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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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领域(共22个)

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见附件1“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项目管理领域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为理工科类,且必须具有相应行业工程、管理经历。

三、报名方法(报名详情见附件2“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须知”)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1年7月1日 至14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在2011年7月15日至18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 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入场前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再次核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我校暂不接收小语种考生的报考)。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分别为100分。专业笔试内容请于7月初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具体事宜请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消息。

六、录取原则

1、我校自主确定GCT合格分数线。2011年我校总录取规模自定,其中项目管理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最终根据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2、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学位考生。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 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它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10%。

4、报考我校考生的录取调剂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七、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费(含论文答辩费)2.3~3.8万,具体费用因办学地点、领域不同有差异,个别集体办班学费标准另定,以所签协议为准。

4、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符合其他有关要 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邮 编:430072 电 话(传真):(027)68752332 网 址: http://www.gs.whu.edu.cn

附件:

1. 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 2. 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

报考院系

(代码及名称) 工程领域代码 招生工程领域 咨询电话 联系人 备注 104信息管理学院 430140 430113 项目管理 软件工程 68754939 68752650 徐 晴 姜刈非

105经济与管理学院 430140 项目管理 68752627 江钟信 430141 物流工程

116教育科学学院 430112 计算机技术 68772024 朱福海 与我校测绘遥感重点实验室联合培养少量本科为理工科背景“教育技术”方向工程硕士生 202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430110 集成电路工程 68752993 李利华 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430105 材料工程

203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430117 化学工程 68752469 唐 晖 204生命科学学院 430139 生物工程 68756369 丁小琼 205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430130 环境工程 68778445 刘 潇 430116 测绘工程 206水利水电学院 430115 水利工程 68772339 胡 宏 207电气工程学院 430108 电气工程 68776981 钱 红 208动力与机械学院 430102 机械工程 68772271 汪毅能 430107 动力工程 430111 控制工程 430137 工业工程

209城市设计学院 430114 建筑与土木工程 68772085 管丽娟 210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30114 建筑与土木工程 68772229 王夏慧 430140 项目管理

211计算机学院 430112 计算机技术 68775091 杨希斌 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212电子信息学院 430104 仪器仪表工程 68778464 魏 克 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430110 集成电路工程 213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430116 测绘工程 68778505 陈 莹 214测绘学院 430116 测绘工程 68778815 张群英 217印刷与包装系 4301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68778435 杨嘉群 301基础医学院 430131 生物医学工程 68759981 周兰芳 302第一临床学院 430131 生物医学工程 88041911-88455 林 青 周清泉

306药学院 430139 生物工程 68759996 谈 弋 430136 制药工程

315微电子与信息技术研究院 430110 集成电路工程 68778022 陈 曦

316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430137 工业工程 68752131 张 燕 与我校动机械学院联合培养少量本科为理工科背景质检系统内“质量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生 619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430116 测绘工程 68778229 68778407 宋莉明 430112 计算机技术

附件2: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须知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2011年全国联考于10月29日、30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1。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11年7月1日至14日,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2),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牢记网报编号!

2、现场确认。2011年7月15日至18日,已网报考生须持规定身份证件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费用标准见附3),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基本操作流程见附4)。 注:①报考工程硕士考生网报时务必在“报考院系”一栏准确填写报考院系代码或名称(参见《武汉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否则无法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责任考生自负。

②湖北省内报考我校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地点:7月15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老武汉大学校园内)。 ③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④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

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1、现场确认时已经网报的考生须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2、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3、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5),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各考区须在10月10日至12日期间统一安排此类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并在10月13日前将更新后的考生信息通过网报系统上传。

附1. 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附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附3. 各学位类别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附4. 2011年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5.预报名承诺书

附1. 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9日 8:30-11:30 10月29日 14:30-17:00 10月30日 8:30-11:30 10月30日 14:30-17:3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英、俄、日 工程硕士 GCT 公共管理硕士 综合知识 英、俄、日 公共管理基础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附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50kB以内。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50kB以内),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附3. 各学位类别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 联考科目 报考费总额(元/人) 法律硕士 2 160 工程硕士 1 80 公共管理硕士 3 240 会计硕士 2 160

附4.2011年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5.预报名承诺书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编号 本人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1年10月1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 月 日到 补验并修改本人的身份证件信息; 3.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1年全国

联考,所交考试报名费不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持证件名称: 现持证件号码: 联 系 电 话 : 网 报 编 号 : 新证件名称: 新证件号码: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附3. 各学位类别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 联考科目 报考费总额(元/人) 法律硕士 2 160 工程硕士 1 80 公共管理硕士 3 240 会计硕士 2 160

附4.2011年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5.预报名承诺书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编号 本人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1年10月1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 月 日到 补验并修改本人的身份证件信息; 3.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1年全国

联考,所交考试报名费不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持证件名称: 现持证件号码: 联 系 电 话 : 网 报 编 号 : 新证件名称: 新证件号码: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tet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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