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路长制”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更新时间:2024-01-15 12:0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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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关于“路长制”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路网体系不断庞大。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管理养护工作难度逐步加大的问题。从2016年9月开始,该市在全省首推全面综合管理的“路长制”,对城乡全域公路实行“一路一长”管理,实现全市公路“路长”全覆盖,形成了“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长管”的模式。

一、实施“路长制”的缘由

管理难度逐年加大。我市面积5007平方公里(占长沙市的42.43%),地形复杂,多为山区、丘陵地带,全市高速公路总里程227.31公里,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630公里,居全省县(市)第一。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600公里,公路分布呈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加上近年来公路建设的持续发力,庞大的路网体系给公路管理养护、公路秩序维护等带来压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爱路护路意识较差。车主、乘客随意投掷垃圾,给公路日常保洁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部分沿路居民存在“要想富、占公路”的想法,以各种方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立非公路标牌、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不仅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公路容貌。另一方面,随着违法超限行为日益趋于隐蔽,货运司机大多选择绕道乡村小路等方式避开检测站点和巡查人员,仅依靠原来有限的公路部门执法人员远远不够。由于治超工作涉及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安监等多个部门,虽然职责有分工,但由于部门法规衔接不畅,甚至相互“打架”,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取舍,若无有效的管理机制协调,各方难免产生冲突,势必影响治超效果。

管理模式存在弊端。一是传统自养模式存在不足。其一,养护人员数量有限,且老龄化现象严重。目前,市公路管理局实有一线养护人员63人,平均每人养护里程已达国家标准的10公里。随着公路总里程的持续增长,人均养护里程将很快突破国家规定的上限。养护人员平均年龄47岁,未来五年内退休人员达54人。由于编制制约,加之待遇偏低、条件艰苦等原因,新养护人员无法及时足量地补充,将影响日常养护工作的开展。其二,基层养护缺乏竞争活力。自2013年起,市养护人员工资薪金由财政统一发放,养护资金由省、市公路主管部门发放。由于上级公路主管部门通过计划、审批等手段,对公路养护诸多环节、其他从事路桥建设的企业进入各级公路养护领域等进行了严格控制,地方财政、审计的严格又使基层养护难以实行有效的奖励制度,导致部分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竞争活力。二是社会化模式存在局限。其一,实行社会化外包难以实现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部分公路养护曾使用社会化外包模式,对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实行合同化管理。但每年外包费用远远超出政府自养模式下的日常养护费用,加上水毁抢险、小修保养等,原本养护费用的紧张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同时,外包企业对公路的养护以盈利目的为主,难以达到所预期的社会效果,少数承包企业不担责任、巧立名目、偷工减料,道路养护质量难以保证。其二,现在推行的社会化外包,将公路养护推向市场,在管养分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无法形成一个“无缝隙、全覆盖”全面综合的公路管理体系。作为具有公共属性的公路,社会化外包模式能否落实好政府主体职责,能否发挥好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管理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全面综合管理“路长制”模式剖析

明晰“路长制”工作格局。“路长制”将全市干线公路“划分”给政府领导,由政府领导担任路长。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方位管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镇村负责、联管联治”的工作格局。

一是组建责任明确的工作队伍。“路长制”明确了路长、分路长,以及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路长”均由副市长担任,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的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每个“路长”所辖路段配备2-5名“分路长”“分路长”均由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担任,每个“分路长”所辖路段按里程长短配备3-5名护路员。“分路长”负责成立辖区路段公路管理专门班子,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分路长”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二是构筑齐抓共管的工作方式。为确保管养高效,“路长制”构建了市政府、“路长制办公室”、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路管理网络。市级层面,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公路交通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市长任副组长,公安、财政、国土、交通运输、水务、林业、规划、公路、旅游、环境整治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为领导小组成员。“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路长办”),并设在公路局,由政府办联系公路交通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公路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路长办”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负责传达“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促进“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沟通、协调对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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