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要在创新实践中前行

更新时间:2024-03-02 19:5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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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要在创新实践中前行 10-6

毕俊昌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建立强大的国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而开展国防教育,则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工程。全民国防教育作为一项基本的公民教育,如何践行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地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是新形势下必须思考筹划的国防教育战略定位。

当前,要注重解决走和平发展之路并不等于天下太平的认知,自觉确立天下虽安、忘战必危的观念;要注重解决国富并不等于国强的认知,自觉确立强国必须强军的观念;要注重解决国家建设并不等于军队建设的认知,自觉确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大国防观念。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坚持国防教育在坚持过去好的做法传统的同时,紧贴时代发展,与时俱进,创新实践,不断拓展。

坚持随潮而动,实现国防教育信息化。21世纪是信息时代,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革命正在改变着人们精神生活乃至物质文明的几乎一切领域。国防教育必须占领这一制高点,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优势,抓紧建设全民国防教育网络系统,信托电信、移动、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借助政务网、企业网、校园网、社区网等平台载体,构建覆盖全市、全民参与的国防教育信息网络,实现国防信息资源的高效共享。同时,要着眼教育性强、趣味性好、适应性广的要求,积极开发具有爱国主义和鲜明时代感的手机、网络游戏软件,使广大网民在寓教于乐中更好地接受国防教育。

健全法规制度,实现国防教育法制化。国防教育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必须通过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予以保障,把随意性变为规范化、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要健全国防教育法规体系,各级政府应依据《宪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完善的地方性国防教育法规,对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基础设施、经费保障、奖惩机制等问题,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增强国防教育的强制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大国防教育执法检查、行政督察、舆论监督和综合考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国防教育落实。要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对不遵守国防法规、不履行国防义务的行为,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予以纠正和处理,确保国防教育法规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注重建设融合,实现国防教育常态化。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必须立足平时、注重建设,选准结合点,增强渗透性,促进常态化。要加强基本建设,建立一支由专家、教授和军地领导等组成的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定期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等作报告,广泛开展教学和宣传活动,编写一套适合各个行业、各类人员的国防教育系列教材,为开展经常性国防教育提供基本依据。建好一批国防教育场馆,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纪念馆等教育功能,驻军的军史馆、荣誉室等场所,也可积极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开放。要搞好结合渗透,把国防教育与社会教育体系结合起来、与双拥工作结合起来、与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国防教育渗透到各个时节、各个角落,不断扩大国防教育的影响面和覆盖面。

国防教育如火如荼

接受群众国防法规方面咨询 宿城区人武部领导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泗阳县举行国防教育万人签名活动 泗阳县在第十一个国防教育日举行国防教育宣传活动 人武部干部为群众发放国防教育传单 宿迁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徐真柱在国防教育活动现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制作国防教育展板进行国防法规宣传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下发了[2011]8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国防教育是面向社会各界的全民性教育,要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国防教育普及,不断扩大社会覆盖面。\为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在第11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我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体现了全市军民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强大热情。

毕俊昌 陈 伟 闵 飞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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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镇更要强兵

——记宿豫区蔡集镇党委书记、民兵营教导员杜利强

“再难不难武装,富镇更要强兵。”这是杜利强常说的一句话。自2004年到蔡集镇任党委书记、民兵营教导员以来,杜利强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对民兵预备役工作时时处处“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充分发挥了民兵预备役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近年来,蔡集镇武装部多次被市、区评为“先进基层武装部”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单位”。杜利强连续三年被区政府、区人武部评为“党管武装好领导”。

国防建设无小事

杜利强刚到蔡集时,对能否胜任民兵教导员工作深感压力很大。为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

做个武装工作的明白人和带头人,他一边认真学习《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一边经常到镇武装部、各村民兵连了解情况,加班加点,找镇专武干部和各村民兵连长谈思想、谈工作。

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和党政干部国防观念淡薄这一情况,杜利强专门召开了领导班子“议武会”,并把武装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每次召开党政班子会,他都要听取武装工作汇报,研究武装工作。该镇明确要求,镇党委成员特别是书记、镇长,要对武装部建设谋其政,尽全力,负全责,把“党管武装”变成经常性行为。

近年来,不管镇财政多么困难,用于镇武装部正规化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的资金都能按时到位;不论镇里工作任务多重,镇党委抓武装工作的劲头始终不减,标准始终不降。只要是武装部提出的要求,造的预算,没有不批的。为抓好镇武装部正规化建设,在镇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镇武装部办公用房,使武装部办公用房由原来的2间增加到6间,并拨款5万元,给武装部装修了房子,配备了微机、空调、铁皮档案柜等设施,更新了办公用品,安装了专用电话,改善了办公条件,完善镇武装部“四室一库”建设。抓好各村(居)的“青年民兵之家”建设,为各村(居)民兵预备役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锻炼、交流的场所,杜书记亲自参与各村(居)的“青年民兵之家”建设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从镇财政列出专项经费,用于保证各村(居)高标准、按时序圆满完成建设任务。上半年,顺利通过军分区、人武部的检查验收,得到上级首长机关的肯定。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征兵难”等情况,杜利强专门召开镇征兵工作动员会议,并带领镇人武部长和各村(居)民兵营长入村到户,亲自为他们宣传政策法规,把最新的入伍政策、优惠带给他们。同时,杜利强特别关心全镇的兵源质量,密切关注征兵工作的全过程,亲自把好新兵的政治审查关、身体素质关、文化程度关,为部队输送高学历,高质量的兵源。

涉军维权要做到整体推进末端落实 史学仁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其中,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增多,是困扰部队全面建设的一个现实问题。做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直接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长远发展,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关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国家和军队建设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把这件利国利民利军的大事抓紧抓好。想要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既要做到整体推进,又要做好末端落实,二者要紧密结合。

所谓整体推进,就是在做好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既要注意深入挖掘自身潜力,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又要从人武部军地兼容、双重领导、便于协调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入手,重视借台唱戏、借梯上楼、借力维权,广泛调动地方的积极因素,用心整合军地两种资源,形成

共同做好维权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抓住用好党委议军会、武委会、国防动员委员会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例会等有利时机,宣传上级军事机关有关维权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指示要求,汇报维权工作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地方及时了解维权需求,争取党政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协调党委、政府把维权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盘考虑,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纳入党管武装和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乡(镇)办事处民兵教导员职责组织述职,纳入双拥共建、平安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当好维权工作落实的坚强后盾。从而,实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机结合,形成军地联席办公、联手共管、联合检查表彰的联动机制,推进维权工作的扎实开展。

所谓末端落实,首先就是涉军维权制度的落实。要协调军地联合出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若干规定》、《涉军维权工作办理程序》、《涉军维权工作经费保障措施》、《涉军案件合议庭工作制度》、《涉军案件反馈回访制度》、《军人军属来信来访登记和接待制度》等相关规定,使涉军维权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其次是涉军维权机构的落实。县里成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县政法委书记、人武部政委、县人民法院院长任副组长,人武、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妇联、双拥办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在县人武部设立涉军维权法律咨询站,由政工科长任站长,协调全县涉军维权工作;在县人民法院设立涉军案件合议庭,抽调精干的法官,确保涉军案件的办案质量;在县司法局设立涉军维权法律援助站,由一名副局长任站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基层股股长、劳改劳教股股长和公证处主任为成员,在全县形成以维权领导小组为龙头,维权合议庭为主导,维权法律咨询站为纽带,法律维权援助站为保障的“一组一庭两站”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逐步把涉军维权工作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在乡镇成立维权协调站,在村居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点,发挥“普法教育的宣传员、法律服务的咨询员、维权工作的信息员、化解矛盾的疏导员”四大员作用,形成纵横贯通、互联互动的涉军维权工作服务网络。再就是队伍建设的落实。随着部队和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逐渐增多,维权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而人武部由于部队体制编制改革,机关人员越来越少,可抽调素质较好、有一定法律基础的职工或者专武干部,由政工科代管,专门负责日常的法律服务工作,保证人武部法律咨询站随时有人值班。要加强对涉军维权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培训对象由原来只有政治干部和聘任人员参加,变为全体干部职工都参加,实行全员启动、全员培训、全员参与,促使人人掌握法律服务的基本知识,人人懂得法律服务的程序套路,人人都能履行咨询员的一般职责。这样一来,人武部的值班电话成了面向社会的又一部咨询电话,维权工作也纳入了日常交接班内容,不仅提高了法律服务水平,而且有效化解了人少事多顾不上的矛盾。对乡镇武装部法律咨询组的人员和村级法律咨询员,可定期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国防法规和政策规定,邀请地方司法人员讲解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印发函授作业,组织到涉军法庭旁听庭审,提高法律服务骨干队伍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

此外,还要注重解决部队和军人军属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针对来自社会和军人家庭对部队建设“后拉力”比较严重的问题,可以采取在当地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办“维权之声”专题节目,在司法局成立“拥军律师事务所”,在法院实行涉军案件定期调度督办和减免军人军属诉讼费制度,教育部门制定军人子女入托、入学的优惠政策,劳动局积极帮助军属就业、为外出务工军属提供法律援助等新举措,依法帮助部队和军人军属解决后顾之忧。通过这些新举措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使广大军人军属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做到在平时日常生活中认真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在遇到矛盾和纠纷时,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

矛盾的激化,进一步消除社会隐患,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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