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4-21 22:3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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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xx〕175号)精神,结合我省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省保险业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建立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西保监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静

成员:李庆明、熊伟、周清、邬贤、郭旭红、吴小程、李小锋、刘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处,办公室主任由刘勋兼任。

全省各保险公司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组织领导。

三、排查内容

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排查。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摸清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

四、时间进度和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10月14日)。结合全省保险业实际情况,制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公司自查阶段(20xx年10月15日--10月25日)。各保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公司风险排查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摸清涉嫌非法集资的方式、金额和参与人数等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在10月25日前与本公司领导小组名单一并上报江西保监局。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0月26日-10月31日)。江西保监局对各保险公司自查报告进行审核评估,视情况对部分保险公司进行抽查,并形成全省保险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短、任务重,全省保险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保险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确保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讲究方法。针对我省部分区域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要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突出重点,抓住典型,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不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机制,加强报送。各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定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全面把握排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罗昕

电话:0791-86387309

传真:0791-86387076

附件:

1.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

2.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3.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量统计表

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统计报告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gd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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