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与《移居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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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与《移居二首》

《移居二首》是东晋大诗人陶渊明于公元408年(义熙七年)迁至南里之南村不久后创作的五言诗篇。两首诗均写与南村邻人交往过从之乐,又各有侧重。其一谓新居虽然破旧低矮,但南村多有心地淡泊之人,因此颇以能和他们共度晨夕、谈古论今为乐。其二写移居之后,与邻人融洽相处,忙时各纪衣食,勤力耕作,闲时随意来往、言笑无厌的兴味。 一、作者简介

陶渊明像

陶渊明

(365~427)晋宋时期诗人、辞赋家、散文家。一名潜,字元亮,私谥靖节。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西南)人。出生于一个没落的仕宦家庭。曾祖陶侃是东晋开国元勋,祖父作过太守,父亲早死,母亲是东晋名士孟嘉的女儿。陶渊明一生大略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28岁以前,由于父亲早死,他从少年时代就处于生活贫困之中。第二时期,学仕时期,从公元393年(晋孝武帝太元十八年)他29岁到公元405年(晋安帝义熙元年)41岁。第三时期,归田时期,从公元406年(义熙二年)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病故。归田后20多年,是他创作最丰富的时期。陶渊明被称为“隐逸诗人之宗”,开创了田园诗一体。陶诗的艺术成就从唐代开始受到推崇,甚至被当作是“为诗之根本准则”。传世作品共有诗125首,文12篇,后人编为《陶渊明集》。[4]

二、作品原文 移居二首

【其一】

昔欲居南村,非为卜其宅⑴。 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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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此颇有年,今日从兹役⑶。

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⑷。 邻曲时时来,抗言谈在昔⑸。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⑹。 【其二】

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⑺。 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⑻。 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⑼。 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⑽。 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⑾。 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⑿。[1]

三、作品注释

⑴南村:各家对“南村”的解释不同,丁福保认为在浔阳城(今江西九江)下(见《陶渊明诗笺注》)。卜宅:占卜问宅之吉凶。这两句是说从前想迁居南村,并不是因为那里的宅地好。

⑵素心人:心地朴素的人。李公焕注云:“指颜延年、殷景仁、庞通之辈。”通,名遵,即《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之庞主簿。数:屡。晨夕:朝夕相见。这两句是说听说南村有很多朴素的人,自己乐意和他们朝夕共处。

⑶怀此:抱着移居南村这个愿望。颇有年:已经有很多年了。兹役:这种活动,指移居。从兹役:顺从心愿。这两句是说多年来怀有移居南村的心愿,今天终于实现了。

⑷蔽庐:破旧的房屋。何必广:何须求宽大。蔽床席:遮蔽床和席子。取足床席:能够放一张床一条席子就可取了。

⑸邻曲:邻居,指颜延之、殷景仁、庞通等,即所谓“索心人”。据他的《与殷晋安别》诗云:“去岁家南里,薄作少时邻。”可见殷景仁当时曾是他的邻居。抗:同亢,高的意思。抗言:高谈阔论或高尚其志的言论。谈在昔:谈论古事。这两句是说邻居经常来访,来后便高谈阔论往事。 ⑹析:剖析文义。魏晋人喜欢辩难析理,如《晋春秋》记载:“谢安优游山水,以敷文析理自娱。”陶渊明也不免有这种爱好。所谓析义,主要是一种哲学理趣,与一般分析句子的含义不同。这两句是说共同欣赏奇文,一起剖析疑难文义的理趣。

⑺这两句是说春秋多晴朗天气,恰好登高赋诗。

⑻斟:盛酒于勺。酌:盛酒于觞。斟酌:倒酒而饮,劝人饮酒的意思。这两句是说邻人间互相招呼饮酒。

⑼农务:农活儿。相思:互相怀念。这两句是说有农活儿时各自回去耕作,有余暇时便彼此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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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披衣:披上衣服,指去找人谈心。厌:满足。

⑾此理:指与邻里过从畅谈欢饮之乐。将:岂。将不胜:岂不美。兹:这些,指上句“此理”。这两句是说,这种邻里之间过从之乐岂不比什么都美?不要忽然抛弃这种做法。

⑿纪:经营。这两句语意一转,认为与友人谈心固然好,但应当自食其力,努力耕作必有收获。[2] 四、作品鉴赏

【其一】

公元408年(晋安帝义熙四年)六月,陶渊明隐居上京的旧宅失火,暂时以船为家。两年后移居浔阳南村(今江西九江城外)。《移居二首》当是移居后所作。第一首写移居求友的初衷,邻里过往的快乐。 吟味全诗,每四句是一个层次。

前四句:“昔欲居南村,非为卜其宅。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追溯往事,以“昔”字领起,将移居和求友联系起来,因事见意,重在“乐”字。古人迷信,移居选宅先卜算,问凶吉,宅地吉利才移居,凶险则不移居。但也有如古谚所云:“非宅是卜,惟邻是卜。”(《左传·昭公三年》)移居者不在乎宅地之吉凶,而在乎邻里之善恶。诗人用其意,表明自己早就向往南村,卜宅不为风水吉利,而为求友共乐。三、四两句,补足卜居的心情。“素心人”,指心性纯洁善良的人。旧说指殷景仁、颜延之等人。数,计算。诗人听说南村多有本心质素的人,很愿意和他们一同度日,共处晨夕。陶渊明生活在“真风告逝,大伪斯兴,闾阎懈廉退之节,市朝驱易进之心”(《感士不遇赋》)的时代,对充满虚伪、机诈、钻营、倾轧的社会风气痛心疾首,却又无力拨乱反正,只能洁身自好,归隐田园,躬耕自给。卜居求友,不趋炎附势,不祈福求显,唯择善者为邻,正是诗人清高情志和内在人格的表现。

中间四句:“怀此颇有年,今日从兹役。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由卜居初衷写到如愿移居,是诗意的转折和深化。兹役,指移居搬家这件事。“弊庐”,破旧的房屋,这里指简陋的新居。诗人再次表明,说移居南村的愿望早就有了,现在终于实现。其欣欣之情,溢于言表。接着又说,只要有好邻居,好朋友,房子小一点不要紧,只要能遮蔽一张床一条席子就可以了,何必一定求其宽敞?不求华堂广厦,唯求邻里共度晨夕,弊庐虽小,乐在其中,诗人旷达不群的胸襟,物外之乐的情趣不言而喻。在对住房的追求上,古往今来,不少有识之士都表现出高远的精神境界。孔子打算到东方少数民族地区居住,有人对他说:那地方太简陋,孔子答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子罕》)杜甫流寓成都,茅屋为秋风所破,愁苦中仍然热切呼唤:“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茅屋为秋风所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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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推己及人,表现出忧国忧民的崇高情怀。刘禹锡为陋室作铭:“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陋室铭》)其鄙视官场的卑污与腐败,追求高洁的品德与志趣,在审美气质上,和陶渊明这首诗有相通的一面。

最后四句:“邻曲时时来,抗言谈在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具体描写得友之乐。邻曲,即邻居。在公元411年(义熙七年)所作《与殷晋安别》诗中,诗人说:“去年家南里,薄作少时邻。”可知殷晋安(即前所说殷景仁)当时曾与诗人为邻。抗言,热烈地对谈。在昔,指往事。诗中所说的友人,多是读书人,交谈的内容自然不同于和农民“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限于农事(见《归园田居》),而带着读书人的特点和爱好。他们一起回忆往事,无拘无束,毫无保留地交心,他们一起欣赏奇文,共同分析疑难的文义,畅游学海,追求精神上的交流。诗人创作《移居二首》时,正值四十六、七岁的中年时代。这是人生在各方面均臻成熟的时期。中年的妙趣和魅力,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而且也愿意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和读陶渊明归田以后其它作品一样,《移居》二首给人的感受是鲜明而强烈的:诗人厌恶黑暗污浊的社会,鄙视丑恶虚伪的官场,但他并不厌弃人生。在对农村田园、亲人朋友的真挚爱恋中,他找到了生活的快乐,生命的归宿,心灵的慰安和休息。高蹈、洒脱而又热爱人生,恋念人生,独特而亲切的情调,情趣与理趣共辉,陶渊明其人其诗的魅力,首先来自对人生与自然的诗意般的热爱和把握。

陶渊明田园诗的风格向来以朴素平淡、自然真率见称。这种独特的风格,正是诗人质性自然的个性的外化。从这首诗来看,所写移居情事,原是十分平常的一件事。但在诗人笔下款款写来,读者却感到亲切有味。所用的语言,平常如口语,温和高妙,看似浅显,然嚼之味醇,思之情真,悟之意远。如写移居如愿以偿:“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纯然日常口语,直抒人生见解。“何必”二字,率直中见深曲,映出时人普遍追名逐利的心态,矫矫脱俗,高风亮节,如松间白鹤,天际鸿鹄。又如诗人写和谐坦诚的邻里友谊,仅以“时时来”出之,可谓笔墨省净,引人遐想。欣赏奇文,状以“共”字,分析疑义,状以“相与”,均是传神笔墨。如果奇文自赏,疑义自析,也无不可,却于情味锐减,更无法深化移居之乐的主题。而“共”与“相与”前后相续则热烈抗言之情态呼之欲出,使“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成为绝妙的诗句,赢得千古读者的激赏。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评陶渊明《止酒》诗云:“坐止高荫下,步止荜门里。好味止园葵,大欢止稚子。’余反复味之,然后知渊明用意??故坐止于树荫之下,则广厦华堂吾何羡焉。步止于荜门之里,则朝市深利吾何趋焉。好味止于噉园葵,则五鼎方丈吾何欲焉。大欢止于戏稚子,则燕歌赵舞吾何乐焉。”要达到这种心境和生活,是要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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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的人生体验,才能对人生有睿智的领悟的,正如包孕万汇的江海,汪洋恣肆,波涛澎湃之后而臻于平静。陶诗看似寻常,却又令人在低吟回味之中感到一种特殊的魅力——“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等。读者读着这样的诗句,往昔对生活中一些困惑不解的矛盾,也许会在感悟诗意的同时豁然开朗,得到解释,以坦然旷达的胸怀面对万花筒般的人生。陶诗淡而有味,外质内秀,似俗实雅的韵致,在《移居》一诗中也得到生动地体现。[1] 【其二】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试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陶渊明于公元405年(义熙元年)弃彭泽令返回柴桑里,四年后旧宅遇火。公元408年(义熙七年)迁至南里之南村,是年四十七岁。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而”(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目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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