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讨论稿

更新时间:2023-04-29 23:0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可编辑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讨论稿)

为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促进教学改革,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为了规范我校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保障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达到竞赛目标,特制订本规定。

一、竞赛类别

1.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2.市级学科竞赛:指各省辖市及其各局、委,市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或者直辖市及其各厅、局、委,以及省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如华东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4.全国性学科竞赛: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以及全国性的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

5.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同时也为参加校外竞赛作准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举办校内学科竞赛。

学校重点支持省级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物理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化学化工类实践技能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等。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

精品

可编辑

1.学校的学科竞赛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设备处负责协调管理,系(部、院)负责具体实施。

2.教务处负责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审核各类竞赛文件,确定竞赛实施单位;审批竞赛所需经费;审定获奖及奖励金额;落实竞赛获奖学分奖励实施办法;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3.有关系(部、院)负责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凡需列入校外学科竞赛的项目,请竞赛实施单位到实践教学管理科领取或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学科竞赛项目填报表》,经教务处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竞赛项目工作由系(部、院)领导总负责,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并为参赛学生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需要指导教师的学科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竞赛结束后,系(部、院)将书面总结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4.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有关系(部、院)要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三、学科竞赛的补助与奖励

1.参加校外竞赛赛前集训补助标准:

参赛学生:100元/人,教师:80元/人*天。[注:参赛学生人数指实际组队参加校外竞赛(复赛、决赛)的学生人数。]

表1:根据参赛学生人数折合集训教师系数

表2:根据参赛等级折合集训天数

精品

可编辑

赛前集训学生补助金额=实际组队参加竞赛的学生人数*100元/人

赛前集训教师补助金额=80元/天*参赛等级(集训天数)*折合教师系数

2.参加校外竞赛赛期补助标准:

学生:20元/每人*天;服务补贴:50元/队*天;教师指导费:150元/每队*天(每队限指导教师1人,学生2-3人,或者按照参赛文件规定组队);参赛天数以市级以上各类参赛文件规定为准。

3.校内学科竞赛,学生奖励只发证书和纪念品,评委、出卷、监考、评卷教师及其他组织人员按照申报竞赛经费预算以劳务费方式发放。

4.学科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5.获奖者除获得竞赛主办单位的奖励外,学校对于获奖的参赛队伍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额度见表3(须提供有关竞赛文件、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奖杯或奖品的实物(照片)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核实、备案)。如获得国家特等奖和影响较大的国际奖项,学校给予特别奖励。

表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科竞赛奖励额度表

精品

可编辑

注:同一类别竞赛多次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奖。

6.学校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教发[2005]69号)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学分奖励。

7.“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二、三等奖由学校承担的初赛按照规定的比例产生,不计入获奖等级,在后续阶段比赛中,最终所获奖项奖励额度参照表3。“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复赛中所获奖项参照省级,决赛中所获奖项,参照国家级。

8.本规定未涉及的特殊情况由教务处酌情考虑。

四、竞赛费用及审批程序

1.学校设立大学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用于竞赛事宜,理工科参加竞赛的材料(器件)费由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批报。

2.学科竞赛费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请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教发[2005]2号)。

3.学科竞赛经费的开支要贯彻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校内学科竞赛的有关规定

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学科竞赛项目填报表

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学科竞赛审批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

2006-2-27

精品

可编辑

附件1:校内学科竞赛的有关规定

一、校内学科竞赛由有关系(部、院)负责,凡需列入校级学科竞赛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到实践教学管理科领取或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学科竞赛审批表》,经教务处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根据报名人数,可采用预赛、复赛等方式进行,合理安排各档赛事,不得占用课内时间;

三、负责单位要精心组织,将详细的竞赛计划方案、目标、竞赛程序、评分标准和奖励方式、经费预算等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校内竞赛允许主办单位聘请或委托校外专家学者参与命题、评判等;

五、凡列入校级学科竞赛的项目,应有固定的竞赛名称和广泛的参与面,有固定主办单位、主办时间;

六、主办单位上报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准备经费、购买纪念品、外聘专家评审费和劳务费。学生奖励只发证书和纪念品。证书由主办单位以学校名义统一印制发放,一、二、三等奖纪念品的价值一般不超过100元、80元及50元;

七、凡未经学校批准的其他竞赛活动,经费自行解决,也不得以学校的名义发放证书。

精品

可编辑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学科竞赛项目填报表系(部、院):

精品

可编辑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学科竞赛审批表

精品

可编辑

.

精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guq.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