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社区党建工作制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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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社区党组织工作职责

2、社区党组织成员主要职责 3、社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4、社区党组织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5、社区党组织走访联系党员制度 6、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7、社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8、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9、社区党员学习制度

10、社区党员服务站管理制度 11、党员活动站管理制度 12、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3、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4、社区新转入党员登记、谈话制度 15、社区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6、社区年老重病党员管理制度 17、社区党委议事规则

18、社区楼栋(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19、社区党建联席会规则

20、社区党建经费管理使用规定

社区党组织工作职责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经常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5、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搞好社区服务。

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文化等活动,维护社区稳定。

7、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领导和协调社区群团组织工作。

社区党组织成员主要职责

社区党组织成员必须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代表大会和党委决议履行职责。

一、书记主要职责

书记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负责将党内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其他委员沟通和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副书记的职责主要是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

二、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委的基本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楼门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委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

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评议和鉴定,编制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三、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制定学习计划。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内外形势。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四、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社区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党纪党法的自觉性。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认真调查并能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党员违犯党纪案件。

4、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纪检委员受本单位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党委的领导为主,在工作中如与党委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社区民主生活会制度

1、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按照街道党工委的布置,针对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会前要确定中心议题提前通知每个委员,每名委员要听取群众意见,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拟好发言提纲,做好充分准备;

3、在生活会上,要本着与人为善,团结鼓劲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有话说在当面,有问题摆在桌面,抓住重点问题,务求实效;

4、对于群众关心的问题,会后要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以利改过;

5、定期向街道工委汇报班子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报送生活会情况和会议记录。

社区党组织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1、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向社区党员、社区群众、社区单位党组织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协调处理及情况反馈事宜。

2、定期通报的时间:向社区党员、群众通报工作,一般有需要通知的事宜本着随时通知的原则;向社区单位党组织通报一般半年一次,具体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

3、定期通报的主要方式:向社区党员、群众通报一般可运用宣传栏、宣传橱窗、召开党员大会或当面告知;向社区单位党组织通报一般以通报为主,也可通过电话、电传及会议的方式进行,但要有工作的记录。

4、定期通报的内容主要有:党和国家以及市、区、街对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工作的指示、要求;上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近期部署;社区党组织近期主要工作思路、设想,对近期重点工作的布置,前一阶段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效果,本社区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如需社区单位予以支持、配合的工作,需要重点说明。

5、在做好通报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社区党员、群众、社区单位党组织对社区党建及社区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解决。

社区党组织走访联系党员制度

1、社区党组织要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党员,特别是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定期走访联系。

2、对不能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社区党组织委员要分工负责,坚持每季度走访一次。做到三必访:登记后必访、有困难必访、遇年节必访。

3、在走访中,负责介绍党组织近期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征求意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员思想与中央保持一致。

4、帮助解决党员遇到的各种困难,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并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5、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社区党组织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制定改进的措施。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1、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指示和会议精神,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听取审查党支部工作报告,讨论组织发展,表彰先进党员,处置犯错误党员及决定党支部工作的其它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讨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意见,研究决定社区建设的重要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根据党支部安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内事务或开展谈心活动。

4、党课一般每季举行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要求以及党员思想状况来确定党课内容。

社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1、党员因调动工作、入伍、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2、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黑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在介绍信和存根处加盖出具单位党组织印章和骑缝章。

4、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应持街道工委介绍信、党员卡片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调入党员登记,编入楼门党支部。

5、党员关系转出时,党员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卡片到街道工委组干科进行党员减少注册登记,并由街道工委组干科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出手续。

6、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减少)、转入(增加)登记工作。

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流动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未转移,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五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社区党员。

2、社区党组织要有一名委员分管流动党员的联系和管理工作。

3、流动党员要建立基本情况登记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党组织要对流出党员的流动地点、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以便与流动党员联系。

4、要主动加强和流动党员的联系。社区党组织要积极与来本辖区的流动党员进行联系,方便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

5、对外地流入的党员,经有关党组织查验相关证明后,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不得借各种理由拒绝接收。要安排他们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并分配他们适当工作。

6、流动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对确实不能按时赶回的允许寄交或委托他人代交。建立临时党组织的可指定专人负责收缴,统一寄交。

7、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党组织每季度将社区中流入、流出党员管理情况上报街道工委,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8、党员未经组织同意,外出后又未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社区党员要主动联系居民群众,广泛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将情况向党组织报告

2、要协助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做好民居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居民群众的思想问题,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

3、带头遵守社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带头齐动员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各项活动。

4、每个党员都要联系、帮助一至两户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尽可能协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

社区新转入党员登记、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新转入党员的管理,达到互相了解,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建立登记、谈话制度。

1、党组织要及时了解新转入党员的基本情况,对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以及在原单位的任职情况、家庭住址、交纳党费标准等项进行登记。

2、党组织要向党员本人介绍本社区党建工作概况、党员活动要求和交纳党费等规定。

3、党组织向党员提出的要求:

(1)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2)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党组织活动的,要提前请假。 (3)外出探亲或补差要到支部登记。

4、通过谈话,进一步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原工作状况、生活现状等,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输送人才。

社区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党员每年不少于一至二次(一般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步骤是:对党员进行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表彰处理五个阶段。

2、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看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远大理想;是否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

3、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学习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的党内规定,重点进行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党员标准等教育。

4、自我评议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与差距,分析主要原因,对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认定。

5、党内外群众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时行党员之间互相评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然后采取召开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认真听取群众,特别是居民群众对党支部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6、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照党员标准,

综合分析党内外群众对每一名党员的评价和反映提出初步意见,对其中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当进一步调查核实,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将支部委员会的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评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确定为优秀党员或者不合格党员的,应报上党工委审批。

7、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党内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党员报请上级党级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区别的情况,严肃处理

社区年老重病党员管理制度

1、凡正式关系在本社区且年满八十岁的党员,经本人申请,由社区党委研究批准后,可不参加日常性党内集中活动。

2、虽未满八十岁,但因病瘫痪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由社区党委讨论后并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参加党内集中活动。

3、凡不能参加党内集中活动的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确因本人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代交。

4、年老重病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5、年老重病党员可以不参加党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责任区和党内评选等活动。

6、党组织对年老重病党员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走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家访,了解、关心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组织活动的有关情况。

7、党支部关心走访年老重病党员要形成制度化,要明确职责分工。

社区党委议事规则

1、社区党委议事规则就是要对本组织就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时的原则、方法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如议程的提出、确定和送达,议题的说明,讨论的原则等。

2、社区党委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4、议事范围: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社保、计生等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有关社区服务、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

5、社区党委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社区楼栋(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1、党员在楼栋(院)内要亮明身份,党支部在每个楼门内公布党员名单,楼门党员在开展各项活动中,要佩戴党员标志,发挥党员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每名党员要与楼栋(院)内一名群众结对子,开展向病残、生活困难的群众或党员献爱心活动;积极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思想转化、“两劳一少”人员的帮教、邻里或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3、党员要参加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发挥特长,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参加楼内或社区党员奉献日、治安巡逻队、文明传播团等义务奉献活动。

4、每个在职党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参加楼栋(院)党支部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组织关系没有转入社区的离退休党员要在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活动的同时,参加楼栋(院)党支部党日活动,完成楼栋(院)党支部交给的工作。楼栋(院)党支部一般每年(特殊情况随时)向在职党员和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党员单位反馈其在社区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受到表彰等情况。

5、党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党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社区一个月以上的,要主动向楼栋(院)党支部报告,便于支部了解党员去向。党支部要保持与人户分离党员的联系,及时传达支部要求。人户分离党员在固定住所居住半年以上的,其组织关系应转到实际居住地。如遇现居住地拆迁,党员应与社区党组织签定《拆迁党员协议书》,留下联系方式,在住所固定后,应在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转到现居住地。

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

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

2、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

3、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由社区党委负责召集,并确定中心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

4、社区党委应在会议召开之前一周提前通知成员单位党组织。

5、社区党委要按期召开联席会,会前要深入到支部和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到议题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对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社区党建经费管理使用规定

1、社区党建经费包含范围:

区拨党员活动经费、区街拨社区党建经费、市、区、街拨先进党组织奖励经费等用于党建工作的经费。 2、社区党建经费使用的范围:

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开展党建。主要包括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订阅或购买党员学习、教育资料和设备;开展党员活动;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

3、社区党建经费的管理办法:

(1)社区党建经费与社区居委会同使用一个账号,设 单独科目单独核算,并由专人分别负责记账和现金管理。

(2)社区党建经费下拨后及时记录《现金日记帐、会 计帐和固定资产帐》。

(3)每支出一项必须有发票和内部报销凭证,并有经手人和社区党委书记签字,实行社区党委书记“一支笔”签字。

4、社区党建经费使用的监督与检查: (1)按照党务公开的要求,社区党委每年向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和社区党建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为监督检查社区党建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街道工 委,每年底组织由街纪检、财会、组干街相关部门组成的社区经费审查小组,对社区党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f2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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