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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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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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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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LXM/AQ-01 《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总则》——————————2 BJLXM/AQ-0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0 BJLXM/AQ-0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和资金保障制度》————————18 BJLXM/AQ-0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22 BJLXM/AQ-0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4 BJLXM/AQ-06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27 BJLXM/AQ-07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9 BJLXM/AQ-0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32 BJLXM/AQ-09《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34

10 BJLXM/AQ-10《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36 11 BJLXM/AQ-1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2 12 BJLXM/AQ-1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5 13 BJLXM/AQ-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9 14 BJLXM/AQ-14《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3 15 BJLXM/AQ-15《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61

附件: 安全管理台帐记录表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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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总则

1 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规范公司项目执行全过程的安全及环境管理行为,统一公司项目安全及环境管理工作标准,使公司的项目安全及环境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总则。 2 适用范围

本总则适用于公司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价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图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5 职责

5.1 公司安全及环境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宏观的安全及环境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5.1.1负责公司有关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的编制、审核、发布以及定期评审和修订工作。

5.1.2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指标,并予以分解和督促落实。 5.1.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

5.1.4 负责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及环境管理资源的调配工作。包括负责为项目配置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定期安排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5.1.5负责督促各项目部为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办理工作。

5.1.6负责对项目部、公司各部室的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考评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公司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1.7负责组织公司内部重伤及以下人身事故、一般及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或监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

5.1.8参与死亡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重大火灾、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或项目部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提出预防和纠正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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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5.2项目部安全及环境管理职责 项目部负责本工程项目全面安全及环境管理工作,对项目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具体负责:

5.2.1 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行政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健环体系)的建立及体系的有效运转工作。

5.2.2负责落实上级、公司及相关方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工作要求。 5.2.3负责根据上级、公司及各相关方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制度、办法、措施、预案等文件及有关公司制度的实施细则。 5.2.4 负责对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细化,并认真履行。

5.2.5 负责按照公司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分包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管理、控制、考核。

5.2.6负责监督和检查分包单位安全措施费的建立和使用,保证合同中有关安全措施经费的有效投入。

5.2.7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进行相应的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编制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5.2.8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与人身保险的投保工作。如合同中约定费用已给付分包单位,则要监督分包单位的投保情况。

5.2.9负责协调项目调试、设备现场保管及运输、售后服务交接等环节的生产安全工作。

5.2.10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可控、在控。

5.2.11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人身重伤事故一下及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本项目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5.2.12对公司负责,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管理资料。 5.3分包单位安全及环境管理职责

5.3.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工作。

5.3.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及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并负责制度的具体落实工作。

5.3.3负责按照项目部及相关方的要求实施和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制度、办法、措施等安全管理要求。

5.3.4负责本单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作业人员的素质符合作业要求。 5.3.5负责本单位人员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有关规定或合同、协议等明确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5.3.6负责对本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可控、在控。

5.3.7负责现场安全标准化设施、安全标志及标识的实施和落实。 6管理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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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项目管理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人性化管理。

6.2安全及环境工作目标:对承包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负全面管理责任。围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总体目标:“努力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特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确定公司及项目安全及环境管理工作目标为:

a)控制恶性未遂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2?。 b)控制人身重伤事故,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c)杜绝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d)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e)杜绝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f)杜绝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

6.3 公司对项目部、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考核项目:

a)安全施工纪录(全口径统计人身伤亡事故次数、千人轻伤率、千人重伤率、千人死亡率;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次数、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次数;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次数)。

b)公司下发的制度、办法及上级文件的传达及贯彻执行情况。

c)项目部安全及环境管理制度的补充完善情况。

d)各种安全会议及活动(安委会会议、安全专题会、安全交底会、安全检查、安全月、安全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开展情况。 e)现场应急机制的建立及运转情况。

f)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情况(策划、实施)。

g)消防安全、机械安全、施工用电安全、脚手架施工安全、压力容器安全、防汛安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成品保护管理等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h)各种上报材料的规范编制和及时上报情况。

i)上级单位或项目公司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结论。

6.4 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包括项目安全管理的体系建设;制度(含措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建设;目标管理;标准和职责的落实;对分包单位的有效管理、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价;对施工现场的有效控制等。

6.4.1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察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并按相关体系要求开展相应的工作。 6.4.2制度建设与落实: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和公司以及业主等相关方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现场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办法、措施或实施细则等。

6.4.3目标的细化及措施的制定落实: 按照公司确定的安全工作目标和指标,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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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制定本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6.4.4 标准和职责的落实:

6.4.4.1及时获取有关标准和法规,并进行适用性评价。按照公司和上级及本工程项目确定的有关工作标准,实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6.4.4.2对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予以细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生产安全活动,并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6.4.5按集团公司、公司及项目的管理要求对分包单位及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6.5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与控制: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安全生产制约机制。

6.5.1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核及录用:

6.5.1.1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前应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审核的重点是: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满足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及工程的需要;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年检;施工资质是否满足所承揽的工程需要;是否制定了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不得录用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队伍。

6.5.1.2项目部同合格的分包单位订立承包合同,同时订立“分包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 6.5.2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6.5.2.1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和控制的能力,有满足公司及项目需要的管理措施。 6.5.2.2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符合上级和公司、项目部的要求。 其培训工作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的培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从业人员的入厂教育;日常教育和培训;有关岗位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应急预案的培训等方面.

6.5.2.3安全生产的投入满足合同及工程要求,同时也满足上级有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a)项目部对其安全生产的投入量和效果进行监督、管理。符合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和资金保障制度》、《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b)在分包单位的安全投入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经请示公司后,可以其缴纳的安全保证金中提取和使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扣除。

6.5.2.4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未经项目部的同 意,不得随意更换;在其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时,项目部有权提出更换或补充意见, 并有权采取经济手段予以控制。

6.5.2.5对不服从管理、野蛮施工或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项目部有权提出中止合同、 更换队伍的意见。

6.5.2.6分包单位能够按照公司要求,在项目部的领导和管理下,进行职业健康安全 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维护,并能够符合体系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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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7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能满足中国国电集团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有关生产

安全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标识。 6.5.2.8消防器材、设施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

6.5.2.9分包单位应强化应急体系的建设,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满足需要的设备、

药品等。 6.5.2.10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应按照要求进行演练,并予评价和记录,而且要不断改

进和提高。

6.5.2.11分包单位的特种设备(特指起重机械、电梯、压力容器等)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经地方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 分包单位使用的其他特种设备,也应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6.5.2.12分包单位的日常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包括:班组安全活动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安全奖惩及现场违章的控制;安全防护设施齐全、规范、标准;消防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含三废的管理及处置、现场水土保持等);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危险化学品管理以及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6.5.2.13 为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6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及项目实施前期的工作:

6.6.1项目的人力资源配备 按照有关法规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要求配备满足相应岗位资格要求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6.2体系及制度建设

a)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维护及保持等方面; b)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建立; c)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

d)项目安全及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的确定;

e) 按照法规或上级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办法等文件。 6.6.3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的制定

6.6.3.1项目部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 a)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c)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e)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f)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

6.6.3.2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及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联系方式 、有

关资源的配备、应急救援程序的启动与实施、应急后的善后处理等。 6.6.4安全策划

6.6.4.1管理标准化的策划。 要执行公司统一的制度、标准、记录、报表。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应进行相应的补充或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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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2安全文明施工整体策划

a)策划中要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及现场安全标准化设施的实施范围和具体标

准。 b)策划工作要符合国电集团、公司及业主单位的有关标准。

6.6.5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a) 可参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细则,并认真执行。

b)与公司计划合同部一起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按公司《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签订《分包工程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明确安全保证金的预扣标准和数量。 6.6.6项目实施前应完成工程保险的投保、现场临建工作。 6.7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项目部应按项目部的管理职能及管理内容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

6.7.1 按要求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例会、事故调查分析会,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6.7.2 按要求组织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6.7.3 按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教育培训,督促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工作。

6.7.4 对本单位及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及现场作业进行跟踪管理,保证现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符合作业要求。

6.7.5按公司、业主等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并留存相关的资料。 6.7.6 对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跟踪管理,保证现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合法性及机械的可靠性。

6.7.7 加强对于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作业、动火作业、防腐作业等的专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

6.7.8 按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各种安全会议、检查等活动,做好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沟通工作。

6.7.9 按文明施工的总体策划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总体策划中的项目,保证现场整体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7.10 监督分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改善现场的安全作业条件。监督分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措施补助费在现场实际的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

6.7.11按公司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管理的资料、报表等。 6.7.12 按要求对分包单位及现场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6.7.13 按要求进行各种台帐的记录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6.8 项目进入分步试运及整体调试阶段的工作内容和重点:

6.8.1调试合格供方的控制:按照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对调试供方进行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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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的同时,也要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培训。

6.8.3措施的编审批(含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定有针对性的分步试运和整体调试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6.8.4组织机构的建立: 根据业主意见成立项目调试指挥部,指挥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

6.8.5调试阶段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重点是:防止火灾事故、防触电、防窒息、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设备损毁事故。

6.8.6危险源的辨识与环境因素的识别(包括危险的告知): 对相关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风险的控制。 6.8.7相关资料的积累和保存参照施工阶段的要求进行。

6.9工程总结、竣工移交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 总结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种数据可靠、资料完整;文字叙述要简明扼要;业主与监理单位的意见或建议也要如实反应。 竣工资料的移交,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业主无要求时,应至少保存如下资料:

a)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b)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资料(报表、登记表、事故报告、相关影像资料、相关图纸资料、相关方对事故报告的批复、事故调查组的意见或决定、相关上级的处理意见或决定等)。

c)合格分包单位的评价资料(包括工程结束后的总体评价)。 d)有关安全奖罚的单据和帐务情况。

e)有关直接由项目部支付的奖金、安全生产的投入的单据。 f) 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6.10公司应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应制定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或上级有关标准、规定的实施办法、细则等。 6.1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和适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b)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安全检查制度; d)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e)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和资金保障制度; f)工程项目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g)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h)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i)消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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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k)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l)现场道路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m)施工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n)脚手架管理制度 o)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多可参照公司制度执行,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应急救援预案等应自行制定。 6.12应建立与保存的资料:

a) 安委会资料(成立安委会红头文件;安委会会议记录)

b) 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行政保证体系图表;安全监督体系图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治安保证体系;防汛保证体系;应急体系) c) 安全规划(项目管理总体策划;)

d) 安全总结(半年、年度总结)

e)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具体实施资料;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安全考试登记台帐;安全考试卷)

台帐应包括:单位年度职工培训计划、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安全考试及上岗证发放登记台帐、安全考试统计台帐。

f) 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安全员组织的检查;节前、节后检查;施工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等的专项检查)

台帐应包括:安全及环境问题通知单、隐患整改反馈单、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g)安全及保卫管理制度汇编 要保存有项目安全管理适用的各种有关制度。 h)目标及目标分解

项目部所制订的目标要严于公司及业主单位所订的目标,要按部门和单位对目标进行相应的分解。

i) 应急预案(各种应急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汛预案、人身触电事故应急预案、防风应急预案等)

台帐应包括:应急设备清单、培训演习记录、应急响应记录。

j)危辨评及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资料 应保存项目部对整个工程的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资料、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资料

k) 事故管理(严重未遂事故登记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月报表) l) 安全奖励(安全奖励申请单、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m) 安全处罚(罚款通知单、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n)安措及安全投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投入登记台帐)

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围栏(标准化围栏、脚手管搭设围栏、变压器周围等的固定围栏)、吸烟室、厕所、安全提示牌、安全警示牌、安全宣传标语、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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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箱、操作规程牌、接地装置、漏电保护器、脚手架验收牌、安全警戒绳、职工浴室及其内部设施、生活区及现场垃圾池、垃圾外运费、清理人员费用。

o)特殊作业人员管理(专、兼职安全人员建档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建档记台帐) 要有登记台帐,后面要按台帐登记的顺序附上特种人员经过定期审核的合格证件。 p) 上级文件要有按时间排列的目录,文件要按目录顺序存放。 q) 文件发放要保存有文件发放记录,记录好文件的传达情况。 r) 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措施)

v)消防及保卫管理(防火预案、防火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配备)

w)外协队管理:(《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表》;三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协队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如: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外协队的安全管理网络及制度;施工合同,尤其应关注安全协议的签订及其条款)。 x) 安全会议(安全会议签到表、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y)劳动防护管理(劳保用品购置;劳保用品发放;劳保用品使用中的检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销售防护用品用具的单位还应持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许可证”。 z)技术交底 要有按时间排列的目录,文件要按目录顺序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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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和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业务范围内各级、各岗位人员及各职能部门。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安全健康与环境责任制。

4 职责

4.1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起草、颁布与修订工作。

4.2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各类人员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细化及落实工作。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公司总经理职责

5.1.1 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公司的安全施工(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定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亲自主持召开安委会,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安全施工(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1.2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 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贯彻和落实。

5.1.3 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5.1.4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满足有关规定和项目施工的要求;确保公司及各项目部安全奖励资金提取和使用。

5.1.5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施工)目标和工作计划。

5.1.6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做到对安全工作重奖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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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1.8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验,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5.2公司主管生产(施工)副总经理(工程中心总经理)职责

5.2.1是本公司“第一安全主管责任者”,对公司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管理施工(生产)的同时,管理安全工作,对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负责;

5.2.2 认真组织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并对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负责。 5.2.3协助公司总经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直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2.4组织研究确定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实施计划。

5.2.5 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即“五同时”),随时听取安全管理部门就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汇报,并向总经理汇报。

5.2.6参加并组织每半年一次的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交流、研究、布置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7负责组织并参加每半年一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或阶段性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2.8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5.3 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工程中心副总)的职责

5.3.1组织分管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督促参加每年年初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把有关安全健康工作列入分管工作计划内,并组织实施。

5.3.2 定期深入生产(施工)现场和分管工作内的职能部门,了解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状况,督察职能部门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3.3督察分管职能部门,接受工程管理中心对履行安全职责上的监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5.4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中心副总工)职责

5.4.1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5.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5.4.3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补充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实施细则,审定后贯彻执行。 5.4.4负责组织公司各级技术人员参加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及考试工作。

5.4.5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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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组织研制安全防护标准化设施,督促相关部门的推行工作。

5.4.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频发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技术对策,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5.4.8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及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5.5 综合管理部的职责

5.5.1归口管理公司机关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公司员工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对各项目的交通安全管理负有管理、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5.5.2与其他关联单位共同负责公司机关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5.5.3负责制定交通安全工作和治安保卫安全工作目标和规划、措施,经领导批准后认真组织贯彻和落实。

5.5.4参加与公司有关的治安或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5.5协调解决劳动保护用品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6 设计研发中心的职责

5.6.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5.6.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5.6.3 进行安全设备的设计时,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5.6.4 可研及初设阶段的文件中,应体现出安全健康与环保的内容,并符合有关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5.6.5对工程设计中的安全健康与环保内容的设计(如抗震、消防和环保、安全设施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确认。 5.7 设备部的职责

5.7.1对采购设备的安全性负责,保证必须的安全附件有效、可靠。 5.7.2对设备供方评价时,必须考核其安全业绩和设备的安全使用性能。 5.7.3负责设备供方在设备安装、调试、移交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其遵从现场的统一管理。

5.7.4对于设备的运输、到场及移交等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为重大危险源的活动,必须采取或监督相关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5.8 市场部的职责

5.8.1对于“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的内容,“投标文件”必须予以响应

5.8.2进行合同洽谈时,也应考虑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得降低公司安全生产的保障。

5.9工程部的职责

5.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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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要求。

5.9.2 督促项目部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贯彻落实。

5.9.3督促项目部认真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的策划、管理及考评工作。 5.9.4督促项目部安全技术及安全施工设施、标准化设施的推广工作。 5.9.5 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工作。 5.9.6 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监督相关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9.7参加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般及以上火灾、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 5.10项目管理部的职责

5.1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和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5.10.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监督执行。定期对有关制度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

5.10.3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和规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监督检查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

5.10.4 对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5.10.5 负责实施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实施新员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负责对各项目部、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0.6协助领导组织并参加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并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复查销案。

5.10.7 负责对工程分包单位的相关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有效并符合规定。

5.10.8 参加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和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事故单位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做好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5.10.9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达标、考核”等活动的的检查、评比工作。 5.10.10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5.11项目部经理的职责

5.11.1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每月亲自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研究安全生产(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5.1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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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负责。

5.11.3确保本项目的发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施工承包条款,并定出明确的安全经济指标。

5.11.4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施工)工作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5.11.5 对本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

5.11.6 监督、验证、核准分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11.7对多发性事故采取防范措施,并对同类事故在短期内重复发生负责。 5.11.8 负责检查、考核分包单位各级“第一安全责任者”、“第一安全主管责任者”的工作。

5.11.9 对本项目生产安全有关月报或报表的真实性负责,决定对轻伤以下人身伤害事故、火险及机械设备未遂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5.11.10对本项目生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到位、可靠负责。 5.12项目部总工程师的职责

5.12.1认真贯彻行业规范、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对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5.12.2 组织和领导对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措施的编制。 5.12.3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措施计划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5.12.4 负责或督促分包单位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对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核。

5.12.5 批准项目施工的作业指导书,并对其安全措施的可操作性、针对性负责;负责审批安全作业票。

5.12.6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组织和督促技术人员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或控制办法,从安全技术上确保施工中全过程的生产安全。 5.12.7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措施的采用,领导和督促有关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进行培训。

5.12.8 组织和领导对大型施工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认可、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5.12.9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从技术上进行事故的原因分析,提出改进和预防的措施。

5.13项目部安监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5.13.1 参加项目部生产(工程)协调会,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施工)动态,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或措施,经批准后督促执行。有权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人员,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生产(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工作,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13.2参加单位工程及重大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措施、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的审查工作,参加方案、措施交底,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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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 协助领导组织施工阶段性、季节性、专业性等安全大检查。 5.13.4 对分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验证。 5.13.5 编制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措施,督促贯彻落实。

5.13.6督促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检查、鉴定及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

5.13.7 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5.13.8 定期召开本单位生产(施工)的各单位(含分包单位)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5.13.9对本单位进行的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应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做到旁站监察。

5.13.10 协助有关领导组织进行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加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日”的活动。

5.13.11对机械(机具)安全使用和车辆交通安全及防火防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5.14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的职责

5.14.1对专业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特种设备、射线、消防及厂内交通安全等)负全面管理责任。

5.14.2 负责审核专业作业指导书中有关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并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5.14.3对工作范围内安全作业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对存在的违章、隐患进行纠正。

5.14.4 对相关项目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范围内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规范化负责。督促分包单位落实相关标准及作业指导书中明确的安全措施。

5.14.5参加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大型脚手架的安全验收。

5.14.6 组织或参加重大施工项目、危险项目的安全交底,并督促进行全员交底签字。 5.14.7督促或协助分包单位编制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并督促进行及时的演练。 5.14.8负责开工前有关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的编制、审核。 5.14.9协助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做好有关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14.10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参加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含未遂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工作。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 5.15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5.15.1 负责按照项目部及相关方的要求编制各级、各岗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15.2 负责按照相关制度或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措施,制定防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或措施,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落实相关措施和相关物资的准备;并根据实际或有关要求,定期进行预案的演练。 负责相关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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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的组织与落实。

5.15.3按照相关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取得执业资格,其证件应保证有效。

5.15.4 负责牵头组织为施工机械和从业人员办理必要的商业保险(包括工程险和意外伤害险等)。

5.15.5根据项目部及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标准化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标准化安全设施的组织实施。

5.15.6 负责按照项目部及相关方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及季节性与节前假后检查、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委会、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施工班组安全活动、文明施工管理与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交通安全管理与检查等日常管理内容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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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和资金保障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有计划地改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保障从业人 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落实,安全防护设施标 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等有关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指企业或工程项目部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 发生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该计划包括: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

关于在电力工程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

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5 职责

5.1 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审定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 项目部负责编制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进行相应的审核和审批工作,并且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 6 管理内容和要求

6.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的内容要求

6.1.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以及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劳动保护的合理化建议等进行。 6.1.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规定,以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中的相关规定。

安全措施费使用范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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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工程项目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安全警示标志牌 具体要求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⑴ 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现场围挡 ⑵ 围挡材料应可靠坚固,采用方砖砌筑、硬质彩钢板,或铁艺格栅等。 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总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及环境控制目标;组织机构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管理管理制度;项目施工进度里程碑。 现场出入的大门、办公室、会议室应设有本企业标识 ⑴道路畅通; 场容场貌 环 境 保 护 现场消防 垃圾清运 临 时 厕所 设 施 安 全 施 工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材料堆放 ⑵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工地地面硬化处理; ⑴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⑵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在施工区域内修建水冲式厕所,厕所附近修建化粪池。或采用干式厕所。 文 明 施 五板一图 工 与 企业标志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作业层搭设防护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通道口防护 预留洞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顶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两侧应沿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用盖板全封闭;超过1.5m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20

防护 楼梯边防护 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作业防护 高空作业防护 其 他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可靠的操作平台、平台满铺跳板。 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指为了保障项目建设期间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包括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镜、防尘/ 防毒口罩等)费用、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安全帽、安全带必须有合格证书,电焊工必须佩带焊工安全帽。安全鞋必须是防滑、防砸、防穿刺。

3、应急救援投入

指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如消防用具)费用,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指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以及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画、标语等。 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 6、保安投入

为了保障现场的财物不丢失而投入的保安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7、事故投入

指在突发事故发生后,承包商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

6.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时间及具体实施要求

6.2.1 各项目部要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按要求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

6.2.2 上报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求包括:①项目名称;②安措费使用项 目;③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统计表;④预算费用;⑤实施负责人。

6.2.3 新开工项目,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投标的承诺,编制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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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计划》,并按要求向项目部进行报批。

6.2.4 项目部总工程师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并结合分包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召集安全、工程技术等专业工程师研究、汇总、整理,确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按期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6.2.5 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设施和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并组织实施。安措项目实施后,应填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6.2.6 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必须进行检查、验证,加强成本、进度、标准化等方面的控制。

6.2.7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来源:

a) 按照财政部财工[1995]160号(对全国政协提案的复答)的意见,按照新的财会制度的规定,企业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安全措施保护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b) 按照财政部财企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478 号 第二章、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安措费用提取标准: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为1.5%;市政工程为1.0%。 6.2.8各项目部负责监督分包单位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优先安排,实行专款专用。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要求进行监督、验证、核准。

记录:安监-0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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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公司对所属各个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各个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个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价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图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5 职责

5.1 项目部是公司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公司行使项目管理权的具体单位,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负责,并接受公司的考核。

5.2 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是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公司按相关制度要求行使对各个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权。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考核项目 a) 安全目标的制订、分解及完成情况;

b) 安全体系建设与活动(安全生产行政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c) 安全制度建设与执行; d) 安全技术管理; e) 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f) 安全文明施工的策划与实施; 6.2 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考核方法

6.2.1 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考核分为阶段性考核和工程项目总体考核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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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于阶段性考核,在考核结束后公司将在公司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项目部进行相应的奖罚。 b)对于工程项目总体考核,是在工程项目完成,并在与业主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移交签证后,综合各个阶段性考核结果的考核。

6.2.2 阶段考核和工程项目总体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考核后的结果按得分情况,分为四个层次:

a)总分90分以上者(含90分)为优 b)总分80分以上者(含80分)为良 c)总分70分以上者(含70分)为合格 d)总分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6.2.3 公司将在每次考核评比完后,公布考核结果。对评比中获得前三名的单位,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规定,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增加考核频次。 6.2.4工程项目结束时,将每次考核得分相加后除以考核次数的得分再加上奖励得分,作为该项目的工程项目总体考核的最终得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ZF=(JF 1+ JF2+?JFn)/n+JL

其中:ZF—总分 JF1—第一次考核得分数 JF2—第二次考核得分数 JFn—第n次考核得分数

n—总的考核次数 JL—奖励得分

注:①在连续两次的安全考核评比中评价为优且位列前三名者,在总分中可获得5分的加分;②在连续三次的安全考核评比中评价为优且位列前三名者,在总分中可获得10分的加分。 6.2.5 具体考核项目及内容见附表

7.记录 安监-02《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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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以及人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发挥奖惩机制的作用,降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风险,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的奖励与处罚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 4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5 职责

5.1 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工作,负责公司安全奖惩工作的具体执行。

5.2 项目部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所属各单位及其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工作,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奖惩工作。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奖罚的权限

6.1.1 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部及其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具有奖罚决定权。

6.1.2 项目部经理、项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现场的安全生产具有奖罚的决定权。 6.2 奖罚的要求

6.2.1 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要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 6.2.2 公司对各项目部的罚款,由各项目部上缴公司财务部。罚款应纳入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6.2.3 公司或各项目部对生产(施工)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应进行登记、批评教育直至罚款。

6.2.4 公司及各项目部必须保证安全奖励基金的合理使用。

6.2.5 公司或各部门、各项目部不得因同一事项、同一问题重复进行奖惩 6.2.6 公司对各级领导、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安全文明施工上的奖罚,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程管理中心出具奖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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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奖励规定

6.3.1凡在安全生产(施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项目部,公司给予适当的荣誉奖励或物质奖励。

6.3.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实效者,给予奖励。

6.3.3各项目部实现全年安全工作指标,年终或工程结束给予一次性奖励。 6.3.4对在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竞赛中取得优胜的单位,按相应的竞赛办法予以奖励。

6.3.5对在公司阶段性检查评比中获得前三名的单位,按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全公司的管理现状给予表彰、奖励。 6.4 处罚规定

6.4.1 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为了严格公司内部对于各类安全事故的考核,公司对于事故性质的界定要严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人身伤亡事故性质的界定遵从于附录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定义》的相关条款;具体的处罚办法如下:

a)发生一般火灾事故、记录机械设备事故、轻微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轻伤事故,或发生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未遂事故,公司对项目经理给予1000元的处罚、对安全员500元的处罚。

b)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一般机械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事故交通事故,公司对项目经理给予5000元的处罚、对安全员800元的处罚。

c) 发生三人以下死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除按规定承担社会和上级罚款外,公司对项目经理给予10000的处罚,并给予降职处罚,对安全员罚款1000元。

d)发生三人以上事故、特大火灾事故、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的项目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e)生产(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不全或因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而发生的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或火灾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员(含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f)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责任单位的处罚,以公司事故调查组或联合事故调查组的意见执行。

g)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按照公司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制度)进行。

6.4.2 阶段性考核后的处罚:

公司将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阶段性考核工作。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部将按下述要求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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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处罚:

a)对于在阶段性考核评比中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 b)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除进行书面通报和处罚外,其项目经理要向公司写出书面检查。

c)对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的项目部,公司将撤换或辞退相关人员。 6.4.3 对于各部门、各项目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或在生产(施工)中发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6.5其它情况的奖惩,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6.6本制度未涵盖内容,遵照国家、行业或上级的法规、规定执行。与国家、行业或上级有关法规、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 7 记录

安监-03《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单》 安监-04《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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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

1 目的

为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机制”,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本着有奖、有罚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风险考核。

3术语和定义(无) 4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价表》。 5 职责

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是公司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各工程项目安全及管理工作的考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 6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对于各工程项目的项目部经理、项目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上述人员按制度要求上交安全风险保证金。工程项目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安全风险保证金的兑现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6.1缴纳的范围、标准及时间:

6.1.1总合同中建安费为3千万以上的项目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2万元。

项目部聘任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缴纳金额为5千元。 6.1.2总合同中建安费为1千万-3千万的项目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1万

元。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3千元。 6.1.3总合同中建安费为1千万以下的项目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8千元。

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2千元。 6.1.4缴纳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在人员到位后 1个月内,将安全风险保证金上交公

司财务部,并将财务部开据的收据报工程管理中心留存备案。 6.2 考核的原则 对于上缴的安全风险保证金的考核与兑现,按分阶段考核、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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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兑现的原则实施。

6.3考核细则:

6.3.1考核的依据考核的依据为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中的相关条款。 6.3.2 项目结束后的考核兑现 工程项目完成试运工作,并在与业主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移交签证后,公司将按下述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与处罚。

6.3.2.1奖励

公司对在总评中评价为合格及以上且没有发生指标外事故的项目部相关人员进 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按下述两种情况计算:

a) 对于6.1.1条款奖励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J=B×JX其中:J—奖励金额 B—本金

JX—奖励系数 注:JX的取值如下:

① 评为优者,即:ZF≥90分的,奖励系数为1.0 ② 评为良者,即:90>ZF≥80分的,奖励系数为0.8 ③ 评为合格者,即:80>ZF≥70分的,奖励系数为0.5 6.3.2.2 处罚

公司对在总评中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部相关人员、总评中评价为合格及以上但发 生了指标外事故的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 ① 总分低于70分但未发生指标外任何安全事故的项目, 扣除风险抵押金的5%.. ② 总分低于70分,且发生了人身轻伤事故、记录机械事故、一般火灾事故、轻微

交通事故的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扣除风险抵押金的20%. ③ 总分低于70分,且发生了指标外事故(按照事故发生的类别及事故原因分析)

的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扣除风险抵押金的50%-100%.

6.3.3风险金本金的返还

6.3.3.1 对项目结束后,不参与下一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公司将会在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考核结果返还相应比例的安全风险金及本金。

6.3.3.2对项目结束后,继续参与下一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公司将不退还安全风险保证金本金。且要依据考核结果或职务变动情况,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由公司退还多余的金额或由受考核人补齐安全风险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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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和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员工、分包单位的各类人员、公司业务范围内,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或实习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北京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 职责

5.1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工作; 5.2工程管理中心按照人力资源部的计划、安排,负责实施公司员工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第一级安全教育培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专业培训工作;并对各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5.3公司各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员工及分包队伍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员工入厂一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5 工程分包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其中也应包括危险源的告知和预防的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包括:日常安全教育、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全员年度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教育培训等。

6.2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6.2.1 公司全体员工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年度安全考试合格。 6.2.2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集团公司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

6.2.3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每年年初进行,一般应在3月底前完成。 6.3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6.3.1 对所有新入厂人员,必须组织进行入厂三级(公司级、工地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负责新分配来的大中专生、新调入人员及聘任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新员工入厂第二、三级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各项目部组织进行。 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各项目部或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三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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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6.3.2 一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公司安全生产(施工)情况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企业的安全工作特点、主要危险部位及要害部门、安全防护知识,本单位人身伤亡事故典型案例,一般电气及机械安全常识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6.3.3 第二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安全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工种及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危险作业、特种作业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专业安全知识的教育。 第二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6.3.4 第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本班组(部门)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施工范围内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班组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指定专人带领指导工作。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6.3.5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逐级填写“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并由一级(二级)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建帐保存。

6.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4.1 公司确定从事电气(含临时用电)、起重、司炉、焊接(含火焊及普通电火焊)、架子工(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作业项目的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6.4.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照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参加上述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证(资格证)。

6.4.3 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监督,并验证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

6.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年度教育培训:公司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脱产或半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6.6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般要求:

6.6.1 各部门、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和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操作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6.2 安全教育要坚持经常性、阶段性、多样性原则,应寓教于乐,普遍提升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能力。

6.6.3 重要岗位、关键部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6.6.4 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进行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活动。所有试卷必须自己填写,他人不得代答。

6.6.5各项目部必须加强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6.6.6分包单位应充分利用每周安全日活动时间,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简报,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6.7对生产(施工)现场查处的重复违章作业人员、或造成轻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或导致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或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员,除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外,各责任部门(含分包单位)对相关人员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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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包括外出培训)都必须保存好相关记录,包括计划、教材、试卷、考试登记和统计等。

6.6.9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作业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6.6.10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7 记录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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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指示,审定安全施工目标、措施和规划;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总结、评比、表彰等活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例会的管理、实施。

3 术语和定义(无) 4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5 职责

5.1 公司及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制度,并定期进行评审、修订。

5.2 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协助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定期安全工作例行会,以及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5.3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由分包单位领导、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并保存监督检查记录。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公司应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委会成员参加,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工作中的不足,确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6.2各项目部至少每季度应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贯彻落实上级重要的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研究解决现场有关安全工作问题,检查前阶段安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拟定下一阶段安全工作计划。

6.3各项目部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生产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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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施工及工业卫生(含交通安全、机械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的具体问题;检查和验证本项目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排组织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精神,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确定项目部安全规划及措施等管理工作。

6.4各项目部应定期(一般应每周组织)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网络(专兼职安全员)会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活动(如进行必要的培训,开展专项、季节性、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6.5各项目部在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的原则,同时研究安全施工问题,安全施工措施应与施工计划同时贯彻落实。 6.6各项目部每季度召开的安委会、每月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和主持,项目部总工、项目部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6.7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等会议均应保存完整的记录或会议纪要,并立卷存档。

7相关文件:记录 安监-09《安全工作会记录》 安监-10《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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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明确检查频次、形式、内容及相关的检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决定;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价表。

5 职责

5.1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每半年一次对项目施工的定期安全大检查; 5.2公司项目管控部负责不定期对项目施工进行抽查,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

性检查。 5.3项目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包单位的

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6 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节前、节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

6.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 “五同时”;以及各项安全生产(施工)责任制的实施情况。

b)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名称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G);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c)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标识等标准化的实施;查文明施工情况。

d) 查反事故措施----是否对发生的事故真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处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查是否按照公司及上级的规定要求制度了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过演练。

e) 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6.3定期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公司每半年一次,各项目部检查每月一次,项目部安全员组织的安全监督网络检查每周一次。 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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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项目管控部、工程一部、二部等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进行。

6.4对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通知单”,送达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制度。凡在公司组织的定期安全大检查中发出的“安全及及环境问题通知单”在向责任单位发送的同时、报送公司主管领导。

6.5安全生产检查应按安全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进行台帐管理,资料保存齐全,具有客观性。

6.6各级 “安全及环境问题通知单”涉及的责任单位,应按整改意见及限期要求,执行定人、定时、定项目(即“三定”)原则,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并填报《隐患整改反馈单》由原检查单位复查销案。

6.7工程分包单位每天上班前应按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查衣着和查精神状态的原则,组织进行班前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环境状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个人防护用品完好有效、精神状态良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先行整改,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并及时填写“班组三交三查”记录。 6.8各类监督检查应及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并予保存。 8 记录

安监-05 《监督检查记录》 安监-06《安全文明施工隐患通知单》 安监-07《安全文明施工隐患整改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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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对分包单位在服务和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5 职责

5.1公司负责工程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和定期复评,订立工程分包合同及相关合同附件,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 各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施工)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 5.3 分包单位负责按照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分包单位的审核与录用

6.1.1 各项目在工程中使用分包单位,必须在订立合同之前,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其安全生产(施工)资质,严禁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6.1.2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

a)分包单位必须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施工资格审查认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并将其复印件留存发包单位安全部门。

b)分包单位的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审查后复印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留存发包单位安全部门。

c)分包单位的技术素质:领导、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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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审查后的复印件留存项目部安全部门。

d)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审查后,安全施工组织网络(安全员网)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留存项目部。

e) 保证安全施工所需施工机械、机具、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配备,应将装备清单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留存项目部。

特种设备应经项目部及有关单位进行设备认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手续,合法使用。

f)分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奖惩、中小型机具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报项目部留存。

g)分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花名册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文化程度、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报项目部留存。

6.2 分包合同的签定

6.2.1 公司进行工程分包时,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订立工程分包合同。

6.2.2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项目安全措施费用的保障和取用,安全措施费用不得少于建安工程量1%。此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6.2.3 与分包单位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并与之订立“分包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6.3 分包工程的管理

6.3.1 公司预扣分包单位工程造价(建安工程量)的5-10%或30-100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如果发生死亡事故则扣除100%的保证金;如果发生重伤事故扣除50%的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次的标准进行扣罚。

6.3.2 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专业指导;各项目部必须把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或“以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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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的发生。

6.3.3 分包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及未满16周岁(审查其居民身份证)的童工。特种作业人员及接触尘、毒、射线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体检。开工前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情况列表,报项目部。

6.3.4 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每个施工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有关规定制度要求的专项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因无安全措施、事故预案发生的伤亡事故,合同签约者应负直接管理责任。

6.3.5 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其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3.6 工程项目开工前及每年年初,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或者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但相关材料应交项目部备案待查);分包单位增补、调换人员也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分包单位应将安全教育考试成绩报项目部,试卷自行保存。

6.3.7 分包单位全体人员必须经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新招用的临时工,也必须经过体检和入厂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6.3.8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项目部颁布的安全管理制度。

6.3.9 分包单位根据施工安全需要划分班组,健全三级安全管理网络。 6.3.10 分包单位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等有关会议。

6.3.11。分包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并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6.3.12项目部应督促分包单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对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6.3.13项目部相关专业人员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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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依据“事故调查组”责任认定的结论,按合同中的条款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对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时,由公司或项目部牵头、相关单位参加,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依据“事故联合调查组”责任认定的结论,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

6.3.15分包单位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项目部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意见报公司批准,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准重新录用。对于被公司辞退的分包单位,即为不合格的分供方,公司内其它项目部也不得录用。

6.3.16在上年度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分包单位,次年度不准使用。

7 记录 安监-14《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表》 安监-15 《特种作业人员建档记台帐》

附件: 分包工程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

分包工程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 甲方(全称):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XX项目部 乙方(全称): 分包项目名称: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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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的责任、权利、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特签订本《分包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力与义务: 1、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 2、对乙方其新入厂人员组织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三级安全教育卡由甲方备案。 3、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作业者有处罚权,对危险作业有权要求停工进行整顿,整改措施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才能允许开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对乙方违反环境管理规定或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纠正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乙方要按甲方要求采取措施改正。 5、甲方预扣乙方承包合同价款的 5%-10%(计_____万元)或_____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当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重大火灾事故时100%扣除,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一般机械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时扣除50%,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恶性未遂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影响,扣除2000元/人次。6、甲方对由于乙方采取了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人员应予以奖励。要做到对乙方人员同正式职工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同样教育、同样考核、同样学习、同样奖罚、同样活动。 7、乙方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再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发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或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甲方有权在事故处理完毕后解除分包合同。 二、乙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办法、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责任。 3、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4、乙方应按规定对入厂人员进行第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第二级安全考试、保存试卷。入厂人员二、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2学时。 5、为防止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身健康和公共利益,乙方在作业现场应做到以下几点: ⑴对恶劣环境和危害人身健康的工作,须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配备满足要求的防护用品、用具。

⑵施工作业现场的废弃物和有害物不得随便堆放,要放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清理。 ⑶严禁随便倾倒生活垃圾和进行废水排放。

⑷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的控制,采取可靠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环境影响。

⑸加强粉尘和施工噪声的控制,采取可行措施避免对居民和作业人员的伤害。密切接触粉尘和噪声的作业人员,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可靠的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降低作业人员的风险。

6、乙方必须每年组织职工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或童工,严禁使用。职工体检表或健康证应报甲方劳资部门备案。特种工及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每年或按规定进行定期体检,其结果也应报甲方劳资部门。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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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有关标准或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试验。 8、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9、乙方使用或租用的大型施工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人员的流动进行严格的控制,其人员增减或变换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办理相关入厂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11、乙方应按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或安监机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措施,并按照 “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界定的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工作。

12、乙方专职安全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明显标志,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4、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自行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努力实现标准化,且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5、乙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合同和本协议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在施工现场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或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16、凡因乙方主要责任或全责造成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事故的报告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凡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各类事故(如人身、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要根据事故调查组的意见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结果,按“以责论处”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7、乙方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并按要求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委,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严禁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加倍处罚,同时解除合同。

三、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协议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五、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水平,有效地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和环境,杜绝野蛮施工、违章操作行为,特制订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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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所有参建方共同执行。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管理规定 4 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和要求

4 .1 平面布置管理

4.1.1各项目部在组织工程施工前,应对所负责项目的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策划,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包括现场的进出门口、道路、通道的设置,物料、设备的组合、周转场地布置。

4.1.2现场门口设置五版一图,要求统一规范、位置明显。主要内容包括: 4.1.2.1 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4.1.2.2 总平面布置图

4.1.2.3 安全、质量及环境控制目标 4.1.2.4 组织机构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4.1.2.5 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管理管理制度 4.1.2.6项目施工进度里程碑 4.1.3现场办公室设置以下图表: (1)企业徽标及企业经营文化理念 (2)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 (3)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施工进度控制节点目标、进度对分分析图

4.1.4临建设施应整齐统一,施工现场进出口应标识明显,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 m; 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围挡外壁喷绘公司标识及安全宣传标语。

4.1.4现场的水、气、电管线应按设计布置合理,做到使用方便、安全,严禁跑、冒、滴、漏,地下管线、电缆应清晰标识。

4.1.5临时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布置。

4.1.7 文明施工实行区域负责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负责,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清扫小组,对现场的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清理与维护。

4.2 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管理

4.2.1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公司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和防护鞋,施工人员的也必须统一着装(样式、颜色项目自定)。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2.2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道路畅通,供水、供电系统应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施工区域应设置施工标志、安全围挡或警戒绳,夜间施工应设置满足需要的照明和警戒灯。

4.2.3 现场道路要求平整、清洁、无积水、无弃土;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 4.2.4 基坑开挖要按照开挖方案进行放坡,并设置安全围挡、标识,基坑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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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米内禁止堆放物料和停置机具。

4.2.5 土方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运输车,不得沿路遗洒;进出现场大门口应设置洗车槽。

4.2.6 砂浆、混凝土应做到不漏、不洒、不剩、不随地乱倒。 4.2.7 脚手架管、扣件、模板等物料用后应及时回收、分类存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2.8 施工机具、电源箱应按照平面图布置整齐,并统一编制序号。施工机械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9 各种管线甩头敞口处应采取封堵措施,以防杂物进入管道内,设备就位后,其外表面防护层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4.2.10 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有效。

4.3 施工材料的管理

4.3.1 现场的施工材料按照材料特性设置库房或储存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专用库房管理,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3.2 施工材料应按施工计划和进度有序有组织的进入现场,使材料库存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3.3 进场材料应实施分区、分类存放和标识管理,存放要做到一条线、一头齐,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4.3.4 土建材料应做到沙石成方,砖瓦城垛,码放不得超高。 4.3.5 现场水泥、保温材料要码放整齐、下垫上盖。 4.3.6 气体储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阴凉的仓库或棚内,空瓶和满瓶应分开存放,不同气体储瓶不得混放,且氧气和乙炔瓶应相隔5米以上。

4.4 工程设备的管理

4.4.1 未安装的设备,在现场要摆放整齐,需入库的不得露天摆放,有防雨、防潮要求的要有防范措施。

4.4.2对已安装的设备,在其他专业施工过程时,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污染设备。

4.5 现场卫生垃圾及废料的管理

4.5.1 现场卫生及垃圾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设置化粪池。 (2)现场施工垃圾应定点存放,定期清运。

(3)办公生活区域应设置生活垃圾箱,要及时清理。 4.5.2 工程废料管理

施工中产生的金属、非金属等可回收废料,应按材质定点存放,采用围栏进行维护,由工程管理中心监督项目部处理。

5 奖罚原则

现场文明施工由施工管理部依据本规定进行考核评比,并参照《施工现场奖惩规定》进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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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噪声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法; 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环境污染管理办法。 5 职责

5.1项目管理部负责监督项目部实施公司及上级、业主、地方环保部门等相关方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5.2项目部负责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坚决贯彻 “一切施工活动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指示精神。项目环境管理执行“谁施工、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违规、谁受罚”的原则。

6.2项目施工前必须了解地方环保部门要求,掌握环境保护、控制和监测内容,掌握相关标准。

6.3各项目应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各级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

6.4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弃物、废水、噪声等日常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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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施工项目,如喷砂除锈、打桩、建筑及保温扬尘、防腐、衬胶、保温、油漆、酸碱装卸和使用等,在编制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符合环保要求的措施和办法。

6.6项目管理部定期对项目环境管理、环保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包单位落实有关环境管理、环保措施的情况,项目部应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7尘毒项目的管理:

6.7.1项目部监督分包单位及时配置相关防尘防护用品。对其经常接触粉尘、毒物的从业人员,督促分包单位进行定期身体健康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督促其妥善安排,加强治疗。

6.7.2有毒作业应尽量机械化和自动化。机械操作室要密闭良好,避免直接接触,并应采取通风措施。粉尘作业应尽量采取湿式作业。

6.7.3使用环氧树脂粘结剂从业人员必须配备防毒口罩和防毒橡皮手套。配料场所应通风良好。

6.7.4使用汽油、煤油、松香水、丙酮等稀释剂时,必须保持空气流通。 6.7.5喷漆工作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毒口罩,作业地点应通风良好。在密封容器内进行油漆、喷漆及其他防腐作业时,必须设强力通风装置,外面还必须设监护人员。

6.7.6喷砂除锈作业时,必须配备密封的防护面罩,戴长手套穿好专用工作服。操作中应增加间歇时间。

6.7.7混凝土搅拌站操作人员及供料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水泥库应设有通风排尘设施。

6.7.8保温施工应有防尘措施。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粉尘、玻璃纤维等对人体的危害。

6.7.9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经常喷水保护道路湿润,防止车辆行驶时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6.7.10工作地点附近应设饮水站或流动供水车,饮水器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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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制度。

6.8噪声的控制

6.8.1项目部确定作业场所噪声源,设立检测点,配合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对其进行监测。

6.8.2对于喷砂除锈、打桩等作业项目,项目部组织编制控制噪声的措施,分包单位组织实施。

6.8.3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和当地环保部门的噪声标准要求。

6.8.4当噪声排放超标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和给受噪声伤害的人员提供专用劳保用品。

6.9废气、粉尘的控制

6.9.1废气、粉尘排放包括:汽车尾气、施工道路与存土场所扬尘、高层建筑扬尘、保温扬尘、水泥尘和电焊尘、喷砂除锈。

6.9.2各种车辆要经年检合格,进入现场限速行驶,尾气达标排放。 6.9.3作业场所主要道路要予以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设施,减少扬尘。 6.9.4产生粉尘的作业项目,应采取密闭、半封闭、隔离尘源等措施,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粉尘扩散。

6.9.5对受粉尘侵害的作业人员应为其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其配备、使用、维修情况进行实施监测。

6.101废水、废液控制

6.10.1建筑废水,如:混凝土搅拌站废水、机械冲洗用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外排。

6.10.2生活食堂用水必须设立隔油池进行处理后才可外排。

6.10.3所有因泄露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液体、施工用料存放时必须设立标准防渗池。

6.10.4分包单位负责作业场所废水排放控制管理。 6.11固体废弃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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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废料头、废油漆桶、机械修理废棉丝(纱)等。

6.11.2项目对作业现场内各种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现场总平面布置规划中应明确废弃物存放点,并设明显标志。

6.11.3废弃物应加以遮护,处理危险废品必须合法。

6.11.4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责成分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11生产办公垃圾的控制:

6.11.1生产生活区产生的垃圾包括:废弃灯管、复印纸、废弃墨盒、废旧电池等。

6.11.2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垃圾存放点,做到垃圾的定点存放。 6.11.3有关作业活动产生的垃圾应放入垃圾存放点,不得随意丢弃。 6.11.4生产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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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fq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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