(1+0.4lgP) (t+13.275)0.6846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a)

P―――设计重现期:车站、广场等重要地区P=2年,农林业保护用

地P=0.5年,城市建设用地P=1年。

t―――降雨历时(分钟):t=t1+mt2 t1 ―――地面集水时间 t1=10min m―――折减系数:暗管2.0,渠道1.2 雨水设计流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Q=ψ.q.F

Q―――雨水排水量(L/s) 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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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力电信燃气规划

第五十二条 电力规划 1、 负荷预测

预测集镇2020年用电负荷为10401KW,取变压器容载比1.8,需安装35/10KV变压器容量18721KVA。

2、 变电站规划

35KV变电站:规划35KV变电站一座,容量2×31.5MVA,规划控制用地4000平米。

3、高压走廊规划

500KV高压走廊:现状500KV单杆单回线路预留65米高压架空走廊。 35KV高压走廊:规划35KV线路按单杆双回考虑,预留20米高压架空走廊。

4、10KV 中压配电网规划:10KV配电网络采用单环网接线,新建10KV线路采用电缆沿道路西北侧架空敷设。

第五十三条 电信规划 1、电信用户预测

预测镇区2020年电信用户为10672门,电话普及率82.1%。 2、 局所设置

保留现有电信及邮政办公用地,规划电信、邮政及有线电视等办公用地1处,规划控制用地2000平方米。

第五十四条 燃气规划

预测2020年总用气量为135.2万立方米,规划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处,规划控制用地1000平米,远期将予以拆除改用燃气。

第九章 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第五十五条 环境保护规划 1、规划总目标

坚持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力求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将乌山镇建成布局合理、生活舒适、安全卫生、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型城镇。

2、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1 环境分区:将各类建设用地划分为三种类型环境区。

? 一类环境区包括文教区、中小学用地、绿地、居民住宅用地,其环境目标为大气环境质量达国家一级标准,噪声昼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

? 二类环境区包括村民住宅用地、商贸办公区,其环境目标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噪声昼间不能超过60分贝,夜间低于55分贝。

? 三类环境区包括工业、仓储区,其环境目标为大气环境质量达国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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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标准,噪声昼间为60~70分贝,夜间低于55分贝。 2.2 水环境保护

地表水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饮用水取水口附近的地表水水质达到Ⅰ~Ⅱ类水质标准。严禁向八曲河直接排放污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力争规划期内实现100%的达标排放率。

2.3 大气环境保护

加强监测工业企业以及其它单位排放的废气,其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加强对基建工地的监理,减少飘尘、降尘。

2.4 固体废弃物处理 固体废弃物排放率达100%。 2.5 声环境保护

加强对噪声的监测和管理,对工业噪声超标的企业要进行技术改造;镇区交通干线噪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80%。

第五十六条 环境卫生规划 1、垃圾收集方式

至2020年,镇区垃圾产生量为13吨/日。生活垃圾在2010年左右实现袋装化,垃圾由垃圾中转站运至望城县垃圾场统一处理。 2、收集处理设施

垃圾收集站:镇区规划设三处,平均0.5km2设一处。老集镇的位于农贸市场旁,用地面积398m2;中心组团的位于中环路中段附近,山林生态绿地旁,用地面积441m2

,南部组团的位于乌前线北侧的山林生态绿地旁,用地面积257m2

3、公共厕所及粪便处理

在镇中心及生活性道路每300—500米设一座公厕。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一般道路间隔小于800米设1座,居住小区不小于3座/平方公里。粪便处理逐步实现无害化处理,通过排污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

4、 车辆清洗场

结合大型停车场和镇区主要入口设置。

第十章 城镇防灾规划

第五十七条 根据乌山镇防灾情况条件分析,防灾主要为城镇防洪排涝、消防、抗震和防空四方面。

第五十八条 城镇防洪排涝

按《关于乌山镇总体规划方案评审会议纪要》(望城县规划管理局)的要求,规划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洪水高程为38.88米(按1998年洪水位加高1米),规划防洪策略主要有:

1、加固八曲河北岸现有堤防,修建八曲河南岸防洪堤,使之达到五十年一遇的标准,以保障乌山新集镇区的防洪安全。

2、将现有老集镇区东侧竹围子抗旱机台增加机台和容量,改造为抗旱排捞机台;增加老集镇西侧新河洲排捞机台容量,保证位于老八曲河区域的老集镇区防洪要求和周围地区抗旱排捞要求。

3、疏浚八曲河河道,严格管理河道挖砂和破坏河流两岸植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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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势较低处的新建建筑物基底标高尽量填高,减少洪水威胁的可能。 5、健全镇区排水体系,保证排水的顺畅。

6、建立防洪抗旱指挥中心,完善与县、市两级防汛指挥中心联系的通讯系统,做好洪水预警工作。

第五十九条 城镇消防

近期可利用望城县消防队满足其消防要求。但镇应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用于应付紧急火灾扑救和配合专业消防队实施救护工作。远期在高乌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规划一标准型消防站用地,占地面积3120m2,出入方便,兼顾中心组团和工业组团的需要,位置适中。

镇区近期应在老八曲河或八曲河附近设立取水平台,便于消防取水。城镇各道路交叉口按要求设置消防栓和城镇主要道路按每120米间距设置消防栓,给水规划要保证消防水源和消防所需的水量、水压要求。在老集镇区结合旧区改造开辟消防通道,新建地区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应严格按照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第六十条 城镇抗震工程

1、规划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规划区为基础,以建成区为重点,提高镇区的综合抗震能力,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损失,做好充分准备。

2、规划措施

2.1 对城镇供水、供电、燃气、通讯、医疗等生命线工程,按7度抗震烈度设防。

2.2规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空地作为避震疏散场所。

2.3 规划利用许龙线、京珠高速西线、高乌大道、马新线、中环路作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救援通道,救援通道需保证震后7米以上宽度,道路中线至建筑红线距离应大于建筑高度的一半。

第六十一条 城镇人防工程

1、规划原则: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在以提高综合防护能力和抵毁能力的基本要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社会经济及战备效益。

2、规划目标:力争规划期内规划区人口疏散一半后,另一半人口应达到人均拥有人防工程面积0.5平方米的战备要求。

3、规划措施

3.1 城镇道路应符合城市防空袭及防灾要求,达到平时运输畅通,战(灾)时,能迅速疏散的目的。

3.2 以公共活动中心区为重点,统一指挥疏散。新建居住区必须修建人防工程地下室。

3.3 有计划将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避开高危区,并设置于地下一定深度。

3.4公园、广场等的选址分散布置,不可相距太近,以便于作为战时疏散转移的集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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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规划

第六十二条 土地使用强度直接影响到乌山镇城镇建设的整体环境和景观质量,规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指标对乌山镇城镇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强度进行控制。

1、容积率:指地块内的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规划使用土地面积(不包括红线范围内城镇道路用地面积)之比。

2、 建筑密度:地块建筑的基底面积与地块的用地面积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建筑高度:指建筑距地面的绝对高度,按规划规定,高度≤12米为低层建筑,高度12-24米为多层建筑。

4、绿地率:指地块内的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控制指标内的绿地率均为下限值,绿地率是控制地块整体环境的重要指标。

第六十三条 主要控制指标规定

1、为确保乌山镇规划的实施,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划法规,参照长沙市城市规划经验,确定规划控制指标。

2、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在未编制详细规划前,应按本规划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及有关指标确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3、住宅日照间距参照长沙地区标准,按H(高度):D(净高)=1:1.2控制,日照时间应保证冬季大寒日日照3小时要求。

4、其他控制规定

? 规划京珠高速西线两侧各50米范围用地为预留防护带,严格控制各种建设。

? 高乌大道及北横线两侧各30米范围用地为建设严格控制监管区,该区域的各种建设需规划等相关部门重点审查和监督。 第六十四条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见附表)

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十五条 近期建设规划原则

在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远景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既从城镇现有基础和物质条件出发,同时又充分预见城镇发展的可能,妥善处理好近远期建设的衔接,具体落实近期重大建设项目,为城镇的中远期和远景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六十六条 近期建设年限、规模和重点 1、近期建设年限及规模

近期建设年限为2006-2010年,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规模为5000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0.5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0平方米。

2、发展与建设重点

乌山镇城镇近期发展方向是依托现状高乌大道和许龙线的交通条件优势,向东南方向发展,重点发展区域是镇政府新址及周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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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近期建设规划内容

1.住宅用地建设:新镇政府所在的中心组团区域的住宅用地建设。 2、公共设施建设

2.1 行政办公:建设乌山镇的行政中心,争取在近期内初步形成规模。 2.2 商业金融和市场建设:在老集镇区新建集贸市场,在新镇政府周围建设配套商业服务。

2.3 医疗保健:乌山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逐步改善其住院条件和医疗设施水平。

2.4 教育与文体科技:扩建龙塘小学,改善原镇礼堂条件。 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1 道路与交通设施:新镇政府周边道路网建设和位于老集镇的新客运站及站前路建设,建设高乌大道与许龙线交叉口的绿化广场。

3.2 给水:新区新建道路的配套管网建设。

3.3 排水:旧区改造合流制为雨污分流制,增设污水截流管。新区建设严格按规划设雨污分流。

3.4电力:镇区西南侧新规划35KV变电站的建设。

3.5电信:对现有电信局进行扩容,结合道路建设对部分电讯线路进行改造。

第六十八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

乌山镇近期主要建设项目一览表(2006年--2010年)

序建设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内容和规模 工程概算(万元) 备注 1 高乌西路 新建 长530米,宽26米 413.4 主干道 2 府前路 新建 长286米,宽20米 171.6 次干道 3 道公园北路北段 新建 长230米,宽20米 138.0 次干道 4 路府东路 新建 长210米,宽16米 67.2 支路 5 交站前路 新建 长330米,宽12米 79.2 支路 通 6 市场路东段 新建 长90米,宽12米 21.6 支路 7 学苑路 新建 长130米,宽12米 31.2 支路 8 兴工一路北段 新建 长260米,宽26米 202.8 次干道 9 汽车客运站 新建 占地0.36公顷,建筑面积2000m2 20.0 建筑造价 10 公高乌大道绿化广场 新建 总占地0.78公顷 78.0 共11 服集贸市场 新建 占地0.3公顷,建筑面积1500m2 90.0 建筑造价 务12 设镇政府办公楼 新建 总占地26.7公顷,建筑面积1.0万m2 660.0 建筑造价 13 施 镇卫生院住院楼 新建 50.0 14 35KV变电站 新建 占地面积4000m2 合计 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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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必要的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更好地发挥城镇规划和管理的作用。

第七十四条 加强城镇总体规划的技术深化工作

第十三章 城镇远景设想

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做好各项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六十九条 远景发展目标

力求建设成为望城县县城近郊适合居住、生活的后花园和县城工业扩展的前沿基地。

第七十条 远景用地发展方向

沿高乌大道向东组团式发展,与现状镇区和望城县城均联系使捷,交通区位好,用地以丘陵地为主,占用耕地少,是镇区远景发展理想区域。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七十一条 加强总体规划宣传工作

动员各方面力量搞好总体规划宣传工作,统一认识,从而增强人民的城镇规划意识。

第七十二条 加强城镇规划的法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城镇规划的立法和执法,使城镇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在法治的轨道中进行。

第七十三条 加强城镇规划工作的行政领导

强化镇政府对城镇总体规划实施的领导,充实乌山镇规划管理机构,增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六条 集)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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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附 则

本规划自望城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附件(说明书和基础资料

附表: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用地性 用地性 总用地 净用地 容积 建筑密 绿地率 建筑限 居住户 居住人 配建车主出入 公共配 编号 质代码 质名称 面积(M2) 面积(M2) 率 度 (%) (%) 高(M) 数(户) 数(人) 位(个) 口方位 套设施 A-01 S2 广场用地 5463 3533 0.05 5 65 9 0 0 0 A-02 C5 商业金融用地 17924 17924 1.20 30 35 24 0 0 107 W A-03 U1 公用工程用地 990 990 1.20 35 30 24 0 0 3 E A-04 U1 公用工程用地 992 992 1.20 35 30 24 0 0 3 E A-05 G1 公共绿地 7753 5847 0.05 5 80 12 0 0 0 A-06 C5 商业金融用地 7211 7211 1.20 40 30 24 0 0 43 E A-07 R2 居民住宅用地 87044 87044 1.20 30 40 24 870 3045 522 W A-08 C6 集贸设施用地 9763 9763 1.20 35 30 24 0 0 35 SW 集贸市场 B-01 S2 广场用地 5051 2413 0.05 5 65 9 0 0 0 B-02 C1 行政管理用地 29288 26727 1.00 30 35 24 0 0 133 ESW 百货商店 B-03 C4 医疗保健用地 2785 1905 1.20 28 35 24 19 66 6 W 门诊部 文体科技用地 ES 文化中心 青少B-04 C3 8858 6827 1.50 30 35 24 85 297 30 年、老年人活动站 B-05 C5 商业金融用地 30340 23144 1.50 35 35 24 289 1011 173 ESW B-06 S2 广场用地 2648 2159 0.00 0 20 0 0 0 55 W 公共停车场 公共绿地 ESWN 公共厕所 室外B-07 G1 49545 43652 0.05 5 70 12 0 0 4 活动中心 B-08 R1 村民住宅用地 31598 26942 0.80 28 35 15 179 626 107 ESWN B-09 R2 居民住宅用地 16673 13706 1.20 30 35 24 137 479 82 ESW B-10 U1 公用工程用地 3828 3119 0.60 30 30 12 0 0 0 E 消防站 B-11 G2 生产防护绿地 13927 12769 0.00 0 90 0 0 0 0 B-12 S2 停车场用地 2808 1783 0.00 0 20 0 0 0 0 E 公共停车场 B-13 R2 居民住宅用地 20953 16646 1.20 30 40 24 166 581 99 ESWN B-14 C2 教育机构用地 6396 4767 0.60 30 40 12 0 0 8 SN 幼托 B-15 G2 防护绿地 3538 1812 0.00 0 90 0 0 0 0 B-16 R2 居民住宅用地 17684 14383 1.20 30 40 24 143 500 86 ESWN B-17 R2 居民住宅用地 19663 14591 1.20 30 40 24 145 507 87 ESWN B-18 R2 居民住宅用地 25098 19016 1.20 30 40 24 190 665 114 ESWN B-19 R2 居民住宅用地 28168 21295 1.20 30 40 24 212 742 127 ESWN B-20 G1 公共绿地 4922 2790 0.05 5 75 6 0 0 0 ESW B-21 G1 公共绿地 4010 2385 0.05 5 75 6 0 0 0 ESW B-22 U1 公用工程用地 769 441 0.50 40 25 12 0 0 0 N 瓶装供气站 B-23 R2 居民住宅用地 27678 22631 1.20 30 40 24 226 791 135 ESWN 交通设施用地 N 公共厕所 垃圾B-24 U2 769 441 0.50 40 25 12 0 0 0 站 C-01 R2 居民住宅用地 16757 13525 1.20 30 40 24 135 472 81 EN C-02 C1 行政管理用地 2929 2427 1.20 30 35 24 0 0 8 S C-03 G2 生产防护绿地 1705 1705 0.00 0 90 0 0 0 0 C-04 R2 居民住宅用地 17950 14390 1.20 30 40 24 143 500 86 ESWN C-05 R2 居民住宅用地 14257 11008 1.20 30 40 24 110 385 66 ESWN C-06 R2 居民住宅用地 44976 39785 1.20 30 40 24 397 1389 238 ESWN C-07 G1 公共绿地 5776 5103 0.05 5 75 6 0 0 0 N C-08 C5 商业金融用地 7470 5627 1.20 40 30 24 0 0 13 W C-09 U1 公用工程用地 1841 1841 0.50 25 40 12 0 0 0 S 加油站 C-10 G2 生产防护绿地 3375 3375 0.00 0 90 0 0 0 0 C-11 R2 居民住宅用地 11330 9954 1.20 30 40 24 99 346 59 EN C-12 C5 商业金融用地 4171 4171 1.20 40 30 24 0 0 10 S C-13 R2 居民住宅用地 21765 19173 1.20 30 40 24 191 668 115 WN C-14 C5 商业金融用地 9537 9238 1.20 40 30 24 0 0 22 S C-15 U1 公用工程用地 907 726 0.50 25 40 12 0 0 0 N C-16 G2 生产防护绿地 2779 2779 0.00 0 90 0 0 0 0 C-17 M2 二类工业用地 58298 58298 1.00 35 30 24 0 0 0 E C-18 W1 普通仓库用地 36582 31544 0.60 30 35 12 0 0 0 E C-19 R2 居民住宅用地 6831 4993 1.20 30 40 24 49 171 29 EN C-20 R2 居民住宅用地 44003 41720 1.20 30 40 24 417 1459 250 N C-21 G1 公共绿地 4444 3241 0.05 5 75 6 0 0 0 SWN C-22 U1 公用工程用地 1496 1496 0.80 20 30 12 0 0 0 E 变电站 D-01 U1 公用工程用地 5613 3742 0.50 25 40 12 0 0 3 EW 加油站 D-02 R1 村民住宅用地 13040 9553 0.80 28 35 15 38 133 45 EW D-03 R2 居民住宅用地 10045 7612 1.00 30 35 24 63 220 45 W D-04 C5 商业金融用地 6953 4229 1.20 40 30 24 0 0 25 E D-05 G1 公共绿地 24552 15979 0.05 5 75 12 0 0 1 SW 公共厕所 环卫设施用地 S 公共厕所 垃圾D-06 U2 1331 196 0.50 40 25 12 0 0 0 站 社会停车场库用S D-07 S2 1523 1035 0.00 0 35 0 0 0 24 公共停车场 地 D-08 C5 商业金融用地 7758 5903 1.20 40 30 24 0 0 35 W D-09 C2 教育机构用地 2158 1934 0.60 30 35 12 0 0 3 S 幼托 D-10 C3 文体科技用地 2564 2183 1.00 30 35 24 0 0 6 S 文化活动中心 D-11 C6 集贸设施用地 4048 2987 1.20 35 30 24 0 0 10 WN 集贸市场 D-12 T2 公路用地 4007 3624 0.80 30 35 15 0 0 8 W 长途汽站 D-13 R2 居民住宅用地 14582 12918 1.20 30 40 24 129 451 77 SW 25

D-14 C5 商业金融用地 10848 7236 1.20 40 30 24 0 0 43 E D-15 C5 商业金融用地 10246 7586 1.20 40 30 24 0 0 45 W D-16 C1 行政管理用地 2450 1940 1.20 30 35 24 0 0 11 N 派出所 D-17 R2 居民住宅用地 12636 11300 1.20 30 40 24 113 395 67 ES D-18 R2 居民住宅用地 2786 2252 1.20 30 40 24 22 77 13 EN D-19 C5 商业金融用地 2032 1349 1.20 40 30 24 0 0 3 WN D-20 C4 医疗保健用地 7613 6144 1.20 30 35 24 0 0 36 SW 医院 E-01 C5 商业金融用地 4766 3800 1.20 40 30 24 0 0 22 W E-02 G1 公共绿地 14969 12479 0.05 5 75 12 0 0 1 E 公共厕所 E-03 C2 教育机构用地 17565 16164 0.60 28 40 15 0 0 28 ESW 小学 E-04 C2 教育机构用地 45501 40271 0.80 28 40 24 0 0 77 E 中学 E-05 R2 居民住宅用地 13563 11394 1.20 30 40 24 113 395 68 ESWN E-06 R1 村民住宅用地 12001 9626 0.80 28 35 15 64 224 38 W E-07 R2 居民住宅用地 14630 11468 1.20 30 40 24 114 399 68 ESWN E-08 R1 村民住宅用地 17155 15204 0.80 28 35 15 101 353 60 WN 环卫设施用地 S 公共厕所 垃圾E-09 U2 397 256 0.50 40 25 12 0 0 0 站 F-01 M2 二类工业用地 53640 47848 1.00 35 30 24 0 0 0 ESWN F-02 M2 二类工业用地 62770 53637 1.00 35 30 24 0 0 0 ESWN F-03 M2 二类工业用地 51212 47659 1.00 35 30 24 0 0 0 ESWN F-04 M2 二类工业用地 49899 46356 1.00 35 30 24 0 0 0 ESWN F-05 G1 公共绿地 4922 2790 0.05 5 75 6 0 0 0 F-06 G1 公共绿地 8418 4583 0.05 5 75 6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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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4 C5 商业金融用地 10848 7236 1.20 40 30 24 0 0 43 E D-15 C5 商业金融用地 10246 7586 1.20 40 30 24 0 0 45 W D-16 C1 行政管理用地 2450 1940 1.20 30 35 24 0 0 11 N 派出所 D-17 R2 居民住宅用地 12636 11300 1.20 30 40 24 113 395 67 ES D-18 R2 居民住宅用地 2786 2252 1.20 30 40 24 22 77 13 EN D-19 C5 商业金融用地 2032 1349 1.20 40 30 24 0 0 3 WN D-20 C4 医疗保健用地 7613 6144 1.20 30 35 24 0 0 36 SW 医院 E-01 C5 商业金融用地 4766 3800 1.20 40 30 24 0 0 22 W E-02 G1 公共绿地 14969 12479 0.05 5 75 12 0 0 1 E 公共厕所 E-03 C2 教育机构用地 17565 16164 0.60 28 40 15 0 0 28 ESW 小学 E-04 C2 教育机构用地 45501 40271 0.80 28 40 24 0 0 77 E 中学 E-05 R2 居民住宅用地 13563 11394 1.20 30 40 24 113 395 68 ESWN E-06 R1 村民住宅用地 12001 9626 0.80 28 35 15 64 224 38 W E-07 R2 居民住宅用地 14630 11468 1.20 30 40 24 114 399 68 ESWN E-08 R1 村民住宅用地 17155 15204 0.80 28 35 15 101 353 60 WN 环卫设施用地 S 公共厕所 垃圾E-09 U2 397 256 0.50 40 25 12 0 0 0 站 F-01 M2 二类工业用地 53640 47848 1.00 35 30 24 0 0 0 ESWN F-02 M2 二类工业用地 62770 53637 1.00 35 30 24 0 0 0 ESWN F-03 M2 二类工业用地 51212 47659 1.00 35 30 24 0 0 0 ESWN F-04 M2 二类工业用地 49899 46356 1.00 35 30 24 0 0 0 ESWN F-05 G1 公共绿地 4922 2790 0.05 5 75 6 0 0 0 F-06 G1 公共绿地 8418 4583 0.05 5 75 6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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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l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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